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二章:礼轻情意重(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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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饭,周苍南去队里开车,陶妃开心的去喊姜雪梅一起去市里。
姜雪梅原本想去,看着陶妃眉眼间乐滋滋的模样,笑着说:“我就不去了,我也没什么要买的,还要看着滔滔写作业呢,下午早点儿回来,咱们包野菜包子吃啊。”
陶妃有些遗憾:“嫂子,好不容易休息,一起去逛逛呗。”
“不去了,你赶紧去吧,别让周苍南等着急了。”姜雪梅笑着催促,她可不想给两人当电灯泡。
陶妃看着姜雪梅笑容里的促狭,红着脸跑下楼。
周苍南坐在车里,看着穿着浅色风衣,浅蓝色牛仔裤的陶妃,裤子膝盖都洗的发白,当然他不懂这是后来流行的水洗旧,而且是陶妃费好大劲儿自己搞出来的水洗旧。
不过她的笑容却比春日的阳光还灿烂,带着无限活力。
忍不住勾起唇角,这个女人不管是高兴,还是生气,总是很生动有活力。很少看见她愁眉苦脸的模样,总能找到好的借口来安慰自己,哪怕是自欺欺人。
好像这样活着也挺好!
陶妃高兴的拉开车门坐进车里:“嫂子说不去,估计是不想打扰咱俩哦,那咱们走吧~”
路上陶妃依旧格外的话多,连电线杆上停个麻雀都能让她说半天。
周苍南始终笑着听她唠叨,偶尔会附和几句。
三个小时的路程,感觉很快就到了。
到了市里,陶妃让周苍南送她去一个叫白银谷的集贸市场,她没去过,听办公室的同事说,这里的衣服要比商场里的便宜。她打算买两件衬衣和短袖T恤,再买几个丝巾,外套少只能用丝巾来装饰了。
周苍南看着陶妃甩着马尾,脚步轻快进了市场,才开车离开。
陶妃干什么都爽快,唯独买衣服上比较墨迹。要从头到尾先逛一遍,才慢慢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她可不想自己的钱白花了。
这不是以前,喜欢就买回家,回家后不喜欢了连标签都不剪,往衣柜底下一塞,每次都会被卢敏骂败家子。
今非昔比啊,现在不能任性的花钱。
逛了一个多小时,才买了一件白色丝质衬衫,准备再从头逛一遍时,碰见了余振东。
陶妃觉得这个余振东真是阴魂不散啊。
余振东却眼神带着惊喜,看着眼前的陶妃,觉得他俩真有缘!
“小陶老师逛街啊?”余振东微笑着问。
陶妃扯嘴角:“来这里肯定是狂街。”瞎啊?
余振东抬腕看了眼手表:“现在正好是午饭时间,一起吃顿饭吧。”
陶妃拒绝:“不用,我不觉得我和余经理熟到可以一起吃饭。”
这人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听不懂拒绝,也看不出很讨厌他吗?
余振东丝毫不介意的笑了下:“我相信以后会很熟的。”
陶妃嗤笑:“余经理很自信啊,那就试试看。”心里恍然明白,余振东说的是要在学校盖教学楼的事吧,到时候不可避免要在校园见面。
可是见面又怎样,她不搭理他,他好意思往上贴?
余振东看着陶妃嘲讽的表情,微微一笑:“小陶老师,那就不打扰你逛街的好兴致了,再见。”
陶妃连再见都懒的说,转身离开。
逛街的大好兴致也被余振东破坏了,转了一圈又买了点儿东西,去和周苍南约好的地方等他。
站在马路边,看着路上的车水马龙,还有中巴车随时停下拉人,汽车喇叭声,自行车铃声,闹哄哄的一片。
陶妃有种感觉,像是站在小时候的路边,马路上就是这种毫无秩序,乱糟糟的一片。
这种场景很奇怪,明明没有见过,却觉得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
陶妃看着喧闹的街景发呆,周苍南开车停在她跟前都没有发现。
周苍南按了声车喇叭,陶妃才回过神,忙拉开车门上车。
“想什么呢?”周苍南发现陶妃特别爱神游,而且每次神游都是忘我的境界。
陶妃笑眯眯的坐好,从袋子里翻出一双藏蓝色袜子递给周苍南:“我想了半天啊,你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衣服部队都管,虽然袜子也管吧,但是多一双也没事。”
周苍南眉梢跳动,这女人送的礼物还真的是别出心裁,最重要的是便宜!
“你这礼物是越来越轻啊,礼尚往来,我也送你个礼物。”周苍南从身侧拎过一个红色的纸袋递给陶妃。
陶妃惊喜:“还有礼物啊?大金镯子啊?”说着乐滋滋的接过袋子。
周苍南哭笑不得:“你想的美,用双袜子换个大金镯子?”
陶妃咧嘴笑着装傻,从纸袋里掏出个红色的盒子,打开是一块圆形手表,暗红色的皮质表带,很精致秀气。
“你很喜欢红色啊?”陶妃觉得要是白色会更好看,或者黑色的也行,暗红色也不难看,只是她以前不喜欢这样的红色。
说着开心的往手腕上比划。
没办法,喜欢的人送的东西,就是束狗尾巴花,也能让她开心半天。
周苍南伸手帮着陶妃戴好手表,看着细白手腕上的红色表带,觉得很好看!
陶妃摸摸手表,想想刚送给周苍南的袜子,觉得有些惭愧:“回头等我有钱了,也送你个贵重的啊,不过实在想不出来你缺什么?不像我,啥都缺啊!”
周苍南沉默了会儿:“只要你平安就好!”
陶妃心一下被这句话撞的酸软发麻,张嘴半天发现自己说情话的技能太表面,周苍南才是深层撩啊,撩的她心酸的想掉眼泪。
后面有汽车按喇叭,催他们离开。
周苍南伸手摸了摸陶妃的头:“好了,咱们先吃饭去。”
发动汽车带着陶妃离开。
两人找了个街边的小饭馆,都是新省的特色饭,门口的馕坑里正烤着烤包子,门口右侧还有一个直径一米多的大锅,里面装着黄灿灿的手抓饭。
陶妃比较喜欢吃这个手抓饭,米和胡萝卜的碰撞,绝对是最佳组合了,还有葡萄干的点缀,甜香中有一点酸甜。
“老板,我打包三份手抓饭……”
陶妃还没开口说话,旁边有个清亮的女声响起……
吃完早饭,周苍南去队里开车,陶妃开心的去喊姜雪梅一起去市里。
姜雪梅原本想去,看着陶妃眉眼间乐滋滋的模样,笑着说:“我就不去了,我也没什么要买的,还要看着滔滔写作业呢,下午早点儿回来,咱们包野菜包子吃啊。”
陶妃有些遗憾:“嫂子,好不容易休息,一起去逛逛呗。”
“不去了,你赶紧去吧,别让周苍南等着急了。”姜雪梅笑着催促,她可不想给两人当电灯泡。
陶妃看着姜雪梅笑容里的促狭,红着脸跑下楼。
周苍南坐在车里,看着穿着浅色风衣,浅蓝色牛仔裤的陶妃,裤子膝盖都洗的发白,当然他不懂这是后来流行的水洗旧,而且是陶妃费好大劲儿自己搞出来的水洗旧。
不过她的笑容却比春日的阳光还灿烂,带着无限活力。
忍不住勾起唇角,这个女人不管是高兴,还是生气,总是很生动有活力。很少看见她愁眉苦脸的模样,总能找到好的借口来安慰自己,哪怕是自欺欺人。
好像这样活着也挺好!
陶妃高兴的拉开车门坐进车里:“嫂子说不去,估计是不想打扰咱俩哦,那咱们走吧~”
路上陶妃依旧格外的话多,连电线杆上停个麻雀都能让她说半天。
周苍南始终笑着听她唠叨,偶尔会附和几句。
三个小时的路程,感觉很快就到了。
到了市里,陶妃让周苍南送她去一个叫白银谷的集贸市场,她没去过,听办公室的同事说,这里的衣服要比商场里的便宜。她打算买两件衬衣和短袖T恤,再买几个丝巾,外套少只能用丝巾来装饰了。
周苍南看着陶妃甩着马尾,脚步轻快进了市场,才开车离开。
陶妃干什么都爽快,唯独买衣服上比较墨迹。要从头到尾先逛一遍,才慢慢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她可不想自己的钱白花了。
这不是以前,喜欢就买回家,回家后不喜欢了连标签都不剪,往衣柜底下一塞,每次都会被卢敏骂败家子。
今非昔比啊,现在不能任性的花钱。
逛了一个多小时,才买了一件白色丝质衬衫,准备再从头逛一遍时,碰见了余振东。
陶妃觉得这个余振东真是阴魂不散啊。
余振东却眼神带着惊喜,看着眼前的陶妃,觉得他俩真有缘!
“小陶老师逛街啊?”余振东微笑着问。
陶妃扯嘴角:“来这里肯定是狂街。”瞎啊?
余振东抬腕看了眼手表:“现在正好是午饭时间,一起吃顿饭吧。”
陶妃拒绝:“不用,我不觉得我和余经理熟到可以一起吃饭。”
这人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听不懂拒绝,也看不出很讨厌他吗?
余振东丝毫不介意的笑了下:“我相信以后会很熟的。”
陶妃嗤笑:“余经理很自信啊,那就试试看。”心里恍然明白,余振东说的是要在学校盖教学楼的事吧,到时候不可避免要在校园见面。
可是见面又怎样,她不搭理他,他好意思往上贴?
余振东看着陶妃嘲讽的表情,微微一笑:“小陶老师,那就不打扰你逛街的好兴致了,再见。”
陶妃连再见都懒的说,转身离开。
逛街的大好兴致也被余振东破坏了,转了一圈又买了点儿东西,去和周苍南约好的地方等他。
站在马路边,看着路上的车水马龙,还有中巴车随时停下拉人,汽车喇叭声,自行车铃声,闹哄哄的一片。
陶妃有种感觉,像是站在小时候的路边,马路上就是这种毫无秩序,乱糟糟的一片。
这种场景很奇怪,明明没有见过,却觉得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
陶妃看着喧闹的街景发呆,周苍南开车停在她跟前都没有发现。
周苍南按了声车喇叭,陶妃才回过神,忙拉开车门上车。
“想什么呢?”周苍南发现陶妃特别爱神游,而且每次神游都是忘我的境界。
陶妃笑眯眯的坐好,从袋子里翻出一双藏蓝色袜子递给周苍南:“我想了半天啊,你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衣服部队都管,虽然袜子也管吧,但是多一双也没事。”
周苍南眉梢跳动,这女人送的礼物还真的是别出心裁,最重要的是便宜!
“你这礼物是越来越轻啊,礼尚往来,我也送你个礼物。”周苍南从身侧拎过一个红色的纸袋递给陶妃。
陶妃惊喜:“还有礼物啊?大金镯子啊?”说着乐滋滋的接过袋子。
周苍南哭笑不得:“你想的美,用双袜子换个大金镯子?”
陶妃咧嘴笑着装傻,从纸袋里掏出个红色的盒子,打开是一块圆形手表,暗红色的皮质表带,很精致秀气。
“你很喜欢红色啊?”陶妃觉得要是白色会更好看,或者黑色的也行,暗红色也不难看,只是她以前不喜欢这样的红色。
说着开心的往手腕上比划。
没办法,喜欢的人送的东西,就是束狗尾巴花,也能让她开心半天。
周苍南伸手帮着陶妃戴好手表,看着细白手腕上的红色表带,觉得很好看!
陶妃摸摸手表,想想刚送给周苍南的袜子,觉得有些惭愧:“回头等我有钱了,也送你个贵重的啊,不过实在想不出来你缺什么?不像我,啥都缺啊!”
周苍南沉默了会儿:“只要你平安就好!”
陶妃心一下被这句话撞的酸软发麻,张嘴半天发现自己说情话的技能太表面,周苍南才是深层撩啊,撩的她心酸的想掉眼泪。
后面有汽车按喇叭,催他们离开。
周苍南伸手摸了摸陶妃的头:“好了,咱们先吃饭去。”
发动汽车带着陶妃离开。
两人找了个街边的小饭馆,都是新省的特色饭,门口的馕坑里正烤着烤包子,门口右侧还有一个直径一米多的大锅,里面装着黄灿灿的手抓饭。
陶妃比较喜欢吃这个手抓饭,米和胡萝卜的碰撞,绝对是最佳组合了,还有葡萄干的点缀,甜香中有一点酸甜。
“老板,我打包三份手抓饭……”
陶妃还没开口说话,旁边有个清亮的女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