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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妖禽尸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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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章:妖禽尸身

    “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长啸声中,王兵腾空而起,然后如闪电一般,朝帕金斯雪山的主峰上飞窜而去,动作如行云流水、闲庭信步,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完全不像当初那样,要小心翼翼的才能攀登上去,可见在进阶先天之境以后,王兵的实力是陡然大增,像帕金斯雪山主峰这样的险峰,已经不再是王兵的阻碍,现在攀登起来就是小菜一碟,轻松自如。

    王兵还有一背包的“雪莲王”,藏在主峰上面悬崖峭壁的裂缝深处,这个时候要走,当然要取下来带回去,这种人间不出世的天地灵物,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实在是太珍贵了,为了它,妖禽怒火中烧、发疯拼命,而王兵都差一点把小命送掉,还好王兵的运气不错,最后不仅得到了“雪莲王”,灭杀了妖禽,而且还因祸得福,得以进阶先天之境。

    这“雪莲王”简直就是王兵命里的异数,它不仅是王兵这次雪域蛮荒高原核心区之行的主要目标,更是接下来一连串奇遇的导火线。可以说起到了命运转折点的作用。

    试想,如果王兵不进行这次雪域蛮荒高原核心区之行,那么他与“雪莲王”就会失之交臂,更不会遇到妖禽,从而产生后来一连串的厮杀争斗,进而将王兵置于必死的绝地之中,好在吉人自有天相,这必死之局不仅没有埋葬王兵,反而成就了他的旷世奇遇,从此,一颗新星在宇宙默默无闻的海蓝星上,开始茁壮成长,就好像是蝴蝶效应一样,慢慢的影响到宇宙的各个时空。

    所以说,这世上的任何事物都皆有定数,人力难以改变。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就是这个道理,而如果连一分天注定也没有,那么就是奋斗到死,都没有任何作用,毕竟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很可能在你前进的道路之上,一个风浪打过来。你就会遭到灭顶之灾。有气运。你就会化险为夷,甚至于因祸得福,反之,就是尘归尘。土归土。

    当然定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你通过修炼和积善,一样可以改变定数,不是有“积善成德,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这一说吗,而佛门的“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也是同样的道理。

    飞腾直上,王兵整个人就像是一只飞鸟一样。在悬崖峭壁上疾飞如电,上下四五千米高的笔直悬崖,就好似平川大道一般,连一丝一毫的阻碍也没有,而凌厉的罡风也像是温柔的清风。只能微微吹拂王兵的衣角,倏忽之间,王兵就已经来到了掩藏装有“雪莲王”背包的地方。

    “还好,这里远离战场,没有被雪崩波及到,多亏我有先见之明,否则,现在就没有这么乐观了。”

    看到背包安然无恙,王兵心里松了一口气,如果这样的天地灵物毁于雪崩之下,那可就太可惜了,好在这一幕并没有发生,如果真的发生了,王兵觉得,就是自己将妖禽从地狱中复活过来,然后再杀死它十遍,心里都不会觉得解恨。

    将背包背上,然后王兵又向“雪莲王”生长的那个凹陷之处,飞掠了过去。

    像“雪莲王这样珍稀罕有的天地灵物,几天不见都会有些心痒难忍,现在有机会不去看看,总会觉得有些放心不下,心里不踏实,因为这“雪莲王”不仅关系到王兵今后的修炼进程,更是关系到今后一系列行程计划的安排,可千万别出什么闪失,否则王兵会悲痛欲绝、懊悔不已的。

    三盘两转之后,王兵终于来到了几乎在悬崖另一侧的“雪莲王”生长之地。

    落在凹陷口处,然后王兵举目一看,只见在阳光的照射之下,遍地的“雪莲王”含苞待放,芊芊摇曳,散发出高贵迷人的芬芳,同时,一股浓郁的天地元力,向王兵迎面扑来,虽然这些天地元力,不能和积雪当中成千上万年以来积累的天地元力相提并论,但是也足够惊人的了,远不是外界可以比较的。

    “这里难道是灵穴?否则天地元力怎么会这么浓郁,另外,这‘雪莲王’也真怪,难道只开花不结果,一年四季都散发出花香?”

    王兵看到雪莲王竟相开放的样子,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没有在地上看到有种子或者是果实一类东西的遗骸,这不能不令王兵感到惊奇,有些惊诧“雪莲王”花期之长。

    王兵开始来的时候,修为还没有完全进入先天之境,所以天地之桥在没有进入神融天地的修炼状态之时,是完全关闭的,因此,对外界天地元力的状况不是很敏感,而现在已经完全进入了先天之境,于是天地之桥大开,随时随地都处于内外交融的状态,这样就立马发现了雪莲王生长之处的不同。

    如果王兵不是已经找到了吸纳天地元力的更好方法,那么他都想长年累月的呆在这里修行了,像这样天地元力浓郁的所在,是王兵以前无法想象的,如果他以前能在这样的地方修炼,那么早就已经进阶先天之境了。

    至于“雪莲王”的开花时期长,那是因为天地灵物怎么可能会和一般的植物一样呢?“雪莲王”的开花期长达数十年,开花期越长,则吸纳的天地元力越多,其花瓣上面的金丝也越多,功效也就越大,王兵到来的时候,已经是开花期的后半程了,再晚来个十年八年,可能就只能采摘价值不太大的雏花了。

    想不清楚,王兵也懒得伤脑筋,只要“雪莲王”还在自己手中,安然无恙,那就完事大吉了。

    “我不可能长期呆在这里,如果我走了,有其它飞禽来觊觎偷食‘雪莲王’,那我该怎么办?”

    这样一处生长天地灵物的所在,王兵当然想据为己有,以作为今后长期供应修炼资源的供应点,但是要能有效的保护它才行,结果王兵思考了好半天,也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来保护这一片灵物,以免遭其它飞禽走兽的蚕食。只能寄托于妖禽的余威,使其他飞禽走兽不敢靠近。

    想到这里,王兵不禁灵机一动:“要是有妖禽的气味在这里,估计那些有贼心没贼胆的飞禽走兽,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样就安全了。”

    想着,王兵突然觉得眼前一亮:“我靠,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开始被我击毙的那只妖禽,可不是被后来它的伴侣给带到山下去了吗?应该是将它给掩埋起来了。以防止被其它的动物伤害到其尸身。我现在赶紧到山下去找一找。应该还能够找得到,凭我的神识,还有更加犀利的天眼通,这一切应当不在话下。”

    想着。王兵急匆匆的飞身下山,去寻找那被击毙的妖禽尸身。

    来到当初与妖禽激战的悬崖峭壁下方,王兵腾空而起,然后展开天眼通,向下方厚厚的积雪扫描而去,结果搜索了一大圈,却没有任何发现,于是王兵只好扩大搜索范围。

    “咦!不想找到老伙计了。”

    原来王兵在一处雪沟的深处,发现了当初击毙妖禽的那一把短剑。虽然这把短剑算不上什么神兵利器,但是它跟随王兵已经旷日时久了,而且王兵还两次用它击毙生死大敌,所以对于它的感情,王兵还是很深的。一旦失去,就会有失去老朋友的感觉,心里怪不舒服的,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所谓敝帚自珍,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本来王兵也要来寻找它的,不想在搜寻妖禽尸身的时候,倒率先发现了它,顿时,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在心中猛然升起,于是王兵立马飞腾过去,然后一头扎入积雪当中,向积雪深处潜去,接近之后,一把将它从岩石中拔了出来,接着一飞冲天,飞出了雪洞。

    把玩着手里的短剑,王兵有重宝失而复得的感慨,这把普通的短剑,其貌不扬,而且几经磨难和重创,其外形已经显得有些微弯,而且刃口也变得凸凹不平,本该废弃了,但是出于诚挚的感情,王兵还是将它找了回来,打算修整一下,继续使用,这把短剑王兵已经用顺手了,拿着它,内心有安宁和踏实的感觉。

    将先天真元注入手掌,王兵将剑身轻轻一搬,顿时就恢复了剑身的笔直度,接着两根手指夹住刃口一抹,立马刃口就锋芒毕露,锋利如初了,满意的看了看手里的短剑,接着王兵对着剑身叩指一弹,顿时一缕清历的颤音呼啸而出,回荡在雪域的四方。

    仔细倾听,这剑啸声中,似乎充满了金石般萧萧杀伐的意味,使闻听的人,有金芒加身般不寒而栗的感觉,显然这把短剑在多次征战和饮血之后,已经沾惹上了煞气,有摄人心魄的杀伐气息,在把玩了几下之后,接着王兵就把它放入背包之中,至于其剑鞘,早就在王兵坠落的过程当中,被毁坏掉了。

    继续寻找妖禽的尸身,结果又找了一大圈,还是没有找到。

    “我靠,这死妖禽的伴侣,将它埋到哪里去了?这方圆几公里我都找遍了,结果还是没有什么发现,它会将它埋到哪里去呢?难道拖回它们的巢穴去安葬?这好像有些不合逻辑吧,我记得那妖禽的伴侣,是飞出片刻就飞了回来的,应该就埋在这附近,有可能被雪崩覆盖住了吧。”

    于是,王兵加大天眼通的威力,终于在一处深深的雪沟里面,发现了妖禽的埋身之处。

    “靠,小样,你丫的就是埋藏得再深,也还是被我发现了,这样多么没趣。”

    王兵心里对妖禽鄙视了一番,然后腾身飞渡过去,接着就一头扎入积雪里面,并潜入下去,最后将它提了上来。

    看着妖禽临死之前凶神恶煞的表情,王兵过去踢了它一脚,“他奶奶的,老子本来还敬你是一个人物,存心忍让你,结果你小子不识象,一点都不地道,而且还一心要打生打死的,这下可好了吧,你小子不仅雪莲王今后没得吃的了,而且还要成为老子的下酒菜,活该你个王八蛋!”

    看着妖禽死不瞑目的样子,王兵终于解气了,这妖禽完全就是一个愣头青,给它三分染料,它就要开染坊了,根本就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所以,最后只能是自寻死路,一死了之。

    这妖禽将王兵的好心和谦让,完全当成了驴肝肺,还以为别人是怕了它,好像它雪山无敌霸主多了不起似的,所以虽然开了灵智,最终还是因为兽性未脱,凶暴残忍,结果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所以倒在了修行的道路上,否则的话,它与王兵攀上交情,指不定哪一天,也许会进化成人形,从此纵横宇宙,不在话下。

    在我们这个宇宙当中,并不缺乏兽形人、虫形人,宇宙中更有虫族和兽族,而且还是与人族鼎立的宇宙四大势力之一,因此,在海蓝星上有妖禽毫不为奇,王兵今后踏入宇宙,还会与这些宇宙异族经常争强斗狠,所以来日方长,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掂量掂量妖禽的分量,估计也就一两千斤的样子吧,“我靠,看它体型蛮大的,不想才这点分量,可能是一身都覆盖着长长的羽毛,所以显得体型特别巨大吧。不过,它这样生长也是合理的,如果没有长长的羽毛和非常宽大翅膀的支撑,估计这样巨大体重的鸟类也飞不起来,就会像鸵鸟一样,因为体型太过于巨大,只能在地上奔跑了。”

    “砰砰!……”

    王兵伸出手指,弹了弹妖禽巨大的爪子,结果,居然有金石声传出,可见是相当的坚硬和强悍,“他奶奶的,真够坚硬的,就是一般的合金钢,也不见得比它强多少。”

    这妖禽的一双巨爪,经过“雪莲王”的催化和变异,已经是变得坚如精钢,王兵当初都差点吃了它的大亏,甚至于连王兵手里拿的合金钢材质的短剑,都被妖禽一爪拍变了形,若不是王兵的实力强大,肉身变态,可能早就被它拍成肉酱了,那里还轮得到王兵现在在这里验收胜利成果。

    单掌虚劈,顿时,妖禽的一只大腿就被王兵切了下来,这切下来的,当然是准备做食材食用的,否则这样的灵禽不吃,那也太对不起王兵的一番辛苦了,而且也太暴殄天物了,因为这妖禽吃“雪莲王”成长,已经进化到了半步先天的境界,其*本身就成了罕见的天材地宝,如果弃而不用,这岂不是暴殄天物是什么?王兵当然不是这样的傻子,所以,只好笑纳了。

    提起剩下的大半个身子,王兵腾空而起,然后向“雪莲王”的生长之处,飞升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