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故地重游(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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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充带着麦铁杖一路走到了城中最大的平顺客栈,所谓最大的客栈,也就是间简陋的二层黄土屋子,门口挂着块大木板,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平顺客栈”四个字,边上还用着歪歪扭扭的羌语写着两行字。
王世充和麦铁杖这次来金城时,早早地把马寄存在了城中的车马行,因此在城里都是步行,而装扮也只是普通的胡人行商,免得有人见财起意,虽然麦铁杖的武功了得,王世充本人也非弱者,但在这民风剽悍,盗匪多如牛毛的陇西道上,还是低调点的好。
两人走进了客栈,里面的大厅里灯光昏暗,一个五十多岁,脸上胡子拉碴的掌柜正坐在柜台后,一边打着算盘,一边上下打量着新进店的两人。
另一个头上戴着西域式布帽,肩上搭着块脏兮兮抹布的伙计走了过来,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抱着胳膊,用半生不熟的汉话说道:“客人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王世充以前走陇西道上时见多了这样的客栈伙计,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了三个大钱,丢到伙计的脚下,说道:“住一晚上,要间干净,安静点的房间。”
那伙计听到脚下的叮当声,铜钱的光入了他的眼,让他原本微微眯着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一边弯腰捡起三个铜钱,一边换上了一副笑脸,整个人也勤快了许多,他走到掌柜那里拿过了一部油灯:“客人请跟我上楼。”
踩着吱吱呀呀的破旧楼梯,忍着头上不断落下的黄土,王世充和麦铁杖跟着这伙计上了二楼,进了一间房子,一推开那厚厚的门板,一股霉湿腐败的气味扑鼻而来,王世充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走了进去,而麦铁杖在后面叫了起来:“你这伙计,好生无礼。收了钱就领我们来这地方?”
那伙计无奈地一摊手:“小店的房间都是这样,对不住了,小的这就给您二位打热水去。”他说罢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麦铁杖正待发作,王世充把他拉进了房间。坐在屋中的木桌边上,笑道:“铁杖,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多,再怎么说。这里总比咱们兄弟以前出去打仗时餐风宿露要强得多吧。”
麦铁杖也跟着坐了下来,不忿地说道:“我们打仗是在野外,这可是客栈啊,一定是这家店的伙计狗眼看人低,不安排好房间给我们住。”
王世充叹了口气:“这倒也不是,这家店我八年前就来过,跟现在这样也差不多,金城是陇西边城,条件艰苦,你看看这城中家家户户。连温饱都难达到,相对来说这客栈的条件已经不错了。”
麦铁杖的眉毛一动,凑近了一些,低声道:“行满,你为啥今天不住在商铺里呢,再怎么说也比这里要强吧,再说了你这次明明要见薛举,为什么又对那刘掌柜说不见?”
王世充也压低了声音,低声道:“我要测试一下,看看刘掌柜是不是已经给薛举收买了。这些年他从不上报薛举的事情,每年在这里的生意也只是勉强个收支平衡,要是他成了薛举的人,那我在这里的商铺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必须要想办法换人了。”
麦铁杖点了点头:“可我们来这客栈,又怎么能检测出刘掌柜和薛举的关系呢?要是你知道了薛举在挖我们的人,还要继续合作吗?”
门口的楼梯处传来一阵脚步声,王世充闭上了嘴,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只见刚才的那个伙计捧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桶上挂着两块布巾,伙计笑道:“二位郎君辛苦了,热水在这里,两个脸盆在床下,二位如果有别的吩咐的话,可以直接叫我们掌柜,小店夜里也供应饭食的。”
王世充点了点头,又给了那伙计两个铜钱,伙计兴高采烈地谢过王世充,走了出去。
麦铁杖摇了摇头,拿起桌上倒扣着的两只茶碗,用桶里的木瓢舀起水,倒进碗里,就准备往嘴里送,王世充一下子拉住了麦铁杖的手,低声道:“且慢。”顺手从怀里摸出了一根银针,仔细地在碗里搅了搅,又在灯下看了看针的颜色,确认没有异常后,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麦铁杖咕嘟咕嘟地把一碗水喝下了肚,又倒了一碗,笑道:“一路走来,渴得不行,行满,你怎么不喝水?”
王世充用手指沾了水,在桌面上写起字:铁杖,当心隔墙有耳,你我手书交谈。
麦铁杖有些意外,但还是学着王世充那样在桌上写字,他这几年在王世充这里学会了读书认字,虽然那字写得象狗爬,但辩认起来无困难:行满,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一进这金城就如临大敌似的,自己的店也不住,出来住客栈又要防人投毒害你,至于吗?
王世充叹了口气,写道:铁杖,不是我小题大做,而是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几年没来金城一带,想不到薛举的势力如此壮大,此人心狠手辣,又极为贪婪,我与他虽是盟友,但这不代表他就不会见财起意,趁你我二人孤身在此下黑手,我要是死了,那陇右一带的商铺有可能就会落到他的手里。
麦铁杖倒吸一口冷气:既然此人如此狠毒,为何还要跟他合作?明知此处有危险,为何还要留在城中?
王世充的目光如炬,绿芒一闪:我要赌一把,首先,我得知道刘掌柜是不是已经投向了薛举,如果他是薛举的人,那今天晚上薛举一定会来见我。其次,我要看看薛举是不是还想继续和我合作,如果他有诚意,就会来好好谈,要是动了歪心思,铁杖,我想以我们两人的本事,也能安全脱身的。要是我们就此一走了之,薛举就会小看我,以后没准会真的生出夺取我产业的心思。
麦铁杖咧嘴笑了起来,边笑边写道:这点行满倒是对了,老麦的铁杖可不是吃素的。对了,你以前是怎么结识这个薛举的?
王世充想到十一年前第一次走陇西商路,结识薛举的事情,不由得叹了口气,手下如走龙蛇:那年我才十五,我们王家的生意也没有扩展到陇西,只在大兴城里有几家米店和布店,但我听说走丝路能有很高的利润,就跟着一支粟特人的商队,一起走了趟陇西。
那时候的薛举,也只有十七岁,只是这城中的一个军士,当时他们家也刚来金城落户不久,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势力,薛举本人也是因为开皇二年与突厥作战时才应征入伍,当了一名府兵的。
我走陇西的那次正是开皇四年的时候,仗刚刚打完,丝路也断了快两年,我估摸着这时候走趟货一定能赚大钱,就把家里所有的余钱都买了丝绸,带上了十几个伙计,准备去姑臧城贩卖,可是来到这金城的时候,却听说前方有盗匪横行,商队根本过不去,前几拨过去的商队都给劫了。
那支粟特人的商队有两百多个护卫,他们不信邪,就直接过去了,我没跟他们一起走,结果两天后,这些粟特人回到了金城,货全给劫了,人也死了二十多个,就在这个客栈里,哭天抢地的。
当时薛举就在下面的大堂里跟几个军士一起吃酒,听得不耐烦了,一拍桌子就吼了起来,说什么大丈夫给人欺负了就应该想办法找回场子,跟个娘们儿一样在这里哭哭啼啼算什么事。(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12点。
王世充带着麦铁杖一路走到了城中最大的平顺客栈,所谓最大的客栈,也就是间简陋的二层黄土屋子,门口挂着块大木板,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平顺客栈”四个字,边上还用着歪歪扭扭的羌语写着两行字。
王世充和麦铁杖这次来金城时,早早地把马寄存在了城中的车马行,因此在城里都是步行,而装扮也只是普通的胡人行商,免得有人见财起意,虽然麦铁杖的武功了得,王世充本人也非弱者,但在这民风剽悍,盗匪多如牛毛的陇西道上,还是低调点的好。
两人走进了客栈,里面的大厅里灯光昏暗,一个五十多岁,脸上胡子拉碴的掌柜正坐在柜台后,一边打着算盘,一边上下打量着新进店的两人。
另一个头上戴着西域式布帽,肩上搭着块脏兮兮抹布的伙计走了过来,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抱着胳膊,用半生不熟的汉话说道:“客人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王世充以前走陇西道上时见多了这样的客栈伙计,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了三个大钱,丢到伙计的脚下,说道:“住一晚上,要间干净,安静点的房间。”
那伙计听到脚下的叮当声,铜钱的光入了他的眼,让他原本微微眯着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一边弯腰捡起三个铜钱,一边换上了一副笑脸,整个人也勤快了许多,他走到掌柜那里拿过了一部油灯:“客人请跟我上楼。”
踩着吱吱呀呀的破旧楼梯,忍着头上不断落下的黄土,王世充和麦铁杖跟着这伙计上了二楼,进了一间房子,一推开那厚厚的门板,一股霉湿腐败的气味扑鼻而来,王世充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走了进去,而麦铁杖在后面叫了起来:“你这伙计,好生无礼。收了钱就领我们来这地方?”
那伙计无奈地一摊手:“小店的房间都是这样,对不住了,小的这就给您二位打热水去。”他说罢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麦铁杖正待发作,王世充把他拉进了房间。坐在屋中的木桌边上,笑道:“铁杖,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多,再怎么说。这里总比咱们兄弟以前出去打仗时餐风宿露要强得多吧。”
麦铁杖也跟着坐了下来,不忿地说道:“我们打仗是在野外,这可是客栈啊,一定是这家店的伙计狗眼看人低,不安排好房间给我们住。”
王世充叹了口气:“这倒也不是,这家店我八年前就来过,跟现在这样也差不多,金城是陇西边城,条件艰苦,你看看这城中家家户户。连温饱都难达到,相对来说这客栈的条件已经不错了。”
麦铁杖的眉毛一动,凑近了一些,低声道:“行满,你为啥今天不住在商铺里呢,再怎么说也比这里要强吧,再说了你这次明明要见薛举,为什么又对那刘掌柜说不见?”
王世充也压低了声音,低声道:“我要测试一下,看看刘掌柜是不是已经给薛举收买了。这些年他从不上报薛举的事情,每年在这里的生意也只是勉强个收支平衡,要是他成了薛举的人,那我在这里的商铺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必须要想办法换人了。”
麦铁杖点了点头:“可我们来这客栈,又怎么能检测出刘掌柜和薛举的关系呢?要是你知道了薛举在挖我们的人,还要继续合作吗?”
门口的楼梯处传来一阵脚步声,王世充闭上了嘴,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只见刚才的那个伙计捧着一桶热水走了进来。桶上挂着两块布巾,伙计笑道:“二位郎君辛苦了,热水在这里,两个脸盆在床下,二位如果有别的吩咐的话,可以直接叫我们掌柜,小店夜里也供应饭食的。”
王世充点了点头,又给了那伙计两个铜钱,伙计兴高采烈地谢过王世充,走了出去。
麦铁杖摇了摇头,拿起桌上倒扣着的两只茶碗,用桶里的木瓢舀起水,倒进碗里,就准备往嘴里送,王世充一下子拉住了麦铁杖的手,低声道:“且慢。”顺手从怀里摸出了一根银针,仔细地在碗里搅了搅,又在灯下看了看针的颜色,确认没有异常后,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麦铁杖咕嘟咕嘟地把一碗水喝下了肚,又倒了一碗,笑道:“一路走来,渴得不行,行满,你怎么不喝水?”
王世充用手指沾了水,在桌面上写起字:铁杖,当心隔墙有耳,你我手书交谈。
麦铁杖有些意外,但还是学着王世充那样在桌上写字,他这几年在王世充这里学会了读书认字,虽然那字写得象狗爬,但辩认起来无困难:行满,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一进这金城就如临大敌似的,自己的店也不住,出来住客栈又要防人投毒害你,至于吗?
王世充叹了口气,写道:铁杖,不是我小题大做,而是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几年没来金城一带,想不到薛举的势力如此壮大,此人心狠手辣,又极为贪婪,我与他虽是盟友,但这不代表他就不会见财起意,趁你我二人孤身在此下黑手,我要是死了,那陇右一带的商铺有可能就会落到他的手里。
麦铁杖倒吸一口冷气:既然此人如此狠毒,为何还要跟他合作?明知此处有危险,为何还要留在城中?
王世充的目光如炬,绿芒一闪:我要赌一把,首先,我得知道刘掌柜是不是已经投向了薛举,如果他是薛举的人,那今天晚上薛举一定会来见我。其次,我要看看薛举是不是还想继续和我合作,如果他有诚意,就会来好好谈,要是动了歪心思,铁杖,我想以我们两人的本事,也能安全脱身的。要是我们就此一走了之,薛举就会小看我,以后没准会真的生出夺取我产业的心思。
麦铁杖咧嘴笑了起来,边笑边写道:这点行满倒是对了,老麦的铁杖可不是吃素的。对了,你以前是怎么结识这个薛举的?
王世充想到十一年前第一次走陇西商路,结识薛举的事情,不由得叹了口气,手下如走龙蛇:那年我才十五,我们王家的生意也没有扩展到陇西,只在大兴城里有几家米店和布店,但我听说走丝路能有很高的利润,就跟着一支粟特人的商队,一起走了趟陇西。
那时候的薛举,也只有十七岁,只是这城中的一个军士,当时他们家也刚来金城落户不久,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势力,薛举本人也是因为开皇二年与突厥作战时才应征入伍,当了一名府兵的。
我走陇西的那次正是开皇四年的时候,仗刚刚打完,丝路也断了快两年,我估摸着这时候走趟货一定能赚大钱,就把家里所有的余钱都买了丝绸,带上了十几个伙计,准备去姑臧城贩卖,可是来到这金城的时候,却听说前方有盗匪横行,商队根本过不去,前几拨过去的商队都给劫了。
那支粟特人的商队有两百多个护卫,他们不信邪,就直接过去了,我没跟他们一起走,结果两天后,这些粟特人回到了金城,货全给劫了,人也死了二十多个,就在这个客栈里,哭天抢地的。
当时薛举就在下面的大堂里跟几个军士一起吃酒,听得不耐烦了,一拍桌子就吼了起来,说什么大丈夫给人欺负了就应该想办法找回场子,跟个娘们儿一样在这里哭哭啼啼算什么事。(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