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风起云涌哥谭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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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哥谭市警署那边,白夜的车子开到了黑门监狱的位置。
半个小时后,黑门监狱外,贝恩跟在白夜的身边,笑着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出监狱,后面没有那么多人在追我。”
“上车吧。”白夜说道。
车子很快离开了这片区域。
约莫十分钟后,车子在路边停下,旁边多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几个孔武有力的超级大汉就站在车子旁边。
其中一个人走过来说道:“老大,白先生。”
贝恩下了车子,拍了拍放在胸膛的《华夏基础武学第一重》说道:“你是要我打断他们的脊椎骨、还是打断他们的四肢?”
“随便,我要活的。”白夜说道。
“保证办到。”贝恩露出了一个嗜血的笑容,“对了,你说有了这个,我能不能击败蝙蝠侠?”
“谁知道呢?”白夜意义不明地笑了一下,踩下了油门,车子绝尘而去。
哥谭市警署、拉尔斯的刺客联盟、企鹅人的势力,贝恩的势力,这些人为了同一目标,开始行动了起来。
原本就不太平的哥谭市,瞬间风起云涌。
黑暗中,街道角落里面无数的小混混都感觉到了那种紧张的气氛。
与此同时,哥谭市某个阴暗的“角落”内。
五个人正看着眼前的“战利品”,脸上带着欣喜狂热的笑容。
斯莫利特一家,一个多月前来到哥谭市的——呃,勉强算是犯罪家族。
从父母到三个孩子,几乎每个人的案底都可以叠到膝盖那么高。
各种手段无极不用,罪行累累。
像他们这样各种罪行的“累犯者”,想要在其它城市“好好”生活下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哥谭市不同。
这里是犯罪者的天堂,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可怕危险的堕落之地。
但是对于那些一心一意想要往上爬的“小混混”来说,这里是他们通往人生巅峰的道路。
在这里,只要你敢做,就可以“成功”。
黑市当中,几乎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交易。
一个小混混在哥谭市,或许在第一天之内,一跃成为真正的黑帮成员。
一个赤脚外科医生,黑市的一场手术,可以让他半辈子不愁吃喝——只要你运气够好,救到了一个大佬。
这里的地狱,也是天堂。
对于斯莫利特一家而言,哥谭市就是他们的天堂,特别是现在。
几天前,他们动用了以往所有的积蓄,买到了重型武器,抢劫了一家类似于便利店的“交易阁”。
现在,则是收获时刻。
各种各样看上起很神奇的武功秘籍,可以把人冻结起来的能量枪,还有几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药剂。
在哥谭市,这些东西就是绝对的“珍宝”。
斯莫利特一家可以用这些东西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班底,从而在哥谭市站稳脚跟,从一家外来的小混混,成为哥谭市的势力之一。
也可以将这些东西完全出手,能够得到的钱,让他们潇洒到极致地活过下半辈子。
“哈哈哈,有了这些,我们就可以立足哥谭。”三个儿子的选择,显然是第一种。
在他们看来,在哥谭市站稳脚跟,获得更大更多的利益才是他们的人生目标。
相比之下,父母则是显得要“冷静”很多。
老斯莫利特说道:“其实,我们把这些东西出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父亲,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可以拥有更多!”大斯莫利特大声反驳道。
“是啊,要出手的话,我们不应该早就走了吗?”
听到儿子们的话,老斯莫利特嗤笑了一声说道:“蠢货,我们不走是因为只有在哥谭市,这些东西才最容易出手,其它地方很难卖出去。”
“我总觉得那个店有点问题。”斯莫利特夫人说道。
她算是这一家子的情报员,白夜的分店也是她选定的“抢劫对象”。
原因不用说,那家店出售的东西着实太珍贵了一点,而且也就一个傻乎乎的店员。
不抢它抢谁?
把事情一说之后,三个儿子就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腔“热血”之下,事情也就做了出来,最后也成功了。
可是,斯莫利特夫妇总觉得,稍微有些不对劲。
他们打听过,这家店刚刚开业没有多久,卖的又是各种好东西。
为什么哥谭市的其他人没有对这家店下手?
是因为来不及,还是他们做了一件错事?
内心的疑惑,让更加老练斯莫利特夫妇觉得,还是早点把东西出手,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这个选择更加安全一点。
当然,他们的提议被三个儿子所否决。
作为年轻人,三个儿子显然想要在哥谭市闯出一份“伟大”的事业。
“能有什么问题?只是一件卖点好东西的便利店罢了,又不是韦恩集团。”大斯莫利特对于母亲的话不屑一顾。
“好了,别说了,先出手一部分回个本。万一有什么情况,我们就离开。”老斯莫利特一锤定音。
夜色渐渐深沉。
进入到黑夜的哥谭市,夜色之下的黑暗也显露了出来。
三个儿子的其中两个,带上了一部分的商品,离开了躲藏的地方,他们要在今晚出手一部分。
无论是作为逃跑资金还是启动资金,他们都需要一笔钱。
很快,两人就找到了销赃贩子,展示了自己的商品,准备进行交易。
只是,对方的态度却有些古怪,从一开始爽快地表示“哥谭市没有我‘吃’不下的东西”变成了“需要好好考虑一下”。
明明刚才还吹嘘,就算拿出一枚核弹头,也能够搞定呢。
现在的样子却表现得像是一个怂货,支支吾吾的模样,让人发笑。
斯莫利特两兄弟到没有笑出来,却在心里暗笑。
都说哥谭市是一个危险的堕落之都,这一个多月呆下来,似乎也不过如此嘛?
他们显然不知道,当他们拿出从交易阁抢到的商品后,他们的消息就如同流水一般在夜色下的哥谭市不断地流淌着。
那位专门负责销赃的销赃贩子是有些怂。
但是这种“怂”跟斯莫利特兄弟毫无关系。
只是这位销赃贩子的消息比较灵通。
他知道,一个有着夸张名字的交易阁在哥谭的分店前几天被人洗劫了。
他也知道,今天下午开始,整个哥谭开始变得风声鹤唳起来。
哥谭市警署的警员们已经丢下了科波特出狱的事情,开始全面调查这件事情。
光是一个下午的时间,他的手下就被带走了好几个,到现在都没有出来。
除了哥谭市警署的异动之外,真正让这位负责销赃的地头蛇惊心的,科波特的人也在调查这件事情,调查那些商品的去向。
寻找到底是哪些不开眼的蠢货做出了这种蠢事。
他更加知道,伴随着贝恩的入狱,已经安静了很久的贝恩手下也突然行动了起来。
几个小时内,已经有好几个类似于他这样的角色被打断了骨头,似乎同样为了那间交易阁的“失窃”之事。
在这位销赃贩子不知道黑暗角落,刺客联盟的刺客门黑色刀刃也已经出鞘。
甚至,高楼之间,第三任罗宾提姆·德雷克也因为布鲁斯的拜托,正在调查这件事情。
这些情况,这位销赃贩子不能知道全部,但是仅仅是一部分就让他明白。
绝对不能够跟眼前的两个愚蠢的外来者扯上任何关系。
他不知道是谁有办法让哥谭警署、企鹅人、贝恩他们共同“联合”起来——或许是蝙蝠侠?
尽管这不符合蝙蝠侠的一贯做法——蝙蝠侠的一贯做法是把人揍一顿,问出消息,自己搞定,再把人丢给警署。
但这位销赃贩子知道。
无论对方是谁,一旦沾染上了关系,想要碾死自己,估计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可以的话,销赃贩子希望是蝙蝠侠在找他们。
如果是蝙蝠侠的话,至少,万一自己被波及了,顶多被打一顿,至少不会死不是吗?
最后的交易,自然是不欢而散。
销赃贩子看着两兄弟骂骂咧咧地离开,心里松了一口气,同时大骂对方傻-逼。
他们的行踪已经被泄露了出来,过不了多长时间,这两个家伙就要倒霉了。
目送这两人离去,销赃贩子不屑地呸了一口。
两个无知的外来者,真的以为哥谭市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
就算有人可以做到,也绝对不是这两个外来者。
“这个混蛋吃不下,哥我们换一个人吧,这样的角色,哥谭市多得是,总能找到一个吃得下。”
“总觉得有点不太对,那个家伙的态度有些奇怪。”大斯莫利特说道,“我们先回去看看吧。”
“怕什么?”排行第二的那位说道,话是这么说的,不过两人还是选择了回去看看。
回去的路程,才走了一半,昏黄的灯光下,不算宽阔的小巷子里面出现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
停在那里如同一只沉默的凶兽一般。
车门打开,一个高大的黑衣,带着黑色摔跤手头套的男子下了车。
伴随着他下车的动作,黑暗中也走出了十几个高大的男子。
“谁?”
斯莫利特两兄弟心中立刻弥漫起了不安的情绪。
“吱!”
就在这时,背后传来了一声颇为尖锐、毫不掩饰的刹车声。
一辆不太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的豪华车子停下,保镖下车打开了后座的车门,里面走出了一个矮壮敦实的男子。
穿着黑色的燕尾服,精致的样式很有上世纪的风格,模样却活像一只人形企鹅。
“贝恩?”企鹅人有些惊讶,“看来白把你弄出来了?”
“是你啊,科波特。”
贝恩回答道,“看来他也找到你帮他办事,这两个,我们一人一个?”
“那就一人一个。”企鹅人手中的雨伞举了起来。
斯莫利特兄弟手中的箱子差点掉落在地上。
一股凉意从脚底直升到头顶。
贝恩?!
企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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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哥谭市警署那边,白夜的车子开到了黑门监狱的位置。
半个小时后,黑门监狱外,贝恩跟在白夜的身边,笑着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出监狱,后面没有那么多人在追我。”
“上车吧。”白夜说道。
车子很快离开了这片区域。
约莫十分钟后,车子在路边停下,旁边多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几个孔武有力的超级大汉就站在车子旁边。
其中一个人走过来说道:“老大,白先生。”
贝恩下了车子,拍了拍放在胸膛的《华夏基础武学第一重》说道:“你是要我打断他们的脊椎骨、还是打断他们的四肢?”
“随便,我要活的。”白夜说道。
“保证办到。”贝恩露出了一个嗜血的笑容,“对了,你说有了这个,我能不能击败蝙蝠侠?”
“谁知道呢?”白夜意义不明地笑了一下,踩下了油门,车子绝尘而去。
哥谭市警署、拉尔斯的刺客联盟、企鹅人的势力,贝恩的势力,这些人为了同一目标,开始行动了起来。
原本就不太平的哥谭市,瞬间风起云涌。
黑暗中,街道角落里面无数的小混混都感觉到了那种紧张的气氛。
与此同时,哥谭市某个阴暗的“角落”内。
五个人正看着眼前的“战利品”,脸上带着欣喜狂热的笑容。
斯莫利特一家,一个多月前来到哥谭市的——呃,勉强算是犯罪家族。
从父母到三个孩子,几乎每个人的案底都可以叠到膝盖那么高。
各种手段无极不用,罪行累累。
像他们这样各种罪行的“累犯者”,想要在其它城市“好好”生活下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哥谭市不同。
这里是犯罪者的天堂,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可怕危险的堕落之地。
但是对于那些一心一意想要往上爬的“小混混”来说,这里是他们通往人生巅峰的道路。
在这里,只要你敢做,就可以“成功”。
黑市当中,几乎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交易。
一个小混混在哥谭市,或许在第一天之内,一跃成为真正的黑帮成员。
一个赤脚外科医生,黑市的一场手术,可以让他半辈子不愁吃喝——只要你运气够好,救到了一个大佬。
这里的地狱,也是天堂。
对于斯莫利特一家而言,哥谭市就是他们的天堂,特别是现在。
几天前,他们动用了以往所有的积蓄,买到了重型武器,抢劫了一家类似于便利店的“交易阁”。
现在,则是收获时刻。
各种各样看上起很神奇的武功秘籍,可以把人冻结起来的能量枪,还有几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药剂。
在哥谭市,这些东西就是绝对的“珍宝”。
斯莫利特一家可以用这些东西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班底,从而在哥谭市站稳脚跟,从一家外来的小混混,成为哥谭市的势力之一。
也可以将这些东西完全出手,能够得到的钱,让他们潇洒到极致地活过下半辈子。
“哈哈哈,有了这些,我们就可以立足哥谭。”三个儿子的选择,显然是第一种。
在他们看来,在哥谭市站稳脚跟,获得更大更多的利益才是他们的人生目标。
相比之下,父母则是显得要“冷静”很多。
老斯莫利特说道:“其实,我们把这些东西出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父亲,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可以拥有更多!”大斯莫利特大声反驳道。
“是啊,要出手的话,我们不应该早就走了吗?”
听到儿子们的话,老斯莫利特嗤笑了一声说道:“蠢货,我们不走是因为只有在哥谭市,这些东西才最容易出手,其它地方很难卖出去。”
“我总觉得那个店有点问题。”斯莫利特夫人说道。
她算是这一家子的情报员,白夜的分店也是她选定的“抢劫对象”。
原因不用说,那家店出售的东西着实太珍贵了一点,而且也就一个傻乎乎的店员。
不抢它抢谁?
把事情一说之后,三个儿子就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腔“热血”之下,事情也就做了出来,最后也成功了。
可是,斯莫利特夫妇总觉得,稍微有些不对劲。
他们打听过,这家店刚刚开业没有多久,卖的又是各种好东西。
为什么哥谭市的其他人没有对这家店下手?
是因为来不及,还是他们做了一件错事?
内心的疑惑,让更加老练斯莫利特夫妇觉得,还是早点把东西出手,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这个选择更加安全一点。
当然,他们的提议被三个儿子所否决。
作为年轻人,三个儿子显然想要在哥谭市闯出一份“伟大”的事业。
“能有什么问题?只是一件卖点好东西的便利店罢了,又不是韦恩集团。”大斯莫利特对于母亲的话不屑一顾。
“好了,别说了,先出手一部分回个本。万一有什么情况,我们就离开。”老斯莫利特一锤定音。
夜色渐渐深沉。
进入到黑夜的哥谭市,夜色之下的黑暗也显露了出来。
三个儿子的其中两个,带上了一部分的商品,离开了躲藏的地方,他们要在今晚出手一部分。
无论是作为逃跑资金还是启动资金,他们都需要一笔钱。
很快,两人就找到了销赃贩子,展示了自己的商品,准备进行交易。
只是,对方的态度却有些古怪,从一开始爽快地表示“哥谭市没有我‘吃’不下的东西”变成了“需要好好考虑一下”。
明明刚才还吹嘘,就算拿出一枚核弹头,也能够搞定呢。
现在的样子却表现得像是一个怂货,支支吾吾的模样,让人发笑。
斯莫利特两兄弟到没有笑出来,却在心里暗笑。
都说哥谭市是一个危险的堕落之都,这一个多月呆下来,似乎也不过如此嘛?
他们显然不知道,当他们拿出从交易阁抢到的商品后,他们的消息就如同流水一般在夜色下的哥谭市不断地流淌着。
那位专门负责销赃的销赃贩子是有些怂。
但是这种“怂”跟斯莫利特兄弟毫无关系。
只是这位销赃贩子的消息比较灵通。
他知道,一个有着夸张名字的交易阁在哥谭的分店前几天被人洗劫了。
他也知道,今天下午开始,整个哥谭开始变得风声鹤唳起来。
哥谭市警署的警员们已经丢下了科波特出狱的事情,开始全面调查这件事情。
光是一个下午的时间,他的手下就被带走了好几个,到现在都没有出来。
除了哥谭市警署的异动之外,真正让这位负责销赃的地头蛇惊心的,科波特的人也在调查这件事情,调查那些商品的去向。
寻找到底是哪些不开眼的蠢货做出了这种蠢事。
他更加知道,伴随着贝恩的入狱,已经安静了很久的贝恩手下也突然行动了起来。
几个小时内,已经有好几个类似于他这样的角色被打断了骨头,似乎同样为了那间交易阁的“失窃”之事。
在这位销赃贩子不知道黑暗角落,刺客联盟的刺客门黑色刀刃也已经出鞘。
甚至,高楼之间,第三任罗宾提姆·德雷克也因为布鲁斯的拜托,正在调查这件事情。
这些情况,这位销赃贩子不能知道全部,但是仅仅是一部分就让他明白。
绝对不能够跟眼前的两个愚蠢的外来者扯上任何关系。
他不知道是谁有办法让哥谭警署、企鹅人、贝恩他们共同“联合”起来——或许是蝙蝠侠?
尽管这不符合蝙蝠侠的一贯做法——蝙蝠侠的一贯做法是把人揍一顿,问出消息,自己搞定,再把人丢给警署。
但这位销赃贩子知道。
无论对方是谁,一旦沾染上了关系,想要碾死自己,估计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可以的话,销赃贩子希望是蝙蝠侠在找他们。
如果是蝙蝠侠的话,至少,万一自己被波及了,顶多被打一顿,至少不会死不是吗?
最后的交易,自然是不欢而散。
销赃贩子看着两兄弟骂骂咧咧地离开,心里松了一口气,同时大骂对方傻-逼。
他们的行踪已经被泄露了出来,过不了多长时间,这两个家伙就要倒霉了。
目送这两人离去,销赃贩子不屑地呸了一口。
两个无知的外来者,真的以为哥谭市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
就算有人可以做到,也绝对不是这两个外来者。
“这个混蛋吃不下,哥我们换一个人吧,这样的角色,哥谭市多得是,总能找到一个吃得下。”
“总觉得有点不太对,那个家伙的态度有些奇怪。”大斯莫利特说道,“我们先回去看看吧。”
“怕什么?”排行第二的那位说道,话是这么说的,不过两人还是选择了回去看看。
回去的路程,才走了一半,昏黄的灯光下,不算宽阔的小巷子里面出现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
停在那里如同一只沉默的凶兽一般。
车门打开,一个高大的黑衣,带着黑色摔跤手头套的男子下了车。
伴随着他下车的动作,黑暗中也走出了十几个高大的男子。
“谁?”
斯莫利特两兄弟心中立刻弥漫起了不安的情绪。
“吱!”
就在这时,背后传来了一声颇为尖锐、毫不掩饰的刹车声。
一辆不太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的豪华车子停下,保镖下车打开了后座的车门,里面走出了一个矮壮敦实的男子。
穿着黑色的燕尾服,精致的样式很有上世纪的风格,模样却活像一只人形企鹅。
“贝恩?”企鹅人有些惊讶,“看来白把你弄出来了?”
“是你啊,科波特。”
贝恩回答道,“看来他也找到你帮他办事,这两个,我们一人一个?”
“那就一人一个。”企鹅人手中的雨伞举了起来。
斯莫利特兄弟手中的箱子差点掉落在地上。
一股凉意从脚底直升到头顶。
贝恩?!
企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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