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小天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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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颇有气势的手持着酒杯,一口闷,深入喉,重置杯。喝的很有中国风。
一脚搭在凳子上,喝完酒的叶小天持起笔,在砚台里重重一搅。看的一旁的吴大脸直抽抽,这小混账就连写字都无视不在透露着他混账的本质。
叶小天衣衫半搭,一边喝酒,一边在眼前的纸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字,很豪迈洒脱,这幅做派,显得很有魏晋文人之风?
不,还是很明显的透露着他文盲气质,以及像是刚刚下了水泊梁山的草莽气概。
写完两个字,叶小天皱着眉叹道:“真难看!”
而后毫不犹豫的揉成一团扔到地上。
再灌一口酒,然后再执笔重写。
然后……继续揉团、扔到。
吴大心疼的想哭,急忙蹲在地上又是将叶小天揉掉的纸张捡起来,一边铺展开来,一边心疼的埋怨道:”郎君,使不得啊。西市上一刀宣纸贵的堪比天价,你这般做派可是造孽啊!“
叶小天眼中已有些许醉意,瞥了吴大一眼:“嘁,等爷出去了,便开个造纸作坊,一律按市价三分之一卖,让那些哄抬纸价的王八蛋们都去喝西北风!”
众所周知,东汉时的太监蔡伦就已经发明了造纸术。最初只是麻皮纸,经过几百年的改进,到了贞观年间,纸张的质量相比最初的麻皮纸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价格依旧贵如金,彼时的纸张,也就是那些达官贵人以及名门望族才有叶小天这般挥霍的腔调。
听着叶小天的话,吴大脑袋一转,本意是想接着叶小天的话来说几句‘郎君大才,心怀天下,某敬佩不已’等这般顺毛捋的马屁的。
但看着叶小天微微有些摇晃的身体,以及眼中的些许醉意,吴大苦笑着摇摇头:“郎君,莫闹!”
叶小天看着吴大眼中的鄙夷以及语气中的轻视,登时上前两步,一把抓起吴大的衣领,恶狠狠地盯着叶小天:“你不信?”
吴大的表情很狰狞,乖顺的说了句:“我信!”
“你这么昧着良心说话,就不怕遭雷劈?”叶小天盯着吴大扭曲的脸,冷笑着问道。
“与其被你抽死,我被雷劈死的几率到还小些。”吴大表现的很光棍。
叶小天顿觉有些好笑,松开吴大的衣领后正襟危坐,说出了一句他之前觉得很混账的话:”你知道我是谁吗你?“
吴三摇摇头,虽说他知道叶小天这人能和房相家的二公子打成一片,但此子身上却没有一丝权贵气质。
他家自己今日倒是去过,西市旁边一个普通的二进院落,前面临街的商铺应该是租了出去。不得不说,租出去的那间商铺很火。说书人口中的潘金莲那风情万种的浪/荡,那栩栩如生的妩媚……这不重要。
看着吴大摇头,叶小天有些挫败感:“你真不知道?”
吴大继续摇头。
“你难道没去过‘书香’听过书?”
“这小人倒是去过,不得不说,那间书坊的掌柜可谓是才华横溢,震铄古今啊。那金瓶梅一书……啧,美滴很!”吴大虽说读过几年书,但也就是个识字水平,实在想不出什么高端的形容词来了,最后只得喟然一叹,用最接地气的话来赞叹。
叶小天很自得,得意的说道:“那间书坊的掌柜……”
不等叶小天说完,吴大立时懂了:“哦,想必郎君和那书坊的掌柜相交莫逆吧!”
叶小天满脑门的黑线。
其实这也不能怪吴大,毕竟任谁看到叶小天这幅混账的做派,也不会将其和‘才华横溢’四个字联系到一块去。
“老子就是那间书坊的掌柜!”叶小天不能忍了。
吴大瞪大了眼睛,一副活见鬼的表情:“你就是?”
“不像吗?”叶小天的话里杀意盎然。
“像!“
如果吴三说这话的时候不是不是一副被欺负的小媳妇委屈姿态的话,叶小天应该会满意一点。
喟然一叹,叶小天再次持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听到这句,吴大眼神一亮,这悲戚,这凄凉……啧,美滴很!
”郎君果然是那书香掌柜呐!“吴大这次说的很肯定。
叶小天倒是淡定了,淡淡的瞥了一眼满眼崇拜的吴大:“信了?”
“怎得能不信啊,一直听说那书香掌柜曾以精彩绝艳的诗词征服了平康坊众百名妓,争相献身呐!”
叶小天额头青筋暴起,妈蛋,唐朝也盛传八卦?这不是真相!老子根本没尝到甜头好不好?
吴大接着一脸惊艳绝伦的叹道:“想当初郎君一曲菊花残满腚伤……真个是,美滴很!”
叶小天登时怒了:“你们特么一个两个怎么都提这茬,你们才菊花残,你们全家都菊花残!”
……
叶小天醉的很深沉,手中挥毫刷刷写起合同。
写完后满意的看了一眼,递到吴大跟前:”诺,签了!“
吴大狐疑的看了一眼叶小天递过来的契约,登时笑了:“郎君莫闹!”
开造纸作坊?还一九分成?平白无故给我一成?我那么会做人,你也敢来骗我?
醉的很深沉的叶小天不由分说便是执起吴大的手,很深情的……咬了上去。
……
吴大脸色有点白,手指依旧隐隐作痛。眼前的这小混账果真不是人,不就弄个血指印吗?都快将自己的手指咬断了!
吴大喟然叹息,自己也不能跟一个醉酒少年一般见识啊!最主要的是,这混账下口太重了。吴大窝在墙角,如同提防疯狗一般小心翼翼的看着发疯的叶小天,心惊胆战!
叶小天依旧在抱着契约狂笑,很狂妄的道:”明日便去我家里拿钱买地造作坊!“
吴大小心翼翼的道:“郎君,那要很多钱啊?”
土豪的叶小天大手一挥:“我家如今别的没有,就是有钱,说小爷是千贯户那都是骂人!”
啧啧,瞧瞧这暴发户的姿态!权贵多如狗的长安,你一个千贯户也敢炸毛?
吴大衡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叶小天的发疯程度。明智的微笑点头‘恩’!笑的很是如沐春风。
叶小天开心了,上去拉起蹲在墙角的吴大:“来,喝酒!合作愉快!”
吴大颤颤巍巍的端起酒杯,盯着叶小天怀里的契约试探道:”郎君,你和我合作,会不会太破费?“
叶小天冲天长笑。
再次挥起大笔往砚台里那么狠狠一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吴大眼神忽然就亮了,自己眼睁睁的见识了长安城平康坊盛传的风流才子当场做诗啊!
“郎君这诗有气魄!读着提气!”
叶小天皱着眉盯着自己写的字:“真丑!”
多亏了吴大拦的及时,要不然好好地一句流芳百世又得被眼前的小混账糟蹋了。
叶小天颇有气势的手持着酒杯,一口闷,深入喉,重置杯。喝的很有中国风。
一脚搭在凳子上,喝完酒的叶小天持起笔,在砚台里重重一搅。看的一旁的吴大脸直抽抽,这小混账就连写字都无视不在透露着他混账的本质。
叶小天衣衫半搭,一边喝酒,一边在眼前的纸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字,很豪迈洒脱,这幅做派,显得很有魏晋文人之风?
不,还是很明显的透露着他文盲气质,以及像是刚刚下了水泊梁山的草莽气概。
写完两个字,叶小天皱着眉叹道:“真难看!”
而后毫不犹豫的揉成一团扔到地上。
再灌一口酒,然后再执笔重写。
然后……继续揉团、扔到。
吴大心疼的想哭,急忙蹲在地上又是将叶小天揉掉的纸张捡起来,一边铺展开来,一边心疼的埋怨道:”郎君,使不得啊。西市上一刀宣纸贵的堪比天价,你这般做派可是造孽啊!“
叶小天眼中已有些许醉意,瞥了吴大一眼:“嘁,等爷出去了,便开个造纸作坊,一律按市价三分之一卖,让那些哄抬纸价的王八蛋们都去喝西北风!”
众所周知,东汉时的太监蔡伦就已经发明了造纸术。最初只是麻皮纸,经过几百年的改进,到了贞观年间,纸张的质量相比最初的麻皮纸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价格依旧贵如金,彼时的纸张,也就是那些达官贵人以及名门望族才有叶小天这般挥霍的腔调。
听着叶小天的话,吴大脑袋一转,本意是想接着叶小天的话来说几句‘郎君大才,心怀天下,某敬佩不已’等这般顺毛捋的马屁的。
但看着叶小天微微有些摇晃的身体,以及眼中的些许醉意,吴大苦笑着摇摇头:“郎君,莫闹!”
叶小天看着吴大眼中的鄙夷以及语气中的轻视,登时上前两步,一把抓起吴大的衣领,恶狠狠地盯着叶小天:“你不信?”
吴大的表情很狰狞,乖顺的说了句:“我信!”
“你这么昧着良心说话,就不怕遭雷劈?”叶小天盯着吴大扭曲的脸,冷笑着问道。
“与其被你抽死,我被雷劈死的几率到还小些。”吴大表现的很光棍。
叶小天顿觉有些好笑,松开吴大的衣领后正襟危坐,说出了一句他之前觉得很混账的话:”你知道我是谁吗你?“
吴三摇摇头,虽说他知道叶小天这人能和房相家的二公子打成一片,但此子身上却没有一丝权贵气质。
他家自己今日倒是去过,西市旁边一个普通的二进院落,前面临街的商铺应该是租了出去。不得不说,租出去的那间商铺很火。说书人口中的潘金莲那风情万种的浪/荡,那栩栩如生的妩媚……这不重要。
看着吴大摇头,叶小天有些挫败感:“你真不知道?”
吴大继续摇头。
“你难道没去过‘书香’听过书?”
“这小人倒是去过,不得不说,那间书坊的掌柜可谓是才华横溢,震铄古今啊。那金瓶梅一书……啧,美滴很!”吴大虽说读过几年书,但也就是个识字水平,实在想不出什么高端的形容词来了,最后只得喟然一叹,用最接地气的话来赞叹。
叶小天很自得,得意的说道:“那间书坊的掌柜……”
不等叶小天说完,吴大立时懂了:“哦,想必郎君和那书坊的掌柜相交莫逆吧!”
叶小天满脑门的黑线。
其实这也不能怪吴大,毕竟任谁看到叶小天这幅混账的做派,也不会将其和‘才华横溢’四个字联系到一块去。
“老子就是那间书坊的掌柜!”叶小天不能忍了。
吴大瞪大了眼睛,一副活见鬼的表情:“你就是?”
“不像吗?”叶小天的话里杀意盎然。
“像!“
如果吴三说这话的时候不是不是一副被欺负的小媳妇委屈姿态的话,叶小天应该会满意一点。
喟然一叹,叶小天再次持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听到这句,吴大眼神一亮,这悲戚,这凄凉……啧,美滴很!
”郎君果然是那书香掌柜呐!“吴大这次说的很肯定。
叶小天倒是淡定了,淡淡的瞥了一眼满眼崇拜的吴大:“信了?”
“怎得能不信啊,一直听说那书香掌柜曾以精彩绝艳的诗词征服了平康坊众百名妓,争相献身呐!”
叶小天额头青筋暴起,妈蛋,唐朝也盛传八卦?这不是真相!老子根本没尝到甜头好不好?
吴大接着一脸惊艳绝伦的叹道:“想当初郎君一曲菊花残满腚伤……真个是,美滴很!”
叶小天登时怒了:“你们特么一个两个怎么都提这茬,你们才菊花残,你们全家都菊花残!”
……
叶小天醉的很深沉,手中挥毫刷刷写起合同。
写完后满意的看了一眼,递到吴大跟前:”诺,签了!“
吴大狐疑的看了一眼叶小天递过来的契约,登时笑了:“郎君莫闹!”
开造纸作坊?还一九分成?平白无故给我一成?我那么会做人,你也敢来骗我?
醉的很深沉的叶小天不由分说便是执起吴大的手,很深情的……咬了上去。
……
吴大脸色有点白,手指依旧隐隐作痛。眼前的这小混账果真不是人,不就弄个血指印吗?都快将自己的手指咬断了!
吴大喟然叹息,自己也不能跟一个醉酒少年一般见识啊!最主要的是,这混账下口太重了。吴大窝在墙角,如同提防疯狗一般小心翼翼的看着发疯的叶小天,心惊胆战!
叶小天依旧在抱着契约狂笑,很狂妄的道:”明日便去我家里拿钱买地造作坊!“
吴大小心翼翼的道:“郎君,那要很多钱啊?”
土豪的叶小天大手一挥:“我家如今别的没有,就是有钱,说小爷是千贯户那都是骂人!”
啧啧,瞧瞧这暴发户的姿态!权贵多如狗的长安,你一个千贯户也敢炸毛?
吴大衡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叶小天的发疯程度。明智的微笑点头‘恩’!笑的很是如沐春风。
叶小天开心了,上去拉起蹲在墙角的吴大:“来,喝酒!合作愉快!”
吴大颤颤巍巍的端起酒杯,盯着叶小天怀里的契约试探道:”郎君,你和我合作,会不会太破费?“
叶小天冲天长笑。
再次挥起大笔往砚台里那么狠狠一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吴大眼神忽然就亮了,自己眼睁睁的见识了长安城平康坊盛传的风流才子当场做诗啊!
“郎君这诗有气魄!读着提气!”
叶小天皱着眉盯着自己写的字:“真丑!”
多亏了吴大拦的及时,要不然好好地一句流芳百世又得被眼前的小混账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