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萝莉失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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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我够拽够MAN,我一路追杀那两魂淡,终于报了仇雪了恨,可是,这么胡来是犯法的,即便是杀坏人,也是犯法的。所以我会逃亡。不过呢,逃得并不怎么用心,想来警察叔叔们也不是那么冷血无情,对于我这种情况,缉拿的不是那么认真。只要我不是大摇大摆闯进警署去,想必人家在外面认出了我,也会假装没认出来。这可以理解吗?”
林真点头,她没再多嘴。事情越来越像真的,而且性质越发严重起来。她不好再贸然胡说八道。
“第二、其实事情也没我吹的那么NB啦,我连你都打不过,凭什么去杀两个悍匪呢?所以还有一个真相就是:此刻,我不是正在跟你讲故事吗?这样的故事我可能不是第一次讲,你瞧我讲得多流利。”
林真有点受不了他,这孩子也太臭屁了吧,这时候还不忘吹嘘自己两句。但她还是忍住没有冷嘲热讽。
“所以,这故事我肯定跟别人讲过,还不只一次。听我讲这故事的仗义大叔里头,可能有一个手下馬仔如云的大能者,他激于义愤,江湖热血,帮我摆平了两个魂淡。只不过,这位大叔比较奇怪,他不是活捉了凶手送交警方和法庭,而是采取不合法的黑道手段,把对方凌迟割成了肉碎。”
“你说!我倘若把这一切告诉了你!我是不是出卖了与我有恩之人?”
林真默然点头。
“我已经一错再错,不可原谅。你想我还会再度去犯猥琐胆怯的错误,把我的恩人置于被审查或者被通缉的糟糕境地吗?”
林真终于被他触动,叹息道:“同学!对不起!刚才是我鲁莽了。我现在相信你了,你就继续忽悠我吧。我听着就是了,保证不再打你!”
言下之意,她还是不信。不过,却失去了继续盘问和追究真相的那股心气儿。
“哈哈哈!”那条小鱼很是放荡不羁地笑起来,很不正经地戏谑说道:“对不起啊!其实我被打是该的。没办法呀!我只能忽悠你。我只能假装那两只畜生是我做掉的。在警察面前我就这么说。在一切我无法100信任的亲朋好友面前,也坚持这么说。在陌生人面前,当然的……说谎挨揍,天公地道,你那一脚踢的很棒啊。”
“可是!”林真心想我是24岁,对方17岁,是不是该给他提个醒啊,于是不安的道:“你想过没?警察是那么好哄的吗?人家一瞬间就能觉察到你在撒谎,然后有一百种办法叫你说实话。”
“一千种逼供办法我都不怕。”他十分坚毅外加臭屁得瑟的道:“我有那么一招可以抵挡得住……我可以发疯。精神病患者会胡说八道,东拉西扯,我保证能把他们忽悠到爪哇国去。话说,警察叔叔不会那么严厉的审我吧?他们都是人,都有妻子儿女。倘若我被抓,我都伏法认罪了,他们又何苦再进一步的为难我?”
“真的假的?”林真表示怀疑:“你真能确保自己想变疯就变疯?装疯可是没用的哦。真疯的话,你能瞬间完成?你当是阀门开关一拧那么简单吗?”
“我就是有办法!”对方坚持自己的自信。
林真忍不住好奇:“快说说看!是啥好办法?我学会了以后也好用啊!你教我吧!教会我这样一记绝招,我一高兴,指不定就帮你找萝莉去。”
小鱼儿苦笑:“你学不了的。刚才你搜我身,有样东西你没搜到。那是我前女友血案发生之后,警方勘察现场时拍的若干照片当中的一张。我搞到一张,后来给过了胶,防水防潮的,一直贴身藏着,那照片我不敢多看。一直盯着看下去的话,一定会顺利变疯掉的。”
林真的心中也不免觉得凄然,可是,仍旧不信。
其实,换了别人来讲这个故事,她早就听信了。偏偏就是这个孩子又是馋佞又是狡诈又是小聪明弄巧成拙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让人不敢信他说的。他就是很讨厌的那种小聪明。倘若真聪明的话,收敛起他那臭屁假老练的嘴脸来,效果会好得多。
“是吗?你又瞎掰了吧?过了胶的照片很硬的,很容易摸得到。我敢肯定你身上根本没有这玩意儿!”
对方嘿然笑道:“你真的那么肯定?”
这幅动不动嘲讽别人的嘴脸是最讨厌的,林真就是最看不惯他的这一点。
“懒得理你!”
林真其实不敢肯定,只因为她不乐意公然承认自己摸遍了对方全身每一存角落。不过她岁数始终比对方大得多,气场上永远不会输给这个欠抽的小屁孩。于是以臭屁还敬臭屁,索性不陪他扯淡了。
心想:这孩子始终是有求于我的,且看他得罪了我之后,又要怎么来求。
起身去重新拿来一只新杯子,顺手取来了对方适才问及的盐和柠檬,替对方斟上一大杯,说道:“就算这故事是假的吧,剧情也还不错。我听了你的故事,这杯酒就算给你的酬劳,请放心地喝吧,酒里没毒。”
“没毒为什么要叫个有毒酒吧?”
“酒没毒,人有毒。介绍你来找我的人,没告诉你吗?我是有毒的,接近我的人,都会出状况,各种倒霉,甚至会死。”
“去去去!你哪有我倒霉啊!”对方竟然笑得十分得瑟,“你那点微毒,也敢在我面前炫耀?”
林真不服,鄙夷不屑道:“小屁孩!你才见过多大个井口啊?就以为见过天空了吗?你不过就是目击了前女友的惨死而已,她又不是你害死的。我可是害死了一家三口,大叔,大婶,唯一的儿子。哎!几乎是灭门惨案啊!你能跟我比?”
“咦?我听见你说几乎?既然一家三口儿全都死了,为什么你要说几乎?你显然也是说出破绽来了?哼哼!我在想我是不是也有机会踹你一大脚呢?”
林真当然知道她为什么会说几乎这个词。
就算全世界都相信廖凡死了,她还是心存一缕侥幸。不多,就是一缕。所以她不会承认廖家灭门的,就是几乎灭门这个措辞才最准确。
这件事情她不会跟个小屁孩解释的。
她不理他。举杯喝了一口酒,觉得口中苦涩。于是从小碟子里取了一点盐末儿,仔细撒在手背上,再拿起酒杯用力在桌上一顿,杯中泛起泡沫。她低头吮吸手上的盐,然后含酒入口。龙舌兰酒本来就是这么玩的。加点盐的感觉更好。
虽然咸盐入口也是苦涩的,但是这种苦涩,比之前的那种,稍稍好受一些。
“你不是只喝纯酒的吗?干嘛加盐啊?”那个爱抬杠的小家伙又来找碴了。
林真没好气的道:“要你管!”
为了防止他无限制的继续挑衅,又道:“你还想不想找你的萝莉了?想找就跟我面前装得更乖一点。”
“全听老板娘的!我会很乖的!”
“那你说说,你为什么相信在我这里可以找到你的小萝莉?”
林真心想,名叫罗丽的小女娃,应该是在这条臭鱼漫不经心逃亡流浪的路上邂逅的,这条鱼受过那方面的刺激,自然是平生最见不得小萝莉遭遇性_侵_犯。所以宁愿在碰瓷人面前当傻瓜,也要见义勇为。
这是1995年,这是林真前世在刚刚失去廖凡之后那个春节的事情,这年代的老太太暂时还是可以扶起来试试看的。林真这时候自己也料不到,2010年代的老太太已经不能再扶了。
臭小鱼要找的那个小萝莉曾经来过有毒酒吧的线索,显然就是臭小鱼誓死不肯出卖的那位黑道大哥提供给他的。
所以林真为了怕对方误会她又在拐弯抹角地打听那位神秘大叔的身份来历,赶紧补充道:“你可以替那位大叔的身份保密。时间地点,对方的职业特征,全都可以不提甚至故意反着来说。但是你得告诉我他凭什么给你这条线报啊!要不然我怎么帮你回查?我是对小萝莉什么的真没印象。”
“我可没说过那是同一位大叔啊!”对方表现得非常慎重。
林真忍不住抿嘴笑道:“对!我知道!肯定是两位大叔!必须的!”
那条鱼这时候开始沉思,似乎有一件更难启齿的事情,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说。
他满面愁容的不断啜饮着杯中烈酒,寻找着合适的表达方式。
这个以鱼为绰号的十七岁少年,其实是在前女友身故之后的复仇战中,在某位大叔的汽车里,瞧见着车里悬挂着的一副藏族小姑娘的肖像图。他当时不以为意。直到后来在旅途中邂逅那个求救的小萝莉时,他才意识到这枚小萝莉跟画中人十分肖似。
那当然必须全力相帮。
因为他本人冒险的最大尺度就是走到警署所在的街对面,不便于靠得太近。所以他是陪护着小萝莉走到警署的门外不远处,然后目送她平安走了进去。
这才放心离开。
隔日,他的好奇心发作起来,想知道警方对小萝莉后来做了怎样的处置,于是给了一位买菜路过的阿姨100元钞票,拜托她去向警察叔叔打听一下昨日被拐少女解救一案的下文如何了。
那位热心帮忙的阿姨后来退还了那张钞票,说:“神经病!人家说根本没有什么小萝莉!你自己神经病也就罢了,还连累大妈也被警察兄弟们当成神经病来盘问了老半天。”
这一下某小鱼就惊呆了,一时恍然怀疑自己误入了聊斋世界。
这是大白天的活见鬼了吗?
……R1152
“第一、是我够拽够MAN,我一路追杀那两魂淡,终于报了仇雪了恨,可是,这么胡来是犯法的,即便是杀坏人,也是犯法的。所以我会逃亡。不过呢,逃得并不怎么用心,想来警察叔叔们也不是那么冷血无情,对于我这种情况,缉拿的不是那么认真。只要我不是大摇大摆闯进警署去,想必人家在外面认出了我,也会假装没认出来。这可以理解吗?”
林真点头,她没再多嘴。事情越来越像真的,而且性质越发严重起来。她不好再贸然胡说八道。
“第二、其实事情也没我吹的那么NB啦,我连你都打不过,凭什么去杀两个悍匪呢?所以还有一个真相就是:此刻,我不是正在跟你讲故事吗?这样的故事我可能不是第一次讲,你瞧我讲得多流利。”
林真有点受不了他,这孩子也太臭屁了吧,这时候还不忘吹嘘自己两句。但她还是忍住没有冷嘲热讽。
“所以,这故事我肯定跟别人讲过,还不只一次。听我讲这故事的仗义大叔里头,可能有一个手下馬仔如云的大能者,他激于义愤,江湖热血,帮我摆平了两个魂淡。只不过,这位大叔比较奇怪,他不是活捉了凶手送交警方和法庭,而是采取不合法的黑道手段,把对方凌迟割成了肉碎。”
“你说!我倘若把这一切告诉了你!我是不是出卖了与我有恩之人?”
林真默然点头。
“我已经一错再错,不可原谅。你想我还会再度去犯猥琐胆怯的错误,把我的恩人置于被审查或者被通缉的糟糕境地吗?”
林真终于被他触动,叹息道:“同学!对不起!刚才是我鲁莽了。我现在相信你了,你就继续忽悠我吧。我听着就是了,保证不再打你!”
言下之意,她还是不信。不过,却失去了继续盘问和追究真相的那股心气儿。
“哈哈哈!”那条小鱼很是放荡不羁地笑起来,很不正经地戏谑说道:“对不起啊!其实我被打是该的。没办法呀!我只能忽悠你。我只能假装那两只畜生是我做掉的。在警察面前我就这么说。在一切我无法100信任的亲朋好友面前,也坚持这么说。在陌生人面前,当然的……说谎挨揍,天公地道,你那一脚踢的很棒啊。”
“可是!”林真心想我是24岁,对方17岁,是不是该给他提个醒啊,于是不安的道:“你想过没?警察是那么好哄的吗?人家一瞬间就能觉察到你在撒谎,然后有一百种办法叫你说实话。”
“一千种逼供办法我都不怕。”他十分坚毅外加臭屁得瑟的道:“我有那么一招可以抵挡得住……我可以发疯。精神病患者会胡说八道,东拉西扯,我保证能把他们忽悠到爪哇国去。话说,警察叔叔不会那么严厉的审我吧?他们都是人,都有妻子儿女。倘若我被抓,我都伏法认罪了,他们又何苦再进一步的为难我?”
“真的假的?”林真表示怀疑:“你真能确保自己想变疯就变疯?装疯可是没用的哦。真疯的话,你能瞬间完成?你当是阀门开关一拧那么简单吗?”
“我就是有办法!”对方坚持自己的自信。
林真忍不住好奇:“快说说看!是啥好办法?我学会了以后也好用啊!你教我吧!教会我这样一记绝招,我一高兴,指不定就帮你找萝莉去。”
小鱼儿苦笑:“你学不了的。刚才你搜我身,有样东西你没搜到。那是我前女友血案发生之后,警方勘察现场时拍的若干照片当中的一张。我搞到一张,后来给过了胶,防水防潮的,一直贴身藏着,那照片我不敢多看。一直盯着看下去的话,一定会顺利变疯掉的。”
林真的心中也不免觉得凄然,可是,仍旧不信。
其实,换了别人来讲这个故事,她早就听信了。偏偏就是这个孩子又是馋佞又是狡诈又是小聪明弄巧成拙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让人不敢信他说的。他就是很讨厌的那种小聪明。倘若真聪明的话,收敛起他那臭屁假老练的嘴脸来,效果会好得多。
“是吗?你又瞎掰了吧?过了胶的照片很硬的,很容易摸得到。我敢肯定你身上根本没有这玩意儿!”
对方嘿然笑道:“你真的那么肯定?”
这幅动不动嘲讽别人的嘴脸是最讨厌的,林真就是最看不惯他的这一点。
“懒得理你!”
林真其实不敢肯定,只因为她不乐意公然承认自己摸遍了对方全身每一存角落。不过她岁数始终比对方大得多,气场上永远不会输给这个欠抽的小屁孩。于是以臭屁还敬臭屁,索性不陪他扯淡了。
心想:这孩子始终是有求于我的,且看他得罪了我之后,又要怎么来求。
起身去重新拿来一只新杯子,顺手取来了对方适才问及的盐和柠檬,替对方斟上一大杯,说道:“就算这故事是假的吧,剧情也还不错。我听了你的故事,这杯酒就算给你的酬劳,请放心地喝吧,酒里没毒。”
“没毒为什么要叫个有毒酒吧?”
“酒没毒,人有毒。介绍你来找我的人,没告诉你吗?我是有毒的,接近我的人,都会出状况,各种倒霉,甚至会死。”
“去去去!你哪有我倒霉啊!”对方竟然笑得十分得瑟,“你那点微毒,也敢在我面前炫耀?”
林真不服,鄙夷不屑道:“小屁孩!你才见过多大个井口啊?就以为见过天空了吗?你不过就是目击了前女友的惨死而已,她又不是你害死的。我可是害死了一家三口,大叔,大婶,唯一的儿子。哎!几乎是灭门惨案啊!你能跟我比?”
“咦?我听见你说几乎?既然一家三口儿全都死了,为什么你要说几乎?你显然也是说出破绽来了?哼哼!我在想我是不是也有机会踹你一大脚呢?”
林真当然知道她为什么会说几乎这个词。
就算全世界都相信廖凡死了,她还是心存一缕侥幸。不多,就是一缕。所以她不会承认廖家灭门的,就是几乎灭门这个措辞才最准确。
这件事情她不会跟个小屁孩解释的。
她不理他。举杯喝了一口酒,觉得口中苦涩。于是从小碟子里取了一点盐末儿,仔细撒在手背上,再拿起酒杯用力在桌上一顿,杯中泛起泡沫。她低头吮吸手上的盐,然后含酒入口。龙舌兰酒本来就是这么玩的。加点盐的感觉更好。
虽然咸盐入口也是苦涩的,但是这种苦涩,比之前的那种,稍稍好受一些。
“你不是只喝纯酒的吗?干嘛加盐啊?”那个爱抬杠的小家伙又来找碴了。
林真没好气的道:“要你管!”
为了防止他无限制的继续挑衅,又道:“你还想不想找你的萝莉了?想找就跟我面前装得更乖一点。”
“全听老板娘的!我会很乖的!”
“那你说说,你为什么相信在我这里可以找到你的小萝莉?”
林真心想,名叫罗丽的小女娃,应该是在这条臭鱼漫不经心逃亡流浪的路上邂逅的,这条鱼受过那方面的刺激,自然是平生最见不得小萝莉遭遇性_侵_犯。所以宁愿在碰瓷人面前当傻瓜,也要见义勇为。
这是1995年,这是林真前世在刚刚失去廖凡之后那个春节的事情,这年代的老太太暂时还是可以扶起来试试看的。林真这时候自己也料不到,2010年代的老太太已经不能再扶了。
臭小鱼要找的那个小萝莉曾经来过有毒酒吧的线索,显然就是臭小鱼誓死不肯出卖的那位黑道大哥提供给他的。
所以林真为了怕对方误会她又在拐弯抹角地打听那位神秘大叔的身份来历,赶紧补充道:“你可以替那位大叔的身份保密。时间地点,对方的职业特征,全都可以不提甚至故意反着来说。但是你得告诉我他凭什么给你这条线报啊!要不然我怎么帮你回查?我是对小萝莉什么的真没印象。”
“我可没说过那是同一位大叔啊!”对方表现得非常慎重。
林真忍不住抿嘴笑道:“对!我知道!肯定是两位大叔!必须的!”
那条鱼这时候开始沉思,似乎有一件更难启齿的事情,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说。
他满面愁容的不断啜饮着杯中烈酒,寻找着合适的表达方式。
这个以鱼为绰号的十七岁少年,其实是在前女友身故之后的复仇战中,在某位大叔的汽车里,瞧见着车里悬挂着的一副藏族小姑娘的肖像图。他当时不以为意。直到后来在旅途中邂逅那个求救的小萝莉时,他才意识到这枚小萝莉跟画中人十分肖似。
那当然必须全力相帮。
因为他本人冒险的最大尺度就是走到警署所在的街对面,不便于靠得太近。所以他是陪护着小萝莉走到警署的门外不远处,然后目送她平安走了进去。
这才放心离开。
隔日,他的好奇心发作起来,想知道警方对小萝莉后来做了怎样的处置,于是给了一位买菜路过的阿姨100元钞票,拜托她去向警察叔叔打听一下昨日被拐少女解救一案的下文如何了。
那位热心帮忙的阿姨后来退还了那张钞票,说:“神经病!人家说根本没有什么小萝莉!你自己神经病也就罢了,还连累大妈也被警察兄弟们当成神经病来盘问了老半天。”
这一下某小鱼就惊呆了,一时恍然怀疑自己误入了聊斋世界。
这是大白天的活见鬼了吗?
……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