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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五章 一个小错误

作者:淡看浮华三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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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他对王启尧的安排,你也佩服?”方觉浅冷不丁地插了一句。

    “佩服啊,时机抓得特别好,此时王启尧再不立威造势,更待何时啊?”

    “王轻侯呢?”

    “自生自灭呗。”

    “义父!”“为父早就跟你说了呀,不要因为让你的感情蒙蔽了你这双明亮的双眼,尤其是在你不能驾驭你的感情之前,所有的情思,都是羁绊。”奚若洲拍了拍方觉浅的小脑袋,宠溺又疼爱:“伶儿,我非常同意你宁

    前辈的话,女儿家对爱情的态度与我所想的,的确不一样,但是很抱歉,不是所有女儿家,都叫星伶,都是神枢。”

    他宽大的手掌就轻按在自己头顶,方觉浅都能感受得到那手掌温厚温柔温暖,但她看着奚若洲,只是很淡定地吐出一句:“去你妈的。”

    “你骂我,可以,但你不能骂得这么粗鲁。你可以文明礼貌委婉一点,比如,你可以亲切地称呼我为,始作俑者。”

    “你个老不死的。”

    “啧,你这死孩子!”

    “把酒留下,你滚吧。”方觉浅伸手就要去抢酒。

    奚若洲抱着酒坛子翻身腾挪一闪,护在怀里,义正言辞:“这是我特意留着要给知闲带回去的!”

    “……”“作为对你的补偿,给你一个小提示。”奚若洲甩了甩他月牙儿白色的长袍,凑到方觉浅跟前,笑眯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近百岁的老怪物,反倒像个二十来岁心性跳脱,风流多情的贵门公子哥儿:“江公,犯

    了一个小错误,他算错了一个星象。”

    “什么意思?”方觉浅皱眉不解。

    “你呀你,作为神枢,除去这一身的内力武功,你对神殿的占星之术,祭祀之妙,参透了几重呀?”

    “我又不当神棍。”

    “知天之意,方能,顺天而为,造化夺势。”

    “可有一些天意我一旦看透,我就总想逆了他!”

    “我年轻那会儿跟你一样,后来我学乖了。你也去多吃几个苦头,挨几道天雷啊什么的,总能学乖的。”

    “你还是不是我亲爹了!”

    “天地良心,对于你是我抱回来的这件事,我从来没有瞒过你的呀。”

    “滚!”

    奚若洲所说的小错误,那是个什么错误,小到什么地步,谁也不知道。

    在他眼里,天缺了个窟窿说不定也是个小事情,而宁知闲想吃的梅子没买到,却是天大的灾难。

    不能常理去理解他所说的大和小。

    于是方觉浅一本正经地摊开了卦象想试着这个,参一参天机啦,悟一悟天道啊啥的……

    但,她那半桶水的本事,顶多也就算算哪哪哪儿要出个什么灾害,谁谁谁要倒个什么血光之灾了,再往大往深了去,她就实在是无能为力。

    而且,江公这当神棍的本事不知比她强多少,在这方面他是可以与奚若洲并肩的人物,他都算错了的地方,她方觉浅能算对?

    这样想来,方觉浅的心里,一下子就好受了很多,果然幸福都是靠对比比出来的。

    主要原因也是在,南疆的事她已经默认交给王轻侯去统一安排,自己不再指手画脚的,也就不想再多说什么给他添乱的话。

    而她的重点,全部都放在了北境。

    说起这个北境啊,那叫一个惨啊。

    如今的越城道一声人间炼狱也不为过,曾经的人间乐土在短短不到一月的时间里,沦落到如此惨状,人畜无生,实在凄凉。

    入了魔一般的少年骑士牧嵬,手段残暴得让人怀疑,他以前是不是常年跟在殷王身边,而非那个善良仁慈,怜悯百姓的长公主殷安。

    而且他也的确如当初方觉浅所料的那般,夺下越城后,他们便直往清陵城去,幸而孟书君论起残暴狠毒,放在当今世上也能排得上前三,倒是与那牧嵬以恶对恶地正面扛住了。

    但这样扛下去,也总不是个长久之计。

    且不论别的,单是拿着无辜百姓的命去填这场战事的白骨窟窿,就足够让人不忍。

    孟书君的探子曾经摸进过一次牧嵬大军中,刺探军情,带回了有关阎术的情况。

    一般来说,在这种长期战事,尤其是赴远征战的情况下,俘虏,是很难有活命的机会的。

    一来,要耗费太多粮草,数万俘虏一张开口,哪怕给得再少,都是不小的开销,对于远征他地的大军来说,是极重的负担。

    二来,如若俘虏起事,闹起了营啸,后果是惨烈的,鲜少有什么将军能控制得住营啸这类事故。

    所以,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俘虏都是会被处以为死刑,或者,着人押送回原本驻地,而不是随军行走。

    牧嵬也是这样做的,阎术的大军让他折磨得差不多了之后,大多是派人押送了回去做苦力,而阎术却被他一直带在身边。

    只不过待遇绝不算好。书生模样的大将军阎术,受尽凌辱,每日清理马粪,洗衣劈柴都是最轻的了,更过份的事情,诸如无缘无故的鞭笞,如同锁着猪狗一般的铁链锁着他的脖子,让他跪行,又或是跪爬过跨,多之又多,他受

    尽屈辱。

    堂堂一个大将军沦落到这般田地,实在凄凉,但阎术,从未爆发出任何反抗或是愤怒情绪,他只是沉默,像是失去了声音与触感一般的,死死的沉默。早些时候已抵达北境的白执书,此时也在孟书君的大营中,他听完这些话,难过得背过身去,以前的阎术是一个特别清高的人,虽然他们也算得上是一起长大,但是阎术总是带着书生意气的倨傲,不太像

    个将军,更像是读多了圣贤书有点迂腐的读书人。

    那么傲气的一个人,怎能受得住这样的羞辱?

    “以前的牧嵬不是这样的,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何突然变得如此丧心病狂!”白执书重重一拳砸在桌案上,压着满腔的恨意。“我记得以前的你也不是这样,你以前不是还疯狂地喜欢过一个叫月芷兰的女孩儿吗?现在呢?”孟书君面无表情地看着桌上的沙盘,淡淡地开口:“人是会变的,就像你,也像你的小公子,你以为如今的王

    轻侯,还是当年那个自私到让我都佩服的混蛋吗?”

    “你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啊?”白执书一根筋,傻乎乎:“你这话,算是在夸我家小公子不?”

    孟书君瞅了他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又低下头去看沙盘,你说王轻侯那么精明的一个人,这怎么收的小弟一个比一个实心眼?

    “明日请你替我去个地方吧。”孟书君揉着有些发疼的额头,这些天他实在是没怎么睡好,头疼得厉害。

    “哪儿啊?”

    “魏城。”“巫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