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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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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边码头站被我们杀掉的越军士兵,恐怕是早已经被人发现。黄班长认为暴跳如雷的越南军队,肯定不会就此罢休,他们肯定会在居住区附近展开搜捕。尽管我们可以借着大山藏匿在密林之间,他们更不可能将每寸土地都搜索个遍,但丝毫不用怀疑的是,离这些越南居住区越近,我们的危险就多一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毛主席写出的著名语句,意讲有远大前途的事物,即便开始时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在最后也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同样,把这个道理反过来,一星半点的疏忽,也可以让我们惹火上身,全军覆没,命丧于此。这个风险我们不能冒,也没谁敢去冒。黄班长让我们做了短暂休息,然后计划好线路。

    众人再次迈出疲劳的腿脚,继续行路。

    很快,天色以我们可以察觉到的速度,在一点点变暗。丛林里的夜晚,总是在万朵树冠之下,提前到来。没有明亮的视线,脚下的路异常难走。但想着周围居住着越南人,我们也不敢有怠慢,只能一步一留神,留意周遭的动静。

    可事实上,丛林里的能见度本来就低,也许一个团的越南士兵静伏在十来米之外,我们都发现不了。况且经过层层枝叶的“过滤”之后,现在的光线就更加昏暗,更难察觉到周围的异常。

    所以,在这种环境里行进,与其谨慎的缩着步子,倒不如迈开腿脚大步走。可压力顶在前面,谁也洒脱不起来。

    残阳落日中,我们行至一个小山包上。果不其然,在开阔地上,稀稀拉拉的亮起了灯火。一星半点的灯火在广阔的平原地带上豪无规律的散布着,如若将其相连,颇像夜空中那抽象的星座图。

    可见居住在那里的越南人虽然不多,但分布得很散。

    亮在开阔地上那暖黄的灯光,散着一阵温馨感,疲惫的众人不免感叹,如果这是回家的灯火,那该多好!进屋泡泡脚,喝口水,吃顿饭,再睡个好觉,是目前徜徉在我们每个人脑袋里头的幻想。

    见了灯火,黄班长就更没有歇停的意思。众人别头而行,告别开阔地带上的“星座图”,继续在黑夜里摸索着。

    时间在艰难的行进中一分一秒的流逝着,阳光消失在越南的土地上,射去了地球的另一头。月亮告别了另一经度的黑夜,悄然攀挂到了头顶的空中。可月亮还没在天空中站稳脚跟,飘来的厚云就遮住了它的头。

    黑暗之中,不见有半点光亮透下来。这在本就崎岖的山路密林中,无疑是雪上加霜。因为我们不能使用照明设备探路,只能一步步靠前摸索。

    事实上,六个人行进的非常慢,几乎是一步一步在林子里磨着走。

    也许前面有毒蛇挂在树上,也可能前方一步外就是悬崖峭壁,但在夜色里头,我们什么都无法知晓,只能在仅能看清的极小视线范围内,用脚步去试探——就如出发越境那一夜一样。

    就这样不知道在丛林如乌龟一般走了多久,直到附近再没有稀疏的灯火出现,我们才停了下来。周围静悄悄的,虫鸣也不再那么响亮。似乎队伍已经脱离想象之中的危险了。

    夜路行进可不是轻松的差事,六个人此时已经到达了疲惫的极点,如果再这样摸黑走下去,本身也是另外一种危险。尤其是邓鸿超,这小子虽然嘴上不说,但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他是在咬着牙关硬撑。因为这小子一路上因为腿脚不力,在乱草细蔓跌了好几次。

    见逃离了居住区,黄班长总算让我们停了下来。众人一阵松气,瘫坐下去,大有就算死在这里,老子也不再动双脚的意思。蛐蛐蝈蝈在旁边奏鸣起欢快的声响,不愿入睡的蝉,也时不时掺一句惊叫。我们枕在石头上,躺在刺草中,抱起水壶咕咚咕咚的痛饮入喉。

    邓鸿超这小子,果然是咬牙顶到了自己的极限,刚休息下来,他就犯恶心干呕,接着又是腿抽筋。这可把咱五个急得不行,几人纷纷围过去出招想策,生怕他出什么事。

    刘思革给他揉着腿,黄班长给他喂着水,就像是对待亲生儿子那样。的确,我们几个兵油子走坏了倒还好说,要是这个宝贵的大学生熄了火,我们就只能打道回府,直截了当的宣布任务失败了。

    好在他倒也挺争气,休息一阵后,邓鸿超就连连点头,说自己没问题了。我们便赶紧整好队,寻找落脚的位置。走着走着,黑漆一片的群山之中,又亮出几个光点。我们以为那又是村庄的灯火,但定身一看,才发现那些光点在黑暗之中,竟环环绕绕的移动着。

    “你们瞧,那是啥?”旗娃拨开挡住视线的枝叶,低声问道。

    “汽车吧。”刘思革答了一句,“看呐,那不是在动吗,灯泡儿还成双成对的。”

    嗯,那想必就是行进在盘山路上的汽车了。但那几对在黑暗里若隐若现的车,灯离我们还有一些距离,根本不会开到咱们脚下来。车灯不是啥稀奇玩意儿,我们没再理会,一心只想找到歇脚处。

    想在这黑夜里找到最晚那种舒适安全的山洞是不太可能了,但最后,我们还是找到一处宽敞的“洞”。称其为洞,恐怕有些不合适,因为那只是一处石壁上突凹而进的宽口子。凹进去的部分虽然很宽,但高度极其低矮,只能弯着腰在里面行进。

    形象点儿说,这就是一个“扁平型”的洞,就像鲶鱼的嘴巴那样。

    我们没得选择,也不想再选择,发现洞之后,便纷纷佝偻起背往“鲶鱼嘴巴”里头钻。用薄布罩着手电筒,我们准备简单检查一下里头的环境。事后想来,这很危险,因为在黑漆漆的环境下,手电筒罩着布,光线根本射不远,只能贴着地面照过去,

    结果举着手电筒的我照着照着,就看到白惨惨的散光之下,猛然出现了一条盘曲在碎石旁的银环蛇。那蛇正吐着信子,早已是发现了我们,它盘曲而立,一副准备攻击的姿态。假如我再靠近那么一点,估计就要被它伸头注毒了。

    一天之内,被两条蛇威胁过性命,我真是恨死这些长虫了。

    挑出毒蛇,我抽出了刘思革腰上的砍刀,一刀将其斩首,并剁碎了蛇头以解惊吓带来的愤怒。接着,刘思革又踩死了一条大蜈蚣。但手电筒往前一探,虚散的光线还探不到洞底,原来这石壁上凹陷进去的扁平洞穴,比我们想象中要深,目前还未到头。

    我带着旗娃和刘思革,继续往里面探去。

    几步前进,发现头顶的洞底开始升高,地势开始向下,在里面能站直腰板了。但手电筒罩着布条,光线蒙散散的,无法射得更远。前方一片黑暗,只能感觉到还有相当的空间。

    为了避免再次和黑暗中的危险动物近距离接触,我索性扯下手电筒的布条,扫了一遍脚前的一切,确认安全后,我就抬起手电筒,让光线毫无遮挡的射了出去。

    光速作为人类目前已知的最快速度,布条刚一扯下,从手电筒射出的直光,就到达了另一头。前方果然还有相当大的空间,射出的光圈,停留在离我大概四五米的地方。光圈照亮的区域,应该是扁平洞穴的洞壁尽头,那石壁上黑漆漆的一片,晃眼看去,像是被火烧之后留下的黑斑。

    旗娃和刘思革见我扯下了布条,也纷纷效仿,准备用最短的时间探清洞情。

    手电筒射出的光线刚还移动了半寸距离,我忽然发现,那手电筒所照亮的“黑斑”,有什么不对劲儿。因为,洞壁上的“黑斑”,忽然挤动了一下。

    “我操!”旗娃刚还打开手电筒,就惊呼了一声。

    这才看清,洞壁上并没有什么黑斑,被我误认为的“黑斑”,实际上是粘附在洞壁上的黑毛生物!在手电筒的惨白光线下,那石壁上的成片的黑毛生物密密麻麻,挤挤动动,恐怖的数量让人头皮发麻。

    黑毛一片中,不时有几双邪气的小眼睛盯向咱们,在手电筒的光线下闪着亮光。小眼睛外的奇头怪耳,让我瞬间就认出了粘附在这石壁上的动物究竟是啥玩意儿——蝙蝠!

    手电筒再一移动,发现这洞不仅比我想象中的要大,并且密密麻麻的蝙蝠早已是占领攀附在了洞穴尽头的石壁上。它们大多数聚在一堆,在石壁上形成一个让人头皮发痒的“黑斑”,有的则倒挂在洞顶,三两为群。

    原来这个洞穴是他娘的蝙蝠窝!

    但最糟糕的,是我们惊动到了这些玩意儿。惊亮的手电筒光线中,旗娃的惊呼刚一出口,就见石壁上鼠头攒动,粘附在石壁上的“黑斑”犹如掀起了浪头,上拂下移。“呲叽呲叽”的叫声,立即在耳边响起。

    我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耳旁“扑棱”一声响中,带起一阵急风。几个黑影贴着我的耳边飞了过去。

    “趴下!”我低吼了一句。趴下的那一瞬间,我看到手电筒光线移过的区域里,石壁上的“黑斑”们纷纷舞翅而动,朝着我们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