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于是我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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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自己独自溜出医院的,醒过来的那一刻,我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虽然我见不到陆许南了,但是我好像无时无刻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相信我,死过一次的人绝对不会想要死第二次。
内心无法开解的那些事情,从再次醒来的时候就能想通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也就是那时候起,我才想到,我要彻底摆脱陆许南在我的世界里留下的阴影。
我要逃离他的掌控。
我知道医院的病房的四周有他的人在潜伏着,幸亏我是在一楼,爬个窗户溜出去并不困难,深更半夜,应该是他们人最少的时候,我没有故意躲避监控,跳了窗之后就径直回了自己的住处。
公寓浴室里还是遍地的血迹,看着怪吓人的,我看着鲜红的一片,开始佩服自己当时的勇气,在我衣食无忧的时候我居然选择了去死?真是奇怪,我以前又穷又饿的时候反而拼了命的想活下来。
总结一句,我真作。
我收拾了些简单的衣服扔进行李箱里,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我所有的钱,还有我所有的卡,揣进自己的兜里。
什么都可以不带,就是不能不带钱。
钱是最重要的。
无论去哪里,无论做什么,没有钱简直是寸步难行。
在这里,请允许我装一把文化人,我记得张爱玲曾经说过,我喜欢钱,是因为我吃过没钱的苦。
我也是一样的,我穷怕了。
我害怕贫穷。
如果有钱了,我宁愿是我自己是脑子里都是草包的那种人。
美国的夜晚并不安全,我也没有心急到想要立马离开这个地方,老实说,尽管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一年,我还是记不住这个地方的地名。
一开始其实我很不习惯在这边的生活,饮食方面可以强迫自己改正迁就,但是语言方面却是我不得不要去克服的障碍。
我在大三的时候就已经把四六级全都过了,为了打发时间也把八级考过了,理论上我的英文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说英语和考英语完全是两个概念,一开始的那几个月,我同当地人的交流靠的是语言加肢体,手脚并用的比划,后来才渐渐的习惯了这边的发音。
不过,世界通用语言相当重要。
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给学弟学妹们一些建议,那我一定会告诉他们,英语很重要!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搭乘第一辆班车,提着行李离开了这个地方,这个未知名的城市。
我去了美国西部一个更加不知名的城市,我去到哪里也是一种巧合,我并没有规划自己想要去哪里,我只是迫不及待的想离开。
车票是随意买的,车的终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生根发芽。
我特别不喜欢飘荡的感觉,以前在书店里经常看见那些故事书,那些书写的都很美,去大理去丽江,更远一点的,会去西藏,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来一场美丽的邂逅,在路途中寻找人生的意义,他们对朝九晚五的生活嗤之以鼻,他们不屑那种一成不变的人生,可这恰恰就是我向往的。
我做梦都想要那种舒适的,没有任何波折的生活。
我之前会一直留在那个地方,不过是因为我还指望着,陆许南有天回出现在我面前带我回去,可在日复一日麻木的生活之后,我不想等了,我不等了。
陆许南那个硬心肠的人,我指望不上,我只希望他善待我的孩子,当然,也是他的孩子。
我定居的地方名字叫安克斯镇,一个相当平凡又普通的小镇,这里不知名但是生活至少是安宁的。
转眼之间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了。
平淡如水,没有任何变化的日子已经过了两年了。
我在镇上的中学当中文老师,因为学习这门课程的学生并不多,所以我的工作还是很轻松的,平时下课之后,我只有一个小爱好,就是去广场上喂鸽子。
那个广场大概是小镇唯一热闹的地方了。
广场的南边就是一座教堂,我经常在哪里看见很多结婚的情侣,他们脸上的幸福也感染着我。
关于这座广场还发生过一段美丽而又悲伤的故事。
二战时期,有一对相爱的情侣,后来,男人要上战场打仗了,女人深情款款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回来的。
男人感动的一塌糊涂,他义无反顾的奔赴了战场,从一场又一场的残酷的战役中活了下来,他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功勋,可是最后他和战地护士在一来二往中产生了感情。
于是等他回到小镇的之后,他就跟女人坦白了。
女人含泪祝福,挥了挥手跟他告别。
可她还是想要等男人回心转意,她日复一日的等待着,当年她就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等着。
她这一辈子都没有嫁过人,一直到死,她都在等着那个男人。
她是死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那个时候她已经很老了,眼睛都看不清了,但是她还是睁着眼睛笑眯眯的坐在长椅上,等待。
人们还以为她只是睡着了,没想到她已经没气了。
即便是死去,她的嘴角还是带着笑的。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我为这个女人感到不值,后来我想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女人选择的是爱情。
我用一生,等一个你。
大概说的就是这个了吧。
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个很一般的下午,我上完当天唯一的一节课后,就收拾好课本回家了,和往常一样,将东西放好之后,我拿着面包就又去广场了,相比去看电视剧里那些扯淡的情节,我还是更愿意去看看那群可爱的鸽子。
我带好围巾,出了门。
天气真是有点奇怪,大大的太阳下,飘起了雪花。
我悠闲的坐在椅子上,靠在椅背,有一下没一下的逗弄着脚下的鸽子,手上的面包喂完之后,我就闭起了眼睛,美美的开始晒起了太阳。
广场上的人依旧很多,不过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好心情。
我感受到一道灼热的目光射在我的脸上,我睁开眼,顺着那道视线望去,看见那张脸时,我一愣,整个人都呆住了。
我没想到,有生之年我还能看见他。
他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冷漠,不过他瘦了很多,就显得越发的高,他深邃的黑眸一动不动的凝着我。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站在阳光下,金黄色的太阳照耀在他的白皙的容颜上,他嘴角微弯,对我笑了笑。
我从椅子上起身,一步步走到他面前,我定定的看着他。
这个世界有很多种缘分,但是我一点都不相信我和他这次的相遇是缘分。
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蓄谋已久。
我想,他策划我们今天这场遇见一定很久很久了。
我伸出手,慢慢的向他的脸上滑,我看见他渐次红了眼眶,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力的将我拥在怀里,我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被他捏坏了,他的力气可真大。
我的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看见我们身后有一对正在接吻的恋人,女孩子穿着婚纱,男孩子穿着西装,我想他们应该是刚去教父那里宣完誓。
他们的笑容那样真诚,我在心里叹息,真是相爱的一对恋人啊。
陆许南像是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神一般,滚烫的泪珠滴在我的脖子上,我想是错觉吧,铁血男儿也有泪?
他摩挲着我的肌肤,在我耳边喷洒着热气,他慢慢的说道:“我找到你了。”
“我终于找到你了。”
从此,万家灯火中,多了属于你和我的那一盏。
--正文完。
鞠躬感谢。
我是自己独自溜出医院的,醒过来的那一刻,我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虽然我见不到陆许南了,但是我好像无时无刻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相信我,死过一次的人绝对不会想要死第二次。
内心无法开解的那些事情,从再次醒来的时候就能想通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也就是那时候起,我才想到,我要彻底摆脱陆许南在我的世界里留下的阴影。
我要逃离他的掌控。
我知道医院的病房的四周有他的人在潜伏着,幸亏我是在一楼,爬个窗户溜出去并不困难,深更半夜,应该是他们人最少的时候,我没有故意躲避监控,跳了窗之后就径直回了自己的住处。
公寓浴室里还是遍地的血迹,看着怪吓人的,我看着鲜红的一片,开始佩服自己当时的勇气,在我衣食无忧的时候我居然选择了去死?真是奇怪,我以前又穷又饿的时候反而拼了命的想活下来。
总结一句,我真作。
我收拾了些简单的衣服扔进行李箱里,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我所有的钱,还有我所有的卡,揣进自己的兜里。
什么都可以不带,就是不能不带钱。
钱是最重要的。
无论去哪里,无论做什么,没有钱简直是寸步难行。
在这里,请允许我装一把文化人,我记得张爱玲曾经说过,我喜欢钱,是因为我吃过没钱的苦。
我也是一样的,我穷怕了。
我害怕贫穷。
如果有钱了,我宁愿是我自己是脑子里都是草包的那种人。
美国的夜晚并不安全,我也没有心急到想要立马离开这个地方,老实说,尽管我在这个地方生活了一年,我还是记不住这个地方的地名。
一开始其实我很不习惯在这边的生活,饮食方面可以强迫自己改正迁就,但是语言方面却是我不得不要去克服的障碍。
我在大三的时候就已经把四六级全都过了,为了打发时间也把八级考过了,理论上我的英文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说英语和考英语完全是两个概念,一开始的那几个月,我同当地人的交流靠的是语言加肢体,手脚并用的比划,后来才渐渐的习惯了这边的发音。
不过,世界通用语言相当重要。
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给学弟学妹们一些建议,那我一定会告诉他们,英语很重要!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搭乘第一辆班车,提着行李离开了这个地方,这个未知名的城市。
我去了美国西部一个更加不知名的城市,我去到哪里也是一种巧合,我并没有规划自己想要去哪里,我只是迫不及待的想离开。
车票是随意买的,车的终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生根发芽。
我特别不喜欢飘荡的感觉,以前在书店里经常看见那些故事书,那些书写的都很美,去大理去丽江,更远一点的,会去西藏,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来一场美丽的邂逅,在路途中寻找人生的意义,他们对朝九晚五的生活嗤之以鼻,他们不屑那种一成不变的人生,可这恰恰就是我向往的。
我做梦都想要那种舒适的,没有任何波折的生活。
我之前会一直留在那个地方,不过是因为我还指望着,陆许南有天回出现在我面前带我回去,可在日复一日麻木的生活之后,我不想等了,我不等了。
陆许南那个硬心肠的人,我指望不上,我只希望他善待我的孩子,当然,也是他的孩子。
我定居的地方名字叫安克斯镇,一个相当平凡又普通的小镇,这里不知名但是生活至少是安宁的。
转眼之间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了。
平淡如水,没有任何变化的日子已经过了两年了。
我在镇上的中学当中文老师,因为学习这门课程的学生并不多,所以我的工作还是很轻松的,平时下课之后,我只有一个小爱好,就是去广场上喂鸽子。
那个广场大概是小镇唯一热闹的地方了。
广场的南边就是一座教堂,我经常在哪里看见很多结婚的情侣,他们脸上的幸福也感染着我。
关于这座广场还发生过一段美丽而又悲伤的故事。
二战时期,有一对相爱的情侣,后来,男人要上战场打仗了,女人深情款款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回来的。
男人感动的一塌糊涂,他义无反顾的奔赴了战场,从一场又一场的残酷的战役中活了下来,他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功勋,可是最后他和战地护士在一来二往中产生了感情。
于是等他回到小镇的之后,他就跟女人坦白了。
女人含泪祝福,挥了挥手跟他告别。
可她还是想要等男人回心转意,她日复一日的等待着,当年她就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等着。
她这一辈子都没有嫁过人,一直到死,她都在等着那个男人。
她是死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那个时候她已经很老了,眼睛都看不清了,但是她还是睁着眼睛笑眯眯的坐在长椅上,等待。
人们还以为她只是睡着了,没想到她已经没气了。
即便是死去,她的嘴角还是带着笑的。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我为这个女人感到不值,后来我想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女人选择的是爱情。
我用一生,等一个你。
大概说的就是这个了吧。
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个很一般的下午,我上完当天唯一的一节课后,就收拾好课本回家了,和往常一样,将东西放好之后,我拿着面包就又去广场了,相比去看电视剧里那些扯淡的情节,我还是更愿意去看看那群可爱的鸽子。
我带好围巾,出了门。
天气真是有点奇怪,大大的太阳下,飘起了雪花。
我悠闲的坐在椅子上,靠在椅背,有一下没一下的逗弄着脚下的鸽子,手上的面包喂完之后,我就闭起了眼睛,美美的开始晒起了太阳。
广场上的人依旧很多,不过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好心情。
我感受到一道灼热的目光射在我的脸上,我睁开眼,顺着那道视线望去,看见那张脸时,我一愣,整个人都呆住了。
我没想到,有生之年我还能看见他。
他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冷漠,不过他瘦了很多,就显得越发的高,他深邃的黑眸一动不动的凝着我。
他穿着黑色的风衣站在阳光下,金黄色的太阳照耀在他的白皙的容颜上,他嘴角微弯,对我笑了笑。
我从椅子上起身,一步步走到他面前,我定定的看着他。
这个世界有很多种缘分,但是我一点都不相信我和他这次的相遇是缘分。
所有的久别重逢都是蓄谋已久。
我想,他策划我们今天这场遇见一定很久很久了。
我伸出手,慢慢的向他的脸上滑,我看见他渐次红了眼眶,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力的将我拥在怀里,我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被他捏坏了,他的力气可真大。
我的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看见我们身后有一对正在接吻的恋人,女孩子穿着婚纱,男孩子穿着西装,我想他们应该是刚去教父那里宣完誓。
他们的笑容那样真诚,我在心里叹息,真是相爱的一对恋人啊。
陆许南像是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神一般,滚烫的泪珠滴在我的脖子上,我想是错觉吧,铁血男儿也有泪?
他摩挲着我的肌肤,在我耳边喷洒着热气,他慢慢的说道:“我找到你了。”
“我终于找到你了。”
从此,万家灯火中,多了属于你和我的那一盏。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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