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来了个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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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宫恋花说了个地址,司机默默掉头,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北宫雪给我们安顿好的房间。
别的不说,这个地方倒是和我的公司很近,以后上班就方便多了。
从门卫那拿了钥匙开门,进去之后,发现房子是一室二厅,装修倒不算是豪华,但胜在干净整洁,而且卧室有飘窗,客厅有阳台,白天的采光一定很不错,比起之前找的那个阴森森的别墅,这里实在好的太多
当天晚上我们下楼买了点菜,自己做着吃了一顿,晚上好好的睡了一觉,这应该是我这段时间一来,睡得最踏实的一次。
第二天早上,我就拎着包去上班了。
在路上我想了一堆借口,来解释我怎么这么长时间没有来公司上班,不过当我见到总编准备解释的时候,反倒是总编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我一进他的办公室,他立刻起身走了过来,神情有些惊讶道:“你,你病好了?现在没事了?”
我惊讶的看着他,什么病?他怎么一副活见鬼的表情。哦对,我想起来了,在丽江我发烧的时候,北宫接了老板的电话,告诉他我可能不行了……
我尴尬的挠挠头:“嗯……休息了一段时间,已经好多了。”
总编恢复往常的神色,点点头:“好多了就好,之前还打算给你募捐……不过这段时间一直挺忙的,所以也就耽搁下来,你现在已经好了,那就不需要了。”
募捐?
怪不得北宫说老板躲着我还来不及呢,原来是因为这个,我真是不知道北宫究竟和总编怎么描述我的病情,让老板以为我真的病入膏肓。
话说回来总编应该根本就没打算给我募捐吧,要给早就给了,不会等我回来上班才轻描淡写提了一句。不过反正我也没病,而且募捐不募捐是小事,工作别丢了就成。
“这样啊,我已经好了,当然是不需要了,对了,我手里还有点事情,先去工作了。”我堆起笑容竭力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
“嗯,去吧。”总编挥挥手。
我如释重负的出了门。
回到我原来的座位,还没坐下,就感觉数道视线直勾勾的盯着我,我立刻回视回去,却发现那些人连忙低下头装作很忙的样子。
错觉吗?我抹了抹嘴角,早上吃的杂粮煎饼,嘴角没沾酱料啊。
我打开电脑,感觉邻桌同事小王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我皱起眉头,假装没感觉到。
按照往常的习惯打开邮箱,发觉小王还在盯着我看,我猛的一抬头,他来不及收回视线,显得有些尴尬。
“怎么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几天不见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摸着鼻子疑惑的道,不只是他,其他人看我的眼神也很复杂,好像有些惊讶、嘲讽……甚至是同情,实在让人浑身不舒服。
小王和我关系不错,因为他是和我同一天进入这家公司上班的。
他小声道:“q上说。”
干嘛弄得这么神神秘秘,我环视了一圈办公室,发现办公室确实有些过分的安静了,难道这件事情不能被别人听到?
我打开q的对话框,小王飞速的打出了一行字。
‘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总编又挖人了,据说很有可能会安排他做副总编。’
我看到这一行字,脑子顿时轰一声乱了起来。
我连忙敲字‘不会吧?’
好歹我为公司忠心耿耿工作那么多年,前期成绩还算不错,不至于落到这么个下场吧?
‘是的,不过你先别着急,现在还只是试用期而已,但是他手下的作者资源很丰富,还有两个别的网站混出来的小神呢,这件事情我估摸着……哎,人生有得必有失,你也别太放在心上……况且这段时间你工作确实不在状态啊……’
我不禁脸一热,立刻想打一长串反驳,可却发现这话确实在理,我抬起头,小王冲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的确,这段时间我先是请假去找了程深,接着搬进一个谜团重重的阴宅,后来又来到丽江,本打算散散心,却不想遇到残忍的邪教杀人案件,这一来一去的,折腾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几件事情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有个三四个月了,这三四个月,我一项拿得出手的成绩都没有,我的工作是勉强保住了,可是却与副总编一职越来越远。
看来得收收心了,这次不管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情,都决不能放任自己的好奇心,保住饭碗才是第一位的!
程深、夏璐、还有以前的种种,我要向你们告别。
加油,努力工作!我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
我关掉小王的对话框,此时一个v字仇杀队面具男的头像在跳动,正是我在丽江游玩的空闲挖掘到的那位码字狂人——秦枫!看到这个头像,我心中一喜,连忙点开。
‘接收一下,’他打出一行字,给我发了个文件。
我连忙接收,完毕之后打开一看,是灵异直播文,题材是现在比较吃香的,而且已经写好了三万字开头和大纲。
我迅速粗略的浏览了一下,立刻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
‘写的不错,可以的,继续写。’我飞速的打出一行字。
秦枫回了一句‘第一次自己开文,心里有些没底。’
见状,我便开导了他几句,帮助他分析了一下文风文笔以及剧情这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 不过其实他写的文,这些方面问题都不大,主要还是有些缺乏自信。
现在他是我手里唯一的作者,我可得好好的呵护着
昨天我们比他到地方到的还要早,我们到了之后几乎什么都没做,而秦枫一回到家,竟然立刻写了三万字,真的是对得起他的名字,秦枫,勤奋!
要是他写的文能活,也算是不辜负我对他的重视了!
不过,俗话说得好,古语有云,鸡蛋不能装在一个篮子里,所以单单有秦枫一人,还是不够的!
我必须想办法多找一些作者才行。
想到这,我开始带着目的,去寻找合适的作者
不过找着找着,我反倒开始看起书来。
看着看着入了迷,这是一本写都市异能的小说,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我并不打算出去吃,于是叫了一份外卖,一边看着小说一边扒拉着饭菜。
我一看这小说写得确实还不错,虽然比起经典的那几本还差了一点,但能写得这样出彩,已经相当不错了。
我一口气看到下午下班,才恋恋不舍的返回,想起了看一下作者资料。
不看不要紧,一看到作者,先是有点吃惊但随即觉得写的这么好,算是名副其实的了。
写着文的作者算得上是写小说的元老了,叫钱大王。前期写的一些书不温不火,但是一直踏踏实实的写,也累计了一些粉丝,去年开了一本灵异类的小说,在某个网站稍微火了一阵子,由此涨了不少粉。
我现在看的这本书是去年的文,字数有些少,一共才三百多万字,上个月才完结。
我拉下来看评论,其中不乏书迷的感叹赞誉之类的评价,忽然我被一行字吸引住了视线,那个人说这个作者已经不在这个网站了,新书在这,接着甩了个链接。
这个链接的域名看着有些眼熟,我顺手点进去,愣住了,这不是我们公司的网站吗?
新书不是灵异,而是都市鉴宝文。
才发了十二万字,但是却上了排行榜,关注这本书的粉丝也非常多。
这个作者好端端的,怎么会跑到我们公司网站来写文呢,一般来说,尤其是写了很多年的作者不会轻易的更换小说网站。
首先这样极容易造成读者流失,其次也会损失一些奖金利润。
所以这个作者,很有可能是被人挖来的。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瞬间就想起小王说的那件事,他说公司新来了一个编辑,很有可能坐上副总编的位置,而且这位副总编手里还带着两个自带流量的小神。
这说的不就是他吗?
我心里顿时有些不是滋味,副总编,是我向往多年的职位,我曾经和它的位置不到咫尺,可是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我反倒成为距离他最远的人。
我关掉电脑,感觉心情沉重。
这个时候原本早就打招呼回家的小王突然回来高兴的道:“胡一金来了,他让我通知大家今天晚上去吃饭!”
吃饭?我一愣,什么情况?我第一反应是接风宴,这算不算是已经已经表明,这位素不相识胡一金成为副总编已经是铁板钉钉了?
想到这,我更加觉得心中苦涩,宝宝心里苦,宝宝不知道怎么说。
我一点也不想去这个什么接风宴,我走上去,想着怎么开口,这个时候总编从办公室走出来。
“今天是胡一金儿子满百天,他既然设宴请了全公司,我们总得给这位新同事一点面子,谁都不能请假哦!”总编呵呵的笑着,带着黑框眼镜的他显得很亲切。
满百天的酒席?我提着的心稍微下来一点,不过还是紧绷着神经,如果只是小孩满百天的酒席的,去也不是不行。
坐上车之后,我给北宫发了条微信,给她说今天得晚点回家,不过她没回我。
北宫恋花说了个地址,司机默默掉头,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北宫雪给我们安顿好的房间。
别的不说,这个地方倒是和我的公司很近,以后上班就方便多了。
从门卫那拿了钥匙开门,进去之后,发现房子是一室二厅,装修倒不算是豪华,但胜在干净整洁,而且卧室有飘窗,客厅有阳台,白天的采光一定很不错,比起之前找的那个阴森森的别墅,这里实在好的太多
当天晚上我们下楼买了点菜,自己做着吃了一顿,晚上好好的睡了一觉,这应该是我这段时间一来,睡得最踏实的一次。
第二天早上,我就拎着包去上班了。
在路上我想了一堆借口,来解释我怎么这么长时间没有来公司上班,不过当我见到总编准备解释的时候,反倒是总编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我一进他的办公室,他立刻起身走了过来,神情有些惊讶道:“你,你病好了?现在没事了?”
我惊讶的看着他,什么病?他怎么一副活见鬼的表情。哦对,我想起来了,在丽江我发烧的时候,北宫接了老板的电话,告诉他我可能不行了……
我尴尬的挠挠头:“嗯……休息了一段时间,已经好多了。”
总编恢复往常的神色,点点头:“好多了就好,之前还打算给你募捐……不过这段时间一直挺忙的,所以也就耽搁下来,你现在已经好了,那就不需要了。”
募捐?
怪不得北宫说老板躲着我还来不及呢,原来是因为这个,我真是不知道北宫究竟和总编怎么描述我的病情,让老板以为我真的病入膏肓。
话说回来总编应该根本就没打算给我募捐吧,要给早就给了,不会等我回来上班才轻描淡写提了一句。不过反正我也没病,而且募捐不募捐是小事,工作别丢了就成。
“这样啊,我已经好了,当然是不需要了,对了,我手里还有点事情,先去工作了。”我堆起笑容竭力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
“嗯,去吧。”总编挥挥手。
我如释重负的出了门。
回到我原来的座位,还没坐下,就感觉数道视线直勾勾的盯着我,我立刻回视回去,却发现那些人连忙低下头装作很忙的样子。
错觉吗?我抹了抹嘴角,早上吃的杂粮煎饼,嘴角没沾酱料啊。
我打开电脑,感觉邻桌同事小王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我,我皱起眉头,假装没感觉到。
按照往常的习惯打开邮箱,发觉小王还在盯着我看,我猛的一抬头,他来不及收回视线,显得有些尴尬。
“怎么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几天不见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摸着鼻子疑惑的道,不只是他,其他人看我的眼神也很复杂,好像有些惊讶、嘲讽……甚至是同情,实在让人浑身不舒服。
小王和我关系不错,因为他是和我同一天进入这家公司上班的。
他小声道:“q上说。”
干嘛弄得这么神神秘秘,我环视了一圈办公室,发现办公室确实有些过分的安静了,难道这件事情不能被别人听到?
我打开q的对话框,小王飞速的打出了一行字。
‘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总编又挖人了,据说很有可能会安排他做副总编。’
我看到这一行字,脑子顿时轰一声乱了起来。
我连忙敲字‘不会吧?’
好歹我为公司忠心耿耿工作那么多年,前期成绩还算不错,不至于落到这么个下场吧?
‘是的,不过你先别着急,现在还只是试用期而已,但是他手下的作者资源很丰富,还有两个别的网站混出来的小神呢,这件事情我估摸着……哎,人生有得必有失,你也别太放在心上……况且这段时间你工作确实不在状态啊……’
我不禁脸一热,立刻想打一长串反驳,可却发现这话确实在理,我抬起头,小王冲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的确,这段时间我先是请假去找了程深,接着搬进一个谜团重重的阴宅,后来又来到丽江,本打算散散心,却不想遇到残忍的邪教杀人案件,这一来一去的,折腾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几件事情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有个三四个月了,这三四个月,我一项拿得出手的成绩都没有,我的工作是勉强保住了,可是却与副总编一职越来越远。
看来得收收心了,这次不管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情,都决不能放任自己的好奇心,保住饭碗才是第一位的!
程深、夏璐、还有以前的种种,我要向你们告别。
加油,努力工作!我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
我关掉小王的对话框,此时一个v字仇杀队面具男的头像在跳动,正是我在丽江游玩的空闲挖掘到的那位码字狂人——秦枫!看到这个头像,我心中一喜,连忙点开。
‘接收一下,’他打出一行字,给我发了个文件。
我连忙接收,完毕之后打开一看,是灵异直播文,题材是现在比较吃香的,而且已经写好了三万字开头和大纲。
我迅速粗略的浏览了一下,立刻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
‘写的不错,可以的,继续写。’我飞速的打出一行字。
秦枫回了一句‘第一次自己开文,心里有些没底。’
见状,我便开导了他几句,帮助他分析了一下文风文笔以及剧情这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 不过其实他写的文,这些方面问题都不大,主要还是有些缺乏自信。
现在他是我手里唯一的作者,我可得好好的呵护着
昨天我们比他到地方到的还要早,我们到了之后几乎什么都没做,而秦枫一回到家,竟然立刻写了三万字,真的是对得起他的名字,秦枫,勤奋!
要是他写的文能活,也算是不辜负我对他的重视了!
不过,俗话说得好,古语有云,鸡蛋不能装在一个篮子里,所以单单有秦枫一人,还是不够的!
我必须想办法多找一些作者才行。
想到这,我开始带着目的,去寻找合适的作者
不过找着找着,我反倒开始看起书来。
看着看着入了迷,这是一本写都市异能的小说,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我并不打算出去吃,于是叫了一份外卖,一边看着小说一边扒拉着饭菜。
我一看这小说写得确实还不错,虽然比起经典的那几本还差了一点,但能写得这样出彩,已经相当不错了。
我一口气看到下午下班,才恋恋不舍的返回,想起了看一下作者资料。
不看不要紧,一看到作者,先是有点吃惊但随即觉得写的这么好,算是名副其实的了。
写着文的作者算得上是写小说的元老了,叫钱大王。前期写的一些书不温不火,但是一直踏踏实实的写,也累计了一些粉丝,去年开了一本灵异类的小说,在某个网站稍微火了一阵子,由此涨了不少粉。
我现在看的这本书是去年的文,字数有些少,一共才三百多万字,上个月才完结。
我拉下来看评论,其中不乏书迷的感叹赞誉之类的评价,忽然我被一行字吸引住了视线,那个人说这个作者已经不在这个网站了,新书在这,接着甩了个链接。
这个链接的域名看着有些眼熟,我顺手点进去,愣住了,这不是我们公司的网站吗?
新书不是灵异,而是都市鉴宝文。
才发了十二万字,但是却上了排行榜,关注这本书的粉丝也非常多。
这个作者好端端的,怎么会跑到我们公司网站来写文呢,一般来说,尤其是写了很多年的作者不会轻易的更换小说网站。
首先这样极容易造成读者流失,其次也会损失一些奖金利润。
所以这个作者,很有可能是被人挖来的。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瞬间就想起小王说的那件事,他说公司新来了一个编辑,很有可能坐上副总编的位置,而且这位副总编手里还带着两个自带流量的小神。
这说的不就是他吗?
我心里顿时有些不是滋味,副总编,是我向往多年的职位,我曾经和它的位置不到咫尺,可是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我反倒成为距离他最远的人。
我关掉电脑,感觉心情沉重。
这个时候原本早就打招呼回家的小王突然回来高兴的道:“胡一金来了,他让我通知大家今天晚上去吃饭!”
吃饭?我一愣,什么情况?我第一反应是接风宴,这算不算是已经已经表明,这位素不相识胡一金成为副总编已经是铁板钉钉了?
想到这,我更加觉得心中苦涩,宝宝心里苦,宝宝不知道怎么说。
我一点也不想去这个什么接风宴,我走上去,想着怎么开口,这个时候总编从办公室走出来。
“今天是胡一金儿子满百天,他既然设宴请了全公司,我们总得给这位新同事一点面子,谁都不能请假哦!”总编呵呵的笑着,带着黑框眼镜的他显得很亲切。
满百天的酒席?我提着的心稍微下来一点,不过还是紧绷着神经,如果只是小孩满百天的酒席的,去也不是不行。
坐上车之后,我给北宫发了条微信,给她说今天得晚点回家,不过她没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