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美人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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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的清晨,是在一片牛羊的哞叫声和马匹的嘶鸣声开始。
岳绮云依旧梳着清清爽爽的两条大辫子,穿着正红色绣金色云纹的交领长裙,站在王帐的前面,看着地平线上那缓缓升起的一轮红日。
迎着初升的朝阳,她这才看清了自己所住的大汗王帐。
雪白的毡房,居然占地一百多平。在王帐的周围,散落着大小不一的白色毡房,把这豪华气派的王帐团团拱卫在中央。
这应该是烈焰王族聚居的营地。
极目远眺,湛蓝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碧绿草原。而那些更远处的毡房,就像是草原上开着的白色花朵,疏落有致。
大群的牛羊围绕着那些小小毡房,马儿们撒欢儿似的奔跑,长长的马鬃在熹微的晨光里飞扬。在这晴朗干净的天空下,所有的生命都是那样纯粹地欢乐着。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岳绮云想起曾经学过的乐府诗。
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原汁原味地呈现出诗里面描绘的草原风光吧?
身处现代的齐云虽然也曾经去过草原,当时草原上的骏马都被越野车和摩托车代替了,而且现代的天空,哪里有这个时空里这么清澈高远。
初夏的草原,空气中带着些微寒,而弥漫在空气中炊烟,却让微寒中透着温暖。
几个穿着朴素粗布长袍的燕国仆妇,端着一个个大托盘迎面走来。行至岳绮云面前时,其中一个年长些的妇人躬身说道:“早膳准备好了,请问大妃,何时用呢?”
“先端进去吧。”岳绮云瞟了眼那托盘上堆得满满的食物,心中着实地吃惊。难道这些都是为自己准备的,她有那么能吃吗?
忽然闻到了空气中一丝非常不和谐的脂粉味道,她不由得向那味道的来源看去。
距离王帐几十米开外的一座精巧毡房帘子挑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袅娜的女子。
苏茉儿穿着一身的玫红长裙。几条发辫高高地盘在头顶,束发的是一顶红色缂丝罟罟冠,冠帽中央镶嵌着几颗硕大的绿松石,旁边装饰着靛蓝色雉鸡尾羽。
昨晚元烈怒气冲冲地闯进她的毡房,虽然夜里的那场激烈的情事,并没有让苏茉儿感到欢愉,可是大汗的意外到来却让她有些欣喜。
所以,她今天精心打扮盛装出场,就是为了在岳绮云面前炫耀一番。
这苏茉儿好像跟自己有仇一样,不但带顶又高又重的冠帽,全身还挂满了沉重的金银饰品!
——简直就是一棵五颜六色的圣诞树,还是洒满了香粉的那种。
“大妃!”那亮闪闪的树走到岳绮云面前,嘟着红艳艳的唇挑衅地笑道:“昨晚大汗歇在我的毡房里,我还以为大妃身子不适,不能侍候咱们大汗。可是今儿怎么看着大妃的气色挺好啊,不像是……”
说着,她拿起帕子,无限娇羞地捂嘴,一双细长的眼睛里满是得意。“按照我们燕国的规矩,新婚头一个月,大汗怎么着也得同大妃在一起。可咱们大汗也真是的……哎!”
说完,苏茉儿无奈地摇摇头,羞恼中带着毫不掩饰的炫耀。
苏茉儿娇软无力的声音听在岳绮云耳中,她直觉得一嘴牙都被酸倒了!
大姐你都多大岁数了,又长着燕国人特有的深邃眉眼,做出如此一幅不胜娇羞的样子,这形象真是令人咂舌。
岳绮云果断转身,一边走向自己的帐篷,一边搓着胳膊上不断冒出的鸡皮疙瘩。
——不就是昨晚被男人给睡了,这有什么可炫耀的?还,还穿成这个样子。
苏茉儿看着岳绮云的背影,心头更加得意了起来。在她认为,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应该是嫉恨自己的。
想起昨晚盛筵时那气势逼人的岳绮云,再看看现在逃得飞快的狼狈女人,苏茉儿轻轻哼了一声。“女人啊,没有了男人的疼宠,就什么都不是!”
“烈哥哥,快放我下来,让别人看到不好。”苏茉儿的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就被莫筝的娇嗔声给敲了个粉碎。
元烈同莫筝共乘一骑,踩着草原的晨光缓缓跑来,金色的阳光包裹在两人身上,男子神俊女子柔媚,端的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儿!
娇媚羞涩的声音,都让落荒而逃的岳绮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转过头就看到了这赏心悦目的画面。
莫筝穿着鹅黄色的胡服,长发被编成十几条发辫披散在肩头,一顶四边镶着洁白绒毛的姜黄色羊皮帽子,斜斜地戴在头上,活泼俏皮中不失大方端庄。
真真是美人如玉!
元烈坐在她的身后,健壮有力的臂膀搂着莫筝纤细的腰,黝黑的皮肤在晨光下闪着金属般的光泽。
“筝儿妹妹,不是说要跟大汗赛马么,怎的这个样子回来?”面对莫筝,苏茉儿即便再嫉妒,也不敢表露在脸上。
“茉儿姐姐又取笑于我!”莫筝被问得羞红了一张小脸,娇嗔地向后看了眼元烈,才小声地嗫嚅着:“大汗的猎风神骏,我哪里比得过……”
说话间,元烈已经翻身下马。脚步刚一落稳,就伸出双手把马上的莫筝给抱了下来。
“筝儿身子弱,禁不住太大的颠簸。”待得莫筝站好,元烈一边说一边向岳绮云这边看过来,样子好像是在解释着什么似的。
岳绮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古代啊,万恶的古代!
作为一个有现代灵魂的人,她实在是不理解这些女人是怎么想的。她们一个身强体健,一个貌美如花,就这么心甘情愿地共事一夫?
直到那恩爱三人行施施然地走进王帐,岳绮云才豁然明白:这是要一起用早膳啊!
岳绮云所住的,原本就是专属于部族汗王的大帐,所以,元烈在这里进餐是理所当然的。可是,那两朵姊妹花为毛也跟着进来?
此时,靠近帐门处宽敞的空地上,已经摆好了低矮的大桌子,刚才端进来的食物正冒着热气,王帐中被各种食物的味道充满了。
元烈大剌剌地在主位席地而坐,而他身边的位置,明显是留给岳绮云的。
眯缝起眸子,不着痕迹地围着矮桌遛了一圈儿,发现桌子左右下首的位置各自放置着两个色彩艳丽的厚厚织毯。
草原的清晨,是在一片牛羊的哞叫声和马匹的嘶鸣声开始。
岳绮云依旧梳着清清爽爽的两条大辫子,穿着正红色绣金色云纹的交领长裙,站在王帐的前面,看着地平线上那缓缓升起的一轮红日。
迎着初升的朝阳,她这才看清了自己所住的大汗王帐。
雪白的毡房,居然占地一百多平。在王帐的周围,散落着大小不一的白色毡房,把这豪华气派的王帐团团拱卫在中央。
这应该是烈焰王族聚居的营地。
极目远眺,湛蓝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碧绿草原。而那些更远处的毡房,就像是草原上开着的白色花朵,疏落有致。
大群的牛羊围绕着那些小小毡房,马儿们撒欢儿似的奔跑,长长的马鬃在熹微的晨光里飞扬。在这晴朗干净的天空下,所有的生命都是那样纯粹地欢乐着。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岳绮云想起曾经学过的乐府诗。
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原汁原味地呈现出诗里面描绘的草原风光吧?
身处现代的齐云虽然也曾经去过草原,当时草原上的骏马都被越野车和摩托车代替了,而且现代的天空,哪里有这个时空里这么清澈高远。
初夏的草原,空气中带着些微寒,而弥漫在空气中炊烟,却让微寒中透着温暖。
几个穿着朴素粗布长袍的燕国仆妇,端着一个个大托盘迎面走来。行至岳绮云面前时,其中一个年长些的妇人躬身说道:“早膳准备好了,请问大妃,何时用呢?”
“先端进去吧。”岳绮云瞟了眼那托盘上堆得满满的食物,心中着实地吃惊。难道这些都是为自己准备的,她有那么能吃吗?
忽然闻到了空气中一丝非常不和谐的脂粉味道,她不由得向那味道的来源看去。
距离王帐几十米开外的一座精巧毡房帘子挑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袅娜的女子。
苏茉儿穿着一身的玫红长裙。几条发辫高高地盘在头顶,束发的是一顶红色缂丝罟罟冠,冠帽中央镶嵌着几颗硕大的绿松石,旁边装饰着靛蓝色雉鸡尾羽。
昨晚元烈怒气冲冲地闯进她的毡房,虽然夜里的那场激烈的情事,并没有让苏茉儿感到欢愉,可是大汗的意外到来却让她有些欣喜。
所以,她今天精心打扮盛装出场,就是为了在岳绮云面前炫耀一番。
这苏茉儿好像跟自己有仇一样,不但带顶又高又重的冠帽,全身还挂满了沉重的金银饰品!
——简直就是一棵五颜六色的圣诞树,还是洒满了香粉的那种。
“大妃!”那亮闪闪的树走到岳绮云面前,嘟着红艳艳的唇挑衅地笑道:“昨晚大汗歇在我的毡房里,我还以为大妃身子不适,不能侍候咱们大汗。可是今儿怎么看着大妃的气色挺好啊,不像是……”
说着,她拿起帕子,无限娇羞地捂嘴,一双细长的眼睛里满是得意。“按照我们燕国的规矩,新婚头一个月,大汗怎么着也得同大妃在一起。可咱们大汗也真是的……哎!”
说完,苏茉儿无奈地摇摇头,羞恼中带着毫不掩饰的炫耀。
苏茉儿娇软无力的声音听在岳绮云耳中,她直觉得一嘴牙都被酸倒了!
大姐你都多大岁数了,又长着燕国人特有的深邃眉眼,做出如此一幅不胜娇羞的样子,这形象真是令人咂舌。
岳绮云果断转身,一边走向自己的帐篷,一边搓着胳膊上不断冒出的鸡皮疙瘩。
——不就是昨晚被男人给睡了,这有什么可炫耀的?还,还穿成这个样子。
苏茉儿看着岳绮云的背影,心头更加得意了起来。在她认为,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应该是嫉恨自己的。
想起昨晚盛筵时那气势逼人的岳绮云,再看看现在逃得飞快的狼狈女人,苏茉儿轻轻哼了一声。“女人啊,没有了男人的疼宠,就什么都不是!”
“烈哥哥,快放我下来,让别人看到不好。”苏茉儿的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就被莫筝的娇嗔声给敲了个粉碎。
元烈同莫筝共乘一骑,踩着草原的晨光缓缓跑来,金色的阳光包裹在两人身上,男子神俊女子柔媚,端的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儿!
娇媚羞涩的声音,都让落荒而逃的岳绮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转过头就看到了这赏心悦目的画面。
莫筝穿着鹅黄色的胡服,长发被编成十几条发辫披散在肩头,一顶四边镶着洁白绒毛的姜黄色羊皮帽子,斜斜地戴在头上,活泼俏皮中不失大方端庄。
真真是美人如玉!
元烈坐在她的身后,健壮有力的臂膀搂着莫筝纤细的腰,黝黑的皮肤在晨光下闪着金属般的光泽。
“筝儿妹妹,不是说要跟大汗赛马么,怎的这个样子回来?”面对莫筝,苏茉儿即便再嫉妒,也不敢表露在脸上。
“茉儿姐姐又取笑于我!”莫筝被问得羞红了一张小脸,娇嗔地向后看了眼元烈,才小声地嗫嚅着:“大汗的猎风神骏,我哪里比得过……”
说话间,元烈已经翻身下马。脚步刚一落稳,就伸出双手把马上的莫筝给抱了下来。
“筝儿身子弱,禁不住太大的颠簸。”待得莫筝站好,元烈一边说一边向岳绮云这边看过来,样子好像是在解释着什么似的。
岳绮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古代啊,万恶的古代!
作为一个有现代灵魂的人,她实在是不理解这些女人是怎么想的。她们一个身强体健,一个貌美如花,就这么心甘情愿地共事一夫?
直到那恩爱三人行施施然地走进王帐,岳绮云才豁然明白:这是要一起用早膳啊!
岳绮云所住的,原本就是专属于部族汗王的大帐,所以,元烈在这里进餐是理所当然的。可是,那两朵姊妹花为毛也跟着进来?
此时,靠近帐门处宽敞的空地上,已经摆好了低矮的大桌子,刚才端进来的食物正冒着热气,王帐中被各种食物的味道充满了。
元烈大剌剌地在主位席地而坐,而他身边的位置,明显是留给岳绮云的。
眯缝起眸子,不着痕迹地围着矮桌遛了一圈儿,发现桌子左右下首的位置各自放置着两个色彩艳丽的厚厚织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