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陋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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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麻烦,与诅咒有关?”
在亚瑟的疑问下,王旭轻轻点头,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夕阳的余辉照射在他的手背上,亚瑟很轻易就在王旭的手指中,看到了三个一组,组成三角形的诡异圆点。
作为一名巫师,亚瑟的精神力量异于常人。
他皱着每天拿起木杖,小心翼翼的问道:“能让我试试吗?”
王旭伸出手,任由亚瑟拿起木杖,将魔杖的杖尖抵在了他的手指上。
下一秒,魔杖的杖尖散发出淡白色光芒,肉眼可见的一缕缕黑烟,从王旭的手指上飘散而出,仿佛黑色丝线一般,环绕着他的手指不肯不散。
“驱离恶咒!”亚瑟用手上的魔杖一点,一道白光打在了王旭手上。
几秒之后白光散去,王旭低头看了看手背,发现诅咒完好如初。
“破除诅咒,恢复如初!”亚瑟再次施法,魔杖轻轻点在王旭的手指上。
在王旭的感应内,他的手指好似探入了热水中,暖暖的十分舒服。
“是不是有效果了?”王旭忍不住开口问道,随后才发现亚瑟面色严肃,眉头已经皱成了川字。
“我从未见过如此难缠的诅咒,它们就像跗骨之蛆一样,看来我得借助一些魔药才行。”亚瑟放下魔杖,遗憾的摇了摇头。
王旭并没有失望,亚瑟的力量在哈利波特世界中,恐怕都排不到前二十。
他都能让诅咒显形,想来就是亚瑟无法解决,比他厉害的巫师也有办法。
“跟我来吧,我试着为你配些魔药,有药物辅助,破除诅咒的魔法起码能提高三成效果。”亚瑟说的有些迟疑,显然他也对自己能不能破除诅咒没有信心。
王旭轻轻点头,他是矮个子里挑高个,反正诅咒缠着他这么久了,也不急于一天两天。
跟随在亚瑟身后,王旭向小木楼走去。
韦斯菜家的小木楼有四层高,有个很高听的名字叫陋居。
进入陋居内,韦斯菜家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寒酸,从客厅内的家具不难看出,这家人生活的很拮据,已经很久没有换过新家具了。
“金妮,别在房间里玩了,快出来把客厅收拾一下,家里来客人了。”亚瑟走到楼梯口喊了几句,随后王旭就听到了惊呼声。
“客人,爸爸,是不是哈利来了?”楼梯上伸出个小脑袋,王旭抬头看去,入眼是个十五六岁,有着一头棕红色长发的女孩。
王旭看到金妮的时候,金妮也看到了他,发现来人不是哈利之后,目光中闪过失望之色。
不过这是个有礼貌的女孩,她很快就压下了脸上情绪,开开心心的说道:“叔叔你好,我是金妮,韦斯菜家的小女儿。”
听到金妮叫自己叔叔,王旭笑呵呵的点了点头。
叔叔就叔叔吧,他也是二十六七的人了,被十五岁的小女孩叫叔叔也正常。
跟王旭打了招呼,金妮穿着拖鞋跑了下来,开始用手收拾客厅内的杂物。
看到金妮没有用魔法,而是用手,王旭意外的看了眼亚瑟。
亚瑟注意到他的目光,略带骄傲的开口道:“在家里面,我从不推崇一切用魔法解决,适当的劳动能让人更快乐,我可不想自己的女儿,是个除了魔法一无所知的生活白痴。”
王旭点点头表示赞同,与亚瑟坐在沙发上,打量着打扫房间的金妮。
外国人发育普遍很快,按照时间计算,金妮比哈利还要小一岁,今年应该是十五岁。
可金妮早就发育的凹凸有致,看着就像熟透的水蜜桃一样,看着就想让人咬一口。
“金妮是我的小女儿,我一家有七个孩子,她是最小的一个,也是让我最放心的一个。”亚瑟提起金妮的时候,笑的有点合不拢追。
金妮被说的有些害羞,回头白了父亲一眼,脸上红扑扑的很可爱。
王旭微微点头,韦斯菜家是个大家庭,下一代足有7人。
而且看过原著的王旭,很清楚韦斯菜的七个孩子,除了战死在决战的弗雷德,其他人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等到决战落幕,魔法界重新洗牌时。
韦斯菜一家大多身居高位,前后出了两任魔法部长,用阴谋论的角度来说,韦斯菜一家的收获甚至比哈利更大。
就连哈利波特的小跟班罗恩,也娶了三人组中的赫敏为妻,一举从纯种叛徒,买不起新衣服的韦斯菜一家,变成了魔法界第一家族。
用小说人物来形容,哈利波特就像倚天屠龙中的张无忌,韦斯菜一家就是朱元璋。
只是与张无忌相比,哈利可没有那么多红颜知己,最后娶的也不是赫敏,而是对他帮助很大,与他朝夕相处的金妮。
王旭是个成年人,考虑问题的时候,也喜欢冲成年人的角度出发。
在他看来,就连哈利与金妮的爱情,也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很多细节都细思极恐。好似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推动着一切。
一边胡思乱想着,王旭一边与亚瑟闲聊。
亚瑟先是肯定了王旭的实力,随后旁敲侧击,隐晦的询问他的过往,还有对英国魔法界的看法。
半个小时的谈话中,王旭不知一次听到,亚瑟对于现任魔法部的不满,还有对邓布利多的推崇。
同样他还听出来了,亚瑟有拉拢他的意思。
对于这一点,王旭不置可否。
现在伏地魔卷土重来,食死徒与凤凰社,都在尽可能的召集一切可用力量,就连人马族与巨人族,都在双方的拉拢范围,王旭这种强者更是香饽饽。
王旭回答的比较谨慎,只是说自己是个苦修士,对于政治并不关心,也不在乎魔法界是谁当家。
事实上也是如此,伏地魔推行的纯种制度,与邓布利多推行的混血巫师制度,究根结底还是利益的分配,就像资本与社会之争,到头来还是一个鸟样子,哪边也不是天堂。
魔法界就是一块蛋糕,唱红脸也好,唱白脸也罢,不管怎么唱,最终还是想吃这块蛋糕。
王旭给出的唯一承诺,就是如果能帮他解除诅咒,他会适当的施以援手,前提是得先破除诅咒,不然没得谈。
“我家里有黄油啤酒,你先坐在这喝两杯,我去地下室看看草药还够不够,争取晚上就为你配制出魔药。”
看出王旭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亚瑟就知道得放兔子了,于是沙发上站起来,一边向地下室走去,一边开口道:“金妮,给客人倒杯黄油啤酒,替我照顾下客人。”
“好的爸爸!”金妮点点头答应下来,回头对王旭笑了笑。
王旭同样回以微笑,再目送亚瑟离去之后,指了指身前的沙发,问道:“金妮,你今年几年级了?”
“现在是四年级,在开学就是五年级了。”金妮取来了黄油啤酒,还有一些小点心,坐在王旭身边说道:“叔叔,你知道哈利吗?”
“哈利波特?”在金妮的点头中,王旭笑道:“当然知道,我虽然是苦修士,但是该知道的事情一般都知道,苦修也不能与世界脱轨。”
听到王旭知道哈利,金妮来了兴趣。
金妮很崇拜哈利,还给王旭讲了在二年级时,哈利曾经为她战胜蛇怪的事。
讲到哈利波特独自一人,对面巨大而凶狠的蛇怪,金妮更是双手抱胸,目光中有化不开的崇拜。
“金妮?”王旭越听越是奇妙,手上端着啤酒杯,突然问道:“你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崇拜吗?”
“什么意思?”金妮正说着哈利如何战胜蛇怪,被打断话题后有些不知所措。
王旭将酒杯放下,认真的开口道:“崇拜是一种很强大的精神力量,它会将一个人变得不再是自己,而是崇拜者的一个缩影。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偶像可以去死,也可以去杀死别人,极端者甚至会将崇拜的存在,认定为是生命中的唯一。
很多时候,极端的崇拜与爱是无法区分的,尤其是异性之间,你今年十五岁,正式渴望白马王子的年级,我很好奇你对哈利是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呀!”金妮目光闪躲,脸色微红。
王旭没有戳破,只是笑了笑。
哈利波特是救世主,曾经救过金妮一命,而她从小到大,听到的最多的就是哈利如何。
再加上罗恩是哈利的死党,经常会将哈利的一些事情,当故事讲给金妮听。
王旭很好奇金妮对哈利的爱,到底是爱,还是粉丝对偶像的崇拜,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什么麻烦,与诅咒有关?”
在亚瑟的疑问下,王旭轻轻点头,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夕阳的余辉照射在他的手背上,亚瑟很轻易就在王旭的手指中,看到了三个一组,组成三角形的诡异圆点。
作为一名巫师,亚瑟的精神力量异于常人。
他皱着每天拿起木杖,小心翼翼的问道:“能让我试试吗?”
王旭伸出手,任由亚瑟拿起木杖,将魔杖的杖尖抵在了他的手指上。
下一秒,魔杖的杖尖散发出淡白色光芒,肉眼可见的一缕缕黑烟,从王旭的手指上飘散而出,仿佛黑色丝线一般,环绕着他的手指不肯不散。
“驱离恶咒!”亚瑟用手上的魔杖一点,一道白光打在了王旭手上。
几秒之后白光散去,王旭低头看了看手背,发现诅咒完好如初。
“破除诅咒,恢复如初!”亚瑟再次施法,魔杖轻轻点在王旭的手指上。
在王旭的感应内,他的手指好似探入了热水中,暖暖的十分舒服。
“是不是有效果了?”王旭忍不住开口问道,随后才发现亚瑟面色严肃,眉头已经皱成了川字。
“我从未见过如此难缠的诅咒,它们就像跗骨之蛆一样,看来我得借助一些魔药才行。”亚瑟放下魔杖,遗憾的摇了摇头。
王旭并没有失望,亚瑟的力量在哈利波特世界中,恐怕都排不到前二十。
他都能让诅咒显形,想来就是亚瑟无法解决,比他厉害的巫师也有办法。
“跟我来吧,我试着为你配些魔药,有药物辅助,破除诅咒的魔法起码能提高三成效果。”亚瑟说的有些迟疑,显然他也对自己能不能破除诅咒没有信心。
王旭轻轻点头,他是矮个子里挑高个,反正诅咒缠着他这么久了,也不急于一天两天。
跟随在亚瑟身后,王旭向小木楼走去。
韦斯菜家的小木楼有四层高,有个很高听的名字叫陋居。
进入陋居内,韦斯菜家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寒酸,从客厅内的家具不难看出,这家人生活的很拮据,已经很久没有换过新家具了。
“金妮,别在房间里玩了,快出来把客厅收拾一下,家里来客人了。”亚瑟走到楼梯口喊了几句,随后王旭就听到了惊呼声。
“客人,爸爸,是不是哈利来了?”楼梯上伸出个小脑袋,王旭抬头看去,入眼是个十五六岁,有着一头棕红色长发的女孩。
王旭看到金妮的时候,金妮也看到了他,发现来人不是哈利之后,目光中闪过失望之色。
不过这是个有礼貌的女孩,她很快就压下了脸上情绪,开开心心的说道:“叔叔你好,我是金妮,韦斯菜家的小女儿。”
听到金妮叫自己叔叔,王旭笑呵呵的点了点头。
叔叔就叔叔吧,他也是二十六七的人了,被十五岁的小女孩叫叔叔也正常。
跟王旭打了招呼,金妮穿着拖鞋跑了下来,开始用手收拾客厅内的杂物。
看到金妮没有用魔法,而是用手,王旭意外的看了眼亚瑟。
亚瑟注意到他的目光,略带骄傲的开口道:“在家里面,我从不推崇一切用魔法解决,适当的劳动能让人更快乐,我可不想自己的女儿,是个除了魔法一无所知的生活白痴。”
王旭点点头表示赞同,与亚瑟坐在沙发上,打量着打扫房间的金妮。
外国人发育普遍很快,按照时间计算,金妮比哈利还要小一岁,今年应该是十五岁。
可金妮早就发育的凹凸有致,看着就像熟透的水蜜桃一样,看着就想让人咬一口。
“金妮是我的小女儿,我一家有七个孩子,她是最小的一个,也是让我最放心的一个。”亚瑟提起金妮的时候,笑的有点合不拢追。
金妮被说的有些害羞,回头白了父亲一眼,脸上红扑扑的很可爱。
王旭微微点头,韦斯菜家是个大家庭,下一代足有7人。
而且看过原著的王旭,很清楚韦斯菜的七个孩子,除了战死在决战的弗雷德,其他人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等到决战落幕,魔法界重新洗牌时。
韦斯菜一家大多身居高位,前后出了两任魔法部长,用阴谋论的角度来说,韦斯菜一家的收获甚至比哈利更大。
就连哈利波特的小跟班罗恩,也娶了三人组中的赫敏为妻,一举从纯种叛徒,买不起新衣服的韦斯菜一家,变成了魔法界第一家族。
用小说人物来形容,哈利波特就像倚天屠龙中的张无忌,韦斯菜一家就是朱元璋。
只是与张无忌相比,哈利可没有那么多红颜知己,最后娶的也不是赫敏,而是对他帮助很大,与他朝夕相处的金妮。
王旭是个成年人,考虑问题的时候,也喜欢冲成年人的角度出发。
在他看来,就连哈利与金妮的爱情,也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很多细节都细思极恐。好似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推动着一切。
一边胡思乱想着,王旭一边与亚瑟闲聊。
亚瑟先是肯定了王旭的实力,随后旁敲侧击,隐晦的询问他的过往,还有对英国魔法界的看法。
半个小时的谈话中,王旭不知一次听到,亚瑟对于现任魔法部的不满,还有对邓布利多的推崇。
同样他还听出来了,亚瑟有拉拢他的意思。
对于这一点,王旭不置可否。
现在伏地魔卷土重来,食死徒与凤凰社,都在尽可能的召集一切可用力量,就连人马族与巨人族,都在双方的拉拢范围,王旭这种强者更是香饽饽。
王旭回答的比较谨慎,只是说自己是个苦修士,对于政治并不关心,也不在乎魔法界是谁当家。
事实上也是如此,伏地魔推行的纯种制度,与邓布利多推行的混血巫师制度,究根结底还是利益的分配,就像资本与社会之争,到头来还是一个鸟样子,哪边也不是天堂。
魔法界就是一块蛋糕,唱红脸也好,唱白脸也罢,不管怎么唱,最终还是想吃这块蛋糕。
王旭给出的唯一承诺,就是如果能帮他解除诅咒,他会适当的施以援手,前提是得先破除诅咒,不然没得谈。
“我家里有黄油啤酒,你先坐在这喝两杯,我去地下室看看草药还够不够,争取晚上就为你配制出魔药。”
看出王旭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亚瑟就知道得放兔子了,于是沙发上站起来,一边向地下室走去,一边开口道:“金妮,给客人倒杯黄油啤酒,替我照顾下客人。”
“好的爸爸!”金妮点点头答应下来,回头对王旭笑了笑。
王旭同样回以微笑,再目送亚瑟离去之后,指了指身前的沙发,问道:“金妮,你今年几年级了?”
“现在是四年级,在开学就是五年级了。”金妮取来了黄油啤酒,还有一些小点心,坐在王旭身边说道:“叔叔,你知道哈利吗?”
“哈利波特?”在金妮的点头中,王旭笑道:“当然知道,我虽然是苦修士,但是该知道的事情一般都知道,苦修也不能与世界脱轨。”
听到王旭知道哈利,金妮来了兴趣。
金妮很崇拜哈利,还给王旭讲了在二年级时,哈利曾经为她战胜蛇怪的事。
讲到哈利波特独自一人,对面巨大而凶狠的蛇怪,金妮更是双手抱胸,目光中有化不开的崇拜。
“金妮?”王旭越听越是奇妙,手上端着啤酒杯,突然问道:“你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崇拜吗?”
“什么意思?”金妮正说着哈利如何战胜蛇怪,被打断话题后有些不知所措。
王旭将酒杯放下,认真的开口道:“崇拜是一种很强大的精神力量,它会将一个人变得不再是自己,而是崇拜者的一个缩影。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偶像可以去死,也可以去杀死别人,极端者甚至会将崇拜的存在,认定为是生命中的唯一。
很多时候,极端的崇拜与爱是无法区分的,尤其是异性之间,你今年十五岁,正式渴望白马王子的年级,我很好奇你对哈利是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呀!”金妮目光闪躲,脸色微红。
王旭没有戳破,只是笑了笑。
哈利波特是救世主,曾经救过金妮一命,而她从小到大,听到的最多的就是哈利如何。
再加上罗恩是哈利的死党,经常会将哈利的一些事情,当故事讲给金妮听。
王旭很好奇金妮对哈利的爱,到底是爱,还是粉丝对偶像的崇拜,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