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带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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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绿虽然按普通意义来说算是死宅,但作为一个淘宝店主,每隔一段时间总要在大清早亲自去批发衣服,众所周知,早间的批发市场那就是一个极度考验眼力手力和脚力的地方,所以她的行动力还是很强的,“说做就做”永远不是神话。
洗头、洗澡、煮面、更衣、吃面,这一系列全部搞定也不过只花了一个多小时,紧接着,她随手将用过的饭碗朝厨房的水池里一丢,径直回到房间中,找出白雪雯昨天刚领回的三千元工资——放在小城市这算是个不错的数字,但在这里,真心只是饿不死而已,更别提,其中的一部分还要付做房租,但现在没有这种必要了。
随后,她拿出个小旅行包,根据接收的记忆将笔记本电脑、一些衣物和较为重要的私人物品塞入其中后,拎着就出了门。
没错,她要离开这里。
许彬?
抱歉,她的未来规划里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临出门前,苏绿眼角余光无意中瞥见放在杂物盒中的蓝色粗水彩笔,愣了愣后,微笑了起来,如果熟悉她的人见到,八成能够明了,这货又想做坏事了。只见她一把丢下手中的包,直接拿起水彩笔,在茶几的玻璃板上径直写下了几行大字,略欣赏了片刻后,她将笔放回原处,又将另一件东西放在玻璃板上,站起身拿起包,头也不回地一路走远。
随着“砰”的一声响,这间埋葬了白雪雯无数欢笑、泪水、期盼、绝望的屋子失去了最后坚守的人,终于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半小时后,苏绿搭乘上了去往白雪雯家乡W城的汽车。
小城C城与繁华大都市W城相距不远,两者间每天都有无数班动车,最开始来到这里时,白雪雯下班后偶尔会来车站附近逛一逛,有几次差点就冲动地搭上了回去的车,但到底是忍住了,想着既然离开时说“要和阿彬一起活出个人样给你们看”,就等到那时候再回去,到时候一家人就可以再像以前那样快活地生活在一起。
却没想到,再也找不到机会。
虽说“分别是为了下次相聚”,但人生中有多少分别是没有再见机会的?
一个错误的决定,换来的结果就是后悔一辈子。
苏绿微皱起眉,突然觉得心口生疼生疼,她知道,这是白雪雯的灵魂在哭泣——因为同处一具身体,她们的思维可以相通甚至交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彼此间毫无秘密,只有自己想要这么做或者情绪强烈到某个地步时才可以将意识传达给对方,简单来说,前者是主动,后者是被动。
现在知道痛了?真是个傻姑娘,哪怕要死,至少也得等见到最后一面再说吧?说句不好听的,一家人,死也要死一起,像之前那样算是个怎么回事。
她微叹了口气,决定不再想这事,转而闭目养起神来。
阖眼间,她伸出手按压了下心口——别哭了,我带你回去见父母。
而苏绿所不知道的是,在她这么做的瞬间,许彬也刚好站在了她刚离开的那间房的门口。
他笑着回头对跟随而来的几人说:“这就是我家了。”
“许哥,你都是经理了,还住这里?怎么着也该买个别墅啊。”
“小李,说什么呢。”虽然下属的吹捧让许彬很得意,但他还是很谦虚地表示,“我还只是副经理呢,再说,哪来买房的钱,你借我啊?”
“哎,真是越富越小气。”
小李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成功地把自家上司逗乐了。
许彬一边笑着一边拍着他的肩头:“谁说我小气?今天饭菜随便吃,啤酒随便喝,我要皱一下眉头就是你孙子!”
“哎哟,那可不敢当。”
“去!”
“哈哈哈……”
许彬一边和小李开着玩笑,一边回头冲站在身后的另一位俊朗青年说:“书唯,你也和雪雯多年未见了吧?今天正好,尝尝她的手艺,虽然总是笨手笨脚的,但这些年也总算是练出来了。”
“嗯。”青年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方书唯向来就不是什么爱说话的人,所以许彬也没因这态度而生气,或者说正好相反,他现在心中充满了一种强烈的愉悦感。方书唯和他在大学期间住同一个宿舍,不过却算不上哥们。他知道,这家伙虽然不显山露水,家里却实在很殷实。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对于这种衔着金汤匙长大的人一直有一种有种淡淡的嫉妒感,包括白雪雯在内。但现在不同了,白雪雯这朵“高岭之花”已经成功地被他踩到尘土中,而方书唯……喜欢过白雪雯。
虽然没有明确地表现出来,但许彬不是傻子,他在当年就发觉了,只是他也不傻,从未想过点破。
时隔多年相见,方书唯看到他这个当年的穷小子已经事业而成,而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居然跟最普通的女人一样素面朝天,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用已经变得极其粗糙的手为其他男人亲自下厨作羹汤,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呢?大概很不好受吧。
方书唯不好受,许彬就好受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终于成功地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现在,他才是胜利者。
所以才在再遇不久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对方邀请了回来,当然,为了不显得那么突兀,还特地拉了向来会捧人的小李作陪。
许彬从来不爱自己开门,哪怕三更半夜回来也要大声敲门,让已经睡下的白雪雯来开,他知道自己这心理多少有点变态,但每次成功地使唤这位曾经被他追逐了一年多的大小姐,总会让他觉得很舒心。但今天,他决定稍微体现一下风度,于是自己开门,钥匙很好找——白雪雯体贴地在上面贴上了一个绿叶状的贴图,她的是小红花。
门打开后,他直接朝里面喊:“雪雯,来人了。”再一看鞋架,“多拿一双拖鞋来。”
可惜,等待了一会儿,屋中都没人回话。
许彬微皱起眉头,心中涌起些许不愉快的情绪,手机关机还不听叫,是在出什么幺蛾子?
“许哥,嫂子不会是出去了吧?”
“应该是吧。”他接着小李的话说,“哎,都说了别老在下班的时候去买菜,结果她却回答我说‘这个时候的菜便宜’,说了多少次就是不听,家里还缺这点钱吗?”
“哈哈,许哥,那是嫂子会过日子。”
“什么会过日子,只会花又不会赚,再省有什么用,败家啊。”许彬摇头叹了口气,转而拿起了鞋架上的脚套,“干脆用这个得了,还方便。”
“哎,好。”
“谢谢。”
几人鱼贯进入了屋子。
从听说父母去世的消息到自杀再到今天,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再假设苏绿之前收拾东西,屋中显得不那么简洁,尤其是空气中还飘散着方便面的味道,这让许彬的脸色很不好看。才刚说过她现在家务做的不错,白雪雯就给他来这一出,不存心打脸么?虽说他现在N天才回来一次,但只要他还回来,她就该每天都把屋子打扫干净!
善于察言观色的小李一看情况要糟,立刻另起了一话题:“哎哟,经理,你们家沙发可真漂亮。”
“是吗?”许彬打起精神接上,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在方书唯的面前丢人了,“走,咱们先去坐。”
几人很快走到了沙发边,而后,同时愣住了。
原因无它,被沙发包围着的玻璃茶几上,居然被用蓝色水彩笔写着这样几行字——
“亲爱的贱男先生,再见……不对,再也别见了!”
苏绿虽然按普通意义来说算是死宅,但作为一个淘宝店主,每隔一段时间总要在大清早亲自去批发衣服,众所周知,早间的批发市场那就是一个极度考验眼力手力和脚力的地方,所以她的行动力还是很强的,“说做就做”永远不是神话。
洗头、洗澡、煮面、更衣、吃面,这一系列全部搞定也不过只花了一个多小时,紧接着,她随手将用过的饭碗朝厨房的水池里一丢,径直回到房间中,找出白雪雯昨天刚领回的三千元工资——放在小城市这算是个不错的数字,但在这里,真心只是饿不死而已,更别提,其中的一部分还要付做房租,但现在没有这种必要了。
随后,她拿出个小旅行包,根据接收的记忆将笔记本电脑、一些衣物和较为重要的私人物品塞入其中后,拎着就出了门。
没错,她要离开这里。
许彬?
抱歉,她的未来规划里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临出门前,苏绿眼角余光无意中瞥见放在杂物盒中的蓝色粗水彩笔,愣了愣后,微笑了起来,如果熟悉她的人见到,八成能够明了,这货又想做坏事了。只见她一把丢下手中的包,直接拿起水彩笔,在茶几的玻璃板上径直写下了几行大字,略欣赏了片刻后,她将笔放回原处,又将另一件东西放在玻璃板上,站起身拿起包,头也不回地一路走远。
随着“砰”的一声响,这间埋葬了白雪雯无数欢笑、泪水、期盼、绝望的屋子失去了最后坚守的人,终于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半小时后,苏绿搭乘上了去往白雪雯家乡W城的汽车。
小城C城与繁华大都市W城相距不远,两者间每天都有无数班动车,最开始来到这里时,白雪雯下班后偶尔会来车站附近逛一逛,有几次差点就冲动地搭上了回去的车,但到底是忍住了,想着既然离开时说“要和阿彬一起活出个人样给你们看”,就等到那时候再回去,到时候一家人就可以再像以前那样快活地生活在一起。
却没想到,再也找不到机会。
虽说“分别是为了下次相聚”,但人生中有多少分别是没有再见机会的?
一个错误的决定,换来的结果就是后悔一辈子。
苏绿微皱起眉,突然觉得心口生疼生疼,她知道,这是白雪雯的灵魂在哭泣——因为同处一具身体,她们的思维可以相通甚至交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彼此间毫无秘密,只有自己想要这么做或者情绪强烈到某个地步时才可以将意识传达给对方,简单来说,前者是主动,后者是被动。
现在知道痛了?真是个傻姑娘,哪怕要死,至少也得等见到最后一面再说吧?说句不好听的,一家人,死也要死一起,像之前那样算是个怎么回事。
她微叹了口气,决定不再想这事,转而闭目养起神来。
阖眼间,她伸出手按压了下心口——别哭了,我带你回去见父母。
而苏绿所不知道的是,在她这么做的瞬间,许彬也刚好站在了她刚离开的那间房的门口。
他笑着回头对跟随而来的几人说:“这就是我家了。”
“许哥,你都是经理了,还住这里?怎么着也该买个别墅啊。”
“小李,说什么呢。”虽然下属的吹捧让许彬很得意,但他还是很谦虚地表示,“我还只是副经理呢,再说,哪来买房的钱,你借我啊?”
“哎,真是越富越小气。”
小李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成功地把自家上司逗乐了。
许彬一边笑着一边拍着他的肩头:“谁说我小气?今天饭菜随便吃,啤酒随便喝,我要皱一下眉头就是你孙子!”
“哎哟,那可不敢当。”
“去!”
“哈哈哈……”
许彬一边和小李开着玩笑,一边回头冲站在身后的另一位俊朗青年说:“书唯,你也和雪雯多年未见了吧?今天正好,尝尝她的手艺,虽然总是笨手笨脚的,但这些年也总算是练出来了。”
“嗯。”青年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方书唯向来就不是什么爱说话的人,所以许彬也没因这态度而生气,或者说正好相反,他现在心中充满了一种强烈的愉悦感。方书唯和他在大学期间住同一个宿舍,不过却算不上哥们。他知道,这家伙虽然不显山露水,家里却实在很殷实。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对于这种衔着金汤匙长大的人一直有一种有种淡淡的嫉妒感,包括白雪雯在内。但现在不同了,白雪雯这朵“高岭之花”已经成功地被他踩到尘土中,而方书唯……喜欢过白雪雯。
虽然没有明确地表现出来,但许彬不是傻子,他在当年就发觉了,只是他也不傻,从未想过点破。
时隔多年相见,方书唯看到他这个当年的穷小子已经事业而成,而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居然跟最普通的女人一样素面朝天,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用已经变得极其粗糙的手为其他男人亲自下厨作羹汤,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呢?大概很不好受吧。
方书唯不好受,许彬就好受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终于成功地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现在,他才是胜利者。
所以才在再遇不久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对方邀请了回来,当然,为了不显得那么突兀,还特地拉了向来会捧人的小李作陪。
许彬从来不爱自己开门,哪怕三更半夜回来也要大声敲门,让已经睡下的白雪雯来开,他知道自己这心理多少有点变态,但每次成功地使唤这位曾经被他追逐了一年多的大小姐,总会让他觉得很舒心。但今天,他决定稍微体现一下风度,于是自己开门,钥匙很好找——白雪雯体贴地在上面贴上了一个绿叶状的贴图,她的是小红花。
门打开后,他直接朝里面喊:“雪雯,来人了。”再一看鞋架,“多拿一双拖鞋来。”
可惜,等待了一会儿,屋中都没人回话。
许彬微皱起眉头,心中涌起些许不愉快的情绪,手机关机还不听叫,是在出什么幺蛾子?
“许哥,嫂子不会是出去了吧?”
“应该是吧。”他接着小李的话说,“哎,都说了别老在下班的时候去买菜,结果她却回答我说‘这个时候的菜便宜’,说了多少次就是不听,家里还缺这点钱吗?”
“哈哈,许哥,那是嫂子会过日子。”
“什么会过日子,只会花又不会赚,再省有什么用,败家啊。”许彬摇头叹了口气,转而拿起了鞋架上的脚套,“干脆用这个得了,还方便。”
“哎,好。”
“谢谢。”
几人鱼贯进入了屋子。
从听说父母去世的消息到自杀再到今天,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再假设苏绿之前收拾东西,屋中显得不那么简洁,尤其是空气中还飘散着方便面的味道,这让许彬的脸色很不好看。才刚说过她现在家务做的不错,白雪雯就给他来这一出,不存心打脸么?虽说他现在N天才回来一次,但只要他还回来,她就该每天都把屋子打扫干净!
善于察言观色的小李一看情况要糟,立刻另起了一话题:“哎哟,经理,你们家沙发可真漂亮。”
“是吗?”许彬打起精神接上,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在方书唯的面前丢人了,“走,咱们先去坐。”
几人很快走到了沙发边,而后,同时愣住了。
原因无它,被沙发包围着的玻璃茶几上,居然被用蓝色水彩笔写着这样几行字——
“亲爱的贱男先生,再见……不对,再也别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