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冰心剑指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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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晴道完谢后,不知道该说什么。叶孤城就更不会主动说话了。两之间,似乎又要开始沉默。
“嗯……没事了……”霜晴想了想,然后望着叶孤城,轻声说道。
良久,一直注视着霜晴的叶孤城终于点了点头。
“该走了。”霜晴也抬头看着叶孤城,又道。
叶孤城静静的凝望着霜晴,半响,微微颔首。
她本就是茶楼之外偶遇后,被相邀的客,一杯茶已经喝完了,她当然该走了。
霜晴微微一笑,看着叶孤城认真的说道:“叶城主,劳烦替向朱南公子转述一句,霜晴先行离开。因霜晴之故扰了二位的雅兴,霜晴改日再行赔礼。”
叶孤城定定的看着霜晴,冷冷道:“自己去和他说!”
霜晴微微一怔,似是没想到,叶孤城竟然会如此直接的拒绝,明明他和那位朱南公子关系很近的……
虽然被叶孤城毫不留情的梗了回来,霜晴倒也不意,反正只是一句客套话而已,既然对方不意,那么有它无它自然也没什么妨碍。
“那倒是霜晴的不是了……”被拒后,霜晴依旧露出了一个温雅的笑容来,也不再提南王世子,只是轻声说道:“叶城主,霜晴告辞了,改日再会。”
说完,霜晴笑着向叶孤城微微颔首示意,然后潇洒的转身,披她身上的素色披风和下面的暗蓝色裙裾长袖飘然扬起一道半圆的弧度,霜晴毫不犹豫的朝着外面走去,背影纤细漂亮,却又坚定的没有一丝的迟疑。
一直等到霜晴的身影消失不见,叶孤城才转身打算回到了茶楼的雅间里。
不过刚刚迈出一步,一个银色的亮闪闪的小东西突然从叶孤城身上掉了下去。
叶孤城手中那柄型式极其古雅的乌鞘长剑瞬间已然出鞘,剑气凛然,冷厉的剑锋碰到那银色的亮晶晶的小东西的时候,叶孤城手上无比迅疾的剑势却陡然停住——
叶孤城将长剑归鞘,转而伸出手来,那个亮晶晶的小东西落地之前,一把将其接住,轻轻的握于掌心。
摊开手掌,叶孤城看着里面那朵极为精致轻巧的银色花式发簪,微微一怔。
这朵花纹式样的发簪质地仅为素银,材质并不名贵,也就上好的式样和制作手艺能值些钱。
他还记得,霜晴的一头长发只是随便将几缕头发脑后松松款款的编了个辫子,上面别了些式样镂空、极为精致小巧的银质簪子,样子多为约莫一寸到两寸长的银色花朵和蝴蝶。
显然,这枚镂空的花纹银簪是霜晴丢下的。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叶孤城替霜晴系上披风的时候,她整个几乎都被他环怀里,银簪也是那个时候,不小心挂了叶孤城的衣服上。
两都没注意到这些,等到霜晴走后,叶孤城也打算离开的时候,只是挂了叶孤城衣襟上的簪子终于是架不住了,从上面掉了下来。
风轻轻的吹过,带着些夏日的暑热和湿润。
叶孤城是个早已经习惯了寂寞的。
他的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似乎就是手中的一柄剑了。
爱剑、练剑、用剑。
剑客本身就是寂寞的,只有这种仿佛与世隔绝的孤独、寂寞,抛却了“”的那一切,尘世间所有的欢乐,仿佛都和他无缘一般,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悟得剑之“道”。
他还清楚的记得,杭州城外的小茶肆中,霜晴面对“闪电刀”洪涛时,那令惊艳绚烂夺目的一剑。
霜晴很漂亮,可是,叶孤城的眼里,她手中的剑,却远比她的更令惊艳。
那双适合用剑的手,只是让叶孤城下意识的想要去注视一下。
她说,她学的是剑舞,所以她绝不和他比剑。叶孤城当然不会纠缠不清,即使那是一个会让极其惊艳的难得的对手。
那一剑的光彩和风华,却最终让叶孤城深深的记住了陆霜晴这个。
叶孤城静静的看着掌心这支精致小巧的银簪,良久,还是轻轻的合上了手指,银簪瞬间从他掌心消失,却是妥善将其收好了……
霜晴从叶孤城身边离开后,请店里的伙计带着找到了正躲阴凉处,舒服的嚼饴糖的踏炎乌骓。
——它嘴里的饴糖已经是最后几块了。
霜晴上楼前扔给它的那一包糖,现,只剩下一包糖纸被仍了地上,还被踏炎乌骓用毛皮发亮的前腿踩了好几下……
“一次吃这么多,也不怕吃坏了牙……”霜晴走过去,有些无奈的拍了拍踏炎乌骓的头,然后将之前茶楼里的伙计拴旁边柱子上的缰绳全部轻轻的解开。
踏炎乌骓用前脚踢了踢地上的土,那包糖纸已经快被它反复的踩碎了。
“们走吧!”霜晴牵着缰绳,对着踏炎乌骓回头一笑,有些自嘲道的笑道:“本来只是偶遇后上楼喝了杯茶,结果最后反到被泼了一身的茶水……虽然时间还早,不过得回去客栈换一身衣服了!”
自己弄丢了一支花纹素银簪子。
霜晴是回到客栈,将被茶水泼了一身的墨韵青髓长裙换下来,转而随便换了一身紫色的思无邪套装之后,才发现的。
霜晴把客栈桌子上的茶杯和茶壶挪到了一边,披散着一头宛若流泉的墨色长发,坐椅子上盯着桌上那一套的簪子,单手托腮,重新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数了一遍,确信自己是真的弄丢了一支大约一寸半长的花纹素银簪子。那只簪子,早上梳头发的时候,明明还的……
霜晴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早上从客栈里出去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最后有些纠结的发现,自己去过的,都是多的地方,簪子既然已经丢了外面,想要再找回来,不能说毫无可能,不过希望的确是微乎其微。
大概,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这个簪子虽然丢了,总比丢的是破军头饰上的那套发簪好……霜晴有些苦笑着,自安慰似的想到。
思来想去的,霜晴轻轻叹了口气,索性从包里翻出来一枚原来收集的万花雁虞的头饰,简单的将头发绾了起来。
——万花的发饰一般都很简单,却极为雅致温婉,当然,最被霜晴看中的一点就是,就那么一支发簪,如果掉下来了,头发自然也就跟着全部散了下来。
这样总不可能再一个不小心就把簪子给弄丢了吧!
霜晴重新收拾好所有东西之后,又从客栈里出来,骑着嚼了一上午的饴糖却没有吃一根马草的踏炎乌骓往城外走去——虽然不久前,霜晴才刚刚想过,一个月都不给踏炎乌骓挖马草了!
可是,那也就只能是心里想想了。
霜晴的包里一共也没剩下几根紫花苜蓿,再不去挖点马草,用不了几天,踏炎乌骓就得挨饿了。其实客栈的马栏里从来不缺马草和清水,清水踏炎乌骓偶尔还能喝两口,马草,它嘴挑啊!不是霜晴挖的,它就真的宁可饿着也不吃啊!
霜晴又轻轻的拍了拍烈日下正往城外背驰而去的踏炎乌骓,替它捋顺了一下风中被吹起的鬃毛。踏炎乌骓也振奋的嘶鸣了一声,仿佛不知疲倦一般,瞬间奔得更快!
这个江湖中,和霜晴最为亲密、最为熟悉的,怕是只剩下一只踏炎乌骓了……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从来说变就变。
城外的天空,刚刚还烈日炎炎,转眼间,便是乌云密布,暴雨倾盆。
才刚刚挖了十几颗马草,而且还是紫花苜蓿和甜象草掺杂,一颗皇竹草都没有找到,霜晴便感觉到了一点雨水落了自己的脸颊上。
霜晴一脸惆怅无奈的闭了下眼睛,抹了下脸上的雨水——这可是她刚刚才换好的衣服!
破军套装上因为萧秋雨沾染了血迹,墨韵青髓长裙因为叶孤城和朱南被泼了一身的茶水,现,这套刚刚换上还不到一个时辰的思无邪,又注定要被暴雨淋湿……
雨势来得这么急、雨下得又这么大,霜晴挥挥手招呼还绕着一棵树兴奋的用马蹄子踩树下那些一簇一簇似乎刚刚冒头没几天的小蘑菇的踏炎乌骓。
踏炎乌骓虽然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还是第一时间哒哒哒的跑过来到了主的身边。
城外有一个很小也很简陋的酒家,名字倒是取得极为有趣,叫做“又一村”。
反正也到了晌午,外面也正暴雨倾盆,霜晴想着这里随便吃顿午饭,等到雨过天晴,万物如洗,满是勃勃生机,马草长得更为鲜嫩,正好趁此机会多为踏炎乌骓挖一些长得较好的马草!
霜晴循着“又一村”的招牌到了店门口时,只用一根雁虞簪子绾着的长发差不多已经湿透了,身上因为披着一袭披风,衣服虽然也都氤氲得很是潮湿,倒是总不至于和头发一样,用手稍稍一攥就滴答滴答的往下滴水。
霜晴进门的时候,一身衣饰即使略显狼狈,长发也慢慢的滴水,但是,这般单薄的样子,却衬得她更显清丽脱俗。
就连“又一村”的掌柜也没有想到,外面下着瓢泼大雨的时候,还会有客进来,而且还是一位即使淋了雨,却愈发显得温婉脱俗的佳。
喝了半个晚上,一个上午,已经醉得差不多了的陆小凤下意识的抬起头,看到立门口的竟然是霜晴,顿时精神一震。
才掀开门帘,还没走进来,只是看到了里面的情景,霜晴顿时也笑了,一双漆如墨染、晶莹漂亮的眼睛亮亮的注视着丹凤公主。
霜晴的笑容如雨后晴空,明媚而愉快,“该说什么?是冤家路窄,还是生何处不相逢?”
霜晴道完谢后,不知道该说什么。叶孤城就更不会主动说话了。两之间,似乎又要开始沉默。
“嗯……没事了……”霜晴想了想,然后望着叶孤城,轻声说道。
良久,一直注视着霜晴的叶孤城终于点了点头。
“该走了。”霜晴也抬头看着叶孤城,又道。
叶孤城静静的凝望着霜晴,半响,微微颔首。
她本就是茶楼之外偶遇后,被相邀的客,一杯茶已经喝完了,她当然该走了。
霜晴微微一笑,看着叶孤城认真的说道:“叶城主,劳烦替向朱南公子转述一句,霜晴先行离开。因霜晴之故扰了二位的雅兴,霜晴改日再行赔礼。”
叶孤城定定的看着霜晴,冷冷道:“自己去和他说!”
霜晴微微一怔,似是没想到,叶孤城竟然会如此直接的拒绝,明明他和那位朱南公子关系很近的……
虽然被叶孤城毫不留情的梗了回来,霜晴倒也不意,反正只是一句客套话而已,既然对方不意,那么有它无它自然也没什么妨碍。
“那倒是霜晴的不是了……”被拒后,霜晴依旧露出了一个温雅的笑容来,也不再提南王世子,只是轻声说道:“叶城主,霜晴告辞了,改日再会。”
说完,霜晴笑着向叶孤城微微颔首示意,然后潇洒的转身,披她身上的素色披风和下面的暗蓝色裙裾长袖飘然扬起一道半圆的弧度,霜晴毫不犹豫的朝着外面走去,背影纤细漂亮,却又坚定的没有一丝的迟疑。
一直等到霜晴的身影消失不见,叶孤城才转身打算回到了茶楼的雅间里。
不过刚刚迈出一步,一个银色的亮闪闪的小东西突然从叶孤城身上掉了下去。
叶孤城手中那柄型式极其古雅的乌鞘长剑瞬间已然出鞘,剑气凛然,冷厉的剑锋碰到那银色的亮晶晶的小东西的时候,叶孤城手上无比迅疾的剑势却陡然停住——
叶孤城将长剑归鞘,转而伸出手来,那个亮晶晶的小东西落地之前,一把将其接住,轻轻的握于掌心。
摊开手掌,叶孤城看着里面那朵极为精致轻巧的银色花式发簪,微微一怔。
这朵花纹式样的发簪质地仅为素银,材质并不名贵,也就上好的式样和制作手艺能值些钱。
他还记得,霜晴的一头长发只是随便将几缕头发脑后松松款款的编了个辫子,上面别了些式样镂空、极为精致小巧的银质簪子,样子多为约莫一寸到两寸长的银色花朵和蝴蝶。
显然,这枚镂空的花纹银簪是霜晴丢下的。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叶孤城替霜晴系上披风的时候,她整个几乎都被他环怀里,银簪也是那个时候,不小心挂了叶孤城的衣服上。
两都没注意到这些,等到霜晴走后,叶孤城也打算离开的时候,只是挂了叶孤城衣襟上的簪子终于是架不住了,从上面掉了下来。
风轻轻的吹过,带着些夏日的暑热和湿润。
叶孤城是个早已经习惯了寂寞的。
他的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似乎就是手中的一柄剑了。
爱剑、练剑、用剑。
剑客本身就是寂寞的,只有这种仿佛与世隔绝的孤独、寂寞,抛却了“”的那一切,尘世间所有的欢乐,仿佛都和他无缘一般,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悟得剑之“道”。
他还清楚的记得,杭州城外的小茶肆中,霜晴面对“闪电刀”洪涛时,那令惊艳绚烂夺目的一剑。
霜晴很漂亮,可是,叶孤城的眼里,她手中的剑,却远比她的更令惊艳。
那双适合用剑的手,只是让叶孤城下意识的想要去注视一下。
她说,她学的是剑舞,所以她绝不和他比剑。叶孤城当然不会纠缠不清,即使那是一个会让极其惊艳的难得的对手。
那一剑的光彩和风华,却最终让叶孤城深深的记住了陆霜晴这个。
叶孤城静静的看着掌心这支精致小巧的银簪,良久,还是轻轻的合上了手指,银簪瞬间从他掌心消失,却是妥善将其收好了……
霜晴从叶孤城身边离开后,请店里的伙计带着找到了正躲阴凉处,舒服的嚼饴糖的踏炎乌骓。
——它嘴里的饴糖已经是最后几块了。
霜晴上楼前扔给它的那一包糖,现,只剩下一包糖纸被仍了地上,还被踏炎乌骓用毛皮发亮的前腿踩了好几下……
“一次吃这么多,也不怕吃坏了牙……”霜晴走过去,有些无奈的拍了拍踏炎乌骓的头,然后将之前茶楼里的伙计拴旁边柱子上的缰绳全部轻轻的解开。
踏炎乌骓用前脚踢了踢地上的土,那包糖纸已经快被它反复的踩碎了。
“们走吧!”霜晴牵着缰绳,对着踏炎乌骓回头一笑,有些自嘲道的笑道:“本来只是偶遇后上楼喝了杯茶,结果最后反到被泼了一身的茶水……虽然时间还早,不过得回去客栈换一身衣服了!”
自己弄丢了一支花纹素银簪子。
霜晴是回到客栈,将被茶水泼了一身的墨韵青髓长裙换下来,转而随便换了一身紫色的思无邪套装之后,才发现的。
霜晴把客栈桌子上的茶杯和茶壶挪到了一边,披散着一头宛若流泉的墨色长发,坐椅子上盯着桌上那一套的簪子,单手托腮,重新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数了一遍,确信自己是真的弄丢了一支大约一寸半长的花纹素银簪子。那只簪子,早上梳头发的时候,明明还的……
霜晴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早上从客栈里出去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最后有些纠结的发现,自己去过的,都是多的地方,簪子既然已经丢了外面,想要再找回来,不能说毫无可能,不过希望的确是微乎其微。
大概,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这个簪子虽然丢了,总比丢的是破军头饰上的那套发簪好……霜晴有些苦笑着,自安慰似的想到。
思来想去的,霜晴轻轻叹了口气,索性从包里翻出来一枚原来收集的万花雁虞的头饰,简单的将头发绾了起来。
——万花的发饰一般都很简单,却极为雅致温婉,当然,最被霜晴看中的一点就是,就那么一支发簪,如果掉下来了,头发自然也就跟着全部散了下来。
这样总不可能再一个不小心就把簪子给弄丢了吧!
霜晴重新收拾好所有东西之后,又从客栈里出来,骑着嚼了一上午的饴糖却没有吃一根马草的踏炎乌骓往城外走去——虽然不久前,霜晴才刚刚想过,一个月都不给踏炎乌骓挖马草了!
可是,那也就只能是心里想想了。
霜晴的包里一共也没剩下几根紫花苜蓿,再不去挖点马草,用不了几天,踏炎乌骓就得挨饿了。其实客栈的马栏里从来不缺马草和清水,清水踏炎乌骓偶尔还能喝两口,马草,它嘴挑啊!不是霜晴挖的,它就真的宁可饿着也不吃啊!
霜晴又轻轻的拍了拍烈日下正往城外背驰而去的踏炎乌骓,替它捋顺了一下风中被吹起的鬃毛。踏炎乌骓也振奋的嘶鸣了一声,仿佛不知疲倦一般,瞬间奔得更快!
这个江湖中,和霜晴最为亲密、最为熟悉的,怕是只剩下一只踏炎乌骓了……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从来说变就变。
城外的天空,刚刚还烈日炎炎,转眼间,便是乌云密布,暴雨倾盆。
才刚刚挖了十几颗马草,而且还是紫花苜蓿和甜象草掺杂,一颗皇竹草都没有找到,霜晴便感觉到了一点雨水落了自己的脸颊上。
霜晴一脸惆怅无奈的闭了下眼睛,抹了下脸上的雨水——这可是她刚刚才换好的衣服!
破军套装上因为萧秋雨沾染了血迹,墨韵青髓长裙因为叶孤城和朱南被泼了一身的茶水,现,这套刚刚换上还不到一个时辰的思无邪,又注定要被暴雨淋湿……
雨势来得这么急、雨下得又这么大,霜晴挥挥手招呼还绕着一棵树兴奋的用马蹄子踩树下那些一簇一簇似乎刚刚冒头没几天的小蘑菇的踏炎乌骓。
踏炎乌骓虽然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还是第一时间哒哒哒的跑过来到了主的身边。
城外有一个很小也很简陋的酒家,名字倒是取得极为有趣,叫做“又一村”。
反正也到了晌午,外面也正暴雨倾盆,霜晴想着这里随便吃顿午饭,等到雨过天晴,万物如洗,满是勃勃生机,马草长得更为鲜嫩,正好趁此机会多为踏炎乌骓挖一些长得较好的马草!
霜晴循着“又一村”的招牌到了店门口时,只用一根雁虞簪子绾着的长发差不多已经湿透了,身上因为披着一袭披风,衣服虽然也都氤氲得很是潮湿,倒是总不至于和头发一样,用手稍稍一攥就滴答滴答的往下滴水。
霜晴进门的时候,一身衣饰即使略显狼狈,长发也慢慢的滴水,但是,这般单薄的样子,却衬得她更显清丽脱俗。
就连“又一村”的掌柜也没有想到,外面下着瓢泼大雨的时候,还会有客进来,而且还是一位即使淋了雨,却愈发显得温婉脱俗的佳。
喝了半个晚上,一个上午,已经醉得差不多了的陆小凤下意识的抬起头,看到立门口的竟然是霜晴,顿时精神一震。
才掀开门帘,还没走进来,只是看到了里面的情景,霜晴顿时也笑了,一双漆如墨染、晶莹漂亮的眼睛亮亮的注视着丹凤公主。
霜晴的笑容如雨后晴空,明媚而愉快,“该说什么?是冤家路窄,还是生何处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