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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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任没走回头路,而是先向北来到q市市郊的自由市场,他的同伴丘洪标以杂货小贩的身份在那里等着他。丘洪标不但负责接应于任,同时也是他的瞭望员。如果于任没有按时回来,丘洪标会在自由市场等待二十四小时后自行撤离。
见到丘洪标后,两人立即收拾东西穿城北上,预定的撤离点是q市北面一百多公里的海边某处。
出城向北没走多远,于任就感觉不对。从十里铺到城南一带,路上几乎看不到人。但是现在,路边林子里总晃动着一些模糊的影子,于任本能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立刻让丘洪标把两只手枪都从包里拿出来,子弹上膛打开保险,并准备好备用弹匣。
丘洪标从大包里抽出两件做工粗糙的防弹背心:“市场里的生意人告诉我,城南那边全靠互助会镇着,天黑以后携带武器在外晃荡的,第一次扣枪赶人,第二次直接击毙。没有人可以躲过他们的机器人搜索,被逮到第二次绝对是最后的永别,所以弄得那边晚上比白天还安全。”
“他们有一种类似计算机联网的生物特征数据库,可以迅速而又方便地核查所有陌生人。”于任想起了募兵处见到的那位军官的腕式终端,他明白自己也已进入互助会的数据库,下一次绝不可能再以无法解释的新身份亮相。
这对一个中情局的特工来说,无异于前途被毁了一半。但是于任相信,只要能把手上这份纸卷送回去,他也许可以再也不用出外勤了。
于任本是土生土长的燕赵男儿,读高中时当街摆摊的父亲被城管围殴重伤致死,他径直冲入城管办公室连杀三人后离家潜逃。从缅甸偷渡越境来到泰国后,他选择了一条刀口舔血的发展道路,从赌场保镖到毒贩卫队护卫,杀人越杀越顺手。当得知母亲在狱中病亡后,他变得更加疯狂暴戾,在道上的名声也越来越响。在被乔纳森招募进入中情局之前,于任手上的人命至少有两百条。
但是,无论是时间还是鲜血,都无法掩盖他对自己故土的刻骨仇恨。
“正是你们,造就了今天的我。只要我不死,必定加倍回报。”
于任恨恨地看着那些伸头探脑的影子,知道今天免不了要过五关斩六将,但这种事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在泰国混的这些年,他成天摸的都是枪,闭上眼想的都是杀人,睁开眼就去开工。活着,对他来说就是杀人。除了枪,他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杀人,甚至用牙齿和指甲也能干掉对手。他不去杀人,已经是客气,别人要来杀他,那绝对要屠尽对方全家。这是野兽的逻辑,也是丛林的唯一法则。
最关键的是,他并不在乎死亡。
他是个独生子,父母已逝,再无牵挂。
于任小心地从自己包里摸出一个防水合金筒,把那卷纸轻轻塞进去,然后把圆筒挂在自己脖子上。从自由市场买来的土制防弹衣压着金属圆筒,咯得他胸口很不舒服,于是他动了一下挂链,把那东西转到左腋下,这才感觉舒服多了。
当于任在做这些的时候,丘洪标也没闲着。他拿出一个黑色gps,开启后仔细校正了当前座标,随后又摸出两副头戴式夜视仪换上新电池。两个人接下来的路程,就要全靠这些东西了。
准备完毕后,他们离开公路进入野地里迂回前进。于任和丘洪标都经常执行战斗任务,经验告诉他们,面临危险时,选择主动出击比坐以待毙要更有利于生存。把自己暴露在光秃秃的公路上,让敌人躲在暗处肆意窥探占据先机,那更是嫌自家命太长的做法。
两人在一处树林里停了下来,这里地形高低起伏,树木对视线影响很大,正适合伏击。如果没猜错的话,跟踪他们的应该是几个妄图劫财害命的土匪,消灭追踪者不但可以掐掉对方的眼线,也能震慑对方气焰。
耐心的等待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十多分钟后,两个蹑手蹑脚的黑影进入了于任的视线。
于任向丘洪标做了一个噤声手势,等待这两个影子从身边不远处滑过,当他们背朝自己时才举枪开火。
“啪!啪!”克鲁格手枪的发射声在黑夜里听起来格外清脆。
两个黑影背心同时中弹,向前扑倒后不再动弹。于任扑过去,翻过尸体发现居然是一男一女,两人都已毙命。女的手边有一杆铁砂猎枪,男的身下压着一支卡拉什尼科夫风格的仿制冲锋枪。于任拾起冲锋枪,又从男尸口袋里搜出两个备用弹匣。
“后面还有人!”丘洪标喊了一声,手里的克鲁格手枪再度开火。他打了三枪后立刻就地翻滚换了位置,树林外果然响起一阵自动步枪的哒哒扫射声,其间还夹杂着不同口音的咒骂。
于任没有开枪,他猫着腰悄悄从侧面摸了过去,手指滑过冲锋枪的保险快速检查了一遍这件新武器。看来,背后来的不止一群狼。
夜视仪里很快出现了几个卧伏在草丛中的灰色影子,这些人都挤在一起,推攘着缓慢向前爬动,典型的非职业军人做派。丘洪标知道于任正在干什么,他在前面有一下没一下地开火,继续吸引着这帮人的注意力。
于任像一只耐心的猎豹,绕到这帮人后面,一寸一寸接近的同时把鞋帮里的匕首摸了出来。
五个人,他没有把握瞬间击倒他们,所以只能一个一个偷袭。
匕首扎进腰部肾脏带来的剧痛直冲颅顶,受袭者的惨呼被一只手掌封堵在咽喉中,锋锐的利器在内脏中反复而有力地搅动,直到猎物彻底失去抵抗能力。
倒数第二个人被于任挥动的冲锋枪枪托砸在太阳穴上,一声不吭栽倒下去。前面警觉的三人转过身来,看见的却是一支喷吐着火焰的冲锋枪口。这支冲锋枪老得膛线都快磨没了,但在五米之内还是有足够威力的,夜视镜里可以清楚看见那三人栽倒时身上溅出的体液。于任打空弹匣后倒提冲锋枪,直接拔出手枪给这些人脑门上挨个补枪。
听到冲锋枪声停后,前面及时趴下的丘洪标才赶过来增援,他看到于任背后刚才被砸晕的那人正在挣扎爬起,于是也甩手补了一枪,直接把这人脑袋崩开。
夜风凄凄,寂静中不知从什么方向又传来急促而模糊的人语声。
“还有人?我们走,这里不能留!”于任没想到这黑夜里居然隐藏了如此之多的狼群,他和丘洪标再厉害终归架不住人多,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
克鲁格手枪的脆响在黑夜里传出很远。在普通人听来,那就是几声让人心惊肉跳的枪响。但在专业人士耳中,这几声枪响包含的信息却大为不同。
听到枪声的上尉眯起了眼睛,在这片历经战火反复洗涤的地区,他从未听到过这种清脆而短促的枪声。那是一种陌生的武器,既不是国防军的制式武器,也不是露西亚人的武器。
“朝枪声那边靠过去,准备战斗!”上尉低声发出命令,他身后的二十多名士兵迅速分成两队,弯着腰快速向前推进。
近段时间,城北郊区的盗匪活动极为猖獗,后勤部向前线阵地上输送补给的车辆多次遭到伏击,车毁人亡物资被哄抢一空。赵振宇让上尉带一个排的精锐老兵狠狠教训一下城外土匪们,没想到刚抵达埋伏位置就听到奇怪的枪声。
公路上传来急促的踢踏声,那是穿着皮靴的脚在快速奔跑的声音。
于任和丘洪标不紧不慢地继续沿着林子里往北移动,在一处狭窄隘口,他们埋设了一枚反步兵钢珠跳雷。几分钟后传来的沉闷爆炸声让他们估算出敌人的大致距离,上尉却因为损失了两名士兵而勃然大怒,导致两死四伤的钢珠跳雷可不是普通土匪能有的武器,前面的敌人肯定有来头。
“把狗放出去,所有人横队散开,以最大速度追击!”伏击部队带着两条套上嘴笼的德国牧羊犬,现在正是它们发挥作用的时候。
从敌人的移动轨迹来看,对方一直在向北运动,如果是露西亚人的侦察组,他们应该想着西面撤退。上尉心中的疑云更加浓厚,他决定不顾一切地咬住对方,无论如何也要看看对方到底是哪路神仙。
后面的人声越来越近,撕破夜空的猎犬狂吠让于任打了个激灵。
他已经猜到背后追来的多半是国防军,刚才射杀土匪的枪声引来的麻烦。
这里是荒郊野外,摆脱人类的追击并不难,但要甩掉嗅觉灵敏的猎犬几乎不可能。军队里的猎犬通常会接受应对枪支攻击的训练,如果不是在能见度极好的开阔地界,要想远距离射杀这些动作敏捷的畜生简直比登天还难。
“怎么办?”丘洪标有些慌了。
于任一咬牙:“往海边跑!”他打算从悬崖上跳到海里,虽然下面礁石密布,但对追兵和猎犬的行动也会有很大限制。
两个人放下背包开始狂奔,身后的狗吠声越来越近,追兵已经能看到两人的影子。
哒哒哒,追赶的国防军士兵开火了,很快有更多人开枪射击。
一发子弹打在丘洪标的背上,没有穿透防弹背心但却把他推了个趔趄摔倒在地,当他爬起来时,身后传来一阵风声,一只猎犬扑到他背上,张口狠狠咬住他持枪的右手。这时候,另一只狼狗也到了,呼哧一下咬住他的左小腿。
丘洪标发出一声惨叫,左手伸到怀里拉掉破片手雷保险环,用尽最后力气喊道:“给我老婆打电话!”
轰隆一声巨响,夹杂着猎犬的哀嚎。
于任没有丝毫犹豫地飞身跃起,随即消失在悬崖和海浪的黑暗中。
一分钟后,在几只手电筒光柱照明下,上尉注视着地上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尸体的右手握着一把方头方脑的黑色手枪。
“克鲁格?”有识货的人在旁边嘀咕。
于任没走回头路,而是先向北来到q市市郊的自由市场,他的同伴丘洪标以杂货小贩的身份在那里等着他。丘洪标不但负责接应于任,同时也是他的瞭望员。如果于任没有按时回来,丘洪标会在自由市场等待二十四小时后自行撤离。
见到丘洪标后,两人立即收拾东西穿城北上,预定的撤离点是q市北面一百多公里的海边某处。
出城向北没走多远,于任就感觉不对。从十里铺到城南一带,路上几乎看不到人。但是现在,路边林子里总晃动着一些模糊的影子,于任本能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立刻让丘洪标把两只手枪都从包里拿出来,子弹上膛打开保险,并准备好备用弹匣。
丘洪标从大包里抽出两件做工粗糙的防弹背心:“市场里的生意人告诉我,城南那边全靠互助会镇着,天黑以后携带武器在外晃荡的,第一次扣枪赶人,第二次直接击毙。没有人可以躲过他们的机器人搜索,被逮到第二次绝对是最后的永别,所以弄得那边晚上比白天还安全。”
“他们有一种类似计算机联网的生物特征数据库,可以迅速而又方便地核查所有陌生人。”于任想起了募兵处见到的那位军官的腕式终端,他明白自己也已进入互助会的数据库,下一次绝不可能再以无法解释的新身份亮相。
这对一个中情局的特工来说,无异于前途被毁了一半。但是于任相信,只要能把手上这份纸卷送回去,他也许可以再也不用出外勤了。
于任本是土生土长的燕赵男儿,读高中时当街摆摊的父亲被城管围殴重伤致死,他径直冲入城管办公室连杀三人后离家潜逃。从缅甸偷渡越境来到泰国后,他选择了一条刀口舔血的发展道路,从赌场保镖到毒贩卫队护卫,杀人越杀越顺手。当得知母亲在狱中病亡后,他变得更加疯狂暴戾,在道上的名声也越来越响。在被乔纳森招募进入中情局之前,于任手上的人命至少有两百条。
但是,无论是时间还是鲜血,都无法掩盖他对自己故土的刻骨仇恨。
“正是你们,造就了今天的我。只要我不死,必定加倍回报。”
于任恨恨地看着那些伸头探脑的影子,知道今天免不了要过五关斩六将,但这种事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在泰国混的这些年,他成天摸的都是枪,闭上眼想的都是杀人,睁开眼就去开工。活着,对他来说就是杀人。除了枪,他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杀人,甚至用牙齿和指甲也能干掉对手。他不去杀人,已经是客气,别人要来杀他,那绝对要屠尽对方全家。这是野兽的逻辑,也是丛林的唯一法则。
最关键的是,他并不在乎死亡。
他是个独生子,父母已逝,再无牵挂。
于任小心地从自己包里摸出一个防水合金筒,把那卷纸轻轻塞进去,然后把圆筒挂在自己脖子上。从自由市场买来的土制防弹衣压着金属圆筒,咯得他胸口很不舒服,于是他动了一下挂链,把那东西转到左腋下,这才感觉舒服多了。
当于任在做这些的时候,丘洪标也没闲着。他拿出一个黑色gps,开启后仔细校正了当前座标,随后又摸出两副头戴式夜视仪换上新电池。两个人接下来的路程,就要全靠这些东西了。
准备完毕后,他们离开公路进入野地里迂回前进。于任和丘洪标都经常执行战斗任务,经验告诉他们,面临危险时,选择主动出击比坐以待毙要更有利于生存。把自己暴露在光秃秃的公路上,让敌人躲在暗处肆意窥探占据先机,那更是嫌自家命太长的做法。
两人在一处树林里停了下来,这里地形高低起伏,树木对视线影响很大,正适合伏击。如果没猜错的话,跟踪他们的应该是几个妄图劫财害命的土匪,消灭追踪者不但可以掐掉对方的眼线,也能震慑对方气焰。
耐心的等待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十多分钟后,两个蹑手蹑脚的黑影进入了于任的视线。
于任向丘洪标做了一个噤声手势,等待这两个影子从身边不远处滑过,当他们背朝自己时才举枪开火。
“啪!啪!”克鲁格手枪的发射声在黑夜里听起来格外清脆。
两个黑影背心同时中弹,向前扑倒后不再动弹。于任扑过去,翻过尸体发现居然是一男一女,两人都已毙命。女的手边有一杆铁砂猎枪,男的身下压着一支卡拉什尼科夫风格的仿制冲锋枪。于任拾起冲锋枪,又从男尸口袋里搜出两个备用弹匣。
“后面还有人!”丘洪标喊了一声,手里的克鲁格手枪再度开火。他打了三枪后立刻就地翻滚换了位置,树林外果然响起一阵自动步枪的哒哒扫射声,其间还夹杂着不同口音的咒骂。
于任没有开枪,他猫着腰悄悄从侧面摸了过去,手指滑过冲锋枪的保险快速检查了一遍这件新武器。看来,背后来的不止一群狼。
夜视仪里很快出现了几个卧伏在草丛中的灰色影子,这些人都挤在一起,推攘着缓慢向前爬动,典型的非职业军人做派。丘洪标知道于任正在干什么,他在前面有一下没一下地开火,继续吸引着这帮人的注意力。
于任像一只耐心的猎豹,绕到这帮人后面,一寸一寸接近的同时把鞋帮里的匕首摸了出来。
五个人,他没有把握瞬间击倒他们,所以只能一个一个偷袭。
匕首扎进腰部肾脏带来的剧痛直冲颅顶,受袭者的惨呼被一只手掌封堵在咽喉中,锋锐的利器在内脏中反复而有力地搅动,直到猎物彻底失去抵抗能力。
倒数第二个人被于任挥动的冲锋枪枪托砸在太阳穴上,一声不吭栽倒下去。前面警觉的三人转过身来,看见的却是一支喷吐着火焰的冲锋枪口。这支冲锋枪老得膛线都快磨没了,但在五米之内还是有足够威力的,夜视镜里可以清楚看见那三人栽倒时身上溅出的体液。于任打空弹匣后倒提冲锋枪,直接拔出手枪给这些人脑门上挨个补枪。
听到冲锋枪声停后,前面及时趴下的丘洪标才赶过来增援,他看到于任背后刚才被砸晕的那人正在挣扎爬起,于是也甩手补了一枪,直接把这人脑袋崩开。
夜风凄凄,寂静中不知从什么方向又传来急促而模糊的人语声。
“还有人?我们走,这里不能留!”于任没想到这黑夜里居然隐藏了如此之多的狼群,他和丘洪标再厉害终归架不住人多,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
克鲁格手枪的脆响在黑夜里传出很远。在普通人听来,那就是几声让人心惊肉跳的枪响。但在专业人士耳中,这几声枪响包含的信息却大为不同。
听到枪声的上尉眯起了眼睛,在这片历经战火反复洗涤的地区,他从未听到过这种清脆而短促的枪声。那是一种陌生的武器,既不是国防军的制式武器,也不是露西亚人的武器。
“朝枪声那边靠过去,准备战斗!”上尉低声发出命令,他身后的二十多名士兵迅速分成两队,弯着腰快速向前推进。
近段时间,城北郊区的盗匪活动极为猖獗,后勤部向前线阵地上输送补给的车辆多次遭到伏击,车毁人亡物资被哄抢一空。赵振宇让上尉带一个排的精锐老兵狠狠教训一下城外土匪们,没想到刚抵达埋伏位置就听到奇怪的枪声。
公路上传来急促的踢踏声,那是穿着皮靴的脚在快速奔跑的声音。
于任和丘洪标不紧不慢地继续沿着林子里往北移动,在一处狭窄隘口,他们埋设了一枚反步兵钢珠跳雷。几分钟后传来的沉闷爆炸声让他们估算出敌人的大致距离,上尉却因为损失了两名士兵而勃然大怒,导致两死四伤的钢珠跳雷可不是普通土匪能有的武器,前面的敌人肯定有来头。
“把狗放出去,所有人横队散开,以最大速度追击!”伏击部队带着两条套上嘴笼的德国牧羊犬,现在正是它们发挥作用的时候。
从敌人的移动轨迹来看,对方一直在向北运动,如果是露西亚人的侦察组,他们应该想着西面撤退。上尉心中的疑云更加浓厚,他决定不顾一切地咬住对方,无论如何也要看看对方到底是哪路神仙。
后面的人声越来越近,撕破夜空的猎犬狂吠让于任打了个激灵。
他已经猜到背后追来的多半是国防军,刚才射杀土匪的枪声引来的麻烦。
这里是荒郊野外,摆脱人类的追击并不难,但要甩掉嗅觉灵敏的猎犬几乎不可能。军队里的猎犬通常会接受应对枪支攻击的训练,如果不是在能见度极好的开阔地界,要想远距离射杀这些动作敏捷的畜生简直比登天还难。
“怎么办?”丘洪标有些慌了。
于任一咬牙:“往海边跑!”他打算从悬崖上跳到海里,虽然下面礁石密布,但对追兵和猎犬的行动也会有很大限制。
两个人放下背包开始狂奔,身后的狗吠声越来越近,追兵已经能看到两人的影子。
哒哒哒,追赶的国防军士兵开火了,很快有更多人开枪射击。
一发子弹打在丘洪标的背上,没有穿透防弹背心但却把他推了个趔趄摔倒在地,当他爬起来时,身后传来一阵风声,一只猎犬扑到他背上,张口狠狠咬住他持枪的右手。这时候,另一只狼狗也到了,呼哧一下咬住他的左小腿。
丘洪标发出一声惨叫,左手伸到怀里拉掉破片手雷保险环,用尽最后力气喊道:“给我老婆打电话!”
轰隆一声巨响,夹杂着猎犬的哀嚎。
于任没有丝毫犹豫地飞身跃起,随即消失在悬崖和海浪的黑暗中。
一分钟后,在几只手电筒光柱照明下,上尉注视着地上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尸体的右手握着一把方头方脑的黑色手枪。
“克鲁格?”有识货的人在旁边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