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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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崇白磨磨唧唧的在街上游玩,还买了一个游戏机,身后的保镖们自然是负责拿东西的料。
崇白玩不会专门选择那些高大的建筑,小巷子、小摊子他都会走走看看。好奇心的他还在小摊上买了两件衣服,是一大一小的情侣半袖,倒不是多好看,而是上面用廉价的印刷出来的两只大大的小白虫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以崇家与柳家的品味,谁会在衣服上印刷昆虫等低下的动物?再说,他们也不会穿短袖半褂的,他们的衣服最简单的也是用银丝绣成的白衬衫,如云团锦簇,阳光下也会闪出华贵的风采。
崇白出门穿的是专门的私人裁缝制作的休闲衬衫,俊秀可爱的面容,眼神灵动,阳光下的白衬衫闪烁着丝丝银光,一看就不是凡物,小商贩们早就瞄准了这个小财神,一看就是有钱人,别以为他们没有看到这个少年身后的几个酷哥,一看就是练过的。
“帅哥看看这个,最新出产的…….”人来人往的小巷子里小商贩们眼睛毒辣盯着这个水灵灵的小公子,手里抓着自己最得意的商货,希望能吸引对方的注意。
“小公子看这个,要不要一只可爱的小兔子……..”一个卖宠物的小商贩手里提溜着小兔子,小兔子小小的,白色的皮毛,圆圆的红眼睛小腿还在到处乱踢着。
崇白‘嗤’的一声就笑了出来,别人听不出这只兔子的话,他可是听的真真切切的这兔子大骂着小商贩,“格老子的,把老子赶紧放下了!小心兔大爷生气了啊!”
崇白摇摇头,没有理会这兔子,反而被路边的一个卖烤红薯的给吸引了,甜甜的味道,老远都能闻得到,吸吸鼻子,他盯上了最大的那个红薯,色泽是土黄色的,这样的红薯才是最甘甜的。
卖红薯的老大爷瞧着面前崇白这副馋样,被逗乐了,道,“小哥是第一次吃红薯?大爷的红薯可是整条街最甜最香的,保证你呀,吃了还想吃!”
崇白点点头,“嗯嗯,我相信。”闻着都这么甜,怎么会不好吃呢?
红薯很快就烤好了,崇白小心的掰开了,热气腾腾的美味瞬间吸引了他的全部心神,尝一口,真是美极了!
这么大的一块红薯崇白居然三两下就下肚完结,一时间卖红薯的大爷也高兴了,暗道自家的红薯就是香,瞧这孩子大约是吃撑了吧?
红薯本来就很耐饱,他又吃了那么大的一个,自然是吃饱了,不过,他眼睛还是盯着红薯不放,又买了四五个让保镖带回去。
“让柳亦谦也尝尝这个味。”崇白舔舔唇,满足的想着。
逛完小巷子,崇白迈着腿又开始溜达,精神头十分足。
侯云涵此时又喝的差不多了,醉汹汹的从小酒坊里出来一转弯就看到精神十足的崇白嘴里叼着一串烤面筋,没有一点气质的啃食着。
侯云涵打着酒嗝,慢慢走过去,扶着树干对着崇白笑道,“哟,崇大少爷今天怎么有兴致出来玩?”
崇白扭头看原来是个醉汉,还是个认识自己的醉汉,眼神迷离,步伐颠倒的,眼睛都喝的眯起来了,“喔,你是?”
“看来还是没有恢复记忆,嗝~”侯云涵拉了拉缠在腰上的领带,大概是勒的有点紧,不舒服了,扯了几下没有扯下来十分不耐烦,点着脚步迷迷糊糊的走了几步,然后‘扑通’的一声摔在了地上,然后再也没有爬起来。
崇白吃完串串,蹲在他跟前一看,还细细的打着鼾声,原来是睡着了。
苦着脸想了想,这人明显是认识自己的,要是自己就这么把人扔下也不是个事,一个身强力壮的保镖走了过来,作为保镖的头,他被柳建安万千嘱咐一定要及时帮助解决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夫人您有何吩咐?”
“唔,这个人我认识吗?”崇白道,“看他的样子似乎是认识我的,我是该把他扛着走呢?还是就这么扔着不管?”
“回夫人话,这人是侯家的少爷,跟您以前认识。”保镖头头仔细辨认,道。
“那我是不是应该把他带走?”崇白站起身来,“就这么定了,我们回去吧。”
“夫人,您要不要把他送回侯家?”保镖心知家主并不喜欢夫人与他之前的朋友一起玩,所以他并不希望将这个侯家少爷带回柳家。
要是把侯家少爷带回去还不知道家主会是什么反应呢!
“那好吧,你派人把他送回去吧。”崇白满不在乎的答道,对着一边的卖串串的小老板道,“再来两串烤面筋!”
保镖动作粗鲁的将人扛起来塞进车厢里,司机手脚麻利的脚踩油门蹭的一下就飞驰而去。
晚上柳亦谦回到家里的时候,破天荒的发现崇白没有多吃,而是简简单单喝了一碗粥就完了,盘子里多出了几个烤红薯,卖相倒还好,金黄金黄的。
尝了口,味道真不错,身边的柳建安管家笑眯眯的道,“少爷,这可是夫人特意从外面带回来的,您得多吃点才行。”
柳亦谦抬头看了一眼不说话的崇白,笑了笑,慢慢的吃着烤红薯,虽然对甜食不怎么喜欢,但是对方带回来的,也觉得十分甜软可口。
夜晚,保镖给柳亦谦汇报了崇白一天的行踪,当提到侯家的侯云涵的时候,眯了眯眼睛,这个侯云涵与崇白关系很好,以前崇白不是自己夫人的时候,他也曾见过两人一起勾搭肩膀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打架闹事都是两人一起干,算是合格的狐朋狗友。
以前的事情他可以不计较,但他不希望崇白接着与这样的人做朋友,谁知道现在的他会不会被带坏了。
“找人去给这个侯云涵带个话,让他不要找夫人。”
“是,家主。”保镖低下头,应道。
柳亦谦回到卧室里,崇白买回来的那两个一大一小的印着白虫子的短袖正摊在床上,质地很廉价,硬硬的,闻着还有一股子的异味,柳亦谦皱着眉头,他不知道为什么崇白会买这样的两件衣服,手指捏着衣服扔到一边的沙发上。
新找来的几个看石头区别的人还算是有那么两把刷子,只是成功率不大,柳亦谦叹了口气,看来是真的要使用机械了,不过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实验,普通的机器根本就无法分辨出它们的差别。
崇白哼着小曲儿洗完澡,上了床,接着打开电脑看电影,没有注意到自家老公的烦恼,柳亦谦也没有说什么。
不管这些石头是人能否分辨或者机械能否分辨,他都不会让崇白亲自上手。
夜晚的温度已经开始降低,崇白睡着睡着就会滚到柳亦谦怀里紧紧抱住,像一只小猴子一般盘在对方身上,柳亦谦一开始还不习惯,到最近已经能很顺手的搂着对方,睡得很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生病了,头晕目眩,恶心难受,所以断更了一天,字数也不多,希望大家谅解,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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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白磨磨唧唧的在街上游玩,还买了一个游戏机,身后的保镖们自然是负责拿东西的料。
崇白玩不会专门选择那些高大的建筑,小巷子、小摊子他都会走走看看。好奇心的他还在小摊上买了两件衣服,是一大一小的情侣半袖,倒不是多好看,而是上面用廉价的印刷出来的两只大大的小白虫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以崇家与柳家的品味,谁会在衣服上印刷昆虫等低下的动物?再说,他们也不会穿短袖半褂的,他们的衣服最简单的也是用银丝绣成的白衬衫,如云团锦簇,阳光下也会闪出华贵的风采。
崇白出门穿的是专门的私人裁缝制作的休闲衬衫,俊秀可爱的面容,眼神灵动,阳光下的白衬衫闪烁着丝丝银光,一看就不是凡物,小商贩们早就瞄准了这个小财神,一看就是有钱人,别以为他们没有看到这个少年身后的几个酷哥,一看就是练过的。
“帅哥看看这个,最新出产的…….”人来人往的小巷子里小商贩们眼睛毒辣盯着这个水灵灵的小公子,手里抓着自己最得意的商货,希望能吸引对方的注意。
“小公子看这个,要不要一只可爱的小兔子……..”一个卖宠物的小商贩手里提溜着小兔子,小兔子小小的,白色的皮毛,圆圆的红眼睛小腿还在到处乱踢着。
崇白‘嗤’的一声就笑了出来,别人听不出这只兔子的话,他可是听的真真切切的这兔子大骂着小商贩,“格老子的,把老子赶紧放下了!小心兔大爷生气了啊!”
崇白摇摇头,没有理会这兔子,反而被路边的一个卖烤红薯的给吸引了,甜甜的味道,老远都能闻得到,吸吸鼻子,他盯上了最大的那个红薯,色泽是土黄色的,这样的红薯才是最甘甜的。
卖红薯的老大爷瞧着面前崇白这副馋样,被逗乐了,道,“小哥是第一次吃红薯?大爷的红薯可是整条街最甜最香的,保证你呀,吃了还想吃!”
崇白点点头,“嗯嗯,我相信。”闻着都这么甜,怎么会不好吃呢?
红薯很快就烤好了,崇白小心的掰开了,热气腾腾的美味瞬间吸引了他的全部心神,尝一口,真是美极了!
这么大的一块红薯崇白居然三两下就下肚完结,一时间卖红薯的大爷也高兴了,暗道自家的红薯就是香,瞧这孩子大约是吃撑了吧?
红薯本来就很耐饱,他又吃了那么大的一个,自然是吃饱了,不过,他眼睛还是盯着红薯不放,又买了四五个让保镖带回去。
“让柳亦谦也尝尝这个味。”崇白舔舔唇,满足的想着。
逛完小巷子,崇白迈着腿又开始溜达,精神头十分足。
侯云涵此时又喝的差不多了,醉汹汹的从小酒坊里出来一转弯就看到精神十足的崇白嘴里叼着一串烤面筋,没有一点气质的啃食着。
侯云涵打着酒嗝,慢慢走过去,扶着树干对着崇白笑道,“哟,崇大少爷今天怎么有兴致出来玩?”
崇白扭头看原来是个醉汉,还是个认识自己的醉汉,眼神迷离,步伐颠倒的,眼睛都喝的眯起来了,“喔,你是?”
“看来还是没有恢复记忆,嗝~”侯云涵拉了拉缠在腰上的领带,大概是勒的有点紧,不舒服了,扯了几下没有扯下来十分不耐烦,点着脚步迷迷糊糊的走了几步,然后‘扑通’的一声摔在了地上,然后再也没有爬起来。
崇白吃完串串,蹲在他跟前一看,还细细的打着鼾声,原来是睡着了。
苦着脸想了想,这人明显是认识自己的,要是自己就这么把人扔下也不是个事,一个身强力壮的保镖走了过来,作为保镖的头,他被柳建安万千嘱咐一定要及时帮助解决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夫人您有何吩咐?”
“唔,这个人我认识吗?”崇白道,“看他的样子似乎是认识我的,我是该把他扛着走呢?还是就这么扔着不管?”
“回夫人话,这人是侯家的少爷,跟您以前认识。”保镖头头仔细辨认,道。
“那我是不是应该把他带走?”崇白站起身来,“就这么定了,我们回去吧。”
“夫人,您要不要把他送回侯家?”保镖心知家主并不喜欢夫人与他之前的朋友一起玩,所以他并不希望将这个侯家少爷带回柳家。
要是把侯家少爷带回去还不知道家主会是什么反应呢!
“那好吧,你派人把他送回去吧。”崇白满不在乎的答道,对着一边的卖串串的小老板道,“再来两串烤面筋!”
保镖动作粗鲁的将人扛起来塞进车厢里,司机手脚麻利的脚踩油门蹭的一下就飞驰而去。
晚上柳亦谦回到家里的时候,破天荒的发现崇白没有多吃,而是简简单单喝了一碗粥就完了,盘子里多出了几个烤红薯,卖相倒还好,金黄金黄的。
尝了口,味道真不错,身边的柳建安管家笑眯眯的道,“少爷,这可是夫人特意从外面带回来的,您得多吃点才行。”
柳亦谦抬头看了一眼不说话的崇白,笑了笑,慢慢的吃着烤红薯,虽然对甜食不怎么喜欢,但是对方带回来的,也觉得十分甜软可口。
夜晚,保镖给柳亦谦汇报了崇白一天的行踪,当提到侯家的侯云涵的时候,眯了眯眼睛,这个侯云涵与崇白关系很好,以前崇白不是自己夫人的时候,他也曾见过两人一起勾搭肩膀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打架闹事都是两人一起干,算是合格的狐朋狗友。
以前的事情他可以不计较,但他不希望崇白接着与这样的人做朋友,谁知道现在的他会不会被带坏了。
“找人去给这个侯云涵带个话,让他不要找夫人。”
“是,家主。”保镖低下头,应道。
柳亦谦回到卧室里,崇白买回来的那两个一大一小的印着白虫子的短袖正摊在床上,质地很廉价,硬硬的,闻着还有一股子的异味,柳亦谦皱着眉头,他不知道为什么崇白会买这样的两件衣服,手指捏着衣服扔到一边的沙发上。
新找来的几个看石头区别的人还算是有那么两把刷子,只是成功率不大,柳亦谦叹了口气,看来是真的要使用机械了,不过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实验,普通的机器根本就无法分辨出它们的差别。
崇白哼着小曲儿洗完澡,上了床,接着打开电脑看电影,没有注意到自家老公的烦恼,柳亦谦也没有说什么。
不管这些石头是人能否分辨或者机械能否分辨,他都不会让崇白亲自上手。
夜晚的温度已经开始降低,崇白睡着睡着就会滚到柳亦谦怀里紧紧抱住,像一只小猴子一般盘在对方身上,柳亦谦一开始还不习惯,到最近已经能很顺手的搂着对方,睡得很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生病了,头晕目眩,恶心难受,所以断更了一天,字数也不多,希望大家谅解,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