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烈酒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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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钰最终还是被二叔按着脖子压在衣白苏面前“复诊”了一番,孙五郎叉腰在一旁贱笑:“小郡王看不出来啊,瞧这反应,八成还是雏呢吧!”
朱心正作势假踹了他一脚:“当都跟你似得把花楼当自个家了。”
衣白苏很快收了手,朱钰立刻满脸屈辱地去裹了外袍,活像一受侮辱的小媳妇。
衣白苏其实面皮也算得上薄的,她极容易害羞,只是大夫这行业,病人有时候免不了裸背露胸,这么些年倒是习惯了些。如今见朱钰这反应,越发觉得他可爱,忍不住笑了下,按捺下取笑两句的意图,接着才道:“小郡王身体不错,伤口恢复得很好,最近发痒不要挠,伤口也别沾水,否则留了疤痕可不讨小姑娘喜欢。”
朱钰瞪向她:谁要讨小姑娘喜欢,男子汉大丈夫不留点疤像话吗?只是他身上这疤活像缝衣服的线脚,露出去简直惹人嘲讽。
朱钰甚至想象到了长安中损友的表情。
没人管他在一旁自怨自艾,那头朱心正在交代着衣白苏:“客吉可汗半个月前在西北被活捉了,这边的战事马上要结束,你就回太医院了,不要再跟着我们了。”
即便是医女,但是在朱心正眼里,也只是个可怜的孤女,女孩子家家跟着军队颠沛流离实在是不像话,即便在太医院不得重用,虽然屈才,却也安稳啊。
衣白苏似是已经听到了风声,这般听到他确认,流露出一脸向往:“客吉可汗投降了啊,当年他和西日赞普,逼迫陛下订立长桥之盟的时候,何等的嚣张,终于还是投降了……回长安若有机会,愿看一眼客吉可汗,唾面辱之。”她似乎陷入回忆之后,片刻回过神来,“他被抓了,那西日赞普呢?”
“下一个就是他。”
朱心正知道她的心思,在大秦边疆奔波的所有中年将领都是这个心思,谁也不遮掩什么,十年来大家聚在一起,打招呼的话都是艹突厥人的祖宗。此次知道客吉被活捉后,他乐得找不到北,笑起来见牙不见脸,走路都撞树。据说他的顶头上司,唐猛大将军,那个天天黑着脸都不知道会不会笑的关中壮汉,愣是扭着屁股挥着红绸子跳了一场春闹社!
只是年轻人多半不懂得这些,像是衣白苏这年纪的其他孩子,长桥之盟的时候他们都才六七岁,不记得什么事情。甚至如今对客吉可汗被活捉的消息也没多大动容,反是口口相传众高级将领的失态,当做笑柄说给人听,他们最开心的只是战事结束,可以回家了。
或者像是朱心正的侄子,这些混军功的纨绔,都已经开始惦记着回长安去哪个花楼点哪个花娘唱曲儿了。
于是朱心正对于衣白苏的感慨有些奇怪,不过他也没多问什么,只叮嘱她返回长安之后,来家里坐坐。然后就领着红彤彤的侄子走了。
孙五郎依旧在套近乎,他是个话唠,有的没得说一大通。衣白苏心情甚好,笑眯眯地听着。而后她问道:“今天喜事临门,应当庆贺,我去蒸些酒来,可赏脸同行?”
孙五郎好奇为何还要蒸,直接问将军讨来不就是了,不过听说有酒喝,还是立刻答应。
大秦的酒其实不好喝,度数都低,还带着污浊的泥沙味道,很是涩口。饭菜也不算美味,只会煮和烤,军队的伙食更是差劲,经常是一缸子水,加面加肉煮了,撒上些盐就是一顿不错的餐饭。
没滋没味的。
穿越到现代之后,衣白苏对吃吃喝喝的事情就格外挑剔起来。好在她在现代侵染了那么些年,虽然不算精通,但是现如今满足下自己的口腹之欲,还是能够得心应手的。
炒菜没有油,就拿肥肉炼油。没有辣椒没滋味,便用蜀椒代替,西北的羊肉新鲜好吃,爆炒羊肉更是滋味一绝,虽然调料太少,滋味有些不足,但是想来孙五郎不会挑剔——看模样应该是没挑剔,她酒还没蒸好,他就狼吞虎咽地快把下酒菜快吃光了。
用蒸酒精的法子蒸了两缸浊酒,只得了一小壶的清酒,衣白苏给两人满上,慢吞吞酌了一口。孙五郎唧唧歪歪地说她喝酒太小家子气,倒得太少,杯子太小,干脆地一口闷了。
两大壶酒才蒸出来的一小壶酒,哪有这么喝的。
衣白苏斜眼看着他咳得脸色通红,轻飘飘哼了一声。
她只喝了两杯,便住了口,为医者很注重养生,习惯什么的几乎都是刻入骨子里的。孙五郎则喜滋滋地端着剩下的酒告辞了,连被他扒拉得零零散散的剩菜都用荷叶给包了带走。
当天傍晚。
“孙五郎你给老子站住,是可忍孰不可忍,你狗/日的身上藏了什么好东西,给老子交出来!练兵的时候就闻见了,你小子今天比娘们都香啊。”当兵的乐趣少,陛下又严令禁止他们逛花楼,平常喝个酒就是过节。孙五郎身上香喷喷的酒肉饭菜味,哪里能瞒过这些个狗鼻子。
“叫爷爷,爷爷就告诉你。”孙五郎嘚瑟道。
他不得意倒好,一得意就犯了众怒,众副将一拥而上,差点连他裤子都给扒了。搜罗出来香味的来源,竟是半壶剩酒,四个副将一人才勉强能分得一口,还有一荷叶凉透的羊肉。
练兵已经结束,众副将也不必约束自己,当即以手当箸,捏了肉往嘴里送,抢来酒壶的那副将更是猛灌了一大口酒,一下就咳得面红耳赤,待止住咳嗽,却是双目发亮一脸狂热:“好酒!够烈!够辣!够猛!”
孙五郎正从地上爬起来,看这群土匪被咳得找不到北,顿时大乐,嘲讽道:“一群没见过好东西的土鳖,那酒是那么喝的吗。”
“呜呜,肉也好吃,跟这肉一比,平常吃的就是屎啊。”另一个则嘴里塞满羊肉,鼓鼓囊囊地说道。
“滚,你才特娘的每天吃/屎!”孙五郎不耐烦道,“没人跟你抢,老子中午吃过了,特地带回来让哥几个尝尝鲜,慢点吃哎哟喂,刘大眼你饿死鬼托生啊?”
酒壶里最终一滴都倒不出来,羊肉也吃得精光连指头都被舔了个干净,可是一点饱腹的感觉都没用,酒香依旧在鼻子底下绕着,引着他们的馋虫。几人一起目光灼灼的看向孙五郎。
孙五郎顿时不干了:“老子中午都没吃好惦记这你们几个老崽子,你们少再打我主意,尝鲜尝鲜,管饱的话那还叫尝鲜吗?赶紧滚去吃夕食去,别惦记了,也不想想那美酒是说有就能有的吗!”
几人也是一脸恍然大悟,说真的,这酒的滋味比庆功宴上陛下赏赐的都美味,哪里是想喝就能弄到的。
孙五郎怕这几个土匪性子的家伙再去找衣白苏,耽误她清净,连半个字都不提。这群可都是没脸没皮的货色啊,嘴馋的时候连将军的酒都敢偷的!
朱钰最终还是被二叔按着脖子压在衣白苏面前“复诊”了一番,孙五郎叉腰在一旁贱笑:“小郡王看不出来啊,瞧这反应,八成还是雏呢吧!”
朱心正作势假踹了他一脚:“当都跟你似得把花楼当自个家了。”
衣白苏很快收了手,朱钰立刻满脸屈辱地去裹了外袍,活像一受侮辱的小媳妇。
衣白苏其实面皮也算得上薄的,她极容易害羞,只是大夫这行业,病人有时候免不了裸背露胸,这么些年倒是习惯了些。如今见朱钰这反应,越发觉得他可爱,忍不住笑了下,按捺下取笑两句的意图,接着才道:“小郡王身体不错,伤口恢复得很好,最近发痒不要挠,伤口也别沾水,否则留了疤痕可不讨小姑娘喜欢。”
朱钰瞪向她:谁要讨小姑娘喜欢,男子汉大丈夫不留点疤像话吗?只是他身上这疤活像缝衣服的线脚,露出去简直惹人嘲讽。
朱钰甚至想象到了长安中损友的表情。
没人管他在一旁自怨自艾,那头朱心正在交代着衣白苏:“客吉可汗半个月前在西北被活捉了,这边的战事马上要结束,你就回太医院了,不要再跟着我们了。”
即便是医女,但是在朱心正眼里,也只是个可怜的孤女,女孩子家家跟着军队颠沛流离实在是不像话,即便在太医院不得重用,虽然屈才,却也安稳啊。
衣白苏似是已经听到了风声,这般听到他确认,流露出一脸向往:“客吉可汗投降了啊,当年他和西日赞普,逼迫陛下订立长桥之盟的时候,何等的嚣张,终于还是投降了……回长安若有机会,愿看一眼客吉可汗,唾面辱之。”她似乎陷入回忆之后,片刻回过神来,“他被抓了,那西日赞普呢?”
“下一个就是他。”
朱心正知道她的心思,在大秦边疆奔波的所有中年将领都是这个心思,谁也不遮掩什么,十年来大家聚在一起,打招呼的话都是艹突厥人的祖宗。此次知道客吉被活捉后,他乐得找不到北,笑起来见牙不见脸,走路都撞树。据说他的顶头上司,唐猛大将军,那个天天黑着脸都不知道会不会笑的关中壮汉,愣是扭着屁股挥着红绸子跳了一场春闹社!
只是年轻人多半不懂得这些,像是衣白苏这年纪的其他孩子,长桥之盟的时候他们都才六七岁,不记得什么事情。甚至如今对客吉可汗被活捉的消息也没多大动容,反是口口相传众高级将领的失态,当做笑柄说给人听,他们最开心的只是战事结束,可以回家了。
或者像是朱心正的侄子,这些混军功的纨绔,都已经开始惦记着回长安去哪个花楼点哪个花娘唱曲儿了。
于是朱心正对于衣白苏的感慨有些奇怪,不过他也没多问什么,只叮嘱她返回长安之后,来家里坐坐。然后就领着红彤彤的侄子走了。
孙五郎依旧在套近乎,他是个话唠,有的没得说一大通。衣白苏心情甚好,笑眯眯地听着。而后她问道:“今天喜事临门,应当庆贺,我去蒸些酒来,可赏脸同行?”
孙五郎好奇为何还要蒸,直接问将军讨来不就是了,不过听说有酒喝,还是立刻答应。
大秦的酒其实不好喝,度数都低,还带着污浊的泥沙味道,很是涩口。饭菜也不算美味,只会煮和烤,军队的伙食更是差劲,经常是一缸子水,加面加肉煮了,撒上些盐就是一顿不错的餐饭。
没滋没味的。
穿越到现代之后,衣白苏对吃吃喝喝的事情就格外挑剔起来。好在她在现代侵染了那么些年,虽然不算精通,但是现如今满足下自己的口腹之欲,还是能够得心应手的。
炒菜没有油,就拿肥肉炼油。没有辣椒没滋味,便用蜀椒代替,西北的羊肉新鲜好吃,爆炒羊肉更是滋味一绝,虽然调料太少,滋味有些不足,但是想来孙五郎不会挑剔——看模样应该是没挑剔,她酒还没蒸好,他就狼吞虎咽地快把下酒菜快吃光了。
用蒸酒精的法子蒸了两缸浊酒,只得了一小壶的清酒,衣白苏给两人满上,慢吞吞酌了一口。孙五郎唧唧歪歪地说她喝酒太小家子气,倒得太少,杯子太小,干脆地一口闷了。
两大壶酒才蒸出来的一小壶酒,哪有这么喝的。
衣白苏斜眼看着他咳得脸色通红,轻飘飘哼了一声。
她只喝了两杯,便住了口,为医者很注重养生,习惯什么的几乎都是刻入骨子里的。孙五郎则喜滋滋地端着剩下的酒告辞了,连被他扒拉得零零散散的剩菜都用荷叶给包了带走。
当天傍晚。
“孙五郎你给老子站住,是可忍孰不可忍,你狗/日的身上藏了什么好东西,给老子交出来!练兵的时候就闻见了,你小子今天比娘们都香啊。”当兵的乐趣少,陛下又严令禁止他们逛花楼,平常喝个酒就是过节。孙五郎身上香喷喷的酒肉饭菜味,哪里能瞒过这些个狗鼻子。
“叫爷爷,爷爷就告诉你。”孙五郎嘚瑟道。
他不得意倒好,一得意就犯了众怒,众副将一拥而上,差点连他裤子都给扒了。搜罗出来香味的来源,竟是半壶剩酒,四个副将一人才勉强能分得一口,还有一荷叶凉透的羊肉。
练兵已经结束,众副将也不必约束自己,当即以手当箸,捏了肉往嘴里送,抢来酒壶的那副将更是猛灌了一大口酒,一下就咳得面红耳赤,待止住咳嗽,却是双目发亮一脸狂热:“好酒!够烈!够辣!够猛!”
孙五郎正从地上爬起来,看这群土匪被咳得找不到北,顿时大乐,嘲讽道:“一群没见过好东西的土鳖,那酒是那么喝的吗。”
“呜呜,肉也好吃,跟这肉一比,平常吃的就是屎啊。”另一个则嘴里塞满羊肉,鼓鼓囊囊地说道。
“滚,你才特娘的每天吃/屎!”孙五郎不耐烦道,“没人跟你抢,老子中午吃过了,特地带回来让哥几个尝尝鲜,慢点吃哎哟喂,刘大眼你饿死鬼托生啊?”
酒壶里最终一滴都倒不出来,羊肉也吃得精光连指头都被舔了个干净,可是一点饱腹的感觉都没用,酒香依旧在鼻子底下绕着,引着他们的馋虫。几人一起目光灼灼的看向孙五郎。
孙五郎顿时不干了:“老子中午都没吃好惦记这你们几个老崽子,你们少再打我主意,尝鲜尝鲜,管饱的话那还叫尝鲜吗?赶紧滚去吃夕食去,别惦记了,也不想想那美酒是说有就能有的吗!”
几人也是一脸恍然大悟,说真的,这酒的滋味比庆功宴上陛下赏赐的都美味,哪里是想喝就能弄到的。
孙五郎怕这几个土匪性子的家伙再去找衣白苏,耽误她清净,连半个字都不提。这群可都是没脸没皮的货色啊,嘴馋的时候连将军的酒都敢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