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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棺椁与起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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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棺椁:

    棺椁,即棺材和套棺(古代套于棺外的大棺),泛指棺材。红色棺椁亦作“棺郭”。指的是装殓尸体的器具,椁,套在棺外的外棺,就是棺材外面套的大棺材。

    《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服制》:“生有轩冕、服位、贵禄、田宅之分,死有棺椁、绞衾、圹袭之度。”

    《隶释·汉楚相孙叔敖碑》:“病甚临卒,将无棺郭。”

    宋、苏轼《真相院释迦舍利塔铭》:“棺椁十袭閟精圜,神光昼夜发层巅。”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三章第四节:“一套棺椁重约一万斤,要耗费成千上万的人工才能造成。”

    明、徐霖《绣襦记·诡代僦居》:“[丑]妈妈忽得暴疾,如今将垂死已。[旦]呀,怎么好!他衣衾棺椁何曾备!”

    《花月痕》第四三回:“赞甫、雨农领著穆升,照料衣衾棺椁,用的棺就是停放楼下那一口。”

    陶钝《第三件棉袄》:“为了制办衣衾棺椁,发丧出殡,又取了一份四分利的钱。”

    棺材是一种统称,棺椁则显示死者的地位。棺材,亦称寿棺,是盛载死尸的匣子,通常在葬礼中使用。棺材可以由不同的物料制造,最常见的以木制造。亦有以铜、石等制造的棺材。

    殷墟商王陵墓室中,多用大木条叠压成方形或亚字形的椁室,其正中安放商王棺木。至周代,棺椁制度化,规定:天子棺椁四重,亲身的棺称椑,其外蒙以兕及水牛皮;第二重称地也,以椴木制成;第三重称属,第四重称大棺。帝后之外椁两重,多用梓木,因而其棺椁又称“梓宫”。上公、侯伯子男、大夫,以等差分别为三重(有兕牛皮)、二重、一重。士不重,但用大棺。又,天子大棺厚八寸,大夫士大棺厚六寸,庶人之棺只准厚四寸,无椁。后世帝王、贵族、士大夫,基本沿用此制,然时也有逾制者。

    《礼记.檀弓上》:“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也棺一;梓棺二。”详孔颖达疏。

    《通典.礼四五》:“周制......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错;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鐟;士不绿。”又“大唐制:诸彝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镂彩画,施户牖栏槛,棺内又不得有金宝珠玉。”

    在红楼梦十三回”“可巧薛蟠来吊问,因见贾珍寻好板,便说道:“我们木店里有一副板,叫作什么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这还是当年先父带来,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现在还封在店内,也没有人出价敢买。你若要,就抬来使罢。”贾珍听说,喜之不尽,即命人抬来。大家看时,只见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如金玉。大家都奇异称赞.贾珍笑问:“价值几何?“薛蟠笑道:“拿一千两银子来,只怕也没处买去。什么价不价,赏他们几两工钱就是了。“贾珍听说,忙谢不尽”中写到“厚八寸”可见这是天子等级的棺椁!这也证明忠亲王起码是个准天子,也就是将来即位的皇太子。这里说他坏了事,也就是说被废了。在一个也看出秦可卿不是一般的人,能用天子级别的棺椁,起码可以说明她和废太子有什么关系才能用这个棺椁。

    2、起尸:

    起尸又叫行尸,当然也有人叫诈尸。“行尸”是藏语“弱郎”是指人死后再起来到处乱闯,危害活人。所谓“弱郎”既非复活也不是诈尸。

    南朝梁何逊《七召》:“今欲导足下以卫生之秘术,怡神之妙道,譬愈我於沉疴,若起尸於仙草。”参见“起死”。

    《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又发牌捕衙在红花场起尸。”《醒世恒言·张淑儿巧智脱杨生》:“押赴后园,起尸相验。”

    《二刻拍案惊奇》卷六:“到得明日下棺之时,动手起尸,两个尸骸仍旧多是侧眠着。”

    藏族所言“弱郎”,就是指有些邪恶或饥寒之人死去后,其余孽未尽,心存憾意,故异致死后起尸去完成邪恶人生的余孽或寻求未得的食物。但必须在其躯体完好无损的状态中才能实现。

    许多老者和天葬师都说,他们曾经见过起尸,并且见过多次。但起尸都不是突发性的,而是事先皆有预兆。那些将要起的尸,其面部膨胀,皮色呈紫黑,毛发上竖,身上起水泡,然后缓缓睁眼坐起,接着起身举手直直朝前跑去所有起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讲话,不会弯腰,也不会转身,连眼珠子都有不会转动,只能直盯前方,身子也直直往前跑。假如遇上活人,起尸便用僵硬的手“摸顶”,使活人立刻死亡的同时也变成起尸。这种离奇而可怖的作用只限于活人之身,对别的动物则无效。

    人们常言起尸具有五种类型:第一肤起,第二肉起,这两种类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第三种叫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这三种起尸较易对付。只要用刀、枪、箭等器具戳伤其皮肉,让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第四种叫做“骨起”,即导致这种起尸的主要因素在其骨中,只有击伤其骨才能对付。第五种则叫“痣起”,就是使他变为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这是最难对付的一种起尸,尚未击中其痣之前四处乱闯害人。所以只能诱歼而无法捉拿。

    据传:从前,XC一个寺庙的主持死了,全寺僧众将其遗体安放在本寺经堂里,然后大家排坐殿内昼夜诵经祈祷,连续三天三夜不曾合眼,就在第三天晚上,那些念得精疲力尽的僧众忍不住个个倒地睡去,鼾声如雷。其中一个胆小的小僧因恐怖之心毫无睡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主人的遗体。下半夜,他突然发现那僵尸竟坐起来了。小僧吓得忘了喊醒众僧,拔腿冲出门外,反扣庙门只顾自己逃命去了。结果,全寺几百僧众一夜之间全变成了起尸。幸亏他们冲不出庙门,只是在庙内横冲直撞,闹得天翻地覆。

    后来,一位法力无边的隐士发现了那不可收拾的场面,他身披袈裟,手拿法器,口念咒语,单身一人来到庙前,打开寺门跳起神舞,边舞边朝前缓缓而行,众起尸也在他后面边舞边紧紧跟上。他们渐渐来到一条河边,隐士将众起尸领上木桥,然后脱下袈裟抛到河里,于是,起尸们纷纷跟着袈裟跳入河心再也没有起来。

    无论是现实还是传奇,这无疑给藏民族的心灵之上铸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为了预防可怕的起尸冲入,根据起尸不能弯腰的特点,专门设计和修建了那种矮门的房屋,是给起尸设置的障碍物。

    当然,在那些古老的年代,这种防范起尸的措施仅仅在藏南和藏东那些有房子居住的地区使用,而在藏北广大地区,尤其居住在可可西里边沿地带的牧人们,则无法采用这种防范措施,牧人也常常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藏人们有五种处理尸体的方法,可简单的分为金(天葬)、木(树葬)、水(水葬)、火(火葬)、土(土葬)五种。其中土葬用的最少,只有因罪大恶极被枪毙的人或因事故而肢体残缺不全的人才被其家属草草埋在土中,这样的人被认为难以升天转世投胎。大概起尸的产生也是如我们平时所说因为死前心怀怨念才从土中爬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