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网 > 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 > 534.第534章 少说多做

534.第534章 少说多做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一秒记住【武林小说网 www.50xsw.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肖莫。”沈迟嗓音低沉、嘶哑。

    “沈总,刚刚您给的那个号码,我查到了。”

    “说。”

    “是沈董身边人的。”

    沈迟的眸光中微微显露出诧异,他父亲?

    他父亲很少回沈家,跟许朝暮的交集并不多。五年前,他父亲就曾经教训过许朝暮,让许朝暮离他远一点。

    “我知道了。”

    “还有,沈总,沈董最近身体很不好,是周夫人一直在陪着他。”

    “哦?”这更加让沈迟诧异。

    他的父亲和母亲,各自骄傲了大半辈子,没有想到,年过半百,他们还会和好。

    “是,他们最近往来比较密切。”肖莫又加了一句。

    往来比较密切?

    沈迟眉头紧锁,恐怕,不仅仅是和好吧。

    “嗯。”沈迟淡淡道。

    “沈总,您让我查聂承朗昨晚的行踪,我也查到了。”

    “说。”

    “聂承朗昨天并没有任何异常,从公司下班后就回了家,一直在家中,没有见任何人,也没有再出来过,直到早上出门上班。”

    “这样……”沈迟若有所思。

    看来,聂承朗发给许朝暮的消息,可能真的连自己都不知情。

    “沈总,还有别的问题吗?”肖莫问。

    “我要许朝暮那五年在巴黎的生活资料。”沈迟道。

    肖莫脸上满是疑惑,沈迟怎么忽然要这个了?

    “沈总,我尽力。”肖莫道。

    毕竟五年过去了,很多东西不太可能找到,他只能说是尽力。

    “嗯。”

    沈迟闭上眼睛,继续倚在床上思考问题。

    许朝暮五年后回来,他没有问过她太多关于那五年的事情,似乎,她也没有对他说过实话。

    今天,看她能那么熟练地洗碗,他的心口仿佛被针扎了一下。

    以前在沈家,她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很多事情都会做。

    那五年,她经历过什么?

    挂上肖莫的电话后,他就一直在沉思。

    他的心口很难受,四肢百骸间都渗透着疼痛,许朝暮是他这辈子最疼爱的人,可一想到她在巴黎的那五年吃过那么多苦,他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

    午后的太阳煎烤着大地,外面的风不大,时不时慵懒地吹动着窗沿的风铃。

    风铃发出“叮叮叮叮”的清脆声,在这寂静的阁楼里听来,格外响亮。

    夏日时光长,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

    那几天,许朝暮一直住在水榭里,沈迟带着她将这儿的一草一木都认熟了。

    那些天,沈迟也没有回沈家,在水榭里静静养伤。

    这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夜晚凉快了许多,有风吹在身上,格外舒适。

    沈迟牵着许朝暮的手在花园里散步,沿着蜿蜒曲折的小路慢慢走着。

    “暮暮,你喜欢这儿吗?”他问。

    “喜欢。”

    许朝暮是真心喜欢这儿,这里没有沈家大,但更有家的味道。

    最最重要的是,这里只有她和沈迟。

    以前在沈家,她可讨厌柳如眉和沈燕柔了,在这儿,不会再有任何人为难她。

    说起来,她五年后回C市倒也没有见到过柳如眉和沈燕柔了。

    不喜欢的人,不见也罢。

    水榭的风格很清新,还有假山、喷泉、小瀑布,夏天感受不到太多的热意,反而凉风习习。

    尤其是水榭的小瀑布,从不高的假山上倾泻而下,发出“哗哗”的响声,水珠迸溅,如珠玉一般,腾升起阵阵朦胧的水雾。

    许朝暮最喜欢这个小瀑布,夏天往旁边一站,能够感受到舒适的清凉和惬意。

    “那以后跟我住这儿,可愿意?”沈迟牵着她的手,又问道。

    “看你表现。”许朝暮一笑。

    沈迟的唇角也缓缓上扬,什么叫看他表现?

    他是她老公,她不跟他住跟谁住?

    沈迟牵着她的手在水榭里散步,许朝暮没有反抗,任由他牵着。

    他干燥而温热的大掌裹着她的手,她的心中满是暖暖的温情。

    她从未想过,五年后还能跟他并肩站在一起,这样的时光仿佛已经很远,很远……

    “沈迟……”

    走着,走着,许朝暮开口,停下脚步,抬头看了他一眼。

    她如葡萄一般的大眼睛静静盯着他看,他也停下了脚步。

    灯光下,她一袭白色的长裙子恬淡清雅,黑发如瀑,如一朵静静绽放的芙蓉花。

    “嗯?”

    “我想我的小狗了。”许朝暮仰着头,轻声道。

    “哦!”沈迟一脸不满。

    跟他在一起,还敢想别的东西?是他不够吸引她的注意力?!

    “你怎么没反应嘛。”许朝暮不满地撅起嘴巴。

    “你要什么反应?”

    “你应该很高兴地说,好啊,我去帮你把小狗抱回来。”许朝暮煞有介事。

    “跟我在一起还敢想别的东西?!”沈迟怒。

    “不是吧……”许朝暮将一只手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一副发现新大陆的表情,“连小狗的醋都要吃?”

    “滚!”

    “好不好嘛,我想小狗了,它的名字叫‘发财’,它怎么都长不大,我经常给它喂好吃的,可是它就是长不大。我在巴黎的时候,它经常陪我玩的……”

    “有了大白你还想要发财?”沈迟挑眉。

    “我还会宠幸大白的,你帮我把发财接回家吧。”

    “它在哪?”沈迟问。

    “在、在聂承朗家……”许朝暮心里一阵忐忑。

    她很少在沈迟面前提起聂承朗名字的,就是怕他吃醋……

    “知道了,改天我让人去接。”沈迟这一次倒没有反驳许朝暮。

    也好,大白留在沈家,发财留在水榭。

    不过,沈迟始终没有想明白,许朝暮为什么要给这狗起这么一个很土的名字!

    许朝暮乐了:“四哥,你最好!”

    “少说多做,实际行动。”

    沈迟不动声色地看着许朝暮,他的个头比她高,他就这么低头看着她。

    许朝暮没辙,什么少说多做,就是想占她便宜呗。

    不过看在发财的份上,她别扭了一下,撇撇嘴,心一横,还是踮起脚尖!

    “吧唧”一下,她在他的脸颊印了一个吻!

    反正这么好看的老公,她也不吃亏。

    多少女人觊觎沈迟,结果连根手指头都碰不到,她挺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