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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民谣穷,穷民谣

作者:幼儿园一把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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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鸿野没有拿起笔就签合同,而是很仔细的看了看。

    这让路小苏暗自点了点头,说明这个外卖小哥还是个挺成熟稳重的人。

    一些新人一听到天方娱乐会签约,可能拿起笔就直接签名了。更何况坐在面前的还是路小苏,他的存在可以让无数新人在一瞬间冲昏头脑。

    赵鸿野仔细地看着合同,路小苏也没有打扰他,而是开始思考起了民谣的现状。

    这个时空的民谣现状,有点儿像几年前的地球。

    用一个字就可以形容民谣,那就是穷。

    放在地球上,路小苏的老家义乌只不过是一个县级市,而一个县级市里的民谣酒吧,如今大红大紫的民谣歌手至少有半数去唱歌过。

    那一年,被大家称为逼哥的李志就来过,那时候他那么穷,全国乱跑着接活,终于还清了所有欠账。所以那晚他在酒吧醉酒后唱的《梵高先生》格外动情,被歌迷称为“义乌之后,再无梵高。”

    当然,逼哥的歌,哪怕是路小苏这种圈内人,也不是每首都喜欢,逼格太高了。

    在很多娱乐公司的观念里,那就是民谣所能带来的利益微乎其微,认为民谣的受众群体很小,所以也不会花钱推广。

    在这个年代,不推广想要红,难度系数还是挺高的。

    更何况很多民谣歌手都是自由音乐人,连个像样的娱乐公司都没有。

    可谁都没有想到,听众的口味开始慢慢变了,在听多了各种风格的流行歌后,大家慢慢的开始接受民谣了。

    早期的《快乐男声》让宋冬野的《董小姐》红了,然后近几年的就是《中国好声音》带红了《南山南》,《我是歌手》带红了《成都》,《明日之子》则是红了《消愁》。

    除了《消愁》外,这些歌其实在上综艺节目之前也在小范围内爆红,但凭借着这种平台,而被更多的人所喜欢。

    总之,民谣依旧还是偏小众,但也没有前几年那么小众了。

    只是随着民谣越来越受市场的认可,产生了两种人。

    第一种是不喜欢听民谣的,这种可以理解,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其中有一部分人却执拗的要贬低民谣,甚至觉得听民谣的就是在装逼。

    第二种是喜欢民谣的,但却看不惯那些不喜欢民谣的人,觉得这类人没有故事,没有审美,自认为自己逼格满满,别人都是low逼。

    正因为这两类人的存在,民谣经常在网络上被拿出来撕逼。

    其实都是自认为高人一等,不懂得理解和尊重别人的个人喜好。

    简单点说,不装逼哪有逼可以撕呢?

    回到这个时空来,现在就有点像《南山南》等歌还没有爆红之前。

    被大众所喜欢的民谣歌曲基本没有,娱乐公司也根本不重视这一块市场,由于民谣也没什么曝光度,很多年轻人压根也没觉得自己会喜欢听这一类歌。

    所以赵鸿野其实往一些小公司里也投了自己的歌,有那么几家还是打开来听过的,一听是民谣,直接就点了叉叉。

    路小苏其实是挺看好这一块市场的。早年,RNB等曲风也不受人待见,说唱之类的更是到现在还在撕。周杰伦那口齿不清的发音,被人骂了十多年了。

    但市场的反响就能证明很多,至少有段时间,满大街放的都是《南山南》和《成都》。

    站在娱乐公司的角度考虑,路小苏还是准备探一探这一块市场的。

    所以他才相中了眼前的这个外卖小哥。

    更何况在地球上他还是认识几个民谣歌手的,那会儿大家都穷,后来有几个混的还不错,有一次喝酒后,说了不少醉话。

    他们表示,很多歌迷很早就喜欢他们的歌了,感觉就像是只有自己发现的宝藏。但随着民谣越来越红,他们反而不高兴了,感觉逼格下降了,没以前那股劲儿了。

    喝醉后,那哥们挽着路小苏的肩膀,一个劲的问:“可是,民谣就该穷吗?民谣就必须要穷吗?”

    并不是。

    这是一个很优秀的音乐风格,是值得推广的,也是值得让大众所喜欢的。

    “看完了吗?”路小苏问道。他看到赵鸿野已经看完了,但他好像在纠结着什么。

    “那个……我可以出去打个电话吗?”赵鸿野其实也很怕惹恼了路小苏。

    但眼前的大男孩貌似脾气还不错,并没有觉得自己是不识抬举,而是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赵鸿野长舒了一口气,出门找了个角落,拿出了手机。

    “喂,青青,我被天方娱乐录取了!我刚刚见到你最喜欢的路小苏了!”他对着手机道。

    “真的吗?真的是路小苏吗?那你签了吗?”青青立马问道。

    “还……还没,这不是想先问问你吗?”

    “问什么问啊!还不快去签!这不是你的理想吗?”

    “可……可是……”

    他很想说,合同其实就是简单的新人合同,对此他倒是没有任何不满,他自己有几斤几两。

    最主要的是,他也知道民谣市场的不景气,天方娱乐也不可能投很多钱给他推广。

    他也认识几个唱民谣的,赚的钱还不如他送外卖多。

    他想给青青一个婚礼,至少要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去个像样的酒店吃顿饭,而且他就要有孩子了。

    唱歌?理想?民谣?

    哪里敌得过她和孩子啊。

    最他妈折腾人的,始终是一个叫做生活的东西。

    “没什么可是的!不签今晚就别回家!嘟嘟嘟……”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赵鸿野又走进了路小苏的办公室。

    他知道,青青一向有一说一,昨天晚上抱在一起睡觉,她真的没让自己碰她那规模很小家子气的胸。

    他如果回家说自己没签,可能真的会被扫地出门。

    “考虑得怎么样了?”路小苏问道。

    赵鸿野一咬牙,大不了以后私底下多找点事情做。

    他立马在合同上签下了名字。

    走出了天方娱乐的大楼后,他还是感觉自己活在梦里。

    他手中拿着三份东西。

    第一份是合约,标准的新人合同。

    第二份则是路小苏的签名。他厚着脸皮提了一句,路小苏就签了。青青看到后,一定会高兴坏了吧?指不定以后就同意让自己碰那里了呢?也是没出息,那玩意才多大啊!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手痒。

    而第三份,更是让他觉得格外沉重。

    那是三首歌,路小苏亲自为他写的三首歌!

    分别是赵雷的《少年锦时》,陈鸿宇的《理想三旬》,宋冬野的《斑马斑马》。

    为什么没给《成都》?因为路小苏没去过,赵鸿野也没去过。

    至于为什么不是宋冬野歌词最正常的《安和桥》?因为那是宋冬野家边上的桥,这个世界不知道有没有。

    他说过,赵鸿野的名字取得不错,所以他就随手在三个民谣歌手里各挑了一首,全是民谣精品!

    当然,《斑马斑马》的词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可能只有宋胖子自己懂了。

    那可是路小苏给的歌啊,更何况是一口气三首!赵鸿野再妄自菲薄,也知道自己真的行大运了。

    或许……以后的生活真的要大变样了!

    他站在天方娱乐的门口,又一次望向了这栋现代感十足的大楼。

    真的好高好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