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六/四 首战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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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军纪一向极为严格,临阵脱逃、抗命不遵都是斩罪,且要连累家人。是以许多人宁可战死沙场,也不愿意背负罪名。这样身死之后不光不会连累家人,还能得到许多荫赏。
三位神将哪怕再有异议,在千夜决心已下之际,也必须执行。
只是文渊公还是壮年,实在不甘心就此身死,忍不住还是提醒了一句:“大人,这里若是拖得久了,夜瞳便会出现。前任指挥大人,就是这样重伤不起,必须回国救治的。”
他把回国救治四个字咬得很重,含义很明显,那位指挥使可不是普通的伤。
只是千夜淡道:“我就是想要会会她。”
文渊公还要再说,鸣海公赶紧拉了拉他的衣袖,使了个眼色。文渊公忽然想起千夜往事,心中一凛,也就住了嘴,只能在心底暗叹倒霉,帝国什么人不好找,非要找上他。这位,可和对面那位说不清道不明的。
决战命令下达,帝国战士们也就不再迟疑,以最快速度布置好重炮,转眼间炮火轰鸣,火力就将对面压了下去。
这些帝国战士本都是精锐,只是过去败仗吃得太多,才失了锐气。千夜此行又带来万名精锐,再下了死令,所有战士目标明确后,反倒是精神一振,转眼间就打出了军威。
对面黑暗种族的指挥官似是有些意外,按照过往经验,重炮一起,帝国部队就该撤退了。那时他只要死死咬住帝国部队的尾巴,总能咬下一块肉来。
“垂死挣扎吗?”这位英俊的血族荣耀侯爵冷笑。
他高高举起右手,向着帝国军阵地狠狠一压!
下方部队中的强者纷纷发出战吼,激起战士血脉深处根植的凶性。部队中的狼人纷纷狂暴,在仆蛛庞大身躯的掩护下向着帝国阵地冲锋。而血族战士则渗透在狼人中间,速度丝毫不慢。
少许魔裔强者则飘飞在半空,或是立于蛛魔背上,以精湛射术用远程狙击枪一一狙杀帝国军阵中的重要目标。
魔裔数量虽少,可是他们的狙杀却比重炮更要难防,转眼间给帝国军防线造成不小的损失。
看着有些混乱的帝国防线,那荣耀侯爵一声长笑,腾空而起,拖着长长的绚烂血气尾焰,当空向帝国军阵扑去。
阵前凌空扑击,可谓狂妄已极,但是身为荣耀侯爵,近期又是屡战屡胜,他有这个狂妄的资格。
看到主将出击,众多黑暗种族强者都是血脉沸腾,纷纷升空,追随着那道绚烂尾迹而去。许多人都深悔自己慢了一拍,没能冲在第一线。
那荣耀侯爵早已血气全开,嗜血的双眼盯上了帝国中军,虽然那里有三道强横气息,但他却夷然不惧,突击方向径直指向中军。
在他看来,人族这些老弱病残的神将,哪里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这支部队中同样配备了两个荣耀侯爵作他的副手,夜瞳对他的厚爱,可见一斑。
身为真正强者,就是要与同阶敌人放手一战,否则哪配称强者?
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他血气沸腾,意气风发,在高空一个盘旋,猛地如流星般坠向帝国中军!就是要以这种最嚣张的方式,拉开这一战的帷幕。
坠到半空,他忽然看到帝国中军处,一个年轻人正负手而立,冷冷地看着自己。而三位神将则是将这个年轻人簇拥其中。
这年轻人身上没有丝毫气势,是以荣耀侯爵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而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荣耀侯爵心中想的只是,“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比我还好看的家伙?!”
但转眼之间,他就认出了这张面孔,一声惊呼:“千夜!”
他想也不想,空中一个急刹,因为刹得太猛,甚至爆出一道血气光环。但好歹止住去势,然后掉头就向远方飞去,连头都不回。
紧随其后的两名荣耀侯爵大吃一惊,不及细想,立刻跟着主将就跑。
他们反应也是极快,主将实力明显强过自己,连他都落荒而逃,自己不跑干什么?难道要去看看究竟是谁把主将吓成这样?他们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好奇心没那么强。
不过就这么跑路也不是个办法,两名荣耀侯爵追着主将,叫道:“大人,部队怎么办?”
“各自逃命,逃不了就投降!我先回去报信!”说罢,那血族荣耀侯爵骤然加速,倏忽远去。
两名荣耀侯爵愕然,对望一眼,其中一人就道:“你去下令,我先行一步。”
眨眼之间,他也不见踪影。
空中只剩下最后一名荣耀侯爵,这位狼人侯爵呆了一呆,他多少总有些责任心,看着远方还在冲锋的部队,犹豫着要不要回去下令。
有了撤退令,多少总能有些战士可以逃回去,否则就会被打到战损无法承受才会溃败,那时就完全不可能留俘虏了。更何况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那血族主将跑什么。
就这么一耽搁的功夫,他眼前忽然一花,已然多了一人。
狼人侯爵这一次终于看清了对方的脸,刹那间什么都明白了,倒吸一口凉气,道:“千夜!”
千夜随意站着,向远方望了一眼,显得有些意外,道:“跑得倒快!难道以为这样,我就追不上你们了?”
不过他没有出手,也没有动身追赶,而是向狼人侯爵看了一眼,目光特意在他身上徽章上停了停,道:“原来是群峰之巅,为你放过他们两个倒也值得。威廉现在就在墉陆,我们算是不错的朋友。看在他的份上,我给你两个选择,投降还是战死,你选吧。”
狼人侯爵惟有苦笑。他现在明白了那血族荣耀侯爵为什么会跑得那么快,连部队都不顾了。和身具虚空闪烁的千夜比速度,纯粹是找死。惟有抛下足够诱饵,让千夜不得不吞饵,才有可能逃出生天。
而诱饵,不用多说,自然就是他和部队了。
狼人侯爵向千夜深深望了一眼,无奈道:“若是他们留下来,我们三个和你决一死战,也未必会输。”
千夜笑了笑,道:“你会这样想啊,难怪会被抛在最后。”
狼人侯爵犹豫片刻,一咬牙,在空中单膝跪地,道:“群峰之巅巨岩部落,荣耀侯爵塔图姆,在您满足我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愿以先祖灵魂为誓,为您效忠。”
“哪两个条件?”
“第一,我不会与同族战斗;第二,如果您与群峰之巅在将来成为敌人,请放我回去。”
千夜道:“你的同族中,不应该包括先祖派。”
塔图姆略一思索,便道:“好!他们投靠议会,出卖狼人利益,这笔帐早晚是要清算的。”
“那就没问题了。你的位置不在这里,而是在墉陆,有问题吗?”
“没问题。”
塔图姆甚至有些欣喜。他知道在群峰之巅在墉陆设立了基地,大规模训练战士,那处基地就是与千夜合作建立的。现在千夜派他到墉陆,正好能与同族一起,自是再好不过。事实上,若要让他在新世界参战,几乎就是炮灰下场。
收服了塔图姆,千夜便道:“你去让他们投降吧。再过一会,我就不收俘虏了。”
塔图姆心中一凛,飞回军中,先是命令部队撤退,随即便令部队投降。其实这支部队群龙无首,又被帝国军迎头痛击,前锋一露面就损失惨重,士气不复当初之勇。
此刻塔图姆下令,大部分就地投降,少许强硬的则被塔图姆当场击杀。魔裔的反抗最为激烈,但在千夜面前也只是螳臂挡车而已。
首战告捷,帝国三位神将兀自难以相信,胜利竟是来得如此容易。他们甚至还没有动手,对方主将就落荒而逃。三人再怎么自信,也不会觉得那血族侯爵是见了自己跑的。
如此,就惟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千夜已经强横到让对手不战而逃的地步。
这实是不可思议,却也不难理解。三位神将都是老一辈人物,就连最年轻的文渊公也已经成名二十年。鸣海公纵横天下的时候,千夜还没有出生。
此后千夜虽是一路如慧星般崛起,但与这些老一辈人物交集不多,他们也刻意忽略了千夜、宋子宁和赵君度几个后起之秀。
越是这些老一辈中日渐边缘的人物,越是不愿意正视年轻人的崛起,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听到帝国双子星、新军神这一类名字,更不用说去详细了解千夜的能力战绩,作出客观评价。
而黑暗种族不同,他们对千夜的评价,是无数同僚的生命和尸体奠定的,稍有不准,就是丢命的下场。
千夜在踏入神将天关之后,就不再只是一名有待成长的天才,而是一位握有话语权的强者。或许还有人不能认识到他的崛起,但随着时间推移,总会有更多鲜血来昭示他的权威。
越是长生种,越是惜命。越是对手,越是认知准确,由是才有了血族荣耀侯爵落荒而逃,塔图姆临阵投降一幕。而认不清现实的,就变成阵亡报告上的一个名字。
短短战斗,黑暗种族损失其实不大,但三位主帅,两个连战场都没到达就跑了,一个下令投降,战士们士气低落到了极点,又有人隐约听过千夜名声,主帅的举动恰好证实了传说,于是绝大多数人就此束手就擒。
一次俘虏近万俘虏,实是帝国近来从未有过的大捷。就连三位神将亦是精神大振,积极安排关押转运俘虏等一应事宜。帝国军中上下,看待千夜的目光也由此不同。
这些目光中,有敬畏,但更多的是某种看怪物的眼神。
帝国也有不少战士都听说过千夜,那些传闻实则更像只是传闻,但是今天第一次在他麾下战斗,就亲眼目睹了比传闻更夸张的场面。
他们很想知道,一个仅凭眼神就能将血侯爵吓走的人,在那俊美的表面之下,究竟藏着什么样的恐怖生物,强大到令人上位强者都恐惧的地步。
帝国军纪一向极为严格,临阵脱逃、抗命不遵都是斩罪,且要连累家人。是以许多人宁可战死沙场,也不愿意背负罪名。这样身死之后不光不会连累家人,还能得到许多荫赏。
三位神将哪怕再有异议,在千夜决心已下之际,也必须执行。
只是文渊公还是壮年,实在不甘心就此身死,忍不住还是提醒了一句:“大人,这里若是拖得久了,夜瞳便会出现。前任指挥大人,就是这样重伤不起,必须回国救治的。”
他把回国救治四个字咬得很重,含义很明显,那位指挥使可不是普通的伤。
只是千夜淡道:“我就是想要会会她。”
文渊公还要再说,鸣海公赶紧拉了拉他的衣袖,使了个眼色。文渊公忽然想起千夜往事,心中一凛,也就住了嘴,只能在心底暗叹倒霉,帝国什么人不好找,非要找上他。这位,可和对面那位说不清道不明的。
决战命令下达,帝国战士们也就不再迟疑,以最快速度布置好重炮,转眼间炮火轰鸣,火力就将对面压了下去。
这些帝国战士本都是精锐,只是过去败仗吃得太多,才失了锐气。千夜此行又带来万名精锐,再下了死令,所有战士目标明确后,反倒是精神一振,转眼间就打出了军威。
对面黑暗种族的指挥官似是有些意外,按照过往经验,重炮一起,帝国部队就该撤退了。那时他只要死死咬住帝国部队的尾巴,总能咬下一块肉来。
“垂死挣扎吗?”这位英俊的血族荣耀侯爵冷笑。
他高高举起右手,向着帝国军阵地狠狠一压!
下方部队中的强者纷纷发出战吼,激起战士血脉深处根植的凶性。部队中的狼人纷纷狂暴,在仆蛛庞大身躯的掩护下向着帝国阵地冲锋。而血族战士则渗透在狼人中间,速度丝毫不慢。
少许魔裔强者则飘飞在半空,或是立于蛛魔背上,以精湛射术用远程狙击枪一一狙杀帝国军阵中的重要目标。
魔裔数量虽少,可是他们的狙杀却比重炮更要难防,转眼间给帝国军防线造成不小的损失。
看着有些混乱的帝国防线,那荣耀侯爵一声长笑,腾空而起,拖着长长的绚烂血气尾焰,当空向帝国军阵扑去。
阵前凌空扑击,可谓狂妄已极,但是身为荣耀侯爵,近期又是屡战屡胜,他有这个狂妄的资格。
看到主将出击,众多黑暗种族强者都是血脉沸腾,纷纷升空,追随着那道绚烂尾迹而去。许多人都深悔自己慢了一拍,没能冲在第一线。
那荣耀侯爵早已血气全开,嗜血的双眼盯上了帝国中军,虽然那里有三道强横气息,但他却夷然不惧,突击方向径直指向中军。
在他看来,人族这些老弱病残的神将,哪里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这支部队中同样配备了两个荣耀侯爵作他的副手,夜瞳对他的厚爱,可见一斑。
身为真正强者,就是要与同阶敌人放手一战,否则哪配称强者?
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他血气沸腾,意气风发,在高空一个盘旋,猛地如流星般坠向帝国中军!就是要以这种最嚣张的方式,拉开这一战的帷幕。
坠到半空,他忽然看到帝国中军处,一个年轻人正负手而立,冷冷地看着自己。而三位神将则是将这个年轻人簇拥其中。
这年轻人身上没有丝毫气势,是以荣耀侯爵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而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荣耀侯爵心中想的只是,“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比我还好看的家伙?!”
但转眼之间,他就认出了这张面孔,一声惊呼:“千夜!”
他想也不想,空中一个急刹,因为刹得太猛,甚至爆出一道血气光环。但好歹止住去势,然后掉头就向远方飞去,连头都不回。
紧随其后的两名荣耀侯爵大吃一惊,不及细想,立刻跟着主将就跑。
他们反应也是极快,主将实力明显强过自己,连他都落荒而逃,自己不跑干什么?难道要去看看究竟是谁把主将吓成这样?他们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好奇心没那么强。
不过就这么跑路也不是个办法,两名荣耀侯爵追着主将,叫道:“大人,部队怎么办?”
“各自逃命,逃不了就投降!我先回去报信!”说罢,那血族荣耀侯爵骤然加速,倏忽远去。
两名荣耀侯爵愕然,对望一眼,其中一人就道:“你去下令,我先行一步。”
眨眼之间,他也不见踪影。
空中只剩下最后一名荣耀侯爵,这位狼人侯爵呆了一呆,他多少总有些责任心,看着远方还在冲锋的部队,犹豫着要不要回去下令。
有了撤退令,多少总能有些战士可以逃回去,否则就会被打到战损无法承受才会溃败,那时就完全不可能留俘虏了。更何况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那血族主将跑什么。
就这么一耽搁的功夫,他眼前忽然一花,已然多了一人。
狼人侯爵这一次终于看清了对方的脸,刹那间什么都明白了,倒吸一口凉气,道:“千夜!”
千夜随意站着,向远方望了一眼,显得有些意外,道:“跑得倒快!难道以为这样,我就追不上你们了?”
不过他没有出手,也没有动身追赶,而是向狼人侯爵看了一眼,目光特意在他身上徽章上停了停,道:“原来是群峰之巅,为你放过他们两个倒也值得。威廉现在就在墉陆,我们算是不错的朋友。看在他的份上,我给你两个选择,投降还是战死,你选吧。”
狼人侯爵惟有苦笑。他现在明白了那血族荣耀侯爵为什么会跑得那么快,连部队都不顾了。和身具虚空闪烁的千夜比速度,纯粹是找死。惟有抛下足够诱饵,让千夜不得不吞饵,才有可能逃出生天。
而诱饵,不用多说,自然就是他和部队了。
狼人侯爵向千夜深深望了一眼,无奈道:“若是他们留下来,我们三个和你决一死战,也未必会输。”
千夜笑了笑,道:“你会这样想啊,难怪会被抛在最后。”
狼人侯爵犹豫片刻,一咬牙,在空中单膝跪地,道:“群峰之巅巨岩部落,荣耀侯爵塔图姆,在您满足我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愿以先祖灵魂为誓,为您效忠。”
“哪两个条件?”
“第一,我不会与同族战斗;第二,如果您与群峰之巅在将来成为敌人,请放我回去。”
千夜道:“你的同族中,不应该包括先祖派。”
塔图姆略一思索,便道:“好!他们投靠议会,出卖狼人利益,这笔帐早晚是要清算的。”
“那就没问题了。你的位置不在这里,而是在墉陆,有问题吗?”
“没问题。”
塔图姆甚至有些欣喜。他知道在群峰之巅在墉陆设立了基地,大规模训练战士,那处基地就是与千夜合作建立的。现在千夜派他到墉陆,正好能与同族一起,自是再好不过。事实上,若要让他在新世界参战,几乎就是炮灰下场。
收服了塔图姆,千夜便道:“你去让他们投降吧。再过一会,我就不收俘虏了。”
塔图姆心中一凛,飞回军中,先是命令部队撤退,随即便令部队投降。其实这支部队群龙无首,又被帝国军迎头痛击,前锋一露面就损失惨重,士气不复当初之勇。
此刻塔图姆下令,大部分就地投降,少许强硬的则被塔图姆当场击杀。魔裔的反抗最为激烈,但在千夜面前也只是螳臂挡车而已。
首战告捷,帝国三位神将兀自难以相信,胜利竟是来得如此容易。他们甚至还没有动手,对方主将就落荒而逃。三人再怎么自信,也不会觉得那血族侯爵是见了自己跑的。
如此,就惟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千夜已经强横到让对手不战而逃的地步。
这实是不可思议,却也不难理解。三位神将都是老一辈人物,就连最年轻的文渊公也已经成名二十年。鸣海公纵横天下的时候,千夜还没有出生。
此后千夜虽是一路如慧星般崛起,但与这些老一辈人物交集不多,他们也刻意忽略了千夜、宋子宁和赵君度几个后起之秀。
越是这些老一辈中日渐边缘的人物,越是不愿意正视年轻人的崛起,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听到帝国双子星、新军神这一类名字,更不用说去详细了解千夜的能力战绩,作出客观评价。
而黑暗种族不同,他们对千夜的评价,是无数同僚的生命和尸体奠定的,稍有不准,就是丢命的下场。
千夜在踏入神将天关之后,就不再只是一名有待成长的天才,而是一位握有话语权的强者。或许还有人不能认识到他的崛起,但随着时间推移,总会有更多鲜血来昭示他的权威。
越是长生种,越是惜命。越是对手,越是认知准确,由是才有了血族荣耀侯爵落荒而逃,塔图姆临阵投降一幕。而认不清现实的,就变成阵亡报告上的一个名字。
短短战斗,黑暗种族损失其实不大,但三位主帅,两个连战场都没到达就跑了,一个下令投降,战士们士气低落到了极点,又有人隐约听过千夜名声,主帅的举动恰好证实了传说,于是绝大多数人就此束手就擒。
一次俘虏近万俘虏,实是帝国近来从未有过的大捷。就连三位神将亦是精神大振,积极安排关押转运俘虏等一应事宜。帝国军中上下,看待千夜的目光也由此不同。
这些目光中,有敬畏,但更多的是某种看怪物的眼神。
帝国也有不少战士都听说过千夜,那些传闻实则更像只是传闻,但是今天第一次在他麾下战斗,就亲眼目睹了比传闻更夸张的场面。
他们很想知道,一个仅凭眼神就能将血侯爵吓走的人,在那俊美的表面之下,究竟藏着什么样的恐怖生物,强大到令人上位强者都恐惧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