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聪明的女人 (为书友不爱评论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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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是法家的天下,律法森严。
课定期限去服徭役,那时间到了人没到,或者到的人少了,那都是要掉脑袋的。
所以这一路上刘邦也是一反之前的地痞作风,严格任事督促行走,生怕被定罪。
服徭役的路肯定是幸苦的,不过好在这次有大财主王霄同行。
花钱毫不手软的王霄,一路上非常大方。吃喝住行都是按照条件来最好的,甚至谁走不动了还能上马车上坐一会。
至于刘邦,出了吆喝之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坐在马车上享受。
在王霄看来,这次沛县的事情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路上也就不会再遇上女扮男装的吕素被打劫的事情出现。
然后,他就在一处小树林边上看到了一群山贼在劫掠一辆马车。
“至于吗,这强大的修正力量。”王霄看着那两个女扮男装,被山贼利刃吓的瑟瑟发抖的身影,抬手捂住了脸。
所谓女扮男装看不出来的,那都是胡扯。
不说脸了,单单是那么显著的特征难道真没人能看得出来?
也不想想真有那么强壮胸肌男人的,身体得魁梧到什么样子去。像是这样弱不禁风的小白脸,那是断然没有的。
扫了眼身边一副看热闹神色的刘邦,王霄轻叹口气。
他之前特意支开刘邦,就是不想他跟吕雉有什么交集,然后有了发动的本钱。
现在看来,刘邦遇上吕雉那几乎是天注定无法拒绝的事情。
别的先放下,先救人再说。
王霄摸了下弓箭,然后又放下了。随后他拔出铁剑,跳下了马车。
秦国的青铜技术已经是巅峰状态,所以关中与秦军用的兵器都是青铜器。
不过在关东六国这里,却是铁器为主,所以王霄用的也是铁剑。
看到这么一大帮人过来,山贼们也是有些惊惧。不过看到只有王霄一个人拎剑冲过来,顿时又感觉自己被小瞧了。
虽然咱们人数不多,虽然你们人多势众。可你一个人冲过来,也太瞧不起人了吧。
与后世不同,秦汉时期那是真正的全民皆兵。只要是男丁,必然是接受过军事训练,家中备有刀枪弓箭。
所以山贼们看到这么多的徭役队伍出现,他们的内心是非常害怕的。
这也是为何秦汉时期,中原能把草原部落们按在地上摩擦。能轻易打通西域,打的西域各国哭着喊着叫爸爸的原因所在。
一直到后来转为募兵制度,在儒家的强势压制下导致尚武的中原之人逐渐远离了兵器,这才有了一场场的败仗与耻辱。
如果把金兵送到秦汉时代,让他们一路南下直扑中原。估计还没过黄河,人就被杀光了。
因为一路上无论是郡县乡镇村,只要是男丁那都是有着悍勇血气的兵丁。一路打下来那是多少人也不够杀的。
看到王霄一个人过来,后方那些人都在看热闹。原本准备逃走的山贼们顿时来了勇气。
十多个人呼喝着,举着各种兵器就围了上来。
历经诸多世界的王霄,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面对山贼的时候绝对不可有怜悯之心。
当山贼的,没有一个会是好人。
对这些人手下留情,那就是给了他们继续作恶,糟蹋残害更多无辜之人的机会。
剑光飞舞,鲜血四溅。
王霄出手狠辣无情,短短几个呼吸之间所有的山贼就全部倒在了血泊之中。
刘邦看到这一幕,震惊于王霄强悍的同时,心中也是惊讶于他下手如此狠辣。
“你们怎么在这儿。”解决了山贼,王霄走到马车前看着姐妹俩。
“是姐姐拉我来的。”吕素双手抚膝,垂下眼睑不敢与王霄对视。
反倒是吕雉胆子很大,恨恨的瞪着王霄“你凭什么不喜欢我?”
一句话就把王霄给问住了。
如此彪悍的女人,他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难怪历史上能临朝称制,差点取刘氏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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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霄有些郁闷于吕雉的好爽直接,这个时候刘邦过来了。
作为一个老地痞,刘邦的眼力劲自然是毋庸置疑。他一眼就看出来马车里的两个男装之人都是女扮男装。
那个畏畏缩缩的他看不上眼,反倒是昂首挺胸,凤目含煞的吕雉让他眼前一亮。
这分明就是一匹性子爆裂的胭脂马,而刘邦就好这一口。
等到刘邦上前口花花的时候,王霄的念头也迅速发生了转变。
他之前是不想太过麻烦,所以对于吕雉的示好表示婉拒。
没想到这却是激发了吕雉的逆反心里,铁了心的要拿下他。
而现在的话,王霄心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吕后嘛。皇后太后什么的我见得多了。
自己不在乎那是自己的事情,可当刘邦想要窥视,王霄就不干了。
“刘兄,那边的民夫还都等着你呢。”
王霄准备把刘邦给支开“还劳烦刘兄帮忙去查看一下那些贼人,看看是否有什么收获。”
山贼抢了东西就要花销。
身上穿着绫罗绸缎,挂着各种玉佩,拿着各种上好的兵器,揣着大量的钱财财货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刘邦好美人,可他更好钱财。
听了王霄的话,当即转身跑去在山贼们的身上摸来摸去。
“吕姑娘,你的心意我已经知道了。等我回到沛县,定当向吕公求亲。现在你带着你妹妹赶紧的回去。”
王霄下了决心,大不了姐妹俩一起娶了,多大点事儿。
原本他以为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这姐妹俩肯定是高高兴兴的回到沛县等着自己回来。
可让王霄没想到的是,吕雉却是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你怎么变的这么快?肯定有阴谋,你是想甩掉我们姐妹,在咸阳找个勋贵家的女儿对不对?”
吕雉的疑心病很重,王霄突然转变态度让她感觉这是在忽悠自己。
毕竟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低下,各个阶层都是看不起。商人的女儿,自然不用多说。
而王霄本事很大,武艺更是超群。若是有了机会赚取军功,扶摇直上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像是王霄这样的青年才俊,正是咸阳城内那些家家都有许多女儿的勋贵们最喜欢的女婿人选。
王霄是真的被逗乐了,他没想到吕雉居然会这么幽默。
“我这人言出必行,一口唾沫一口钉。我用易小川的祖先名义发誓。”
“姐姐。”善解人意的吕素小声的劝说着吕雉。毕竟这个时代可是极为看重誓言的,尤其是这种拿先祖发誓的誓言更是如此。
在吕素看来,既然王霄已经应允了,那就回家等着他回来就是。
可吕雉却是不这么看。她拉着自己妹妹的手说“你年纪小,你不懂。他这样的人,到了咸阳只要有机会立马就会一飞冲天。到时候被那些勋贵家的女儿一勾搭,可就不记得咱们姐妹了。”
科举这东西是在隋唐时代才出现了。
在那之前,秦汉时代真正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军功名爵位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你想要出头,只要有军功就行。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只讲军功,只要战场上获得一颗首级就能晋升爵位。有了爵位就会有田地,仆人,宅邸,权势,颜如玉。
吕雉可是亲眼看到王霄的本事有多强。哪怕是十余个强悍的山贼在他面前也不过是砍瓜切菜般就能被搞定。
只要是有了赚取军功的机会,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真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记得乡下的商贾之女啊。
“我不管。”吕雉拉住妹妹的手“我们就跟着你,你到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此时王霄除了笑之外,还能说什么呢。
队伍继续前行,只不过是多了一辆马车。
从山贼们的身上摸到不少好东西的刘邦,一直不停的瞄着马车。
虽然年岁不小了,可刘邦的野心却是越来越大。
他可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地痞无赖,他也想要过好日子。
得知吕雉的身份,刘邦的心里就有了一个无法抑制的年头。
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翻身,希望就放在了这个女人的身上。
原因很简单,这个女人的家里很有钱。
可想要得到这个女人,身边这个强悍至极的王霄就是最大的拦路虎。
作为一个地痞,可别指望他能有什么良心。只要利益足够大,什么事情他都敢干。
队伍继续前行,而且速度很快。因为要赶时间到咸阳城去参加各种浩大的工程。延误了工期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处发生了瘟疫的村落。
“全部后退,都离远点。”王霄大声招呼众人离开。
眼前的这座村落已经完全成了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倒伏在地的尸骸。
少数还活着的人,颤抖着手想要哀求救助,可王霄他们却是没有一个敢于上前。
这可是瘟疫,染上了就要完蛋的瘟疫。
王霄的抵抗力很强,可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至于治病救人什么的,他看了眼村子里的情况就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等他冒着风险查出病因,然后再去想办法搜集药材配置药物,然后后期治理什么的这里的人早就成枯骨了。
不是他不想帮忙,而是帮不了。
中医的疗效其实是不错的,可问题在于见效慢。除非王霄能立刻回去找来针对性的药物,否则绝对治不了。
“走吧,绕路走。”王霄让所有人都用布帛捂住口鼻,还用随身携带的石灰粉撒在周边消毒。之后遗憾的摇头离开。
这里肯定不会是流感,否则的话易小川不可能差点死在这里。
以王霄目测估计,很有可能是流行性出血热。这种病症他配药就得半个月以上。
远远的绕道离开,并且给所有人都来了一次消毒之后,他们继续走上了前往咸阳城的旅途。
秦朝是法家的天下,律法森严。
课定期限去服徭役,那时间到了人没到,或者到的人少了,那都是要掉脑袋的。
所以这一路上刘邦也是一反之前的地痞作风,严格任事督促行走,生怕被定罪。
服徭役的路肯定是幸苦的,不过好在这次有大财主王霄同行。
花钱毫不手软的王霄,一路上非常大方。吃喝住行都是按照条件来最好的,甚至谁走不动了还能上马车上坐一会。
至于刘邦,出了吆喝之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坐在马车上享受。
在王霄看来,这次沛县的事情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路上也就不会再遇上女扮男装的吕素被打劫的事情出现。
然后,他就在一处小树林边上看到了一群山贼在劫掠一辆马车。
“至于吗,这强大的修正力量。”王霄看着那两个女扮男装,被山贼利刃吓的瑟瑟发抖的身影,抬手捂住了脸。
所谓女扮男装看不出来的,那都是胡扯。
不说脸了,单单是那么显著的特征难道真没人能看得出来?
也不想想真有那么强壮胸肌男人的,身体得魁梧到什么样子去。像是这样弱不禁风的小白脸,那是断然没有的。
扫了眼身边一副看热闹神色的刘邦,王霄轻叹口气。
他之前特意支开刘邦,就是不想他跟吕雉有什么交集,然后有了发动的本钱。
现在看来,刘邦遇上吕雉那几乎是天注定无法拒绝的事情。
别的先放下,先救人再说。
王霄摸了下弓箭,然后又放下了。随后他拔出铁剑,跳下了马车。
秦国的青铜技术已经是巅峰状态,所以关中与秦军用的兵器都是青铜器。
不过在关东六国这里,却是铁器为主,所以王霄用的也是铁剑。
看到这么一大帮人过来,山贼们也是有些惊惧。不过看到只有王霄一个人拎剑冲过来,顿时又感觉自己被小瞧了。
虽然咱们人数不多,虽然你们人多势众。可你一个人冲过来,也太瞧不起人了吧。
与后世不同,秦汉时期那是真正的全民皆兵。只要是男丁,必然是接受过军事训练,家中备有刀枪弓箭。
所以山贼们看到这么多的徭役队伍出现,他们的内心是非常害怕的。
这也是为何秦汉时期,中原能把草原部落们按在地上摩擦。能轻易打通西域,打的西域各国哭着喊着叫爸爸的原因所在。
一直到后来转为募兵制度,在儒家的强势压制下导致尚武的中原之人逐渐远离了兵器,这才有了一场场的败仗与耻辱。
如果把金兵送到秦汉时代,让他们一路南下直扑中原。估计还没过黄河,人就被杀光了。
因为一路上无论是郡县乡镇村,只要是男丁那都是有着悍勇血气的兵丁。一路打下来那是多少人也不够杀的。
看到王霄一个人过来,后方那些人都在看热闹。原本准备逃走的山贼们顿时来了勇气。
十多个人呼喝着,举着各种兵器就围了上来。
历经诸多世界的王霄,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面对山贼的时候绝对不可有怜悯之心。
当山贼的,没有一个会是好人。
对这些人手下留情,那就是给了他们继续作恶,糟蹋残害更多无辜之人的机会。
剑光飞舞,鲜血四溅。
王霄出手狠辣无情,短短几个呼吸之间所有的山贼就全部倒在了血泊之中。
刘邦看到这一幕,震惊于王霄强悍的同时,心中也是惊讶于他下手如此狠辣。
“你们怎么在这儿。”解决了山贼,王霄走到马车前看着姐妹俩。
“是姐姐拉我来的。”吕素双手抚膝,垂下眼睑不敢与王霄对视。
反倒是吕雉胆子很大,恨恨的瞪着王霄“你凭什么不喜欢我?”
一句话就把王霄给问住了。
如此彪悍的女人,他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难怪历史上能临朝称制,差点取刘氏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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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霄有些郁闷于吕雉的好爽直接,这个时候刘邦过来了。
作为一个老地痞,刘邦的眼力劲自然是毋庸置疑。他一眼就看出来马车里的两个男装之人都是女扮男装。
那个畏畏缩缩的他看不上眼,反倒是昂首挺胸,凤目含煞的吕雉让他眼前一亮。
这分明就是一匹性子爆裂的胭脂马,而刘邦就好这一口。
等到刘邦上前口花花的时候,王霄的念头也迅速发生了转变。
他之前是不想太过麻烦,所以对于吕雉的示好表示婉拒。
没想到这却是激发了吕雉的逆反心里,铁了心的要拿下他。
而现在的话,王霄心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吕后嘛。皇后太后什么的我见得多了。
自己不在乎那是自己的事情,可当刘邦想要窥视,王霄就不干了。
“刘兄,那边的民夫还都等着你呢。”
王霄准备把刘邦给支开“还劳烦刘兄帮忙去查看一下那些贼人,看看是否有什么收获。”
山贼抢了东西就要花销。
身上穿着绫罗绸缎,挂着各种玉佩,拿着各种上好的兵器,揣着大量的钱财财货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刘邦好美人,可他更好钱财。
听了王霄的话,当即转身跑去在山贼们的身上摸来摸去。
“吕姑娘,你的心意我已经知道了。等我回到沛县,定当向吕公求亲。现在你带着你妹妹赶紧的回去。”
王霄下了决心,大不了姐妹俩一起娶了,多大点事儿。
原本他以为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这姐妹俩肯定是高高兴兴的回到沛县等着自己回来。
可让王霄没想到的是,吕雉却是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你怎么变的这么快?肯定有阴谋,你是想甩掉我们姐妹,在咸阳找个勋贵家的女儿对不对?”
吕雉的疑心病很重,王霄突然转变态度让她感觉这是在忽悠自己。
毕竟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低下,各个阶层都是看不起。商人的女儿,自然不用多说。
而王霄本事很大,武艺更是超群。若是有了机会赚取军功,扶摇直上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像是王霄这样的青年才俊,正是咸阳城内那些家家都有许多女儿的勋贵们最喜欢的女婿人选。
王霄是真的被逗乐了,他没想到吕雉居然会这么幽默。
“我这人言出必行,一口唾沫一口钉。我用易小川的祖先名义发誓。”
“姐姐。”善解人意的吕素小声的劝说着吕雉。毕竟这个时代可是极为看重誓言的,尤其是这种拿先祖发誓的誓言更是如此。
在吕素看来,既然王霄已经应允了,那就回家等着他回来就是。
可吕雉却是不这么看。她拉着自己妹妹的手说“你年纪小,你不懂。他这样的人,到了咸阳只要有机会立马就会一飞冲天。到时候被那些勋贵家的女儿一勾搭,可就不记得咱们姐妹了。”
科举这东西是在隋唐时代才出现了。
在那之前,秦汉时代真正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军功名爵位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你想要出头,只要有军功就行。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只讲军功,只要战场上获得一颗首级就能晋升爵位。有了爵位就会有田地,仆人,宅邸,权势,颜如玉。
吕雉可是亲眼看到王霄的本事有多强。哪怕是十余个强悍的山贼在他面前也不过是砍瓜切菜般就能被搞定。
只要是有了赚取军功的机会,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真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记得乡下的商贾之女啊。
“我不管。”吕雉拉住妹妹的手“我们就跟着你,你到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此时王霄除了笑之外,还能说什么呢。
队伍继续前行,只不过是多了一辆马车。
从山贼们的身上摸到不少好东西的刘邦,一直不停的瞄着马车。
虽然年岁不小了,可刘邦的野心却是越来越大。
他可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地痞无赖,他也想要过好日子。
得知吕雉的身份,刘邦的心里就有了一个无法抑制的年头。
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翻身,希望就放在了这个女人的身上。
原因很简单,这个女人的家里很有钱。
可想要得到这个女人,身边这个强悍至极的王霄就是最大的拦路虎。
作为一个地痞,可别指望他能有什么良心。只要利益足够大,什么事情他都敢干。
队伍继续前行,而且速度很快。因为要赶时间到咸阳城去参加各种浩大的工程。延误了工期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处发生了瘟疫的村落。
“全部后退,都离远点。”王霄大声招呼众人离开。
眼前的这座村落已经完全成了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倒伏在地的尸骸。
少数还活着的人,颤抖着手想要哀求救助,可王霄他们却是没有一个敢于上前。
这可是瘟疫,染上了就要完蛋的瘟疫。
王霄的抵抗力很强,可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至于治病救人什么的,他看了眼村子里的情况就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等他冒着风险查出病因,然后再去想办法搜集药材配置药物,然后后期治理什么的这里的人早就成枯骨了。
不是他不想帮忙,而是帮不了。
中医的疗效其实是不错的,可问题在于见效慢。除非王霄能立刻回去找来针对性的药物,否则绝对治不了。
“走吧,绕路走。”王霄让所有人都用布帛捂住口鼻,还用随身携带的石灰粉撒在周边消毒。之后遗憾的摇头离开。
这里肯定不会是流感,否则的话易小川不可能差点死在这里。
以王霄目测估计,很有可能是流行性出血热。这种病症他配药就得半个月以上。
远远的绕道离开,并且给所有人都来了一次消毒之后,他们继续走上了前往咸阳城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