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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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风感到很无奈,就算再怎么恨谢明珊,但终究是他的女儿,不能不救,想了想,最后想到的只有谢千凝,“如今能帮我们的只有千凝,让她出面跟封启泽谈,只有才能让封启泽答应救明珊。”

    “又,又是谢千凝,难道除了她,我们就不能有别的办法吗?”宁妍很排斥去求谢千凝,甚至不想跟她再有牵扯。

    “那你说除了她,还有谁能说得动封启泽?我当初就提醒过你们,不要妄想从她身边把封启泽抢走,你们就是不听,还大胆的到太岁头上动土,简直就是活腻了。你知不知道温氏集团破产的真正原因?”

    “是,是什么?”

    “就是温少华抛弃千凝娶了明珊,这就是温氏集团破产的真正原因。因为温少华没有按照约定娶千凝,所以天翔银行停止对温氏集团的资助,温氏集团因此没有资金周转,进而破产。你们以为从千凝身边把温少华抢走是成功的事吗?你们错了,你们根本没有成功,只是在走向灭亡,你们抢走的只是温少华这个躯壳而已,他所拥有的一切,你们根本就抢不走。温氏集团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千凝,当他们伤害千凝之后,下场有多惨,你是知道的吧。”

    “怎么,怎么严重啊!”宁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此刻才明白谢千凝的厉害。

    怪不得明珊才刚嫁给温少华,温氏集团就出现危机,之后情况越来越糟糕,最后宣告破产,原来根本原因就是他没娶谢千凝。

    当初还以为所有的事都向着她们发展,殊不知却暗含毁灭,从她们开始抢夺温少华开始,就已经是个错误。

    “如果你们胆敢再去惹封启泽,我敢保证,你们的下场会更惨。封启泽不是温少华,他这个人的阴狠,你们想象不到。”

    “我们现在哪里还敢去惹封启泽?今天明珊跑到封启泽家里去闹了,还用死来威逼封启泽,结果被封启泽刺穿了手掌,现在吓得魂都没了,怎么可能还敢去招惹他,现在就算是打死我,我也不敢去惹封启泽了。好了,先别说这件事了,还是想想怎么救明珊吧,我真担心她真的得了精神分裂症,要是得了这种病,她这辈子就完了。”

    “你们,哎——”谢正风真的很无语,对于她们这种愚蠢又过分的行为感到生气,不是气封启泽的残忍,而是气她们母女两愚蠢又过分,居然用死来威胁封启泽,简直就是活腻了。

    “你别只顾着叹气,想想办法吧。”宁妍着急道,这时兜里的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发现是医院打来的电话,于是立刻接听,“什么?好,我马上赶回去,你们帮我稳住她。”

    “发生什么事了?”谢正风看到宁妍怎么着急,忍不住担忧的问,心里明白是谢明珊出事了。

    “明珊醒了,情绪似乎不大好,医生担心控制不住她,要我回去。可是我身上已经没钱了,我——”宁妍一说到钱的事,就很难为情,尴尬的低着头,说不下去了。

    “这些钱你暂时拿着吧,先拿去应应急,我再想办法。”谢正风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数目并不多,都给了宁妍,现在心里只想救女儿。

    不管谢明珊做过多少伤害他的事,她终究是他的女儿,这个事实永远都改变不了,他不能放着女儿不管。

    也罢,事已至此,只能先救人,别的事以后再说。

    宁妍颤抖的伸出手,将钱揣在手中,眼里流下了懊悔的泪水,真心的认错,“正风,我错了,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错了,我不该奢求一些不实际的东西,我不该从小教育明珊一切向钱看,我错了。”

    她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错得很严重,错得毁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毁掉了女儿的一生,她这一辈子真是大错特错。

    “行了,别的话多说无益,你快点回去照顾明珊吧,我会找千凝好好谈谈,相信她会帮我们的。再过三天就是千凝和封启泽的婚礼,你最好看着明珊,不要让她出来搞乱,否则下场会更惨。”

    “我们做了那么多对不起千凝的事,她还会帮我们吗?”。

    “说到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千凝的为人比明珊好千百倍,她不会像你们那样的没有良心,尽是做一些损人利己的事,而明珊之所以会变成这样,都是你的错。好了,一些伤人的话我不想多,你走吧。”

    “……”

    宁妍深知错在自己,没脸再多说,低着头走人,每走一步,感觉有千斤重,回想自己这辈子追求的东西,一点都不实际。

    她羡慕有钱的富家太太,一直都想做个有钱人,做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太太。然而这些虚荣,比不上一家人幸福来得重要。

    只可惜她知道得太迟了,所有的幸福都已经让她毁掉。

    谢正风看着宁妍沉重的背影,对她所有的恨、所有的怨,终究还是不能持续太久,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了,此时心里有的只是哀愁、无奈、悲伤。虽然他已经不再怨恨宁妍,但他很清楚,他们回不到过去了,如果不是中间横着一个女儿,他们会是陌路人。

    多想这些无意,还是想想该怎么求得谢千凝答应帮忙吧,毕竟封启泽是个很难搞定的人。

    没关系,他相信千凝一定会帮他。

    怎谢只看。第二天一早,谢千凝就犹如重获自由的小鸟,迫不及待的出来飞翔,呼吸新鲜的空气,享受千千大世界的美妙。

    昨天晚上她已经和丁小然约好,今天一起逛街吃饭,两人一早就碰面,畅谈自己最近所发生的事。

    丁小然听了谢千凝所说的故事,拿着请帖,满是感慨,“真像是童话故事里的情节,我什么时候也能遇见怎么一个白马王子呢?老天啊,你赐我一个王子吧。”

    “丁小然,你发什么神经啊,别乱喊啦,让人看到很丢脸的!”谢千凝用手捂住她的嘴,让她低调点。

    她可不想被人当成神经病来看待。

    “行行行,我不喊了。千凝,我现在目前还是单身,你给我介绍介绍几个优秀点的男人好不好,最好是像封启泽那样的,不仅长得帅、多金,还很专情,简直就是每个女人心目中完美的男人,只可惜他只爱你一个,别的女人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你当世界上的好男人很多吗?我告诉你,我家小猴是独一无二的,想要找他的翻版,那你只能等着做我儿子的老婆了,也就是我的媳妇,到时候你要叫我婆婆。”

    “那你快点生儿子吧,等他十八岁之后娶我,好不好,婆婆。”

    “丁小然,你想男人想疯了吧。”

    “错,我是想好男人想疯了。虽然我现在是大龄剩女,但我宁缺毋滥,田伟给我的教训让我永生难忘,我不会因为年龄到了要嫁人而随便找个男人给嫁了,要么就嫁好男人,要么就孤身一人。”

    丁小然满面笑容,仰望着天空,把自己心里的真实想法说出来,看起来一点都不着急。

    这种事,不能急,着急的婚姻大半都是劣质产品,要了也没意思。

    谢千凝点点头,很赞同这一的说法,鼓励她,“小然,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一个爱你的好男人。”

    “谢谢你的祝福,记得哦,你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把花抛给我,知道吗?”

    “好啦好啦,抛给你。走,那边新开了一家衣服店,我们过去看看。”

    “你给我买新衣服吗?”

    “丁小然,你又开始剥削我了。”

    “你现在是洪氏集团和封氏帝国的第三大股东,钱多的是,买件衣服给我小菜一碟。哎呦,好千凝,你别那么小气嘛,我一个月才几千的工资,还不敌你出去才一餐呢!”

    “我不理你。”

    “不理也得理,我赖定你了。”丁小然嬉闹的往谢千凝身上挠,边走边和她逗着玩。

    两个人女人嘻嘻哈哈的往前面的服装店走去,旁边,有着沧桑的老清洁工在清扫垃圾。

    谢千凝没有多注意,直接往衣服店里走,然而才刚走进门一步,眼角不经意的看了清洁工一眼,于是就转头过来,看清楚一点,惊讶道:“温,温伯伯,怎么,怎么是你啊?”

    这是她的温伯伯吗?

    温明远远的就听到了谢千凝的声音,所以低着头,不敢看,也不想让她认出来,却不料还是被认出来了,一听到她喊‘温伯伯’,赶紧跑,像是在逃避什么一样。

    “温伯伯——”谢千凝追了上去,

    丁小然已经走进了衣服店,发现谢千凝追着一个清洁工跑,自己也跟着跑出来,“千凝——”

    结果一条路上,三个人追着跑,引来路人诧异的眼神。

    温明上了年纪,根本就跑不过,才跑了一下子就气喘吁吁,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扶着路边的花圃喘气,脸色苍白无比。

    谢千凝追了上来,站在温明旁边,惊讶而又心疼的看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她的温伯伯,外表沧桑不说,整个人瘦得像干柴一样,头发苍白了许多,手指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伤痕,就连脸上也好。

    好好的一个人,短短的一个月却变成了这样,看得让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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