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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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在这里有多久,他的高大身体投下一道暗影,让毫无准备的夜婴宁几乎吓了一跳,险些喊出声来。
幸好,她及时捂住了自己的嘴,轻手轻脚地带上病房的房门。
医院的走廊里不时有医生和护士经过,这个时段,前来探望病人的访客也较多,所以周围有许多人来来回回。
夜婴宁走了几步,静静地在走廊两边的一排塑料长椅上坐下来。
其实,她早已预料得到,宠天戈还是会来医院看傅锦凉,否则按照他的性格,这件事总归是要在心头记挂着。但是当夜婴宁亲眼见到他的到来,那种感觉还是很难用言语来准确地形容出。
大家都是成年人,很多感情不是能够简简单单用“是与非”和“黑与白”来分辨,这一点,她已经懂了很久了。
“我刚看到她了,虽然洗胃的过程十分痛苦,不过精神状态还不错。”
夜婴宁安静地坐在长椅上,双手抱着手袋,将傅锦凉的情况讲给宠天戈听。
其实在这里见到他,她并不怎么意外。
早早晚晚,他可能都会来一趟。这是他的性格,无法撼动的个人特质,每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其实追随的都是自己的内心,表不同,里唯一。
尤其,那个人还是傅锦凉,一个年轻貌美,家世出众的女人。
“看来,她的家人也没能劝说成功,既然她想死,索性就让她在这里住个痛快。”
宠天戈慢慢踱步,在紧挨着夜婴宁的座位上,缓缓地坐了下来。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夜婴宁,或许也应了那句话,人不能做亏心事,可他的现世报来得也太快了一些。昨晚,他恰恰就是担心她会胡思乱想,所以才没有马上赶到医院探望自杀未遂的傅锦凉,还想着今天前来能够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却刚好撞上了最不想见到的人。
“还是很担心吧?毕竟是生死一线,如果晚一些,可能就真的抢救不过来了。听说,她吃了整整一瓶安眠药。”
夜婴宁低垂着双眼,视线落在自己的脚尖上,或许是出门的时候自己有些着急,鞋面上竟然有一小块污渍。虽然乍一看并不明显,可由于此刻她看得认真,于是觉得那块污渍愈发清晰,甚至,很是刺眼。
连金灿灿的亮片都不能掩盖那块污渍。
“这不像是她的一贯做法。愚蠢到令我以为自杀的不是她。”
坐在旁边的宠天戈静静地开口,他同夜婴宁一样,都觉得这一次傅锦凉使出的招数十分的低端,简直不像她。
夜婴宁微微扯动了一下嘴唇,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喉咙有些黏,明明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也有很多话能说,但是偏偏就是说不出来。
“恋爱中的女人都难免会变得愚蠢,暗恋也是一种恋爱,只不过是自己占据主导,和藏在心里的那个人的影子谈恋爱。所以,她做出这种事情也不稀奇。”
她说完,轻轻叹息。
这样平静柔和的语气,倒让宠天戈很有几分不知所措了。如果夜婴宁醋意大发,吵闹翻脸,那么他还知道要怎么哄,怎么解释,可她偏偏这样淡然,似乎在说着一个与己无关的人身上发生的事情。
“唔。”
他应了一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真有趣,活了三十多年,这还是宠天戈第一次在人前失声。此刻,在他的心里,翻来覆去颠倒着好多语句,它们犹如海浪潮水,先是一滚一滚地涨上来,然后又如退潮一般降下去,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夜婴宁从手袋里掏出一张纸币,站起身,在她的手边就是一台自动售货机。
她选了两罐饮料,按下键,听着机器运作,然后就是清脆的找零的声音。
递给宠天戈一罐,她重新坐下,拉下拉环,喝了一大口。
“其实我明白,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就算是不喜欢对方,在心里也是不可能毫无感觉的。你的反应再正常不过,尤其,她还是傅锦凉,平心而论,一个足够配得上你的女人。”
夜婴宁边说边摆|弄着手中的那个拉环,试着将它套在指头上,但是,她发现它是椭圆型的设计,根本戴不进去。
所以其实故事里的桥段都是骗人的,小男孩儿拿着易拉罐拉环做成的戒指向小女孩儿求婚。即便大小正合适,小女孩儿也会长大,手指也会变|粗,她也会知道那东西粗糙丑陋,简直一文不值,比不上钻石的一颗恒久远。
真的将这些话说了出来,夜婴宁觉得自己反而松了一口气。
这么久以来,她都不想承认自己比傅锦凉差,她要强,好胜,其实在很多层面上不过是不想让人瞧不起,尤其是在同性面前。
在被同性轻蔑贱视,以及被同性妒忌嫉恨之间,她宁可选择后者。
虽然宠天戈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愿意娶傅锦凉为妻,除了是真的不想和傅家联姻,也有一些骨子里的反叛精神在作祟吧。或许,他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厌恶这个女人。
有的时候,人们为了喜欢而喜欢,也为了讨厌而讨厌。
“你……不要总是这么的自以为是。”
夜婴宁的话,让宠天戈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在她面前,他好像变得无所遁形。
就连在心里深处潜藏着的那么一点点小私|密也完全地呈现在她的眼中,这令他觉得自己很失败,好像自己又变成了曾经的那个贪婪放纵的男人。
“我没有自以为是,我只是说人性。换个角度看看,如果现在有一个家世好,长相好,又一心一意想要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我想,我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也未必会一样。就像是网上有句话怎么说的,当我发现原来我讨厌的人居然喜欢我,我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讨厌他。这话……”
她捏着手中的易拉罐,停顿了几秒,才笑笑道:“……应该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宠天戈一怔,没有马上开口,只是不停地来回颠倒着手中的饮料罐。
毕竟,坦白来说,被一个优秀的女人爱慕,是一件很有成就感和满足虚荣心的事情。
他承认,自己确实有一刹那的恍惚。因为傅锦凉是真心实意要抓|住他,即便不是为了爱情,只是为了名分,她全心全意地需要仰仗他的光辉。
但夜婴宁不是,她不需要一个头衔,甚至恐惧这个身份,避之不及。他总觉得,他是抓不住她的,而她也从未想要让他抓|住自己。
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让他逐渐地失去自信。
当人对某件事不确定的时候,出于趋利避害的自我保护意识,他可能会选择去做一件自己能够肯定,有更大的把握的事。
感情方面,或许也是如此。
“我……只是听说她自杀了,所以有些同情她而已。”
许久,宠天戈艰难出声,手上一动,猛地拉开了手中拿着的饮料罐的拉环。
不知道对方在这里有多久,他的高大身体投下一道暗影,让毫无准备的夜婴宁几乎吓了一跳,险些喊出声来。
幸好,她及时捂住了自己的嘴,轻手轻脚地带上病房的房门。
医院的走廊里不时有医生和护士经过,这个时段,前来探望病人的访客也较多,所以周围有许多人来来回回。
夜婴宁走了几步,静静地在走廊两边的一排塑料长椅上坐下来。
其实,她早已预料得到,宠天戈还是会来医院看傅锦凉,否则按照他的性格,这件事总归是要在心头记挂着。但是当夜婴宁亲眼见到他的到来,那种感觉还是很难用言语来准确地形容出。
大家都是成年人,很多感情不是能够简简单单用“是与非”和“黑与白”来分辨,这一点,她已经懂了很久了。
“我刚看到她了,虽然洗胃的过程十分痛苦,不过精神状态还不错。”
夜婴宁安静地坐在长椅上,双手抱着手袋,将傅锦凉的情况讲给宠天戈听。
其实在这里见到他,她并不怎么意外。
早早晚晚,他可能都会来一趟。这是他的性格,无法撼动的个人特质,每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其实追随的都是自己的内心,表不同,里唯一。
尤其,那个人还是傅锦凉,一个年轻貌美,家世出众的女人。
“看来,她的家人也没能劝说成功,既然她想死,索性就让她在这里住个痛快。”
宠天戈慢慢踱步,在紧挨着夜婴宁的座位上,缓缓地坐了下来。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夜婴宁,或许也应了那句话,人不能做亏心事,可他的现世报来得也太快了一些。昨晚,他恰恰就是担心她会胡思乱想,所以才没有马上赶到医院探望自杀未遂的傅锦凉,还想着今天前来能够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却刚好撞上了最不想见到的人。
“还是很担心吧?毕竟是生死一线,如果晚一些,可能就真的抢救不过来了。听说,她吃了整整一瓶安眠药。”
夜婴宁低垂着双眼,视线落在自己的脚尖上,或许是出门的时候自己有些着急,鞋面上竟然有一小块污渍。虽然乍一看并不明显,可由于此刻她看得认真,于是觉得那块污渍愈发清晰,甚至,很是刺眼。
连金灿灿的亮片都不能掩盖那块污渍。
“这不像是她的一贯做法。愚蠢到令我以为自杀的不是她。”
坐在旁边的宠天戈静静地开口,他同夜婴宁一样,都觉得这一次傅锦凉使出的招数十分的低端,简直不像她。
夜婴宁微微扯动了一下嘴唇,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喉咙有些黏,明明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也有很多话能说,但是偏偏就是说不出来。
“恋爱中的女人都难免会变得愚蠢,暗恋也是一种恋爱,只不过是自己占据主导,和藏在心里的那个人的影子谈恋爱。所以,她做出这种事情也不稀奇。”
她说完,轻轻叹息。
这样平静柔和的语气,倒让宠天戈很有几分不知所措了。如果夜婴宁醋意大发,吵闹翻脸,那么他还知道要怎么哄,怎么解释,可她偏偏这样淡然,似乎在说着一个与己无关的人身上发生的事情。
“唔。”
他应了一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真有趣,活了三十多年,这还是宠天戈第一次在人前失声。此刻,在他的心里,翻来覆去颠倒着好多语句,它们犹如海浪潮水,先是一滚一滚地涨上来,然后又如退潮一般降下去,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夜婴宁从手袋里掏出一张纸币,站起身,在她的手边就是一台自动售货机。
她选了两罐饮料,按下键,听着机器运作,然后就是清脆的找零的声音。
递给宠天戈一罐,她重新坐下,拉下拉环,喝了一大口。
“其实我明白,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就算是不喜欢对方,在心里也是不可能毫无感觉的。你的反应再正常不过,尤其,她还是傅锦凉,平心而论,一个足够配得上你的女人。”
夜婴宁边说边摆|弄着手中的那个拉环,试着将它套在指头上,但是,她发现它是椭圆型的设计,根本戴不进去。
所以其实故事里的桥段都是骗人的,小男孩儿拿着易拉罐拉环做成的戒指向小女孩儿求婚。即便大小正合适,小女孩儿也会长大,手指也会变|粗,她也会知道那东西粗糙丑陋,简直一文不值,比不上钻石的一颗恒久远。
真的将这些话说了出来,夜婴宁觉得自己反而松了一口气。
这么久以来,她都不想承认自己比傅锦凉差,她要强,好胜,其实在很多层面上不过是不想让人瞧不起,尤其是在同性面前。
在被同性轻蔑贱视,以及被同性妒忌嫉恨之间,她宁可选择后者。
虽然宠天戈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愿意娶傅锦凉为妻,除了是真的不想和傅家联姻,也有一些骨子里的反叛精神在作祟吧。或许,他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厌恶这个女人。
有的时候,人们为了喜欢而喜欢,也为了讨厌而讨厌。
“你……不要总是这么的自以为是。”
夜婴宁的话,让宠天戈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在她面前,他好像变得无所遁形。
就连在心里深处潜藏着的那么一点点小私|密也完全地呈现在她的眼中,这令他觉得自己很失败,好像自己又变成了曾经的那个贪婪放纵的男人。
“我没有自以为是,我只是说人性。换个角度看看,如果现在有一个家世好,长相好,又一心一意想要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我想,我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也未必会一样。就像是网上有句话怎么说的,当我发现原来我讨厌的人居然喜欢我,我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讨厌他。这话……”
她捏着手中的易拉罐,停顿了几秒,才笑笑道:“……应该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宠天戈一怔,没有马上开口,只是不停地来回颠倒着手中的饮料罐。
毕竟,坦白来说,被一个优秀的女人爱慕,是一件很有成就感和满足虚荣心的事情。
他承认,自己确实有一刹那的恍惚。因为傅锦凉是真心实意要抓|住他,即便不是为了爱情,只是为了名分,她全心全意地需要仰仗他的光辉。
但夜婴宁不是,她不需要一个头衔,甚至恐惧这个身份,避之不及。他总觉得,他是抓不住她的,而她也从未想要让他抓|住自己。
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让他逐渐地失去自信。
当人对某件事不确定的时候,出于趋利避害的自我保护意识,他可能会选择去做一件自己能够肯定,有更大的把握的事。
感情方面,或许也是如此。
“我……只是听说她自杀了,所以有些同情她而已。”
许久,宠天戈艰难出声,手上一动,猛地拉开了手中拿着的饮料罐的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