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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官商之路 第二百四十七章 小玉霜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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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老苍头颤巍巍地走了回来,笑着向沈若兰道,“这位小姐,我家夫人和小姐有请。”

    沈若兰点了点头,便进了宋家的深宅大院。一边往内院走,一边打量着院中的情形。这是一座典型的北方富家宅院,三进三院,最外面是下人住的外院,中间是留客居住的客院,而最里面才是主人内眷所居的内院。三进院落之间,有一条青石铺就的小径相连,每一道院落之间都有一道圆形的拱门。

    秋风送爽,沈若兰刚进了内院,便看见一个妩媚艳丽的少*妇和一个清纯如水身材修长的粉衣少女,并肩站在花厅门口向这边望来。

    沈若兰不是寻常女子,如果放在现代社会,这也是一个“女强人”类型的女人。她略加琢磨,便知道,少*妇便是柳若梅的小姨母王蔷,而眼前的这个清秀少女,分明就是----

    想到这里,她深深地望着玉霜,从头看到脚,一时间居然忘了打招呼。

    沈若兰火热的眼神看得玉霜有些不好意思----她俏丽的脸上飞起两朵红晕,微微地垂下头去。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如果林沐风在场定然会惊讶,短短两年时间不见,这小玉霜不但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还一扫昔日刁蛮活泼的个性,而变得内敛怕羞了。

    所谓女大十八变,怕就是说得这个理。

    王蔷有些奇怪地打量着沈若兰。听老苍头说。林家从京师派人来访,是一个女子,她还以为是轻霞或者是轻云,但这一见却是一个陌生女子。气质出尘,姿容绝世。一看就不是普通女子----起码。不会是林家地下人。

    王蔷淡淡一笑,慢慢向前迎了一步,“请教这位姑娘,是从京师林家来的吗?”

    沈若兰呆了一呆。收回了留恋在玉霜身上的目光。她知道这是柳若梅的长辈,自己终究是要嫁进林家去的。也算是她地晚辈。也不敢怠慢,赶紧向王蔷深深一礼,“宋夫人,小女沈若兰,拜见宋夫人!”

    “沈姑娘免礼,我怎么敢当,请问你是……”王蔷笑着走了过来。

    “我----”沈若兰蓦然发现,自我介绍是如此地尴尬。她。她该算是林家的什么人呢?她的脸上浮起一丝红晕,顿了顿。“我与林沐风是……”

    王蔷是过来人,见沈若兰如此情态,怎能不心知肚明。她心里一叹,心道果然不出所料,林沐风如今位高权重,身边的女人也多了起来。眼前这个女子显然是他未过门地红颜知己,不过,她来宋家何为?

    不要说王蔷了,就连宋玉霜都明白了几分。玉霜清丽的大眼中闪过一丝淡淡地落寞,脸上浮起微笑,盈盈走了过来,拉起沈若兰地手,“这位姐姐,我叫宋玉霜……我们进屋说话吧,外面好冷哦。”

    沈若兰被玉霜拉着手走进了花厅,王蔷也跟了进来,呵呵一笑,“沈姑娘,你跟玉霜说会儿话,我去吩咐下人上茶。”

    见王蔷走了,沈若兰缓缓从怀中掏出一枚玉坠儿,递了过去,用清澈的眼神盯着玉霜,柔声道,“玉霜妹妹,你看这是何物?”

    玉霜面色一阵煞白,一把抓过玉坠儿,霍然站起,颤声问,“这是我的东西,怎么在你的手里?是----是姐夫送给你的吗?他,他怎么能这样……”

    沈若兰见玉霜反应如此激烈,双目里泪花打着转转,知道她误会了,不由低低道,“玉霜妹妹,你放心,这是你送给沐风的东西,他一向是贴身带着的。”

    玉霜高耸的小胸脯儿一阵起伏,闻言脸上渐渐有了红润之色,又支支吾吾地道,“那么,这东西怎么到了姐姐你地手里?这是玉霜送给姐夫地礼物,他,他不能乱送人的……”

    沈若兰心里一叹,顾左右而言他,直勾勾地盯着玉霜,“玉霜妹妹,姐姐想问问你,你这玉坠儿是从哪里来地?”

    玉霜紧紧地将玉坠儿攥在手里,失落的双眼微微闭上,声音里带着一丝羞意,“我娘说,我从小就带着这枚玉坠儿的……当然是我娘给我的呀。”

    “你娘给你的……”沈若兰沉吟着,神色一阵变幻。

    正说话间,王蔷带着一个侍女走了进来,侍女端着三杯茶,挨个放在三人旁边的案几上。沈若兰缓缓起身来向王蔷一福,“宋夫人,若兰冒昧请教夫人,这玉坠儿从何而来?”

    望着玉霜手里的玉坠儿,王蔷蓦然脸色一变,沉声道,“沈姑娘,你问这个干什么?这玉坠儿,是我夫君当年买来给玉霜护身辟邪的一个小玩意儿----哎,玉霜,你不是把这玉坠儿送给沐风了吗,怎么……”

    沈若兰分明从王蔷的眼神里读到了一种恐惧和震惊的情绪,她的心也颤抖起来----定然是有门儿!她再也没有任何犹豫,慢慢从怀中掏出了自己的那枚玉坠儿,放在了王蔷身前的案几上,“宋夫人,巧合的是,若兰也有这样一枚玉坠儿,从小佩戴在身,从无片刻离身过。”

    王蔷身子猛然抖颤了一下,不可思议地抬头望着沈若兰,沉吟半响才低低道,“你姓沈,莫非江南沈家之人?”

    “正是,沈万三是家祖父,家父沈至。”沈若兰一字一顿的道。

    王蔷呆呆地坐在那里,面色变得涨红起来。沈家的人来了,最终还是来了……她的眼前阵迷离,仿佛又回到了那一个大雪弥漫的夜晚。

    她嫁进宋家来不久。那一夜,鹅毛般地大雪飘散着,那个夜晚非常非常的凄冷。她正在围着炭火盆想着自己的心事,她那新婚不久的丈夫顶着大雪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女婴匆匆走进了屋来……他说,他们宋家本是江南沈家地下人。因为沈家地恩惠才得以发家。从江南迁居在青州府挣下了这一片家业。而这个女婴,是沈家的一个后代,她的父母都死在官府的大牢里……

    从那以后,这个女婴就成为了王蔷地亲生女儿。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捡来”的孩子。而之后不久,她地丈夫连个后代都没给她留下。便患了一场大病逝去。

    这个女婴就是玉霜。这枚玉坠儿是襁褓中地物事。与这枚玉坠儿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份血书,上面清晰地写着玉霜的生辰八字和身世来历。王蔷清楚地记得,玉霜原本不叫玉霜,而是叫沈倩兰,是她给玉霜改了如今这个名字。

    “沈至!”王蔷心中一震,她蓦然想起那份血书上所记,玉霜之父正是沈万三之子沈至,其母张氏。

    王蔷慢慢的垂下头去。心潮起伏。15年了。母女两个相依为命,她早已忘记了玉霜不是自己的亲身骨血了----这是我的孩子呀。可是,沈家居然来人了,她,她要把玉霜从我的身边夺走吗?

    想到这里,王蔷猛然抬头盯着沈若兰,“玉霜是我的女儿,与你们沈家无关,你走吧……”

    沈若兰此刻已经明白了几分。这玉霜一定是沈家地后人,至于如何流落在了青州府,她还需要一个答案。她躬身一福,火热地眼神依旧钉在玉霜身上,“宋夫人,若兰没有恶意,我只是想问问夫人----请夫人给我一个答案!”

    玉霜看看沈若兰,又望望王蔷,迷惑地道,“娘亲,若兰姐姐,你们两个这是在说什么呀?”

    王蔷没理玉霜,望着沈若兰,“沈姑娘,是林沐风让你来找宋家吗?”

    沈若兰点了点头,“是的。”

    王蔷幽然一声长叹,眼神复杂地望着玉霜,突然一把将她拥在怀里,泪如雨下。

    玉霜吃惊地为王蔷抹着眼泪,“娘亲,你好端端地怎么哭了?娘亲啊,你别哭了哦,你再哭,玉霜也会忍不住哭地。”

    王蔷默默地把玉霜推开,然后匆匆去了自己的卧房。良久,她拿着一个紫色的匣子走到了花厅里,打开,推到了沈若兰的面前。

    小玉霜居然与沈若兰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沈若兰自幼离家学艺,家中有什么人,她的记忆都是一片模糊了。此刻,她才知道,玉霜居然是自己的亲妹妹!

    有玉坠儿为证,有血书为凭,两人抱头痛哭一场。完了,小玉霜又依偎在王蔷怀里抽泣了半天,才慢慢平静下来。望着王蔷眼里的失落,玉霜眼圈一红,紧紧地将俏脸贴在王蔷的怀里,“娘亲,玉霜永远是你的小玉霜,我永远不会离开娘亲!”

    沈若兰站在一旁,欣慰地望着这不是亲母女却感情胜似亲母女的娘俩,眼中既有感激,又有羡慕。同样是沈家的后代,玉霜无疑是幸福的,她有一个自小养育呵护她的娘亲,从小无忧无虑,在一个富贵家庭中快乐长大。而她自己,却……

    沈若兰感叹着,慢慢跪倒在地,“宋夫人,家妹蒙夫人养育长大,你对沈家的大恩大德,沈家铭记不忘!”

    王蔷一把将沈若兰扶了起来,叹息道,“玉霜是我的女儿,还谢什么。这些年我们娘俩相依为命----对了,沈姑娘,你此次来莫非是想要让玉霜认祖归宗吗?按说,我不该阻拦,可是,你们沈家……”

    沈若兰明白王蔷的意思。她笑了笑,“夫人,我们沈家已经不需要再躲躲藏藏苟且偷生了……至于家妹,她愿意回沈家认祖归宗,或者是留在宋家,让她自己决定吧。”

    玉霜梨花带雨地赖在王蔷怀里,向沈若兰摇了摇头,“姐姐,我是娘亲的女儿,我不能离开娘亲,娘亲没有了玉霜,还怎么活。”

    王蔷悲从中来。紧紧搂着玉霜任凭泪水流淌着。

    在宋家吃了一顿饭,沈若兰又拉着王蔷娘俩亲亲热热地说了一会话,便要告辞离开。玉霜依依不舍地拉着她地手,“姐姐,在家里住下吧。家里就我们娘俩。好冷清的哦。”

    沈若兰犹豫了几下,王蔷在一边微微一笑,“若兰,你好不容易来一趟。就在家里住些日子吧----等过些日子,跟我们娘俩一起进京去。我们娘俩这也正打算卖掉这青州府的几个铺子。去京师投奔我姐姐。也好有个依靠。”

    沈若兰大喜,“这样甚好,有林家在京师,夫人跟妹妹也好早晚有个照应。”

    玉霜突然霞飞双颊,支支吾吾了一声,“姐姐,姐夫还好吧?”

    玉霜一向是把林沐风唤作姐夫的,但却因为柳若梅的缘故。柳若梅是她地表姐。今番。没成想,林沐风阴差阳错之下。倒真成了她地亲姐夫了。

    这声姐夫叫得沈若兰也脸红了起来,她望着玉霜明眸皓齿羞羞答答的模样,心里不禁一颤,暗道,“沐风,你当真是我们沈家的魔障啊,勾了若兰还不算,还要绕上我妹妹,哎---

    王蔷在一旁,看着姐妹俩的神态心里也是一阵苦笑,姐妹两个居然钟情于同一个男人。如果真要说起来,玉霜对林沐风地感情可真的是……当初林沐风离开益都县之后,玉霜可是足足闹腾了几个月,非要到京城去找林沐风不可。

    两年过去了,玉霜人变得文静了很多。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姐夫长姐夫短地挂在嘴边了,但屡屡看到她独自一人在房里望着一对花瓶痴痴发呆地样子,王蔷就知道,女儿长大了,她已经学会控制自己地情绪,把这份感情深深地埋藏在了心底。

    前不久,她开始拐着弯劝王蔷变卖家产去京师投奔柳家,王蔷虽然知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也觉得她所言有理,娘俩在青州孤苦伶仃,无人帮扶,去京师也好,柳家和林家如今在京师颇有势力,自己去了也好有个依靠。

    “姐姐,你说呀,姐夫还好吧?”玉霜红着脸,见沈若兰没有回答,便又小声道。

    沈若兰心里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滋味,神色复杂地扫了玉霜一眼,低低道,“他很好,深受当今皇上器重,昔日带兵征伐西域开疆辟土,如今又带兵平息燕王叛乱,此番班师回京,怕是要位极人臣了。”

    玉霜眼前一亮,水汪汪的双眸投向了窗外,喃喃自语着,“不知道姐夫还记得小玉霜不?”

    朱棣一死,徐辉祖立即率大军从保定回返京师。不久,朱允的圣旨下了,要梅殷镇守北平,朱高炽率燕王一脉也进京。林沐风待徐辉祖大军走后,仍然等候在保定,等候着朱高炽一行数百人。他的任务是,率神机营三万人“护送”燕王一脉进京。

    朱高炽带着燕王府的数百人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北平城,离开北平城门的一刻,无论是他还是徐妃,都明白,这一生是永远没有机会再回北平了。此番进京,最好的结果是留在京师做一个闲散王爷。不过,这样的结果,对于燕王一脉来说,也已经是比较庆幸地事情了。要非朱允天性宽厚,甚是看重亲情,单凭燕王谋逆这一条,燕王一脉就足以全部诛杀了。

    朱高炽一行在保定与林沐风兵马汇合以后,缓缓向京师进发。朱高炽一行中,老弱妇孺甚众,又加上带着众多地家私细软,他们几乎是把整个燕王府都搬离了北平,所以这队伍的行进速度根本就快不了。10日后,大军才到达东昌府,在东昌府城外扎下营寨。

    日落时分,林沐风不胜厌烦地应付掉东昌府知府孟凡光等一众地方官员,长身站在自己地大帐前,望着西方天际那一抹渐渐“熄灭”下去的火烧云,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大都督独自一人在这里想什么呢?”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林沐风回头一看,徐昭雪白衣胜雪笑脸吟吟盈盈站在了自己身侧。

    “哦,没什么,瞎望望天空打发时间而已。”林沐风呵呵一笑,“郡主不是陪着王妃吗,怎么有空出来了。”

    “我……”徐昭雪支支吾吾半天,才红着脸道,“我想来问问你,那位若兰小姐是你的什么人?她手下还有一支军队,她到底是什么人呀?”

    朱允马上便要替沈家“平反”,沈若兰的身世来历也不用再保密了,林沐风扫了徐昭雪一眼,“她是江南沈家的后人,沈万三的孙女。”

    “沈万三?”徐昭雪惊讶的呼道,继而又平静下来,“似乎还是你的红颜知己吧?”

    “是。”林沐风没有犹豫,回答地很干脆。

    徐昭雪呆了一呆,默然向前行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幽幽道,“林大都督,左右闲着无事,你我入城去转一转可好?”

    林沐风犹豫了一下,这才点了点头,“也好,我就陪郡主进城逛逛。你且稍等,待我换下这一身铠甲。”

    两人悄然离开大营,微服进了东昌府城。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东昌府城内,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门口张挂着明亮的灯笼,人流如织,繁闹异常。虽然大军驻扎城外,但这是朝廷的军队,并没有影响城内的日常生活。虽然已经入夜,但很多店铺都还在营业,当然,多数都是酒楼和妓院。

    两人并肩走在大街上,一股子浓浓的香气扑鼻而入,徐昭雪深深地吸了口气,笑道,“好香,大----林大哥,呀,这是一家驴肉馆,我们进去吃点东西行吗?”

    林沐风点了点头,跟在她的屁股后面也进了这家小酒馆。

    酒馆里人并不多,不大的大堂里只有数张桌椅,只有靠近门口的一张桌子上有两个商客模样的客人。林沐风与徐昭雪在一旁的桌上坐下,伙计赶紧上来招呼,两人点了一盆红烧驴肉,又要了几个小菜,让伙计上了一壶酒,慢慢吃喝起来。

    “老王,你这次贩卖这批丝绸去登州,赚了不少吧?”

    “还行。本来我是想直接将货物运送到辽东三岛的,但谁知登州海港已经全部被官府封锁了,任何船只不得出海。”

    “为啥?”

    “听说是燕王叛军的余孽千余人突然从登州坐船出海,也不知去了何处,官府……”

    旁边的两个酒客小声叙谈着,林沐风听了一震----莫非是朱高煦?林沐风知道,这大明时代的登州,应该就是现代社会靠海的胶东半岛一带,燕王余孽从登州出海?去了何处?

    台湾?日本?朝鲜?还是更远的马来西亚菲律宾一带?一系列现代地名从林沐风的脑海中闪过,由登州出海,大抵目的地也就是这些地方。这可真是邪门了,朱高煦居然带人出海去了海外?林沐风越想越惊讶,越想越感到诡异。

    徐昭雪往口中塞了一块驴肉,痴痴地望着眼前这个英挺的男子,白嫩的脸蛋上两朵红晕油然而生。她的心里半是甜蜜半是哀怨,半是火热半是冰霜,复杂之极。她出身高贵,又自幼习文练武,寻常男子她根本不正眼瞧一下,可这些日子以来,她却无法遏制地喜欢上了他。明知他已经有了妻室,明知两人已经不可能,但她还是控制不住。晚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眼前都是他那张笑吟吟的淡定自若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