第031章 贵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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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劳伦斯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年,出生贵族的他早已是埃文堡的小城主,也是荒原的下一任领主。
埃文堡坐落在偌大的荒原北部,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堡建成已有三百年之久了。城堡的墙壁用荒原特有的青岩石块筑成,从正面看去,两座巨大的房屋通过狭长的走廊连接着巨大的塔楼,中间留出一块足以容纳五千人并排站立的广场,百叶窗随着年月的更迭已变得十分老旧,常青藤爬满了城堡的外墙。
从南面的草坪走进城堡,一条二十米宽的小河拦住去路,小河上横跨着三座大小不一的青石桥,中间的那座长桥最宽,桥柱上刻着各种神明的图案,据说只有埃文家族的成员,才有资格走中间的这座桥。
踏足桥上时,桥下的河水川流不息,据城堡里的老侍从们说,当年为了这条活水河,埃文家族的先祖们动用了上千名奴隶,整整挖了两年,才从墨奴河支流引来这条人工活水河。
走近城堡的大门,碧绿的草坪向两边的城墙延伸,足足覆盖了整片城堡外围,在荒原上维持这样大面积的草坪,真不是十几二十个奴隶能做到的。
城堡的大门足有十余米高,巨大的像木门上镶嵌着埃文家族的铁艺族徽,只有一只翅膀的秃鹫看起来有些奇怪,家族的祖训曾提到过,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是荒原上的秃鹫,即便有一天失去一只翅膀,也是这片荒原食物链的最强者。
穿过雄伟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宽敞的甬道,一个巨型的人工湖坐落在宽敞的庭院中央。
在劳伦斯的记忆里,每当节日来临,庭院里会来很多爵位加身的贵族,他们贴身穿着紧身的白色长袍,裆短腿长的裤子让他们不得不把腰带系于脐下,大多人的腿上都会绑上布条,丝制刺绣的外衣显得格外宽松,圆形的斗篷固定在肩膀上,他们的胸前往往都会别着自己家族的族徽,享受着先祖带给他们的无上荣耀。
男人们大多绅士的端着一杯葡萄酒,和贵族小姐们吹嘘着自己先祖的伟大事迹。那些小姐们同样身着华服,系带的紧身衣将她们的身材凸显的琳珑有致,上衣紧紧的贴着身体,下身则相反的穿着宽大长裙,仿佛她们每个人的裙子下边,都能钻进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
走过巨大的庭院便是埃文家族的住处,三百年来他们世代生活在这里。宽敞的大厅铺着夯实的青石板,大厅中央有一个八角形的炉子,外面围着一个铁丝的炉网,晚餐过后他们会坐在这里说各种故事。
每天清晨七点,劳伦斯都会准时的起床,淑过口后他会直接去侧院的修神院祷告,祈求纳穆神保佑。从修神院回来,十几年如一日的起司加冷肉香肠,胆子大的侍从们曾经偷偷议论过,这位未来的领主是不是没有味觉,要不怎么会永远只吃这一种早餐。
早餐过后劳伦斯会去后院练习长枪,他一直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有朝一日也能率领步骑团保卫荒原,征战沙场。
一杆长枪伴随着吼声戳穿一个稻草假人的心脏,满头大汗的劳伦斯放下手里的长枪,这已经是他今天早上练坏的第三十个假人了。
母亲从长廊深处走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和一个杏仁布丁,布丁上撒着玫瑰瓣,这是劳伦斯最讨厌的两样东西。
他不想枉费母亲的一番好意,趁着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如吞药般一口将整块布丁吞下,奶黄色的布丁划过他的味蕾,甜到发齁的固体伴随着一点点蔷薇味,让他差点呕出来,他使劲捋了捋胸口,对回过头的母亲说,“谢谢。”
一早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吃完午餐的劳伦斯骑着马出了埃文堡。
劳伦斯最喜欢这种在马上疾驰的感觉,每次挥鞭抖缰都让他感觉自己超过了周围的风,今天他要去接自己的朋友,道尔顿家族最小的孩子肯尼,估计这会儿那个家伙已经快到纳尔村了,一周前他们在信上约在那里见面。
骏马疾驰过一片荒草丛,半秒钟之后草才被风带向马匹奔去的方向,脚下的小路渐渐变成宽阔的大道,三叉路口的牌子上用标准语写着,‘纳尔村’。
当劳伦斯到达目的地时,肯尼早已在马厩边等他了。他们在马丁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一见如故的两人从认识起,便经常相约来这里钓鱼,纳尔村是荒原里唯一拥有天然活水的村庄。
肯尼带来了劳伦斯最爱的葡萄酒,这种葡萄酒在荒原可是不可多得的,虽然埃文堡里也有,但父亲从不让劳伦斯在节日以外的时间饮酒,每当劳伦斯路过城堡的酒窖,他都会想起父亲板着脸对他说,‘这东西会让你丧失冷静的,小家伙’。
荒原上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到处都是石子堆积成的戈壁滩,劳伦斯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荒原北面有这么块风水宝地,在认识肯尼后,他迫不及待的带他来这里钓鱼,很显然,肯尼也非常喜欢这个美丽的小村庄,这和卡尔塔城领土的平原村庄比起来,显得更加安静惬意。
他们拿着自制的鱼竿走到木板架空的水边,村民门常在这里洗衣打水。两个好友在河边脱下长长的靴子,将脚插进冰凉的河水里,他们将铁钩上勾上地龙,轻轻的将鱼线甩出去。
鱼竿被他们放到一旁,两人分享着肯尼带来的葡萄酒,开始聊着最近各自经历的事情。
糟糕的钓鱼技巧让这两个家伙一无所获,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劳伦斯邀请肯尼去埃文堡留宿,肯尼已经不是第一次住在埃文堡了,劳伦斯的母亲非常喜欢肯尼,肯尼更喜欢他母亲做的杏仁布丁,劳伦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简直不想和这个家伙做朋友。
正当他们准备收起鱼竿的时候,劳伦斯的鱼竿动了一下,居然有鱼咬勾了,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劳伦斯立刻拿起自己的鱼竿,初次拉杆让他倍感吃力,看起来这条鱼可不小啊。
劳伦斯使劲的拉着鱼竿,无奈不管他再使劲儿,却只见得河面泛起波纹。
肯尼笑话着劳伦斯劲儿小的连只鱼都拉不上来,突然‘嗖’的一声,肯尼眼看着劳伦斯被鱼竿拖进水里。
鱼竿像一艘舰船快速的向河对岸驶去,肯尼愣在岸边,远远看着水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将劳伦斯托起,劳伦斯呼喊着救命,像飞鱼一般滑行在水面上。
十年前,劳伦斯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年,出生贵族的他早已是埃文堡的小城主,也是荒原的下一任领主。
埃文堡坐落在偌大的荒原北部,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堡建成已有三百年之久了。城堡的墙壁用荒原特有的青岩石块筑成,从正面看去,两座巨大的房屋通过狭长的走廊连接着巨大的塔楼,中间留出一块足以容纳五千人并排站立的广场,百叶窗随着年月的更迭已变得十分老旧,常青藤爬满了城堡的外墙。
从南面的草坪走进城堡,一条二十米宽的小河拦住去路,小河上横跨着三座大小不一的青石桥,中间的那座长桥最宽,桥柱上刻着各种神明的图案,据说只有埃文家族的成员,才有资格走中间的这座桥。
踏足桥上时,桥下的河水川流不息,据城堡里的老侍从们说,当年为了这条活水河,埃文家族的先祖们动用了上千名奴隶,整整挖了两年,才从墨奴河支流引来这条人工活水河。
走近城堡的大门,碧绿的草坪向两边的城墙延伸,足足覆盖了整片城堡外围,在荒原上维持这样大面积的草坪,真不是十几二十个奴隶能做到的。
城堡的大门足有十余米高,巨大的像木门上镶嵌着埃文家族的铁艺族徽,只有一只翅膀的秃鹫看起来有些奇怪,家族的祖训曾提到过,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是荒原上的秃鹫,即便有一天失去一只翅膀,也是这片荒原食物链的最强者。
穿过雄伟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宽敞的甬道,一个巨型的人工湖坐落在宽敞的庭院中央。
在劳伦斯的记忆里,每当节日来临,庭院里会来很多爵位加身的贵族,他们贴身穿着紧身的白色长袍,裆短腿长的裤子让他们不得不把腰带系于脐下,大多人的腿上都会绑上布条,丝制刺绣的外衣显得格外宽松,圆形的斗篷固定在肩膀上,他们的胸前往往都会别着自己家族的族徽,享受着先祖带给他们的无上荣耀。
男人们大多绅士的端着一杯葡萄酒,和贵族小姐们吹嘘着自己先祖的伟大事迹。那些小姐们同样身着华服,系带的紧身衣将她们的身材凸显的琳珑有致,上衣紧紧的贴着身体,下身则相反的穿着宽大长裙,仿佛她们每个人的裙子下边,都能钻进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
走过巨大的庭院便是埃文家族的住处,三百年来他们世代生活在这里。宽敞的大厅铺着夯实的青石板,大厅中央有一个八角形的炉子,外面围着一个铁丝的炉网,晚餐过后他们会坐在这里说各种故事。
每天清晨七点,劳伦斯都会准时的起床,淑过口后他会直接去侧院的修神院祷告,祈求纳穆神保佑。从修神院回来,十几年如一日的起司加冷肉香肠,胆子大的侍从们曾经偷偷议论过,这位未来的领主是不是没有味觉,要不怎么会永远只吃这一种早餐。
早餐过后劳伦斯会去后院练习长枪,他一直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有朝一日也能率领步骑团保卫荒原,征战沙场。
一杆长枪伴随着吼声戳穿一个稻草假人的心脏,满头大汗的劳伦斯放下手里的长枪,这已经是他今天早上练坏的第三十个假人了。
母亲从长廊深处走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和一个杏仁布丁,布丁上撒着玫瑰瓣,这是劳伦斯最讨厌的两样东西。
他不想枉费母亲的一番好意,趁着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如吞药般一口将整块布丁吞下,奶黄色的布丁划过他的味蕾,甜到发齁的固体伴随着一点点蔷薇味,让他差点呕出来,他使劲捋了捋胸口,对回过头的母亲说,“谢谢。”
一早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吃完午餐的劳伦斯骑着马出了埃文堡。
劳伦斯最喜欢这种在马上疾驰的感觉,每次挥鞭抖缰都让他感觉自己超过了周围的风,今天他要去接自己的朋友,道尔顿家族最小的孩子肯尼,估计这会儿那个家伙已经快到纳尔村了,一周前他们在信上约在那里见面。
骏马疾驰过一片荒草丛,半秒钟之后草才被风带向马匹奔去的方向,脚下的小路渐渐变成宽阔的大道,三叉路口的牌子上用标准语写着,‘纳尔村’。
当劳伦斯到达目的地时,肯尼早已在马厩边等他了。他们在马丁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一见如故的两人从认识起,便经常相约来这里钓鱼,纳尔村是荒原里唯一拥有天然活水的村庄。
肯尼带来了劳伦斯最爱的葡萄酒,这种葡萄酒在荒原可是不可多得的,虽然埃文堡里也有,但父亲从不让劳伦斯在节日以外的时间饮酒,每当劳伦斯路过城堡的酒窖,他都会想起父亲板着脸对他说,‘这东西会让你丧失冷静的,小家伙’。
荒原上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到处都是石子堆积成的戈壁滩,劳伦斯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荒原北面有这么块风水宝地,在认识肯尼后,他迫不及待的带他来这里钓鱼,很显然,肯尼也非常喜欢这个美丽的小村庄,这和卡尔塔城领土的平原村庄比起来,显得更加安静惬意。
他们拿着自制的鱼竿走到木板架空的水边,村民门常在这里洗衣打水。两个好友在河边脱下长长的靴子,将脚插进冰凉的河水里,他们将铁钩上勾上地龙,轻轻的将鱼线甩出去。
鱼竿被他们放到一旁,两人分享着肯尼带来的葡萄酒,开始聊着最近各自经历的事情。
糟糕的钓鱼技巧让这两个家伙一无所获,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劳伦斯邀请肯尼去埃文堡留宿,肯尼已经不是第一次住在埃文堡了,劳伦斯的母亲非常喜欢肯尼,肯尼更喜欢他母亲做的杏仁布丁,劳伦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简直不想和这个家伙做朋友。
正当他们准备收起鱼竿的时候,劳伦斯的鱼竿动了一下,居然有鱼咬勾了,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劳伦斯立刻拿起自己的鱼竿,初次拉杆让他倍感吃力,看起来这条鱼可不小啊。
劳伦斯使劲的拉着鱼竿,无奈不管他再使劲儿,却只见得河面泛起波纹。
肯尼笑话着劳伦斯劲儿小的连只鱼都拉不上来,突然‘嗖’的一声,肯尼眼看着劳伦斯被鱼竿拖进水里。
鱼竿像一艘舰船快速的向河对岸驶去,肯尼愣在岸边,远远看着水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将劳伦斯托起,劳伦斯呼喊着救命,像飞鱼一般滑行在水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