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夜半枪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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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心地把探针的一端插进创口,然后向着各个方面探寻,很快,我就找到了创道。创道是从膝盖上的创口往上,最终到达会阴部下方约五厘米处的大腿内部。我沿着创道把探针插进了死者的大腿里,留了个探针柄在外,招呼陈诗羽前来照相。
这样,从照片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创道的走行方向了。
“你们看出什么问题了吗?”我看着大宝和林涛。
两人一脸茫然。
我对派出所所长说:“麻烦联络殡仪馆的同志,去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
如果通过调查、尸检,可以确定死者是走火导致死亡,属于意外,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尸体解剖是要经过家属同意的。但如果有命案的可能,公安机关就可以强行解剖。
“家属不同意解剖啊。”所长为难道。
“开具解剖通知书,强行解剖。”我说,“因为这是一起命案。”
“命案?”这出乎所长的意料,他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我微微一笑,说:“你们看,创道是从下往上的。你们再看看这支枪,有一米二长。加之这是接触射击,现在我们来还原一下现场。”
说完,我拿过透明物证袋里的枪,把枪口顶在死者膝盖上方的创口处,说:“子弹往上,那么枪托就应该在膝盖下面。你说,这样怎么走火?”
如果是走火,这么长的枪,应该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或者弹道是往下的。如果是打中膝盖,而且创道往上,这样摆放枪支不合理,而且死者是够不着扳机的。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用枪顶住膝盖,扳机的位置也在他的脚尖以外,柔韧性再好,也够不到扳机。
“有道理!”在场几人异口同声地说。
“所以,只有可能是别人拿着枪,对着他的膝盖开了一枪。”我说,“现在我们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
程城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里,陈诗羽仍然默默地站在一边。这是她在两天内看到的第三个现场、第七具尸体解剖,真可谓是填鸭式教育。
她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尸检工作,而且已经可以清楚地说出尸体的解剖位置,这让我们不禁感叹她适应能力、接受能力的强大。我也尽自己所能进行规范化操作,好让这个白纸一样的女大学生,对法医的工作有个规范性的认识。
我们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的尸表检验,死者除了左侧膝盖上的一处枪创以外,我们还在他的后枕部摸到了一块不小的血肿。血肿的表面还有一些浅淡的擦伤。头皮没有创口,只有血肿和擦伤,用法医的眼光看,这是一个具有一定平面、一定质量、表面粗糙的钝性物体形成的损伤。可能是摔跌倒在地面,也可能是工具形成的。
“你看,果真还有其他外伤吧。”我兴高采烈地说。
大宝拿出手术刀,准备剃除死者的头发。我说:“等等。”
我们把尸体翻了个身,暴露出枕部,然后细细地拨动死者的头发,很快,找到了几个黄色的小颗粒。
我用镊子把小颗粒钳出来放进物证袋,说:“致伤工具已经清楚了,是砖头。”
大宝赞许地点点头,说:“开颅看看,防止是他中枪后摔跌,跌倒在砖头上形成的损伤。”
摔跌导致的损伤,会在颅脑内形成对冲伤[2],而直接打击所致的损伤不会有对冲伤。
打开死者的颅骨,他的枕部果真有一小块脑挫伤,而对侧的额部则没有发现。
“没有对冲伤,可以肯定是有人用砖头袭击了他。这一处损伤有生活反应,说明他是在中枪前被打击的。”我说,“这么小的一块脑挫伤,不足以致死也不足以致晕,但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寻找可能存在的物证的方向。”
开完颅,大宝和杨法医按常规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解剖检验。大宝动刀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疲劳,一不小心用手术刀戳破了死者的胸腔。
“哎呀,小心点儿。”杨法医说,“尸检过程是要录像的,别给当事人家属看见了,非说这一处创口是凶手形成的就完蛋了。”
大宝用手抹了抹被他用手术刀刺出的小创口,说:“没事的,这创口这么小,这么薄,看不出来啦。而且没有生活反应,检验前我们也拍了尸体照片,不碍事,不碍事。”
我笑着说:“杨哥,你现在被信访案件闹得草木皆兵啦。法医在尸检过程中不慎对尸体造成损伤是常有的事情,不用大惊小怪的。”
杨法医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和大宝对尸体进行系统解剖。除了在打开死者胃部的时候,一股呛人的酒精味扑出来以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发现。
在他们进行解剖的时候,我拿起死者的双手,仔细观察了一下,没有说话。
检验完尸体后,我提出要去现场村落附近的小店吃牛肉面。除了这是我的嗜好以外,我还有别的意图。路过现场的时候,警戒带已经撤去,只留下路面上的片片血迹。我叫韩亮停了车,下车在现场周围转了一圈。不一会儿,我就用物证袋拎了一块砖头上了车。
“林涛,一会儿你去看看这块砖头。”我说,“这是凶器。”
大宝好奇地朝车窗外张望了一下,说:“你看这路边好多砖头,你怎么知道这是凶器?”
我哈哈一笑,说:“因为这块砖头上黏附着血迹、毛发。”
熬夜加之旅途的疲劳突然袭来,我们在吃完中午饭后,找了个宾馆美美地睡了一觉,等待着其他实验室的检查结果出炉。
下午四点,我们一起来到了专案组,汇报工作的同时,也听取其他刑事技术专业的检验结果。
“死者系被霰弹枪打中了大腿,导致股动脉破裂。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失血过多死亡。”我说,“除此之外,死者的枕部还有一处钝器伤,是凶手在开枪前被打击所致。这是一起命案。”
“有点儿奇怪。”侦查员说,“经过我们的调查,死者昨天晚上和几个狐朋狗友喝酒喝到九点多,有人骑摩托车带他到现场附近,他下了车。九点半左右,死者回到家里,问他老婆要钱,他老婆不给,他踹了他老婆几脚,然后硬抢了几百块钱离开家。过了大约二十分钟,死者重新回到家里,摇摇晃晃、骂骂咧咧的,从地窖里拿出枪就离开家了。然后十点钟就出事了。”
“嗯,是这样的,在他的裤子里发现了四百六十块钱。不过,他这不就是要去和人约架吗,怎么奇怪了?”大宝说,“肯定是他和谁吵架了,然后去打架,结果打不过人家,所以被人抢了枪,打死了呗。”
侦查员摇摇头,说:“这个人平时喝多了酒,就喜欢寻衅滋事,这是事实。但是每次都是带着棍子带着刀,吵着喊着要去打架,一旦真的和人家遇上了,又了。而且,附近有人打麻将,并没有听见吵架打架的声音啊。”
“你们说,会不会是这样,”我说,“死者喝多酒以后,想去和他们一起打麻将,所以去家里要钱。打麻将的时候,发生了纠纷,死者就回家里去取枪,在重新往打麻将的地方走的时候,遭到了袭击。因为是这几个打麻将的人干的,他们当然不会说听见什么声音了。”
专案组沉寂下来,都在思考这一可能性。
不一会儿,专案组组长拍了桌子,说:“这是最有可能的!你们去抓人吧!其他专业继续介绍情况。”
几名侦查员应声出门。
理化室的负责人清了清嗓子,说:“我来介绍一下理化检验的情况。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浓度高达280毫克,达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这个数值都接近致死量了。这说明死者是严重醉酒。在这个酒精浓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应该都非常差了。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没有多少反抗能力。”
“严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个因素。”大宝补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负责人接着说,“从死者头发里提取的微量颗粒,和现场提取的砖头,认定同一。”
“可惜,”林涛一脸惋惜,“砖头上太粗糙了,只有指印痕,没有指纹,没有获取证据、线索的条件。”
“那枪支检验怎么样呢?”我问。
林涛说:“我进行了整体分离比对,死者家的残余材料和枪支认定整体,也就是说,这把枪确实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枪。另外,就是对枪支表面进行了检验,因为表面不光滑等原因,没有发现有比对鉴定价值的指纹。”
这着实是个不好的消息。既然是谋杀,射击的人很有可能在枪支上留下指纹,可惜,没有条件。我接着问:“那枪弹射击实验做了吗?”
这是涉枪案件中必须进行的实验,在实验室中进行。把枪放在枪托上,用线牵引扳机射击,射击固定目标。进行枪弹射击实验,可以了解枪支的性能,从而对枪支射击进行比对认定,是法庭判案的一个依据。
“枪里没子弹,我让派出所所长去家里搜了。”林涛说。
所长接过话茬儿:“死者家里人情绪很激动,开始很不配合,后来我做了很多工作,才对地窖进行了搜查,找到了几枚做好的弹药。喏,在这里。”
说完,他从警服口袋里摸出了几枚自制枪弹。
“那我现在就去做实验。”林涛说。
“明早再说吧。”我说,“一方面,看看今晚对那四个打麻将的人的审讯结果。另一方面,你赶紧先陪我去看看那块砖头。”
4
我们走出专案组会议室的时候,听见公安局大厅里一片嘈杂。仔细辨听,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个打麻将的人被抓进来了。
我们径直走进刑警大队的小楼,走到物证室里。杨法医从物证存放柜里取出了那块被装在透明物证袋里的砖头。
砖头没有沾血的那一面和两个侧面都已经被熏黑了,这是林涛在检验指纹的时候熏现的。在这一片黑的砖头表面,隐约可以看出几个指印。
指印很小,虽然看不出指纹,但是可以看出指节的印痕。砖头的一侧有一个小小的痕迹,应该是拇指留下的,但是连半个指节都不足;另一侧有三个指印,应该是中指、环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个指节。
“奇怪,这个问题你考虑了没有?”我转脸问林涛,“我们拿砖头,通常都会留下一个半到两个指节的印痕,但这个印痕不仅细小,而且少。用指尖拿着砖头多不方便?”
林涛皱眉不语。
我也皱眉不语。
想了一会儿,我说:“既然看不出什么指纹,我们就放弃吧。那几个打麻将的,赌资不少,可以治安处罚了。抓他们进来估计也是这个借口,等着审讯结果吧。我们,睡觉去。”
林涛说:“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枪弹实验做完再睡。”
“好。”
回到宾馆,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案件距离侦破已经不远了。而且,很显然,这样的案件都是因为仇恨或者激情,范围也不会太大。还是“清道夫”案件比较棘手,那会是什么人干的呢?杀那些无辜的人,还用了那么复杂的反侦查方式。既然用了复杂的反侦查方式,为什么又要在墙上写字,给我们留下线索呢?
连续几天的疲劳重重压来,我想着想着,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林涛什么时候回到宾馆,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准时醒了过来,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屏幕上显示的数字,让我突然想起韩亮说过的笑话。几零后的人,早晨就会在几点钟自然醒,看来一点儿没错,这个理论是经过实践验证的。
我推了推另一张床上的林涛,他睡眼惺忪地醒了过来。
“嗯……几点了,猪?”林涛说。
“你才是猪。”我注意到他对我称呼的改变。
我小心地把探针的一端插进创口,然后向着各个方面探寻,很快,我就找到了创道。创道是从膝盖上的创口往上,最终到达会阴部下方约五厘米处的大腿内部。我沿着创道把探针插进了死者的大腿里,留了个探针柄在外,招呼陈诗羽前来照相。
这样,从照片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创道的走行方向了。
“你们看出什么问题了吗?”我看着大宝和林涛。
两人一脸茫然。
我对派出所所长说:“麻烦联络殡仪馆的同志,去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
如果通过调查、尸检,可以确定死者是走火导致死亡,属于意外,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尸体解剖是要经过家属同意的。但如果有命案的可能,公安机关就可以强行解剖。
“家属不同意解剖啊。”所长为难道。
“开具解剖通知书,强行解剖。”我说,“因为这是一起命案。”
“命案?”这出乎所长的意料,他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我微微一笑,说:“你们看,创道是从下往上的。你们再看看这支枪,有一米二长。加之这是接触射击,现在我们来还原一下现场。”
说完,我拿过透明物证袋里的枪,把枪口顶在死者膝盖上方的创口处,说:“子弹往上,那么枪托就应该在膝盖下面。你说,这样怎么走火?”
如果是走火,这么长的枪,应该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或者弹道是往下的。如果是打中膝盖,而且创道往上,这样摆放枪支不合理,而且死者是够不着扳机的。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用枪顶住膝盖,扳机的位置也在他的脚尖以外,柔韧性再好,也够不到扳机。
“有道理!”在场几人异口同声地说。
“所以,只有可能是别人拿着枪,对着他的膝盖开了一枪。”我说,“现在我们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
程城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里,陈诗羽仍然默默地站在一边。这是她在两天内看到的第三个现场、第七具尸体解剖,真可谓是填鸭式教育。
她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尸检工作,而且已经可以清楚地说出尸体的解剖位置,这让我们不禁感叹她适应能力、接受能力的强大。我也尽自己所能进行规范化操作,好让这个白纸一样的女大学生,对法医的工作有个规范性的认识。
我们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的尸表检验,死者除了左侧膝盖上的一处枪创以外,我们还在他的后枕部摸到了一块不小的血肿。血肿的表面还有一些浅淡的擦伤。头皮没有创口,只有血肿和擦伤,用法医的眼光看,这是一个具有一定平面、一定质量、表面粗糙的钝性物体形成的损伤。可能是摔跌倒在地面,也可能是工具形成的。
“你看,果真还有其他外伤吧。”我兴高采烈地说。
大宝拿出手术刀,准备剃除死者的头发。我说:“等等。”
我们把尸体翻了个身,暴露出枕部,然后细细地拨动死者的头发,很快,找到了几个黄色的小颗粒。
我用镊子把小颗粒钳出来放进物证袋,说:“致伤工具已经清楚了,是砖头。”
大宝赞许地点点头,说:“开颅看看,防止是他中枪后摔跌,跌倒在砖头上形成的损伤。”
摔跌导致的损伤,会在颅脑内形成对冲伤[2],而直接打击所致的损伤不会有对冲伤。
打开死者的颅骨,他的枕部果真有一小块脑挫伤,而对侧的额部则没有发现。
“没有对冲伤,可以肯定是有人用砖头袭击了他。这一处损伤有生活反应,说明他是在中枪前被打击的。”我说,“这么小的一块脑挫伤,不足以致死也不足以致晕,但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寻找可能存在的物证的方向。”
开完颅,大宝和杨法医按常规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解剖检验。大宝动刀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疲劳,一不小心用手术刀戳破了死者的胸腔。
“哎呀,小心点儿。”杨法医说,“尸检过程是要录像的,别给当事人家属看见了,非说这一处创口是凶手形成的就完蛋了。”
大宝用手抹了抹被他用手术刀刺出的小创口,说:“没事的,这创口这么小,这么薄,看不出来啦。而且没有生活反应,检验前我们也拍了尸体照片,不碍事,不碍事。”
我笑着说:“杨哥,你现在被信访案件闹得草木皆兵啦。法医在尸检过程中不慎对尸体造成损伤是常有的事情,不用大惊小怪的。”
杨法医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和大宝对尸体进行系统解剖。除了在打开死者胃部的时候,一股呛人的酒精味扑出来以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发现。
在他们进行解剖的时候,我拿起死者的双手,仔细观察了一下,没有说话。
检验完尸体后,我提出要去现场村落附近的小店吃牛肉面。除了这是我的嗜好以外,我还有别的意图。路过现场的时候,警戒带已经撤去,只留下路面上的片片血迹。我叫韩亮停了车,下车在现场周围转了一圈。不一会儿,我就用物证袋拎了一块砖头上了车。
“林涛,一会儿你去看看这块砖头。”我说,“这是凶器。”
大宝好奇地朝车窗外张望了一下,说:“你看这路边好多砖头,你怎么知道这是凶器?”
我哈哈一笑,说:“因为这块砖头上黏附着血迹、毛发。”
熬夜加之旅途的疲劳突然袭来,我们在吃完中午饭后,找了个宾馆美美地睡了一觉,等待着其他实验室的检查结果出炉。
下午四点,我们一起来到了专案组,汇报工作的同时,也听取其他刑事技术专业的检验结果。
“死者系被霰弹枪打中了大腿,导致股动脉破裂。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失血过多死亡。”我说,“除此之外,死者的枕部还有一处钝器伤,是凶手在开枪前被打击所致。这是一起命案。”
“有点儿奇怪。”侦查员说,“经过我们的调查,死者昨天晚上和几个狐朋狗友喝酒喝到九点多,有人骑摩托车带他到现场附近,他下了车。九点半左右,死者回到家里,问他老婆要钱,他老婆不给,他踹了他老婆几脚,然后硬抢了几百块钱离开家。过了大约二十分钟,死者重新回到家里,摇摇晃晃、骂骂咧咧的,从地窖里拿出枪就离开家了。然后十点钟就出事了。”
“嗯,是这样的,在他的裤子里发现了四百六十块钱。不过,他这不就是要去和人约架吗,怎么奇怪了?”大宝说,“肯定是他和谁吵架了,然后去打架,结果打不过人家,所以被人抢了枪,打死了呗。”
侦查员摇摇头,说:“这个人平时喝多了酒,就喜欢寻衅滋事,这是事实。但是每次都是带着棍子带着刀,吵着喊着要去打架,一旦真的和人家遇上了,又了。而且,附近有人打麻将,并没有听见吵架打架的声音啊。”
“你们说,会不会是这样,”我说,“死者喝多酒以后,想去和他们一起打麻将,所以去家里要钱。打麻将的时候,发生了纠纷,死者就回家里去取枪,在重新往打麻将的地方走的时候,遭到了袭击。因为是这几个打麻将的人干的,他们当然不会说听见什么声音了。”
专案组沉寂下来,都在思考这一可能性。
不一会儿,专案组组长拍了桌子,说:“这是最有可能的!你们去抓人吧!其他专业继续介绍情况。”
几名侦查员应声出门。
理化室的负责人清了清嗓子,说:“我来介绍一下理化检验的情况。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浓度高达280毫克,达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这个数值都接近致死量了。这说明死者是严重醉酒。在这个酒精浓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应该都非常差了。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没有多少反抗能力。”
“严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个因素。”大宝补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负责人接着说,“从死者头发里提取的微量颗粒,和现场提取的砖头,认定同一。”
“可惜,”林涛一脸惋惜,“砖头上太粗糙了,只有指印痕,没有指纹,没有获取证据、线索的条件。”
“那枪支检验怎么样呢?”我问。
林涛说:“我进行了整体分离比对,死者家的残余材料和枪支认定整体,也就是说,这把枪确实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枪。另外,就是对枪支表面进行了检验,因为表面不光滑等原因,没有发现有比对鉴定价值的指纹。”
这着实是个不好的消息。既然是谋杀,射击的人很有可能在枪支上留下指纹,可惜,没有条件。我接着问:“那枪弹射击实验做了吗?”
这是涉枪案件中必须进行的实验,在实验室中进行。把枪放在枪托上,用线牵引扳机射击,射击固定目标。进行枪弹射击实验,可以了解枪支的性能,从而对枪支射击进行比对认定,是法庭判案的一个依据。
“枪里没子弹,我让派出所所长去家里搜了。”林涛说。
所长接过话茬儿:“死者家里人情绪很激动,开始很不配合,后来我做了很多工作,才对地窖进行了搜查,找到了几枚做好的弹药。喏,在这里。”
说完,他从警服口袋里摸出了几枚自制枪弹。
“那我现在就去做实验。”林涛说。
“明早再说吧。”我说,“一方面,看看今晚对那四个打麻将的人的审讯结果。另一方面,你赶紧先陪我去看看那块砖头。”
4
我们走出专案组会议室的时候,听见公安局大厅里一片嘈杂。仔细辨听,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个打麻将的人被抓进来了。
我们径直走进刑警大队的小楼,走到物证室里。杨法医从物证存放柜里取出了那块被装在透明物证袋里的砖头。
砖头没有沾血的那一面和两个侧面都已经被熏黑了,这是林涛在检验指纹的时候熏现的。在这一片黑的砖头表面,隐约可以看出几个指印。
指印很小,虽然看不出指纹,但是可以看出指节的印痕。砖头的一侧有一个小小的痕迹,应该是拇指留下的,但是连半个指节都不足;另一侧有三个指印,应该是中指、环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个指节。
“奇怪,这个问题你考虑了没有?”我转脸问林涛,“我们拿砖头,通常都会留下一个半到两个指节的印痕,但这个印痕不仅细小,而且少。用指尖拿着砖头多不方便?”
林涛皱眉不语。
我也皱眉不语。
想了一会儿,我说:“既然看不出什么指纹,我们就放弃吧。那几个打麻将的,赌资不少,可以治安处罚了。抓他们进来估计也是这个借口,等着审讯结果吧。我们,睡觉去。”
林涛说:“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枪弹实验做完再睡。”
“好。”
回到宾馆,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案件距离侦破已经不远了。而且,很显然,这样的案件都是因为仇恨或者激情,范围也不会太大。还是“清道夫”案件比较棘手,那会是什么人干的呢?杀那些无辜的人,还用了那么复杂的反侦查方式。既然用了复杂的反侦查方式,为什么又要在墙上写字,给我们留下线索呢?
连续几天的疲劳重重压来,我想着想着,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林涛什么时候回到宾馆,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准时醒了过来,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屏幕上显示的数字,让我突然想起韩亮说过的笑话。几零后的人,早晨就会在几点钟自然醒,看来一点儿没错,这个理论是经过实践验证的。
我推了推另一张床上的林涛,他睡眼惺忪地醒了过来。
“嗯……几点了,猪?”林涛说。
“你才是猪。”我注意到他对我称呼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