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精神病患者的复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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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将廖远今晚的所做所为弄个明白,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将他远远地撵开了去。
廖远事实上是此间酒店的法人老板,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当然拥有主人家的超然权力。林真并不能简单粗暴地撵他出去。要想对小廖老板动粗,林真还需要找个合适的借口。
在早些时候,林真提出约见卢思明的意向时,对此是仔细做过一番研究的。
廖远,1994年生,20岁。李思明,1996年生,18岁。
李思明就是卢思明,他刚好18岁获得了成年人独立行为权力,但是在中国人的心目中,18岁还是个大孩子。44岁的卢氏集团总裁夫人倘若单独和一个18岁的少年谈交易,地球人都会认为这位大妈没安好心,蓄意哄骗忽悠小盆友来了。
可是,林真也不愿意卢思明现身于李敏的陪伴之下。她这次过来,不是为了吵架。倘若当面与李敏进行谈判的话,想不吵起来都难。所以她决定回避李敏。李敏本人似乎也很知机识趣,她也爽快答应这一次她不出面,放李思明单飞出去,试一试自己当家做主。
所以,最恰当的处置办法就是选择廖记酒店作为会晤和谈判的场所。这里算是李敏、廖远、卢思明一家三口儿的主场。廖远作为思明的大哥,又是此间酒店的业主,自然会不遗余力地帮护着思明。这样就可以令得这次恳谈会召开的环景,看上去显得更加平衡和对等。
此地又是林真于24年之前最早奠基开拓出来的一项产业,林真此行既带着怀旧的意思,也刻意强调这其中包涵着的这样一层渊源关系,这样也可以稍稍拉近林真和廖远、卢思明兄弟之间的距离。看在先后经营过这疋酒店的面子上,大家怎么说也不算是外人吧。
又及,廖远的暴力倾向倘若搁在新加坡,应该是要住进精神病院的。也就是内地精神病专科医院实在太少,公益社会根本照顾不过来那么多的疯子,这才放纵了廖远继续在人间道上像螃蟹一样横行无忌。林真之所以愿意冒险赶来廖记酒店入住,也是为了借此表明自己的诚意——在廖凡的儿子面前,她有诚意主动做出一定程度的容让。
冒险前来……当林真出发之前想像之中的那个冒险,所冒的不过就是来自于廖远一个人的……或有的……仇视和威胁。这样的仇视和威胁可有可无,可大可小。取决于廖远究竟是怎么看待廖凡失踪案。登山遭遇雪崩被掩埋导致的失踪,并不罕见,倘若那桩悬案被默认为一场意外事故的话,廖远充其量对卢家只是猜忌而已。但是,倘若廖远的手里握有什么对卢天民不利的证据,能够证明那根本就不是意外的话,卢氏和廖家的仇恨,结的可就大了。
杀父之仇必须不共戴天。廖远如果执意想要复仇,林真也没有办法劝阻。
事情最诡异的一面在于:廖远据调查报告称,是个神经不正常人类,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对于这样一个疯子,跟他奢谈司法证据恐怕没有用啊!他很可能不会像律师界庭战电影里面刻画的那样凡事都讲求一个有理有据,他很可能狂性发作,就是主观武断地认定他爹不是死于意外,而是死于卢天民的谋杀。
此刻正在发生的一切,比林真预想的危险要大得多。林真虽然担心紧张,却并不害怕,她还能跟自己逗趣玩儿。此刻,她犹自不忘记恶搞自嘲道:“我猜到了这里会有危险!可是猜不到卢思聪制造的危险倒比廖远更大!”
林真这时候还不知道,这一次,她还是猜错了。林真这时候完全预见不到:廖远稍后将要对她构成的威胁,其实比卢思聪雇佣来的21个职业杀手,更加险恶得多。
卢思聪的行动计划当中,主要针对卢思明,而且,在卢思明出现之前,杀手们不会发起行动。对林真构成的威胁其实并不算大,基本上算是有惊无险。
林真料不到廖远才是一心想要杀了她替父报仇的狠角色。
廖远要杀死林真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林真在廖凡失踪之后仅仅一年,就转投了卢天民的怀抱。在廖远眼里看来,这足以证明这个林真这个小贱人早就晓得廖凡永远不会再回来。对于一个失踪仅仅一年的人,凭什么断定他永远不能活着回来呢?除非这个小贱人一开始就知道内情,甚至有可能亲眼在现场见证了廖凡的死亡过程。
结论就是廖凡并非失踪,而是被害。要害廖凡的人,其中必有林真。她有可能是主谋,也可能只是从犯。不论主犯从犯,她都该去死!
廖远在很小的时候,就做出了这样的认知。多年来,在脑海中不断盘旋这样的念头,反复思考的次数多了之后,越发地根深蒂固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坚定认识。
复仇的计划,早已悄然展开。
卢思聪和林真都不知道的事情就是:造成卢天民死亡的那场车祸,不是意外,而是人为。那就是廖远策划出来的复仇行动。
卢天民死后,下一个就是林真。
廖远并不打算远距离使用狙击步枪或者弓弩机关刺杀林真,他喜欢近距离当面亲手搞死自己的对手。必须要近距离亲眼瞧着对方辗转**,痛苦死去,才算得上真正的复仇。
倘若在背后打人冷枪,对方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便完全失去了替父复仇应有的隆重意义。
复仇这回事儿,一定得在对方临死之前,让她知道她是怎么死的,让她悔不当初。古语云:自作孽,不可活。廖远要让林真死得心服口服,下辈子都不敢再作孽。
根据这个逻辑,廖远相信自己所行的,乃是正义之举。虽然不合法,却无亏于心。
卢天民就是这么死的。
他不是莫名其妙被暗算而死的糊涂鬼,在他死前,廖远和他见过面,坦然告知了他:“洗干净你的屁屁!等死吧!”就好像古龙笔下的楚留香在盗物之前,喜欢提前放出预告片一样。廖远是疯子,他喜欢刺激,同时也自以为正义凛然,傲气无双。
但卢天民做出的反映比较奇怪,他没有声张此事。
然后他几乎是毫无防范地轻易死在了廖远的手里,廖远亲自驾驶着重型卡车猛撞卢天民的座驾,再走下车来徒手杀死重伤呕血的卢天民之后,连同车身一道焚毁了卢氏集团总裁的尸体,伪装成车祸现场的模样。这种程度的撞车杀人案件,从事后技术勘察的角度看,就是正常的车祸。因为廖远的卡车彻底把卢天民座驾的车头撞得向内凹陷,严重的变形的车体已经把卢天民的五脏六腑统统搅坏。
即使廖远没有走过来亲自动手,卢天民也是活不成的。廖远不过是在卢天民弥留之际,额外履行了一个神圣复仇的仪式而已。
此后,便出现了卢天民的奇怪遗嘱。
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廖远,对此没有多作思考。刨根问底的追究卢天民临死前的表现为什么这么奇怪,这种心理动机的探索,并不是廖远的强项。
况且,卢天民在临死之前,还能勉强说话的时候,他也没有挣扎说:林真是你父亲爱过的女人,她没有参与谋害你父亲的那桩罪行,请不要杀害她。
既然他到死都不肯这么说,很明显林真就是有罪。
连卢天民都默认林真有罪,廖远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贱人。
……
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将廖远今晚的所做所为弄个明白,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将他远远地撵开了去。
廖远事实上是此间酒店的法人老板,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当然拥有主人家的超然权力。林真并不能简单粗暴地撵他出去。要想对小廖老板动粗,林真还需要找个合适的借口。
在早些时候,林真提出约见卢思明的意向时,对此是仔细做过一番研究的。
廖远,1994年生,20岁。李思明,1996年生,18岁。
李思明就是卢思明,他刚好18岁获得了成年人独立行为权力,但是在中国人的心目中,18岁还是个大孩子。44岁的卢氏集团总裁夫人倘若单独和一个18岁的少年谈交易,地球人都会认为这位大妈没安好心,蓄意哄骗忽悠小盆友来了。
可是,林真也不愿意卢思明现身于李敏的陪伴之下。她这次过来,不是为了吵架。倘若当面与李敏进行谈判的话,想不吵起来都难。所以她决定回避李敏。李敏本人似乎也很知机识趣,她也爽快答应这一次她不出面,放李思明单飞出去,试一试自己当家做主。
所以,最恰当的处置办法就是选择廖记酒店作为会晤和谈判的场所。这里算是李敏、廖远、卢思明一家三口儿的主场。廖远作为思明的大哥,又是此间酒店的业主,自然会不遗余力地帮护着思明。这样就可以令得这次恳谈会召开的环景,看上去显得更加平衡和对等。
此地又是林真于24年之前最早奠基开拓出来的一项产业,林真此行既带着怀旧的意思,也刻意强调这其中包涵着的这样一层渊源关系,这样也可以稍稍拉近林真和廖远、卢思明兄弟之间的距离。看在先后经营过这疋酒店的面子上,大家怎么说也不算是外人吧。
又及,廖远的暴力倾向倘若搁在新加坡,应该是要住进精神病院的。也就是内地精神病专科医院实在太少,公益社会根本照顾不过来那么多的疯子,这才放纵了廖远继续在人间道上像螃蟹一样横行无忌。林真之所以愿意冒险赶来廖记酒店入住,也是为了借此表明自己的诚意——在廖凡的儿子面前,她有诚意主动做出一定程度的容让。
冒险前来……当林真出发之前想像之中的那个冒险,所冒的不过就是来自于廖远一个人的……或有的……仇视和威胁。这样的仇视和威胁可有可无,可大可小。取决于廖远究竟是怎么看待廖凡失踪案。登山遭遇雪崩被掩埋导致的失踪,并不罕见,倘若那桩悬案被默认为一场意外事故的话,廖远充其量对卢家只是猜忌而已。但是,倘若廖远的手里握有什么对卢天民不利的证据,能够证明那根本就不是意外的话,卢氏和廖家的仇恨,结的可就大了。
杀父之仇必须不共戴天。廖远如果执意想要复仇,林真也没有办法劝阻。
事情最诡异的一面在于:廖远据调查报告称,是个神经不正常人类,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对于这样一个疯子,跟他奢谈司法证据恐怕没有用啊!他很可能不会像律师界庭战电影里面刻画的那样凡事都讲求一个有理有据,他很可能狂性发作,就是主观武断地认定他爹不是死于意外,而是死于卢天民的谋杀。
此刻正在发生的一切,比林真预想的危险要大得多。林真虽然担心紧张,却并不害怕,她还能跟自己逗趣玩儿。此刻,她犹自不忘记恶搞自嘲道:“我猜到了这里会有危险!可是猜不到卢思聪制造的危险倒比廖远更大!”
林真这时候还不知道,这一次,她还是猜错了。林真这时候完全预见不到:廖远稍后将要对她构成的威胁,其实比卢思聪雇佣来的21个职业杀手,更加险恶得多。
卢思聪的行动计划当中,主要针对卢思明,而且,在卢思明出现之前,杀手们不会发起行动。对林真构成的威胁其实并不算大,基本上算是有惊无险。
林真料不到廖远才是一心想要杀了她替父报仇的狠角色。
廖远要杀死林真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林真在廖凡失踪之后仅仅一年,就转投了卢天民的怀抱。在廖远眼里看来,这足以证明这个林真这个小贱人早就晓得廖凡永远不会再回来。对于一个失踪仅仅一年的人,凭什么断定他永远不能活着回来呢?除非这个小贱人一开始就知道内情,甚至有可能亲眼在现场见证了廖凡的死亡过程。
结论就是廖凡并非失踪,而是被害。要害廖凡的人,其中必有林真。她有可能是主谋,也可能只是从犯。不论主犯从犯,她都该去死!
廖远在很小的时候,就做出了这样的认知。多年来,在脑海中不断盘旋这样的念头,反复思考的次数多了之后,越发地根深蒂固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坚定认识。
复仇的计划,早已悄然展开。
卢思聪和林真都不知道的事情就是:造成卢天民死亡的那场车祸,不是意外,而是人为。那就是廖远策划出来的复仇行动。
卢天民死后,下一个就是林真。
廖远并不打算远距离使用狙击步枪或者弓弩机关刺杀林真,他喜欢近距离当面亲手搞死自己的对手。必须要近距离亲眼瞧着对方辗转**,痛苦死去,才算得上真正的复仇。
倘若在背后打人冷枪,对方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便完全失去了替父复仇应有的隆重意义。
复仇这回事儿,一定得在对方临死之前,让她知道她是怎么死的,让她悔不当初。古语云:自作孽,不可活。廖远要让林真死得心服口服,下辈子都不敢再作孽。
根据这个逻辑,廖远相信自己所行的,乃是正义之举。虽然不合法,却无亏于心。
卢天民就是这么死的。
他不是莫名其妙被暗算而死的糊涂鬼,在他死前,廖远和他见过面,坦然告知了他:“洗干净你的屁屁!等死吧!”就好像古龙笔下的楚留香在盗物之前,喜欢提前放出预告片一样。廖远是疯子,他喜欢刺激,同时也自以为正义凛然,傲气无双。
但卢天民做出的反映比较奇怪,他没有声张此事。
然后他几乎是毫无防范地轻易死在了廖远的手里,廖远亲自驾驶着重型卡车猛撞卢天民的座驾,再走下车来徒手杀死重伤呕血的卢天民之后,连同车身一道焚毁了卢氏集团总裁的尸体,伪装成车祸现场的模样。这种程度的撞车杀人案件,从事后技术勘察的角度看,就是正常的车祸。因为廖远的卡车彻底把卢天民座驾的车头撞得向内凹陷,严重的变形的车体已经把卢天民的五脏六腑统统搅坏。
即使廖远没有走过来亲自动手,卢天民也是活不成的。廖远不过是在卢天民弥留之际,额外履行了一个神圣复仇的仪式而已。
此后,便出现了卢天民的奇怪遗嘱。
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廖远,对此没有多作思考。刨根问底的追究卢天民临死前的表现为什么这么奇怪,这种心理动机的探索,并不是廖远的强项。
况且,卢天民在临死之前,还能勉强说话的时候,他也没有挣扎说:林真是你父亲爱过的女人,她没有参与谋害你父亲的那桩罪行,请不要杀害她。
既然他到死都不肯这么说,很明显林真就是有罪。
连卢天民都默认林真有罪,廖远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