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尽人事,听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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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尽人事,听天命
东北的天气四季分明,每个季节都有特殊的气象。但令东北人最讨厌的天气不是春天的沙尘暴,不是夏天的紫外线,也不是冬天的冰雪严寒,而是秋天的雨。
秋天的雨总是阴冷刺骨,令人痛不欲生。所以秋收的农民最喜欢的事儿就是在秋雨绵绵的日子里,裹着大被,搂着自家娘们儿在热炕头上睡个昏天暗地。
秋雨天,正好眠,这是李天佑爷爷经常念叨的一句俗语,但是李天佑从来没有体验过。因为下雨了他就跑到外边玩水,下雪了他就玩雪,总觉得睡觉太无趣。
但是当今年的第一场秋雨下来的时候,李天佑二人正如孤魂野鬼一般游走在大街小巷,仓皇的找一处屋檐避雨。疲惫倦乏的李天佑多希望此刻可以有一个热炕头,再有一床被子,他觉得他能睡上三天三夜。
在李天佑那晚对着修天的手下放出一句狠话之后,修天不但没有收敛,反倒大发雷霆,声称必须让李天佑付出代价。
修天调整了搜寻方式,不再各自为战,而是分区分片进行整合。一片区域一个负责人,发现李天佑二人就整片人一起出动。因为那晚李天佑一人干掉了修天十个手下的事情已经被传开了,修天觉得十分丢脸,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再发生。
策略更改之后效果十分明显,有三次都差点抓到李天佑两人,可惜最后都被他们跑掉了。
最危险的一次是李天佑和王小源正在一个偏僻的网吧二楼睡觉,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晚上人少,灯光也暗。李天佑自从逃亡就没有睡的踏实过,所以当十多个人走上楼梯的时候还是把李天佑惊醒了。经过一番打斗,李天佑挂了彩。最后两人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这才逃出生天。
从那以后两人再也不敢去网吧这类地方过夜了,多数都是在天桥上或者地下商场通道里。这里乞丐和要饭的很多,虽然地面冰冷,但是两人只能倒腾一些大衣或者破旧被子来抵御寒冷。
李天佑身体还算可以,但王小源在一番折腾之后明显扛不住。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实,所以在一场秋雨之后王小源病倒了。
李天佑一边戒备别人的关注,一边照顾生病的王小源。半个月后王小源总算好了一些。但是此时两人已经几乎不用过多遮掩自己的面相了。因为即便俩人现在出现在修天的面前,也许他们也未必能认出两人。
蓬头垢面,胡子邋遢,身体消瘦,面部脱相。
在王小源病的最严重说胡话那段时间,李天佑很想哭,那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想去找朱雀,他想回家,他甚至想,就算死了也比这样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日子好得多。
但是李天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王小源也终于逐渐恢复。李天佑暗暗发誓,有朝一日,他一定要让修天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一生都不会忘记这段苟延残喘的日子,他们就想老鼠一样过得谨慎,不敢出去,不敢见人,生怕一不小心就丢了性命。
这段时间两人浑浑噩噩,甚至忘记了外边的岁月。直到秋风远去,一场大雪降临,他们知道冬天来了。秋天的雨虽然刺骨,但还不至于要命,但是在东北户外过冬注定是死路一条。
受尽折磨挣扎的王小源用哀求的语气对李天佑说道:咱们走吧。争取能搭个便车或者货车。反正不管咋样,走也要走出长春。再被人发现,咱俩就死定了!
李天佑毫不犹豫的点点头。虽然他知道朱雀和修天等人已经较劲了。但是他明白一旦自己去找朱雀,那双方必然火力全开,彻底撕破脸。
其实朱雀的处境李天佑是知道的,他们经常彻夜聊天。对于朱雀现在的情况一清二楚。
朱雀离开辽宁之前就遣散了自己的那些小弟,让他们都跟着原来那些杨明的手下去发财。而她自己开始做起正当生意,虽然没人敢欺负她,她振臂一呼也依然有人会给她卖命。但是她不想再走上这条路,也不想那些过上安稳日子的兄弟再继续刀头舔血。
朱雀现在真正能打的人就只剩下张虎以及几十个在沈阳、大连看场子,照顾生意的小弟。所以李天佑不想逼着朱雀再集合众人,走上这条血雨腥风的不归路。更何况占据地利优势,又有唐帅撑腰的修天在长春根基很深,也不是轻易能战胜的。所以李天佑宁死不想拖朱雀下水。
既然如此,只能一走了之。
来了,走了。这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人生都要面对的事情,也算的上永恒的话题。诗人说:轻轻地,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李天佑虽然饱读诗书,但不喜欢这样的哀愁。总觉得一个大老爷们儿如此腔调,有些阴阳怪气。他更喜欢凯撒的那句: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但是现在的他却不得不思考灰溜溜的离开。
长春这座城市谈不上美丽,李天佑也知道和中国大多一线、二线和省会城市相比,长春不仅谈不上繁华,甚至算的上荒凉。
但虽然只在这里呆了两年,李天佑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城市。与她的环境无关,只是因为李天佑在这里的两年放佛比过去的十几年还要充实。经历了太多,学到了太多,也学会了太多。
上学的时候,李天佑似乎每周都是重复的生活,做着重复的事,面对重复的人。
但是来到吉林,他每天都过得不一样。认识不同的人,经历不同的事,感悟不同的人生。心境在变化,思想也在变化。他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自己的追求。
但当决定离开这里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即将一无所有,过去拥有的一切都将变成泡沫。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愿意离开,不舍得离开。但是今天,他知道不走不行了。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最后再和这个城市做个道别。于是利用两天时间,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和这个城市以及这个城市的亲友做最后的告别。
李天佑想再去看看耀阳,王小源也想再去看看潘婉茹。于是两个人先来到了吉大,躲在无人发现的角落里,他们看到了潘婉茹和耀阳。
潘婉茹在医院接出耀阳之后就带着这个听话的孩子住进了她和王小源的出租屋。潘婉茹一边备战考研,一边买了教科书教耀阳的小学功课,每天下课都在一起,真的形如姐弟。
两人又一起悄悄来到了王小源奶奶家,王小源看着孤独的奶奶眼睛红肿,心中骂自己不孝。王小源每个月都会给奶奶的卡里存钱,虽然这几个月没有存,但他知道奶奶还够花。只能在外地落脚之后再继续给她打钱。
他们又来到朱雀酒吧,李天佑看到了心不在焉的朱雀,看到了低声和朱雀汇报着什么的张虎。
自从朱雀知道李天佑杀人失踪之后,悬着的心就一直没能放下。张虎也从沈阳调来了三十多人。朱雀留下十多个负责照看场子,其他二十人全部放出去找李天佑。
修天布下天罗地网,不过才发现李天佑三四次,所以朱雀的努力更显得徒劳。但是即便是大海捞针,朱雀也不想放弃。尽人事,听天命。
第二百零三章 尽人事,听天命
东北的天气四季分明,每个季节都有特殊的气象。但令东北人最讨厌的天气不是春天的沙尘暴,不是夏天的紫外线,也不是冬天的冰雪严寒,而是秋天的雨。
秋天的雨总是阴冷刺骨,令人痛不欲生。所以秋收的农民最喜欢的事儿就是在秋雨绵绵的日子里,裹着大被,搂着自家娘们儿在热炕头上睡个昏天暗地。
秋雨天,正好眠,这是李天佑爷爷经常念叨的一句俗语,但是李天佑从来没有体验过。因为下雨了他就跑到外边玩水,下雪了他就玩雪,总觉得睡觉太无趣。
但是当今年的第一场秋雨下来的时候,李天佑二人正如孤魂野鬼一般游走在大街小巷,仓皇的找一处屋檐避雨。疲惫倦乏的李天佑多希望此刻可以有一个热炕头,再有一床被子,他觉得他能睡上三天三夜。
在李天佑那晚对着修天的手下放出一句狠话之后,修天不但没有收敛,反倒大发雷霆,声称必须让李天佑付出代价。
修天调整了搜寻方式,不再各自为战,而是分区分片进行整合。一片区域一个负责人,发现李天佑二人就整片人一起出动。因为那晚李天佑一人干掉了修天十个手下的事情已经被传开了,修天觉得十分丢脸,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再发生。
策略更改之后效果十分明显,有三次都差点抓到李天佑两人,可惜最后都被他们跑掉了。
最危险的一次是李天佑和王小源正在一个偏僻的网吧二楼睡觉,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晚上人少,灯光也暗。李天佑自从逃亡就没有睡的踏实过,所以当十多个人走上楼梯的时候还是把李天佑惊醒了。经过一番打斗,李天佑挂了彩。最后两人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这才逃出生天。
从那以后两人再也不敢去网吧这类地方过夜了,多数都是在天桥上或者地下商场通道里。这里乞丐和要饭的很多,虽然地面冰冷,但是两人只能倒腾一些大衣或者破旧被子来抵御寒冷。
李天佑身体还算可以,但王小源在一番折腾之后明显扛不住。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实,所以在一场秋雨之后王小源病倒了。
李天佑一边戒备别人的关注,一边照顾生病的王小源。半个月后王小源总算好了一些。但是此时两人已经几乎不用过多遮掩自己的面相了。因为即便俩人现在出现在修天的面前,也许他们也未必能认出两人。
蓬头垢面,胡子邋遢,身体消瘦,面部脱相。
在王小源病的最严重说胡话那段时间,李天佑很想哭,那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想去找朱雀,他想回家,他甚至想,就算死了也比这样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日子好得多。
但是李天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王小源也终于逐渐恢复。李天佑暗暗发誓,有朝一日,他一定要让修天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一生都不会忘记这段苟延残喘的日子,他们就想老鼠一样过得谨慎,不敢出去,不敢见人,生怕一不小心就丢了性命。
这段时间两人浑浑噩噩,甚至忘记了外边的岁月。直到秋风远去,一场大雪降临,他们知道冬天来了。秋天的雨虽然刺骨,但还不至于要命,但是在东北户外过冬注定是死路一条。
受尽折磨挣扎的王小源用哀求的语气对李天佑说道:咱们走吧。争取能搭个便车或者货车。反正不管咋样,走也要走出长春。再被人发现,咱俩就死定了!
李天佑毫不犹豫的点点头。虽然他知道朱雀和修天等人已经较劲了。但是他明白一旦自己去找朱雀,那双方必然火力全开,彻底撕破脸。
其实朱雀的处境李天佑是知道的,他们经常彻夜聊天。对于朱雀现在的情况一清二楚。
朱雀离开辽宁之前就遣散了自己的那些小弟,让他们都跟着原来那些杨明的手下去发财。而她自己开始做起正当生意,虽然没人敢欺负她,她振臂一呼也依然有人会给她卖命。但是她不想再走上这条路,也不想那些过上安稳日子的兄弟再继续刀头舔血。
朱雀现在真正能打的人就只剩下张虎以及几十个在沈阳、大连看场子,照顾生意的小弟。所以李天佑不想逼着朱雀再集合众人,走上这条血雨腥风的不归路。更何况占据地利优势,又有唐帅撑腰的修天在长春根基很深,也不是轻易能战胜的。所以李天佑宁死不想拖朱雀下水。
既然如此,只能一走了之。
来了,走了。这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人生都要面对的事情,也算的上永恒的话题。诗人说:轻轻地,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李天佑虽然饱读诗书,但不喜欢这样的哀愁。总觉得一个大老爷们儿如此腔调,有些阴阳怪气。他更喜欢凯撒的那句: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但是现在的他却不得不思考灰溜溜的离开。
长春这座城市谈不上美丽,李天佑也知道和中国大多一线、二线和省会城市相比,长春不仅谈不上繁华,甚至算的上荒凉。
但虽然只在这里呆了两年,李天佑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城市。与她的环境无关,只是因为李天佑在这里的两年放佛比过去的十几年还要充实。经历了太多,学到了太多,也学会了太多。
上学的时候,李天佑似乎每周都是重复的生活,做着重复的事,面对重复的人。
但是来到吉林,他每天都过得不一样。认识不同的人,经历不同的事,感悟不同的人生。心境在变化,思想也在变化。他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自己的追求。
但当决定离开这里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即将一无所有,过去拥有的一切都将变成泡沫。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不愿意离开,不舍得离开。但是今天,他知道不走不行了。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最后再和这个城市做个道别。于是利用两天时间,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和这个城市以及这个城市的亲友做最后的告别。
李天佑想再去看看耀阳,王小源也想再去看看潘婉茹。于是两个人先来到了吉大,躲在无人发现的角落里,他们看到了潘婉茹和耀阳。
潘婉茹在医院接出耀阳之后就带着这个听话的孩子住进了她和王小源的出租屋。潘婉茹一边备战考研,一边买了教科书教耀阳的小学功课,每天下课都在一起,真的形如姐弟。
两人又一起悄悄来到了王小源奶奶家,王小源看着孤独的奶奶眼睛红肿,心中骂自己不孝。王小源每个月都会给奶奶的卡里存钱,虽然这几个月没有存,但他知道奶奶还够花。只能在外地落脚之后再继续给她打钱。
他们又来到朱雀酒吧,李天佑看到了心不在焉的朱雀,看到了低声和朱雀汇报着什么的张虎。
自从朱雀知道李天佑杀人失踪之后,悬着的心就一直没能放下。张虎也从沈阳调来了三十多人。朱雀留下十多个负责照看场子,其他二十人全部放出去找李天佑。
修天布下天罗地网,不过才发现李天佑三四次,所以朱雀的努力更显得徒劳。但是即便是大海捞针,朱雀也不想放弃。尽人事,听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