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篇第1章 无法取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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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的时候,不是寒冬,但却下了一场清雪。
所以,我父母给我取名“瑞”字,既是瑞雪兆丰年,又是一种人世间罕见的玉。总之,是希望我一生顺遂安康,也寄托了无限的希望。
人说含着金汤匙出生,这是我很真实的写照。
我既是富家子弟,又是军人世家。
我爸说我几个月就会叫妈妈,天生就喜欢科技军事,所以我被特招入伍,成了一个少年军官,并且是特种军官。在所有人的眼中,我都是神童天才的代言。
那一年刚过除夕,我十三岁,也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年。
我完成了我人生最大的计划,完成了我曾经立下的誓言,接过父亲手中的钢枪,但那一年的冬天,我也失去了我的母亲。
春节,举家欢庆的日子,我的妈妈永远离开了我们。爸爸从不会颓废,但我知道他非常伤心,或者说爸爸的心已经追随着妈妈离开了。
爸爸以前从不抽烟,至少我出生以后就没看到过。
但从妈妈过世后,我经常看到爸爸在夜晚一个人孤独的坐在角落里,一边抽烟一边仰望着天空。
我知道他在想妈妈。
我父母的感情,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到的,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同甘共苦,生死相依的感情,那绝对是他们。
我想过很多的办法让爸爸开怀,最后都没什么用,后来我才明白,爸爸对妈妈的思念,只会随着时间越积越深。
就像,我对琬琰,也许是冥冥注定,她就是为了与我相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那一年的冬天,接到琬琰出生的消息,我不知怎么的,年幼的我心里就像是豁然打开了一扇窗……
“琰琰!”
琬琰八岁的时候,被我接到南疆城读小学。没有人去回避这个成年人的话题,反而是每个人都会告诉她,我们定了亲,而她也从懂事起就知道,将来长大要嫁给我当媳妇儿。
她上小学的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早早的从部队回城,等在学校门口。
“瑞哥哥!”小丫头像是一只刚出笼的小燕儿一样,从队伍里就跑了过来,“瑞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告诉我一声。”
“瞧你,满头大汗的,以后不许再跑了,摔倒怎么办。”我急忙接住她,给她擦去额头的汗珠。
“摔倒了不是有你接着吗?”她仰头冲我咯咯的笑着,露出两个小虎牙,白皙的脸蛋上婴儿肥很可爱,让我总想忍不住捏一捏。
然而我也确实就这么做了,“鬼精灵,我又不能天天陪着你。”
“知道了,就像我婆婆妈那样么,我们这叫什么来这,哦,军嫂,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她食指敲着嘴唇笑眯眯的说。
我刮了下她的鼻子,把一个弹壳黏好的hellokitty递给她,“祝贺你成为一名小学生。”
“hellokitty!”小丫头兴奋的接过去,“瑞哥哥亲手做的么。”
“喜欢吗?”我摸摸她的头。
她伸手勾了勾食指,我矮下身,下一秒只觉脸蛋上一个软糯的触感袭来,吧唧一下,“喜欢,就是这个颜色的hellokitty好别致啊,全世界仅此一个。”
“可不是,全球限量款的。”一道清脆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接着琬琰手里的hellokitty被拿走。
“思宁,你还我。”
“我哥可真偏心,从小到大什么好玩意儿都想着你了,我真怀疑我这个妹妹是不是亲生的。”思宁嘟着嘴巴故作伤心的说。
我知道她是逗着琬琰玩的,但是我听着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胡说八道什么。”我低声训斥,也不舍得太苛责,“你又不喜欢这些,上车,带你去琴行。”
我说着把hellokitty拿过来,塞进琬琰手里,习惯性的就把她抱起来,往路边走去。
十五岁的我已经长到一百七十七公分左右了,跟一个成年男子差不多,抱着琬琰就是抱个孩子,谁都不会想到,我抱着的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媳妇儿。
“哥,等等我!”
思宁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我停下脚步,扯了下唇角。平时在部队都是快速惯了的,跟她们走在一起,我总忘记要放慢脚步。
“哥,你又把我忘了,再有一次,我就让你背着。”
思宁气喘吁吁的说。
她从小先天不足,身体不好,当初被检查出心脏病。好在不严重,云磊叔叔这几年的精心治疗,几乎和正常的孩子差不多了,就是还要多注意一些,不能够太疲劳。
“你不羞,那么大了还让瑞哥哥背。”琬琰冲她做了个鬼脸。
“你才不羞呢,就比我小一岁,还天天让我哥抱着。”思宁也还了个鬼脸。
这两个小丫头,别看当着我的面吵,其实都是闹着玩,感情好着呢。
“我是瑞哥哥的媳妇儿,他抱我天经地义。”琬琰扬了扬小脸,傲娇的样子逗得我真想咬她一口。
“那我还是他妹妹呢。”思宁也不甘示弱。
我一瞧,要是不阻止,估计她们俩能站在这里抬杠到天黑。
“行了思宁,快上车,一会儿琴行关门了。”
我解了车锁,思宁爬进去,还不忘嘟囔一句,“谁让你不好好管管你媳妇儿,也不知道让着我点。”
“你比我大。”琬琰回道。
“你是我嫂子。”思宁说。
“行了,安全带都系好了。”
我上车后透过后视镜说,托我这个军人身份的福,不然我十五岁还真不能有驾照呢。
因为是特种兵,虽然我以技术和战略为主,但该学习的科目一样都没落下。就像外面说的,特种兵上天入地下海无所不能,这话虽然是夸张了一些,但也确实是事实,不管是飞机还是坦克,或者海船潜水等等,基本上都会,精不精那是凭个人本事,但必须要会,以备任务中不时之需,所以这驾车的技术,相当娴熟。
“哥,你真给我买古筝了?”思宁再次确认的问我。
“答应你的事,我什么时候变过。”我一边开车一边说。
“那可是个古董。”
思宁被我奶奶本着女孩子要富养的理念,虽然年纪小,但很识货,而且琬琰家境也好,这两个千金小姐在一起,可以说比很多成年人都懂行。
不过好在富养归富养,我们两家的家教也都很严,她们俩并不娇作。
“你不是喜欢吗,升三年级的考试你不是得了全校第一,就当哥哥给你的奖励了。”
思宁虽然比琬琰大一岁,但是生日大,所以七岁就入小学了。琬琰因为生日小,八岁才入学。
她们俩都很聪明,学习成绩都很好,琬琰更是遗传了云磊叔叔的高智商,之前吵着要跳级,被我拦住了。
我私心里希望她可以过一个普通女孩子的生活,有一段快乐无忧的童年。
“还是哥最疼我。”思宁笑呵呵的从后面扑过来就要搂我脖子,琬琰直接就给隔断了,“瑞哥哥在开车呢。”
“我哥的技术飞车都没问题,是你小气不让我抱吧。”说着冲我眨眨眼,“哥,你这小媳妇儿可够厉害的。”
“行了,你们俩别闹了,后面有吃的。”我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指有节奏的轻点了几下,嘴角微微上扬。
“哥,你又出差了?!”思宁从后面拎出一个大袋子,和琬琰一边翻弄一边问。
“嗯,去了趟陕甘。”说着看了思宁一眼,“这都是当地的特色。”
我每一次出差,只要有时间,都会买些当地的特色小吃,或者小玩意儿带给她们俩,但是这次这些吃的,是林雨阿姨买的。
那天,我结束工作,代爸爸去了肖宁叔叔的墓地……
我出生的时候,不是寒冬,但却下了一场清雪。
所以,我父母给我取名“瑞”字,既是瑞雪兆丰年,又是一种人世间罕见的玉。总之,是希望我一生顺遂安康,也寄托了无限的希望。
人说含着金汤匙出生,这是我很真实的写照。
我既是富家子弟,又是军人世家。
我爸说我几个月就会叫妈妈,天生就喜欢科技军事,所以我被特招入伍,成了一个少年军官,并且是特种军官。在所有人的眼中,我都是神童天才的代言。
那一年刚过除夕,我十三岁,也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年。
我完成了我人生最大的计划,完成了我曾经立下的誓言,接过父亲手中的钢枪,但那一年的冬天,我也失去了我的母亲。
春节,举家欢庆的日子,我的妈妈永远离开了我们。爸爸从不会颓废,但我知道他非常伤心,或者说爸爸的心已经追随着妈妈离开了。
爸爸以前从不抽烟,至少我出生以后就没看到过。
但从妈妈过世后,我经常看到爸爸在夜晚一个人孤独的坐在角落里,一边抽烟一边仰望着天空。
我知道他在想妈妈。
我父母的感情,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到的,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同甘共苦,生死相依的感情,那绝对是他们。
我想过很多的办法让爸爸开怀,最后都没什么用,后来我才明白,爸爸对妈妈的思念,只会随着时间越积越深。
就像,我对琬琰,也许是冥冥注定,她就是为了与我相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那一年的冬天,接到琬琰出生的消息,我不知怎么的,年幼的我心里就像是豁然打开了一扇窗……
“琰琰!”
琬琰八岁的时候,被我接到南疆城读小学。没有人去回避这个成年人的话题,反而是每个人都会告诉她,我们定了亲,而她也从懂事起就知道,将来长大要嫁给我当媳妇儿。
她上小学的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早早的从部队回城,等在学校门口。
“瑞哥哥!”小丫头像是一只刚出笼的小燕儿一样,从队伍里就跑了过来,“瑞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告诉我一声。”
“瞧你,满头大汗的,以后不许再跑了,摔倒怎么办。”我急忙接住她,给她擦去额头的汗珠。
“摔倒了不是有你接着吗?”她仰头冲我咯咯的笑着,露出两个小虎牙,白皙的脸蛋上婴儿肥很可爱,让我总想忍不住捏一捏。
然而我也确实就这么做了,“鬼精灵,我又不能天天陪着你。”
“知道了,就像我婆婆妈那样么,我们这叫什么来这,哦,军嫂,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她食指敲着嘴唇笑眯眯的说。
我刮了下她的鼻子,把一个弹壳黏好的hellokitty递给她,“祝贺你成为一名小学生。”
“hellokitty!”小丫头兴奋的接过去,“瑞哥哥亲手做的么。”
“喜欢吗?”我摸摸她的头。
她伸手勾了勾食指,我矮下身,下一秒只觉脸蛋上一个软糯的触感袭来,吧唧一下,“喜欢,就是这个颜色的hellokitty好别致啊,全世界仅此一个。”
“可不是,全球限量款的。”一道清脆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接着琬琰手里的hellokitty被拿走。
“思宁,你还我。”
“我哥可真偏心,从小到大什么好玩意儿都想着你了,我真怀疑我这个妹妹是不是亲生的。”思宁嘟着嘴巴故作伤心的说。
我知道她是逗着琬琰玩的,但是我听着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胡说八道什么。”我低声训斥,也不舍得太苛责,“你又不喜欢这些,上车,带你去琴行。”
我说着把hellokitty拿过来,塞进琬琰手里,习惯性的就把她抱起来,往路边走去。
十五岁的我已经长到一百七十七公分左右了,跟一个成年男子差不多,抱着琬琰就是抱个孩子,谁都不会想到,我抱着的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媳妇儿。
“哥,等等我!”
思宁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我停下脚步,扯了下唇角。平时在部队都是快速惯了的,跟她们走在一起,我总忘记要放慢脚步。
“哥,你又把我忘了,再有一次,我就让你背着。”
思宁气喘吁吁的说。
她从小先天不足,身体不好,当初被检查出心脏病。好在不严重,云磊叔叔这几年的精心治疗,几乎和正常的孩子差不多了,就是还要多注意一些,不能够太疲劳。
“你不羞,那么大了还让瑞哥哥背。”琬琰冲她做了个鬼脸。
“你才不羞呢,就比我小一岁,还天天让我哥抱着。”思宁也还了个鬼脸。
这两个小丫头,别看当着我的面吵,其实都是闹着玩,感情好着呢。
“我是瑞哥哥的媳妇儿,他抱我天经地义。”琬琰扬了扬小脸,傲娇的样子逗得我真想咬她一口。
“那我还是他妹妹呢。”思宁也不甘示弱。
我一瞧,要是不阻止,估计她们俩能站在这里抬杠到天黑。
“行了思宁,快上车,一会儿琴行关门了。”
我解了车锁,思宁爬进去,还不忘嘟囔一句,“谁让你不好好管管你媳妇儿,也不知道让着我点。”
“你比我大。”琬琰回道。
“你是我嫂子。”思宁说。
“行了,安全带都系好了。”
我上车后透过后视镜说,托我这个军人身份的福,不然我十五岁还真不能有驾照呢。
因为是特种兵,虽然我以技术和战略为主,但该学习的科目一样都没落下。就像外面说的,特种兵上天入地下海无所不能,这话虽然是夸张了一些,但也确实是事实,不管是飞机还是坦克,或者海船潜水等等,基本上都会,精不精那是凭个人本事,但必须要会,以备任务中不时之需,所以这驾车的技术,相当娴熟。
“哥,你真给我买古筝了?”思宁再次确认的问我。
“答应你的事,我什么时候变过。”我一边开车一边说。
“那可是个古董。”
思宁被我奶奶本着女孩子要富养的理念,虽然年纪小,但很识货,而且琬琰家境也好,这两个千金小姐在一起,可以说比很多成年人都懂行。
不过好在富养归富养,我们两家的家教也都很严,她们俩并不娇作。
“你不是喜欢吗,升三年级的考试你不是得了全校第一,就当哥哥给你的奖励了。”
思宁虽然比琬琰大一岁,但是生日大,所以七岁就入小学了。琬琰因为生日小,八岁才入学。
她们俩都很聪明,学习成绩都很好,琬琰更是遗传了云磊叔叔的高智商,之前吵着要跳级,被我拦住了。
我私心里希望她可以过一个普通女孩子的生活,有一段快乐无忧的童年。
“还是哥最疼我。”思宁笑呵呵的从后面扑过来就要搂我脖子,琬琰直接就给隔断了,“瑞哥哥在开车呢。”
“我哥的技术飞车都没问题,是你小气不让我抱吧。”说着冲我眨眨眼,“哥,你这小媳妇儿可够厉害的。”
“行了,你们俩别闹了,后面有吃的。”我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指有节奏的轻点了几下,嘴角微微上扬。
“哥,你又出差了?!”思宁从后面拎出一个大袋子,和琬琰一边翻弄一边问。
“嗯,去了趟陕甘。”说着看了思宁一眼,“这都是当地的特色。”
我每一次出差,只要有时间,都会买些当地的特色小吃,或者小玩意儿带给她们俩,但是这次这些吃的,是林雨阿姨买的。
那天,我结束工作,代爸爸去了肖宁叔叔的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