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4章

作者:请叫我山大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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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苏拿到地址, 第二天一早才发给张太太。

    至于张太太准备怎么解决这只狐狸精,那就不是她该考虑的事情了。

    张太太的汇款也来的很快, 考虑到每次生意要交易现金的确不是很方便, 姜苏特地让老孙去办了张银行卡,户主是老孙, 但是卡是她在用,现在里头钱也不多,就一百来万,她赚的多,花的也多。

    姜苏回想自己最富的时候,她曾经在千年前的皇城里买下了皇宫边上的一处堪比王爷府的宅子,出行都是八人抬的大轿,四匹的马车, 厨子都是在宫里当过御厨的, 家里各种古董珠宝更是不计其数, 衣食住行都有人伺候着,那伺候的细致程度是现在的人难以想象的。还在府里养了好几个面首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 就是逗她开心, 为她争风吃醋。

    现在想想,那才是神仙似的日子。

    后来怎么败落的来着?

    改朝换代, 敌军杀进皇城。她本来已经看到这国家气数已尽, 但是她舍不得那满宅子的金银珠宝, 硬挨到了城破那天。这回不逃也得逃了, 不逃命, 被杀还是次要的,反正她也杀不死,但是她长得那么漂亮,要是被那些人捉住了,能被乱刀砍死还是轻的了,她这个人受不了什么罪,更也受不了屈辱,那满宅子的金银珠宝古董首饰再舍不得也得舍得,藏了几件贵重的首饰用泥巴裹在一起,就装成小乞丐跟着一起逃出了城。

    真正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路上走的,鬼比人多。

    她走了很多地方,到处都不安稳,遇险几次都被她化险为夷。

    之后她干脆一头钻进了深山老林待了几十年,等到战火彻底平息才从山里出来。

    其实深山老林也挺好,她就是在深山老林长大的,深山妖怪多。就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妖怪向往人间的花花世界,山里妖怪越来越少,山下的妖怪越来越多。但是还是有很多妖怪不喜欢人间,更喜欢窝在自己的老窝,待在深山老林的妖怪大多数比较沉迷修炼,就算不成仙,也争取能活个千千万万年。

    大家都很忙,但是姜苏也不知道他们忙得什么。

    早起吸朝雾,深夜晒月光。

    没事儿睡懒觉,偶尔串串门,参加参加妖怪集会。

    有无聊的妖怪会在深夜里潜进山下人类的家里,吓唬吓唬人类家里的小孩儿。

    有善良的妖怪,也会在人类在深山里迷路时偷偷指路。

    在她看起来枯燥又无聊的漫长岁月,他们却乐在其中。

    姜苏还是喜欢人间。

    纷纷扰扰又热热闹闹的人间。

    姜苏收了钱就手痒,想买东西。

    但是昨晚上好不容易才把翟靳聿哄好,她可不想再惹恼他。她在这里住的挺舒服,翟靳聿的床她睡得很舒服,他点的菜也总是很合她的口味,闲的时候还能撩拨撩拨他,不禁身体舒服,心情也舒畅。

    就是她现在睡的时间越来越短,醒着的时间越来越长,之前不能出门,反正她一天醒着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吃吃饭看看电视就飞快过去了,现在她清醒的时间变得越来越长,她的心也就飞到外面去了。

    但是不能被翟靳聿发现她出门了,否则就要被他发现她的伤其实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她就不能名正言顺的赖在这儿了。

    姜苏躺在床上发愁要怎么才能避人耳目的偷偷溜出去。

    听到外面的开门声音。

    姜苏知道是翟靳聿买早餐回来了,她没起床,继续躺着,等到翟靳聿的脚步声去了餐厅,又走过来,敲门。

    她才装作被他叫醒的样子慢吞吞的起床。

    翟靳聿已经把三份蒸饺打开放在了姜苏坐的位置前,他这几天已经把姜苏的喜好都摸清楚了,早餐她最爱的是玉米馅配番茄酱的蒸饺,排名第二是灌汤包,其余的都差不多。她不怎么挑食,只要是肉她都爱吃,特别爱吃一家店的烤鸭,但是青菜如果不是他夹给她吃,她是绝对不会主动去夹的,喜欢吃甜的,不爱吃酸的,但是酸酸甜甜她又很喜欢。

    姜苏搂了搂头发,走过来坐下,翟靳聿家餐桌和餐桌椅都是定制的,没有想过自己这里会有客人,所以定制的都是按照他的腿长来定制的,姜苏坐上去,脚都是悬空的。

    “为什么椅子那么高,我的脚踩不到地不舒服。”姜苏抱怨道。

    “我今天去给你买一张矮一点的椅子。”翟靳聿坐下以后说,对于姜苏起床以后不洗漱而是先吃饭这件事已经习惯了。

    姜苏得了便宜还卖乖:“翟叔叔你工作那么忙,会不会太麻烦你呀?如果你要买的话,记得买软一点的,椅子太硬了,坐久了屁股痛。”

    她吃的多,自然吃的时间也要久一些,她双腿悬空力全都压在屁股上,坐久了的确不舒服。

    翟靳聿说:“好。”

    “对了。”翟靳聿说:“我刚刚在楼下发现了两个娱乐记者,应该是在蹲守你的。我已经把他们打发走了,但是如果你要出门,记得小心一点。”

    姜苏愣了一下,嘴巴里含着的饺子都忘了咽:“翟叔叔,我可以出门吗?”

    “如果我不让你出门你就乖乖的不出门吗?”翟靳聿问。

    姜苏撒谎不脸红,斩钉截铁的说:“当然!你说不让我出门我就不出门。”

    翟靳聿看她一眼,说“好,那当我没说。”

    姜苏:“......”

    “可是我最近睡眠变少了,一个人待在家里很闷......”姜苏一边说一边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翟靳聿。

    “我只有两点要求。”翟靳聿淡淡的说:“第一,出门要戴帽子和口罩,口罩次卧药箱里有。第二,不要见黎术。”顿了顿,他补充:“还有云川。可以做到吗?”

    姜苏连忙保证:“可以的!”

    “不要跑太远,随身带手机,有什么事立刻给我打电话。在天黑之前要回家。”说到回家这个字眼的时候,翟靳聿忽然怔了一下,但是没有表现出来,只是一瞬间就恢复了正常:“就这些了。”

    姜苏腹诽,这哪里是两点要求?

    但是脸上却是一脸讨好谄媚的笑:“翟叔叔你真好。我一定听你的话,不到处乱跑,按时回来。”

    翟靳聿也吃完早餐了,站起来说:“我先去上班了。” 他一边说一边掏出钱包,从钱包里抽出来一小叠红色钞票放在桌子上,想了想,觉得姜苏那么能吃,说不定不够,干脆只给自己留下一些零钱,其余的全都拿了出来,说:“想买点什么吃就自己买着吃。中午要是想回来吃饭提前给我打电话,我带饭回来。”

    姜苏看着那一小叠红色的钞票,不知道为什么,她从来都不缺给她钱花的男人,可是翟靳聿给她钱,她却莫名的有种特别感动的感觉。

    大概是翟靳聿一直给她一种很穷的感觉,所以才格外让她感动?

    姜苏一脸真诚的看着翟靳聿说:“翟叔叔,你对我真好。”

    翟靳聿看她一眼:“算在我欠你的账上。”

    姜苏:“......”

    ——

    翟靳聿前脚刚走,姜苏后脚就开心的跑去换衣服。

    然后从衣柜里把翟靳聿的帽子翻出来戴上,又跑去他睡的房间把药箱找出来,翻出了一次性口罩戴上。

    开开心心的出门了。

    她倒是没有什么事要干,就是钱揣在兜里痒,不花不舒服。

    商场里奢侈品店的店员在客人进店的瞬间,职业习惯是先从头到脚快速的扫一遍。

    姜苏虽然戴着一个黑色棒球帽,脸上还带着口罩,看着像是个女大学生,但是她身上穿的却是从头到脚都是名牌,眼尖的店员也认出她手里挎的包是品牌当季的比较贵的款,价格大概在二十万左右。

    看姜苏露在外面的那双手,像是葱白般又白又嫩,出来逛街还戴个棒球帽,加上口罩完全能遮住的小脸,脸上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漂亮到让人惊艳。

    店员暗自猜测是不是哪个女明星,但是在脑内搜索了一圈也没有和这双眼睛对的上号的女明星,就暂且压下这想法,开始认真的给姜苏介绍起自家的新款来。

    “这条裙子如果是普通人穿的话肯定会显得皮肤特别黄。但是您皮肤那么白,这种浅浅嫩嫩的粉色会衬的您的肤色特别好看。而且现在看天气也慢慢地热起来了,这条裙子这个季节外面穿件薄薄的针织衫搭一下,等到天热了就可以单穿......”

    这时候店门口又走进来一对情侣。

    店员的余光飞速的往那边扫了一眼。

    做这一行的,眼睛都尖。

    男的一身行头都不是什么大品牌,一身加起来都不超过三千。

    跟着男的一起进来的女孩儿穿的衣服一看就知道是在淘宝上买的,只图个款式好看,却没有任何质感。

    但是店员皱起眉头,却不是因为这两人的穿着明显不像是能消费得起这个品牌的。

    而是这个男的之前就来过这家店。

    大概是大半个月以前,陪着另外一个女孩子,在这里特别爽快的买走了一条一万多的裙子。

    当时她们还开玩笑说人不可貌相。

    结果没过两天,这个男人就拿着裙子来退货了。

    现在居然又来了,而且他搂着的那个女孩儿,并不是上次那个。

    她偷偷地和里面的同事使了个眼色。

    正在此时,男人搂着女孩儿从姜苏背后走过。

    姜苏的鼻尖忽然动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