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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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婴宁握着手机,稍微撤离一些,免得被苏清迟的超高音量震得耳膜发痛。
丽贝卡·罗拉的私人助理,这头衔乍一听起来十分不起眼,好像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司小员工一样。但夜婴宁却十分清楚,其实丽贝卡的助理就如同她的发言人,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和场合,说出的话具有和她相同的意义。
“既然‘先遣部队’已经到了,那看来罗拉集团的人也都会逐一抵达中海了。怎么样,你有什么想法?”
夜婴宁非常清楚苏清迟的高超公关手段,这一次丽贝卡·罗拉在中国中海举办珠宝大赛,除了挖掘培养新锐设计师之外,自然也会对国内的珠宝公司进行一番实地考察,灵焰珠宝如果能够获得她的青睐,那么无疑对今后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我还能有什么想法啊,走一步看一步呗。段锐已经和我说了,那女人出身傅家。我一听,妈呀,姓傅,我可得罪不起,这大|腿再粗我也抱不上。”
苏清迟在另一端连连撇嘴,夜婴宁虽然看不到她的表情,但也能猜到了大概。
姓傅,她也一愣,真是没想到。
中海市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这里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部|长级以上的官员满大街都是,毫不稀罕。
但,一宠,二战,三段,四栾,五傅,六乔,这样的大家族排名,却是公认的次序,已经维持了很多年不变。
如果没弄错,那么这个傅,就是“五傅”中的傅家。
“傅家居然会让自己家的女孩儿去罗拉集团工作?为什么不选择他们家自己的企业?”
微微一蹙眉,夜婴宁的心头荡起一丝涟漪,这种感觉很微妙。
她还记得,电话里那女人的声音,温柔淡然,一口普通话流利标准,还有着一个非常少见且略显拗口的英文名字,Siobhan,夜婴宁忍不住又再次低低地默念了几遍。
Siobhan Fu,她忽然想起来,那女人曾经如是做过自我介绍,只不过自己当时没有太过在意罢了。
“谁知道了,也许又是一个栾驰那样性格的官三代呗,天生反骨。反正,他们那样的人,无论想走什么样的道路,都会取得成功,而且过程特别简单,毫不吃力。”
苏清迟不禁出声挖苦,她和夜婴宁家境类似,都是商人的女儿,因此和段锐的情路一直不大顺畅。据说段家的老爷子得知她的存在后,既没有同意,也没有特别地去反对,完全漠然视之。
淡漠以对,置之不理,这才是最大的蔑视呵。
正因为苏清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她的心头一直有个死结,让她怎么样都没有办法彻底对段锐敞开心扉,尽管他爱她爱得快要发了疯,不惜打算同家中决裂。
这些,夜婴宁都是知道的,所以她应了一声,连忙转移话题,以免引起苏清迟的不快。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无非是谈谈这几天周扬的身体情况,苏清迟又叮嘱了几句,让夜婴宁千万要注意身体,好好准备接下来的比赛。
挂断电话后,夜婴宁因为设计图定稿而滋生出的喜悦之情渐渐消散,她平静下来,想到Siobhan Fu已经身处中海,那么无论于公于私,自己都该尽到地主之谊,表达一下诚意。
对方接受与否那是对方的事情,而自己怎么做又是自己的事情。
思忖了片刻,夜婴宁找到一家常去的高级花店,她记得这家有出售永生花礼盒。所谓“永生花”,就是用高科技手段,将鲜花经过脱水、保色、干燥等复杂程序加工而成的干花,相比于鲜花来说比较罕见,也更为精美,而且手|感色泽与鲜花无异,寓意为“永不凋零”。
而关于Siobhan Fu本人的信息,只要细心,总能够查出些蛛丝马迹。
很快,夜婴宁得知,Siobhan Fu中文名为傅锦凉,是傅家的小女儿,上面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傅锦川。她自幼在美国长大,每年回国与家人团聚一次,大学毕业后|进入罗拉集团任职,是丽贝卡·罗拉钦点的私人助理,很受器重。
关于傅锦凉的资料很少,可以说是国内的相关报道寥寥无几,也可以说是因为其家人出于对她的人身安全的考虑。
看得出,她是一个很独立,又有事业心的女孩儿,和国内普遍的红三代们略显不同。
等到夜婴宁拿到傅锦凉目前下榻的酒店地址,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苏清迟做事一向很有效率,不过这一次,她却似乎颇费周章。
“我送了一束花过去,约她明天晚上吃饭。如果她愿意,差不多一会儿就能联系我,我们之前通过电话。”
夜婴宁如是说道,其实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傅锦凉身份特殊,想必这些天来,一直周旋在诸多参赛选手和大赛协办方之间,不见得一定给自己几分薄面。
但她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打来电话,亲自向她道谢,傅锦凉说她很喜欢那束名为“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永生花,还表示自己也是茨威格的忠实书迷,且一口同意和夜婴宁明晚一起用餐。
挂断电话,夜婴宁脸上的微笑淡淡散去,随手触动鼠标,电脑屏幕亮起。
那当然不是误打误撞,而是一番刻意的讨好:她搜索到了傅锦凉大学时读西方文学课程时提交的论文,是有关茨威格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分析;而且,她的名片底色是浅藕荷色,所以她特地叮嘱,让花店的工作人员采用这一颜色的外包装用纸和绸带来打蝴蝶结。
同性之间,不怕嫉妒,而怕讨好。
两个普通的美女相遇,会嫉妒对方;两个高智商的美女相遇,会避开对方;而两个高情商的美女相遇,必定会有一个纡尊降贵地讨好对方。
无论是讨好人的那个,还是被讨好的那个,其实都会感觉到一丝隐隐的不快,这很正常。
夜婴宁微微叹了一口气,毕竟自己有求于人,这个时候也没有必要想太多。
她亲手整理了一下凌|乱的桌面,这几天的不眠不休,宽大的书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设计用具,等全都收拾整齐,夜婴宁不期然地看到角落里那枚孤零零的骷髅头挂饰。
林行远一直没有联系她,没发现丢失不大可能,一直挂在他的车钥匙上,估计是没有想到被她捡走了。
夜婴宁握在手里,犹豫了片刻,不知道是该留下,还是扔掉。
到底还是舍不得,她拉开右手边的抽屉,找到了一个首饰盒,把它塞进去,轻轻放进了最里面。
要是人的心,人的情感,也能像这样封存起来,那该多好。
夜婴宁握着手机,稍微撤离一些,免得被苏清迟的超高音量震得耳膜发痛。
丽贝卡·罗拉的私人助理,这头衔乍一听起来十分不起眼,好像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司小员工一样。但夜婴宁却十分清楚,其实丽贝卡的助理就如同她的发言人,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和场合,说出的话具有和她相同的意义。
“既然‘先遣部队’已经到了,那看来罗拉集团的人也都会逐一抵达中海了。怎么样,你有什么想法?”
夜婴宁非常清楚苏清迟的高超公关手段,这一次丽贝卡·罗拉在中国中海举办珠宝大赛,除了挖掘培养新锐设计师之外,自然也会对国内的珠宝公司进行一番实地考察,灵焰珠宝如果能够获得她的青睐,那么无疑对今后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我还能有什么想法啊,走一步看一步呗。段锐已经和我说了,那女人出身傅家。我一听,妈呀,姓傅,我可得罪不起,这大|腿再粗我也抱不上。”
苏清迟在另一端连连撇嘴,夜婴宁虽然看不到她的表情,但也能猜到了大概。
姓傅,她也一愣,真是没想到。
中海市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这里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部|长级以上的官员满大街都是,毫不稀罕。
但,一宠,二战,三段,四栾,五傅,六乔,这样的大家族排名,却是公认的次序,已经维持了很多年不变。
如果没弄错,那么这个傅,就是“五傅”中的傅家。
“傅家居然会让自己家的女孩儿去罗拉集团工作?为什么不选择他们家自己的企业?”
微微一蹙眉,夜婴宁的心头荡起一丝涟漪,这种感觉很微妙。
她还记得,电话里那女人的声音,温柔淡然,一口普通话流利标准,还有着一个非常少见且略显拗口的英文名字,Siobhan,夜婴宁忍不住又再次低低地默念了几遍。
Siobhan Fu,她忽然想起来,那女人曾经如是做过自我介绍,只不过自己当时没有太过在意罢了。
“谁知道了,也许又是一个栾驰那样性格的官三代呗,天生反骨。反正,他们那样的人,无论想走什么样的道路,都会取得成功,而且过程特别简单,毫不吃力。”
苏清迟不禁出声挖苦,她和夜婴宁家境类似,都是商人的女儿,因此和段锐的情路一直不大顺畅。据说段家的老爷子得知她的存在后,既没有同意,也没有特别地去反对,完全漠然视之。
淡漠以对,置之不理,这才是最大的蔑视呵。
正因为苏清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她的心头一直有个死结,让她怎么样都没有办法彻底对段锐敞开心扉,尽管他爱她爱得快要发了疯,不惜打算同家中决裂。
这些,夜婴宁都是知道的,所以她应了一声,连忙转移话题,以免引起苏清迟的不快。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无非是谈谈这几天周扬的身体情况,苏清迟又叮嘱了几句,让夜婴宁千万要注意身体,好好准备接下来的比赛。
挂断电话后,夜婴宁因为设计图定稿而滋生出的喜悦之情渐渐消散,她平静下来,想到Siobhan Fu已经身处中海,那么无论于公于私,自己都该尽到地主之谊,表达一下诚意。
对方接受与否那是对方的事情,而自己怎么做又是自己的事情。
思忖了片刻,夜婴宁找到一家常去的高级花店,她记得这家有出售永生花礼盒。所谓“永生花”,就是用高科技手段,将鲜花经过脱水、保色、干燥等复杂程序加工而成的干花,相比于鲜花来说比较罕见,也更为精美,而且手|感色泽与鲜花无异,寓意为“永不凋零”。
而关于Siobhan Fu本人的信息,只要细心,总能够查出些蛛丝马迹。
很快,夜婴宁得知,Siobhan Fu中文名为傅锦凉,是傅家的小女儿,上面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傅锦川。她自幼在美国长大,每年回国与家人团聚一次,大学毕业后|进入罗拉集团任职,是丽贝卡·罗拉钦点的私人助理,很受器重。
关于傅锦凉的资料很少,可以说是国内的相关报道寥寥无几,也可以说是因为其家人出于对她的人身安全的考虑。
看得出,她是一个很独立,又有事业心的女孩儿,和国内普遍的红三代们略显不同。
等到夜婴宁拿到傅锦凉目前下榻的酒店地址,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苏清迟做事一向很有效率,不过这一次,她却似乎颇费周章。
“我送了一束花过去,约她明天晚上吃饭。如果她愿意,差不多一会儿就能联系我,我们之前通过电话。”
夜婴宁如是说道,其实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傅锦凉身份特殊,想必这些天来,一直周旋在诸多参赛选手和大赛协办方之间,不见得一定给自己几分薄面。
但她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打来电话,亲自向她道谢,傅锦凉说她很喜欢那束名为“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永生花,还表示自己也是茨威格的忠实书迷,且一口同意和夜婴宁明晚一起用餐。
挂断电话,夜婴宁脸上的微笑淡淡散去,随手触动鼠标,电脑屏幕亮起。
那当然不是误打误撞,而是一番刻意的讨好:她搜索到了傅锦凉大学时读西方文学课程时提交的论文,是有关茨威格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分析;而且,她的名片底色是浅藕荷色,所以她特地叮嘱,让花店的工作人员采用这一颜色的外包装用纸和绸带来打蝴蝶结。
同性之间,不怕嫉妒,而怕讨好。
两个普通的美女相遇,会嫉妒对方;两个高智商的美女相遇,会避开对方;而两个高情商的美女相遇,必定会有一个纡尊降贵地讨好对方。
无论是讨好人的那个,还是被讨好的那个,其实都会感觉到一丝隐隐的不快,这很正常。
夜婴宁微微叹了一口气,毕竟自己有求于人,这个时候也没有必要想太多。
她亲手整理了一下凌|乱的桌面,这几天的不眠不休,宽大的书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设计用具,等全都收拾整齐,夜婴宁不期然地看到角落里那枚孤零零的骷髅头挂饰。
林行远一直没有联系她,没发现丢失不大可能,一直挂在他的车钥匙上,估计是没有想到被她捡走了。
夜婴宁握在手里,犹豫了片刻,不知道是该留下,还是扔掉。
到底还是舍不得,她拉开右手边的抽屉,找到了一个首饰盒,把它塞进去,轻轻放进了最里面。
要是人的心,人的情感,也能像这样封存起来,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