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4章 你……辛苦了(还有两天,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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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算是意外之喜,但能知道玉米以后的风光的唯有方醒,甚至连朱瞻基都只是习惯性的信任他,就把培育良种的事儿扔给了嘉蔬署,实际上就是让方醒盯着的意思。
皇帝信任是一件好事,可玉米培育要多久?
站在刚打开的城门外,看着那些百姓迎着晨曦走出来,脸上还挂着睡意,哈欠声不绝于耳。
疲惫欲死是一种很痛苦的煎熬,跟着小娘在大明北方转了一圈的骑兵们现在都只想找个地方睡觉。
“辛苦你们了,自己去歇息吧。”
交趾偏于一隅,难以开眼界,于是蹇义就建议让小娘在大明北方转一圈,各处仔细看看,回去后也好给交趾的百姓们宣传一番。
哪怕对方醒有千般不满,可在对待交趾那块曾经让大明流血的地方时,蹇义依旧很谨慎。
小娘不傻,她知道这个举动就代表着大明承认了自己。
你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这个承认很难,正如同大家见面几次,谈笑风生一样,里面有多少是认可和交心?
怕是一点都没有吧?
所以小娘从马车上下来,看着那些进出的百姓,只觉得这个帝国就像是这个清晨般的……朝气勃勃!
我就是这个帝国的其中一员,而且还是绝无仅有的女官员。
小娘微微一笑,然后上车,对车夫说道:“去方家庄。”
守城的军士见马车不进城,反而掉头了,就想过来盘查。
“别查了,那个女人不是奸细。”
“大人……”
“那是大明唯一的女官员。”
马车一路到了方家庄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农人扛着锄头,身后跟着老牛在田间悠然自得的漫步,他们看着庄稼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般的迷恋。
小娘也很迷恋,她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女儿有了她的俸禄,日子过得很是肆无忌惮的快活。
可再快活也要嫁人,所以小娘就在深深的担忧着。
她不喜欢那些懒汉,担心女儿会走上自己的老路。
还是中原过去的人好啊!
可他们不会看上自己的女儿,在他们的眼中,哪怕自己是官员,可女性的身份让他们对此嗤之以鼻,不屑之至。
离经叛道啊!
她下了马车,缓缓行走在庄上,感受着自己的心从担忧慢慢的变为宁静。
归来去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她突然想起了女儿在学堂里学到的一首辞赋,她面带微笑,看着方家的大门缓缓打开。
方醒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了正门的后面,微笑着。
“见过伯爷。”
方醒看着这个面色微黑的女人,由衷的道:“你……辛苦了。”
小娘突然感到眼睛有些发酸,以往的委屈和疲惫都在这声问候中慢慢消散。
方家居然开了正门让一个女人进去,这个算是开天辟地了。
可随后方醒还叫了家人出来相见,顿时就让黄钟有些不解。
最后他作陪,三人在书房里谈话。
“……交趾如今百业兴旺,黄大人竭尽全力,粮食出产很多,甘蔗也种了许多,每年都有商人到交趾去收购甘蔗……”
“……如今交趾都说大明话,孩子们进了学堂,每日他们背诵诗词和先贤的话,那些闲人都蹲在学堂外面听,都说这才是日子…..”
儒学总是有凝聚人心的力量,如果不是以此来决定一个人的前途的话,方醒觉得这是一门类似于思想教育的必修功课。
“为何不愿意回京?”
方醒觉得小娘的功劳足以让她在京中过上舒坦的日子,能够远离交趾那个虽然火热,却依旧荒凉的地方。
小娘低头不语,就像是一个学生被老师问:你此次为何没考上举人。
方醒心中微叹,说道:“既然如此也就罢了,黄大人来信说交趾人心归附,你的功劳颇大,如今那边粮食满仓,百姓安居乐业,最多五十年,那边就会彻底忘掉那些叛逆,成为大明不可分割的疆土,你……功在千秋。”
小娘羞涩道:“伯爷过奖了,我只是带着人去帮那些女人。”
“女人就是半边天,交趾的半边天都被你给理顺了,如何不归心?”
方醒笑吟吟的夸赞着,小娘也笑了起来。
“这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活着没有目标,于是我就给了她一个目标。”
目送着小娘远去,方醒对自己当年随手的一个安排,导致了今日这等结果,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黄钟有些参与到一种改变未来的兴奋,“伯爷,这就是人心呐!”
“是,这就是人心。有的人家财万贯依旧不快活,有的人媳妇孩子热炕头就心满意足,而我……”
方醒不知道要怎样自己才能快活。
可徐景昌却很快活。
交趾的甘蔗种植他插手不少,从中获益颇大,整个定国公府都在为甘蔗而疯狂。
那些懒汉们被抓去种甘蔗,包吃包住,也给工钱,可工钱少啊!
而大明内部对糖的需求仿佛是个无底洞,这就造成了商人们蜂拥而至的局面,若不是黄福勒令不许占用耕地,估摸着交趾如今已经到处都是林立的甘蔗田。
所以最早去交趾的徐景昌就得了天大的便宜,每年徐家的收入都让他笑的合不拢嘴。
钱多了,徐景昌也开始了享受。
早上喝酒,这是徐景昌最近的爱好。
早上喝了酒,一整天人都晕乎乎的,开始会难受,适应之后就会觉得这样的感觉真不错。
他已经喝了半斤酒,然后躺在躺椅里,微眯着眼,看着前方三个女子在翩然起舞。
乐声恍如从空中传来,曼妙的舞姿让人蠢蠢欲动。
这才是生活啊!
一阵脚步声急促的传来,打断了徐景昌正在享受醇酒美人的兴致,他懒洋洋的问道:“何事啊?”
关永集急匆匆的过来,俯身道:“国公爷,府中的马车和别人的马车撞了。”
“撞了就撞了呗。”
徐景昌不为所动,关永集苦笑道:“国公爷,撞的是那位小娘……”
“干特娘的!谁干的?”
徐景昌一挥手,歌收舞歇。
关永集指指内院,“是……”
“飞花不是回家去看看吗?怎么撞上人了?”
“国公爷,那小娘据说刚从方家庄出来,正准备回城歇息,就在街上,两辆马车迎头撞上,咱们府上的马车结实…….她的就……”
“伤到哪了?”
徐景昌觉得自己真是倒霉催的,好容易新帝上位之后,对自己的敲打也结束了,可家中的小妾居然来了这么一下子。
要命啊!
关永集说道:“伤到了腿,据说当时就起不来了,她的随从马上雇了马车,已经送去了医馆。”
“那个贱人!”
徐景昌起身道:“先把那个贱人拖回来,关在屋里,没我的吩咐,不许见人。”
玉米算是意外之喜,但能知道玉米以后的风光的唯有方醒,甚至连朱瞻基都只是习惯性的信任他,就把培育良种的事儿扔给了嘉蔬署,实际上就是让方醒盯着的意思。
皇帝信任是一件好事,可玉米培育要多久?
站在刚打开的城门外,看着那些百姓迎着晨曦走出来,脸上还挂着睡意,哈欠声不绝于耳。
疲惫欲死是一种很痛苦的煎熬,跟着小娘在大明北方转了一圈的骑兵们现在都只想找个地方睡觉。
“辛苦你们了,自己去歇息吧。”
交趾偏于一隅,难以开眼界,于是蹇义就建议让小娘在大明北方转一圈,各处仔细看看,回去后也好给交趾的百姓们宣传一番。
哪怕对方醒有千般不满,可在对待交趾那块曾经让大明流血的地方时,蹇义依旧很谨慎。
小娘不傻,她知道这个举动就代表着大明承认了自己。
你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这个承认很难,正如同大家见面几次,谈笑风生一样,里面有多少是认可和交心?
怕是一点都没有吧?
所以小娘从马车上下来,看着那些进出的百姓,只觉得这个帝国就像是这个清晨般的……朝气勃勃!
我就是这个帝国的其中一员,而且还是绝无仅有的女官员。
小娘微微一笑,然后上车,对车夫说道:“去方家庄。”
守城的军士见马车不进城,反而掉头了,就想过来盘查。
“别查了,那个女人不是奸细。”
“大人……”
“那是大明唯一的女官员。”
马车一路到了方家庄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农人扛着锄头,身后跟着老牛在田间悠然自得的漫步,他们看着庄稼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般的迷恋。
小娘也很迷恋,她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女儿有了她的俸禄,日子过得很是肆无忌惮的快活。
可再快活也要嫁人,所以小娘就在深深的担忧着。
她不喜欢那些懒汉,担心女儿会走上自己的老路。
还是中原过去的人好啊!
可他们不会看上自己的女儿,在他们的眼中,哪怕自己是官员,可女性的身份让他们对此嗤之以鼻,不屑之至。
离经叛道啊!
她下了马车,缓缓行走在庄上,感受着自己的心从担忧慢慢的变为宁静。
归来去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她突然想起了女儿在学堂里学到的一首辞赋,她面带微笑,看着方家的大门缓缓打开。
方醒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了正门的后面,微笑着。
“见过伯爷。”
方醒看着这个面色微黑的女人,由衷的道:“你……辛苦了。”
小娘突然感到眼睛有些发酸,以往的委屈和疲惫都在这声问候中慢慢消散。
方家居然开了正门让一个女人进去,这个算是开天辟地了。
可随后方醒还叫了家人出来相见,顿时就让黄钟有些不解。
最后他作陪,三人在书房里谈话。
“……交趾如今百业兴旺,黄大人竭尽全力,粮食出产很多,甘蔗也种了许多,每年都有商人到交趾去收购甘蔗……”
“……如今交趾都说大明话,孩子们进了学堂,每日他们背诵诗词和先贤的话,那些闲人都蹲在学堂外面听,都说这才是日子…..”
儒学总是有凝聚人心的力量,如果不是以此来决定一个人的前途的话,方醒觉得这是一门类似于思想教育的必修功课。
“为何不愿意回京?”
方醒觉得小娘的功劳足以让她在京中过上舒坦的日子,能够远离交趾那个虽然火热,却依旧荒凉的地方。
小娘低头不语,就像是一个学生被老师问:你此次为何没考上举人。
方醒心中微叹,说道:“既然如此也就罢了,黄大人来信说交趾人心归附,你的功劳颇大,如今那边粮食满仓,百姓安居乐业,最多五十年,那边就会彻底忘掉那些叛逆,成为大明不可分割的疆土,你……功在千秋。”
小娘羞涩道:“伯爷过奖了,我只是带着人去帮那些女人。”
“女人就是半边天,交趾的半边天都被你给理顺了,如何不归心?”
方醒笑吟吟的夸赞着,小娘也笑了起来。
“这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活着没有目标,于是我就给了她一个目标。”
目送着小娘远去,方醒对自己当年随手的一个安排,导致了今日这等结果,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黄钟有些参与到一种改变未来的兴奋,“伯爷,这就是人心呐!”
“是,这就是人心。有的人家财万贯依旧不快活,有的人媳妇孩子热炕头就心满意足,而我……”
方醒不知道要怎样自己才能快活。
可徐景昌却很快活。
交趾的甘蔗种植他插手不少,从中获益颇大,整个定国公府都在为甘蔗而疯狂。
那些懒汉们被抓去种甘蔗,包吃包住,也给工钱,可工钱少啊!
而大明内部对糖的需求仿佛是个无底洞,这就造成了商人们蜂拥而至的局面,若不是黄福勒令不许占用耕地,估摸着交趾如今已经到处都是林立的甘蔗田。
所以最早去交趾的徐景昌就得了天大的便宜,每年徐家的收入都让他笑的合不拢嘴。
钱多了,徐景昌也开始了享受。
早上喝酒,这是徐景昌最近的爱好。
早上喝了酒,一整天人都晕乎乎的,开始会难受,适应之后就会觉得这样的感觉真不错。
他已经喝了半斤酒,然后躺在躺椅里,微眯着眼,看着前方三个女子在翩然起舞。
乐声恍如从空中传来,曼妙的舞姿让人蠢蠢欲动。
这才是生活啊!
一阵脚步声急促的传来,打断了徐景昌正在享受醇酒美人的兴致,他懒洋洋的问道:“何事啊?”
关永集急匆匆的过来,俯身道:“国公爷,府中的马车和别人的马车撞了。”
“撞了就撞了呗。”
徐景昌不为所动,关永集苦笑道:“国公爷,撞的是那位小娘……”
“干特娘的!谁干的?”
徐景昌一挥手,歌收舞歇。
关永集指指内院,“是……”
“飞花不是回家去看看吗?怎么撞上人了?”
“国公爷,那小娘据说刚从方家庄出来,正准备回城歇息,就在街上,两辆马车迎头撞上,咱们府上的马车结实…….她的就……”
“伤到哪了?”
徐景昌觉得自己真是倒霉催的,好容易新帝上位之后,对自己的敲打也结束了,可家中的小妾居然来了这么一下子。
要命啊!
关永集说道:“伤到了腿,据说当时就起不来了,她的随从马上雇了马车,已经送去了医馆。”
“那个贱人!”
徐景昌起身道:“先把那个贱人拖回来,关在屋里,没我的吩咐,不许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