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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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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丫鬟惊骇地对望一眼,被岳绮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模样吓到。

    她们不明白,别人家的女子,不都是这样过的吗?为什么自家小姐会这样离经叛道呢?

    “那种施舍的感情,对我来说等同于嗟来之食!”岳绮云恼火地在大帐里来回踱步。“还就不明白了,在你们心里,我岳绮云离开了他元烈,离开了这蛮荒的燕北草原就活不了了是不?”

    罗兰傻呆呆地看着走来走去的岳绮云,满脸的懵懂。

    剑兰则微垂着头,眼睛追随着自家小姐投在地上的影子来来去去,微微咬着嘴唇。

    “婢子虽然不明白小姐的心思,但是小姐要去哪里,奴婢是一定要跟到哪里的!”剑兰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地道。

    “罗兰也是!无论小姐有什么打算,奴婢誓死追随小姐!”

    岳绮云扶额,怎么说来说去,变成了两个小丫鬟表忠心的结局?

    “说到打算,目前咱还真有些事情得研究研究!”岳绮云把熟睡的小獒崽放在床上,趿拉着绣鞋跑到那排交趾黄檀的大柜前,逐个打开了柜门,在里面翻翻找找着。

    “小姐别翻腾了,您要找什么告诉奴婢好吧?”罗兰看着被她丢了一地的首饰细软,慌忙招呼剑兰跟她一起捡拾。

    “我记得出嫁前,娘给了我一个小匣子……”岳绮云的整个身体几乎都扎进了柜子里。

    “稀里哗啦”又是几个锦囊滚了一地,罗兰急的脸都白了,这些都是国公夫人给小姐的嫁妆,可不能有一些闪失。

    “奴婢记得那匣子,这就给您拿出来,您……”罗兰可顾不得尊卑了,慌忙上前把岳绮云从柜子里拉了出来,生怕她把那些精致华美首饰给糟蹋了。

    岳绮云满意地靠着床头,看着两个小丫鬟一个收拾着满地的绫罗绸缎,一个小心翼翼地把那些贵重的金银首饰放回原来的地方。

    看看,这俩丫头就是闲的,给她们找点事做,立刻就不再想着那些有的没的了。

    “小姐您看,这是您说的那个匣子吗?”正自得意间,罗兰捧着个半米见方,紫檀嵌螺钿的木盒子走过来。

    岳绮云接过来,轻轻掀开盖子,露出了里面的一摞银票。

    随意地翻了几张,虽然知道母亲给了她不少压箱底的银钱,可也被这笔巨额财产给惊到:镇国公夫人这是把这个国公府都陪嫁给女儿了吧?

    里面银票的面额从一万两到五十两不等,其中一万两的有四五十多张,千两的百十多张,最多的还是一百两和五十两的,那根本就数不过来。她粗略地按照最大面额的算了算,居然有一百万两。

    镇国公以战功立家,为了梁国的历任皇帝开疆辟土。传承百年的簪缨之家,自然有着不菲的底蕴,可是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银子给女儿,国公夫人也是够豁得出去的.

    “怪不得夫人没给小姐多少金银细软,原来暗中补贴了小姐这么多银子啊!”剑兰也看傻了眼,恍了会儿神儿,才说道:“奴婢本来还觉得夫人给您的嫁妆太少,现在看来,是太多了呢!”

    “娘其实早替我想好了。”岳绮云扣好匣子,轻轻**着上面的花鸟图案,不胜唏嘘道:“我远嫁到这苦寒之地,与其带着一大堆中看不中用的劳什子,还不如多带些银两实惠。万一我与那元烈一拍两散了,那些累赘的首饰和家具就只能便宜草原蛮子,可这银票藏在身上携带方便,才真正是我自己的。”

    两个丫鬟齐齐瞠目结舌,看来还是国公夫人的了解小姐,一早就为小姐想好了退路。

    “嗯,我们听小姐的!”剑兰释然道:“再也不提那蛮子大汗了,您喜欢怎样就怎,反正我们是跟定您了!”

    说服了两个丫鬟,岳绮云守财奴一样抱着那紫檀匣子,一夜好梦到天亮。

    当朝阳再次升起的时候,元烈的军队已经收拾齐整,整装待发了。

    “烈焰族的勇士们!还记得二十年前我族的仇恨吗?”元烈端坐在漆黑如墨的骏马上,声如洪钟地吼道:“二十年前,克伦部族联合了该死的乌赤人,跑到我们呼伦草原烧杀抢掠。元朗大汗为了保护部族老弱,被克伦人的冷箭射死!我们的父辈,几乎被乌赤人屠戮殆尽!这血海深仇,你们忘得了吗!”

    “不忘,不忘,永世不忘!”

    “血债血偿!”

    “为我们的爹娘报仇!”

    二十年前的仇,已经印刻在每一个烈焰族人的骨血中。元烈寥寥几句,就点燃了烈焰族士兵的怒火,他们高举着手里的长刀,发出了愤怒的吼声!

    “现在,到了咱们跟仇人算账的时候了!”元烈提高了声音,宏亮得好像凭空起了一声炸雷。“烈焰的儿郎们,拿起咱们的刀枪,用敌人的鲜血,祭奠我们屈死的亲人!”

    “杀了乌赤狗,为老汗王报仇!”

    “报仇,报仇,报仇!”

    一浪高过一浪的吼声,很快把元烈的声音压了下去。每个烈焰士兵的热血,都因为那深入骨髓的仇恨沸腾。

    宽广无际的草原上,被浓浓的仇恨充斥,被人喊马嘶声充斥。

    “大汗威武!”

    “烈焰族的勇士,胜利!”

    “让乌赤国的贼子见识见识咱燕国长刀的厉害!”

    “大汗必胜!烈焰族必胜!”

    一身戎装的莫筝骑在马上,痴迷地看着阳光中铁血男儿,被他绝伦的英姿倾倒。

    “看啊,莫姑娘也要和大汗一起出征!”人群中,有人一眼看到英姿飒爽的莫筝,兴奋地高呼。

    “莫筝姑娘穿着铠甲呢!”女人们对敢于上战场的莫筝挥手,放开喉咙尖叫。

    这个时候,无论谁出现在士兵的队伍里,在族人眼中都是烈焰族的英雄。

    “我虽为乃蛮部族的公主,但是为了大汗,为了呼伦草原,我愿意抛洒这一腔热血,替屈死的老汗王报仇!”莫筝高举着一柄秀气的长剑,豪气干云地道。

    “莫姑娘好样的!”

    “莫姑娘好胆色!”

    “莫姑娘巾帼不让须眉!”

    莫筝适时地话语,很是取悦了所有烈焰族人,人们对于即将上战场的英雄的崇拜,推上了更高的高度。

    “莫筝,莫筝,莫筝!”人群自发地,有节奏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对于她的爱戴几乎高过了部族汗王。