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七章 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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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胡师兄,怎么了?”朱猷忙问道
“有人朝我们这边来了。”黑袍老者眯了眯眼,望向了前方,很快又补充道“三人,从我们正前方而来。”
“快,大家埋伏好。”血蛮子习惯性地冲着下面的佣兵一挥手,示意大家先藏身好,再伺机而动
作为佣兵团的头领,他同时也是一位专业的佣兵。像这种埋伏人的事,他也是常干。
“不必了,对面也有高手。”黑袍老者却打断了众人藏身的打算
对面三人来得很快,而且,气势都不弱。
在真正的高手眼中,普通佣兵用来埋伏人的手段,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画蛇添足的话,还不如不画。
来的,正是苏生三人,不一会功夫,两队人马终于碰上头了。
“蓝凌!”
“血蛮子!”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二人一来就对上眼了,互相也都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
玉龙团和血狱团斗了那么多年,双方的关系,本就势同水火。
再加上之后,玉龙团差点毁在血蛮子手里,要不是借助灵剑宗的力量,蓝凌这会怕是还在迷雾森林里躲藏,甚至是凶多吉少。
至于血蛮子,他今天的境遇,也是拜蓝凌所赐。
当年的他,身为一团之主,在血戈镇呼风唤雨。如今,他不过是朱猷身后的一个小跟班而已。
在血戈镇,人们常说,血蛮子的对手是肖玉龙。
可在血蛮子自己看来,这个女人比肖玉龙要难缠得多。一开始的时候,应该先弄死这个女人才对,而不是肖玉龙。
血蛮子很快又问道“蓝凌,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来此之前,他早已打探清楚了,蓝凌一直在血戈镇留守。甚至于,黑袍老者还在沿途布置了重重毒障。
按说,蓝凌不可能出现在这里才对。
作为曾经的一团之主,血蛮子的脑子始终清醒,并未被杀意冲昏理智。
“怎么?你不想遇见我?我可是一直在等你。”冷冷回了对方一句,蓝凌随即便朝一旁的苏生说道“此人便是血蛮子。”
“好。”苏生点了点头,既然确定了对方的身份,那他接下来就不用有所顾忌了
视线大略一扫,除了血蛮子外,另外那两位老者,同样也让苏生很在意。
先前,在灭魂的帮助之下,他大概能判断这二人灵识不弱。
如今,一到近前,他也终于确定,这二人居然都是器灵期修为。
一下子,出现两位器灵期高手!
苏生又问蓝凌“这二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不过,其中一位肯定跟朱家有关。”蓝凌的目光在两位老者身上转悠了一圈,最终停在了那锦衣玉带、满面红光的朱猷身上。
此刻,苏生也在打量着朱猷。
他一看便知,此人这满面的红光,其实是修练了火属性功法所致。
那些红光,也代表着对方体内的火之力太盛,都开始外溢了。
先前那么长时间,陪着山火幻蝶在幻石之内以火煅魂,这也让苏生对火焰之力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面前这位老者,控火的本事应该不弱,但却并非真正的高手。
真正的控火之道,如山火氏那些绝顶的高手,是能够让火之力完全内敛的,不会出现外溢的情况,寻常人从外表是完全看不出来的。
此人脸上这些外溢的火之力,也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对方所修的功法有所缺陷。
提前熟知对方的弱点,接下来一旦动手,自然也能多一分胜算。
在苏生打量对面几人的同时,对面几人也没有闲着。
那位黑袍老者,跟血蛮子一样,最先将目光锁定在了蓝凌的身上。
“你就是蓝燕?我那侄儿胡兲就是死在了你的手里?”
蓝燕!时隔多年,再次听到自己的真名,蓝凌不由面色一凝。
很快,她也知道这黑袍老者的身份了,惊呼道“胡兲是你侄儿?你是万毒教的虫老怪!”
万毒教,胡臧山,人称虫老怪。
在万毒教,不敢说人人都知道此人,但绝大多数人肯定都知道他。
据说,他当年的成名之战,便是一个人控制了一座山的蛇虫鼠蚁,人都没露面,就团灭了一伙人。
一旦踏足他的毒虫领域,你根本无所遁形。
成名之后,此人便选择离宗云游去了,一直未归。
蓝凌一开始也不知道此人,但在杀了胡兲之后,便有人将胡臧山的事告诉了她。
从那之后,她便记住了虫老怪的名头。
这么多年过去,她都快忘记此人了,却没想到,对方突然又冒了出来。
至于对方来此的目的,不言而喻。
“你是来为胡兲报仇的?”
“蓝燕,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就应该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是什么下场。”
将眼眯成刀锋一般的虫老怪接着又道“你是乖乖跟我回去,被我的毒虫啃噬七七四十九日而死,还是我费点事抓你回去。到时候,可就不是四十九日那么简单了,我会让你多活三年。你自己选吧!”
一听这话,旁边不少人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怎么乖乖跟他回去,只能活四十九天,被他抓回去,反而能多活三年,是不是搞反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老头是不是傻,亦或是老糊涂了。
直到众人见到蓝凌的身体正在微微颤抖,脸上也露出了几丝惊恐。
关于这虫老怪的传闻,其实还有一件。
据说,这老头还养了一只本命蛊虫,被他这只本命蛊虫咬过的人,会全身瘫痪,但却不会马上死。
之后,这老头便会将被咬之人的身体,整个浸泡在药酒里,一直保存着。
在此过程中,那人自己依然会保留一些意识,然后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在药酒里泡着。
理论上,只要那人自己不发疯,据说能在这种状态之下,活上三年之久,甚至更久都行,只要他自己不发疯的话。
可面对这样的情况,谁能保证自己不会发疯,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肉身被泡上三年。
“停。”
“胡师兄,怎么了?”朱猷忙问道
“有人朝我们这边来了。”黑袍老者眯了眯眼,望向了前方,很快又补充道“三人,从我们正前方而来。”
“快,大家埋伏好。”血蛮子习惯性地冲着下面的佣兵一挥手,示意大家先藏身好,再伺机而动
作为佣兵团的头领,他同时也是一位专业的佣兵。像这种埋伏人的事,他也是常干。
“不必了,对面也有高手。”黑袍老者却打断了众人藏身的打算
对面三人来得很快,而且,气势都不弱。
在真正的高手眼中,普通佣兵用来埋伏人的手段,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画蛇添足的话,还不如不画。
来的,正是苏生三人,不一会功夫,两队人马终于碰上头了。
“蓝凌!”
“血蛮子!”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二人一来就对上眼了,互相也都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
玉龙团和血狱团斗了那么多年,双方的关系,本就势同水火。
再加上之后,玉龙团差点毁在血蛮子手里,要不是借助灵剑宗的力量,蓝凌这会怕是还在迷雾森林里躲藏,甚至是凶多吉少。
至于血蛮子,他今天的境遇,也是拜蓝凌所赐。
当年的他,身为一团之主,在血戈镇呼风唤雨。如今,他不过是朱猷身后的一个小跟班而已。
在血戈镇,人们常说,血蛮子的对手是肖玉龙。
可在血蛮子自己看来,这个女人比肖玉龙要难缠得多。一开始的时候,应该先弄死这个女人才对,而不是肖玉龙。
血蛮子很快又问道“蓝凌,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来此之前,他早已打探清楚了,蓝凌一直在血戈镇留守。甚至于,黑袍老者还在沿途布置了重重毒障。
按说,蓝凌不可能出现在这里才对。
作为曾经的一团之主,血蛮子的脑子始终清醒,并未被杀意冲昏理智。
“怎么?你不想遇见我?我可是一直在等你。”冷冷回了对方一句,蓝凌随即便朝一旁的苏生说道“此人便是血蛮子。”
“好。”苏生点了点头,既然确定了对方的身份,那他接下来就不用有所顾忌了
视线大略一扫,除了血蛮子外,另外那两位老者,同样也让苏生很在意。
先前,在灭魂的帮助之下,他大概能判断这二人灵识不弱。
如今,一到近前,他也终于确定,这二人居然都是器灵期修为。
一下子,出现两位器灵期高手!
苏生又问蓝凌“这二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不过,其中一位肯定跟朱家有关。”蓝凌的目光在两位老者身上转悠了一圈,最终停在了那锦衣玉带、满面红光的朱猷身上。
此刻,苏生也在打量着朱猷。
他一看便知,此人这满面的红光,其实是修练了火属性功法所致。
那些红光,也代表着对方体内的火之力太盛,都开始外溢了。
先前那么长时间,陪着山火幻蝶在幻石之内以火煅魂,这也让苏生对火焰之力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面前这位老者,控火的本事应该不弱,但却并非真正的高手。
真正的控火之道,如山火氏那些绝顶的高手,是能够让火之力完全内敛的,不会出现外溢的情况,寻常人从外表是完全看不出来的。
此人脸上这些外溢的火之力,也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对方所修的功法有所缺陷。
提前熟知对方的弱点,接下来一旦动手,自然也能多一分胜算。
在苏生打量对面几人的同时,对面几人也没有闲着。
那位黑袍老者,跟血蛮子一样,最先将目光锁定在了蓝凌的身上。
“你就是蓝燕?我那侄儿胡兲就是死在了你的手里?”
蓝燕!时隔多年,再次听到自己的真名,蓝凌不由面色一凝。
很快,她也知道这黑袍老者的身份了,惊呼道“胡兲是你侄儿?你是万毒教的虫老怪!”
万毒教,胡臧山,人称虫老怪。
在万毒教,不敢说人人都知道此人,但绝大多数人肯定都知道他。
据说,他当年的成名之战,便是一个人控制了一座山的蛇虫鼠蚁,人都没露面,就团灭了一伙人。
一旦踏足他的毒虫领域,你根本无所遁形。
成名之后,此人便选择离宗云游去了,一直未归。
蓝凌一开始也不知道此人,但在杀了胡兲之后,便有人将胡臧山的事告诉了她。
从那之后,她便记住了虫老怪的名头。
这么多年过去,她都快忘记此人了,却没想到,对方突然又冒了出来。
至于对方来此的目的,不言而喻。
“你是来为胡兲报仇的?”
“蓝燕,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就应该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是什么下场。”
将眼眯成刀锋一般的虫老怪接着又道“你是乖乖跟我回去,被我的毒虫啃噬七七四十九日而死,还是我费点事抓你回去。到时候,可就不是四十九日那么简单了,我会让你多活三年。你自己选吧!”
一听这话,旁边不少人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怎么乖乖跟他回去,只能活四十九天,被他抓回去,反而能多活三年,是不是搞反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老头是不是傻,亦或是老糊涂了。
直到众人见到蓝凌的身体正在微微颤抖,脸上也露出了几丝惊恐。
关于这虫老怪的传闻,其实还有一件。
据说,这老头还养了一只本命蛊虫,被他这只本命蛊虫咬过的人,会全身瘫痪,但却不会马上死。
之后,这老头便会将被咬之人的身体,整个浸泡在药酒里,一直保存着。
在此过程中,那人自己依然会保留一些意识,然后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在药酒里泡着。
理论上,只要那人自己不发疯,据说能在这种状态之下,活上三年之久,甚至更久都行,只要他自己不发疯的话。
可面对这样的情况,谁能保证自己不会发疯,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肉身被泡上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